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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让我再为你唱一首歌 ...


  •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
      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
      你的身影
      挥散不去
      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
      真的有点透不过气
      你的天真
      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

      1
      一个人吃饭的空当,经常打开的情景喜剧是《爱情公寓》。
      记得里面有一集,关谷神奇约见女网友之前自我调侃说:“我也想早恋,可是已经晚了。”
      这个片段很卑微,并不会贡献出太多笑点,但是看过之后一直没忘掉。
      后来认识了仇畅,他告诉我说,没有早恋经历的人是不幸的。
      早恋的对象几乎全是人生过客,除少数几个智障外最终绝不会走到一起,而且早恋费神伤钱,使人丧失理智常做傻事进而影响中高考,家长老师听闻群起而伐之。
      以上是我的观点。
      仇畅放下了酒杯,狠狠抓了抓头发,说:“如果给你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你会不会在高一就主动喜欢上一个女孩子?”
      我大笑一声,说:“会!”
      不过,我们暂且使早恋和年龄的时间轴分开,仅以单纯事件的发生先后性处理。
      假如一个人注定要和另外一个人在接下来的余生里共度,那么这个人肯定越早出现越好。
      于是会想起《何以笙箫默》中的那句经典台词:“如果注定三年后你是我的女朋友,我何不提前使用自己的权利。”
      当然,放在现实中这一般会是老男人的想法,可以是经历过很多很多女人的老男人,也可以是没有什么感情经历的老男人,花花公子听了会不屑。
      两个人认识的时间越长,相互之间的垛叠越厚重,交往的俞深入,可供回忆的东西就越多,不然当一个人激情四射地讲他或她以前的某些事时,另外一个只能假装着在精神亢奋。
      我有个高中女同学,生得美艳动人,又会说俏皮话,一双大眼睛望着你时能让你忘记全世界,高中几年下来经历的伴侣达到惊人的两位数,我最好的朋友都被她迷的神魂颠倒。
      有次偶然一块儿打水的功夫聊两句有的没的,她忽然就很不高兴地说:“哎!感觉好累。”
      我心里忽然好多毛绒玩具开始奔腾,心想,要是隔一两个月就要换一个女朋友,我也会觉得很累。
      她娇滴滴地说:“其实我是个很认真的人。”
      我没忍住,笑出了声。
      她立刻不说话了,提着暖瓶立在那里,眼泪竟簌簌地掉下来。
      后来很奇怪的是,有段时间打水的时候总能碰到美女同学,并且她会很凑巧地跟在我后边侧着身子和我说话。
      “今天水热不热呀?”
      “咦,以前怎么没发现,你居然长那么高嘿?”
      “会打篮球吗?”
      “那个……走路不要那么快好不好呢?”
      多年之后想起这件事总会嘿嘿一笑,然后照照镜子觉得那时虽然邋遢,但面部轮廓尚可,而且在班里物理成绩可圈可点,难不成她想贿赂我给她补习代数。
      高中毕业没多久就失去了她的消息,再后来听说她和一个低年级的男生好上了,两个人相继考上同一所大学,又读了同一个专业的研究生,并且在毕业之前修成正果,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所以你看,长得好看,又很主动的女生不一定不检点,有的人在二十五岁之后相亲无数仍旧没能遇见那个感觉对头的人,有的人选择提前相遇,在可塑性最好的年华里相互磨合,投入岁月的湾流相互填充彼此,慢慢垛叠起爱情的数字。

      2
      夜色暗淡下来,心不由主地走进河西一家高档烧烤店。
      桌上的菜品很精致,羊肉串很美味。驻唱的歌手很努力,声音略带沙哑,但是一直唱。
      一直唱了很久,后来终于不唱了,走掉了。
      夜深了,客人只剩下零星的几桌,冷冷清清的。
      对面的女生意兴阑珊,倦了、累了,手托腮,开始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我也开始目不转睛地看着女生。
      女生说:“想去?”
      我羞涩的点点头,羞涩这个词用的好。
      女生:“那你就去,也没多少人。”
      我不假思索地摇摇头,不假思索这个词用的很好。
      我不去唱歌,女生也不去。
      女生叫我来只是为了陪她喝酒,那个时候喝酒是我的强项,于是我们就一杯杯的喝了好多好多。
      之后女生喝醉了,眼神变得迷离起来,伸手没有抓住杯子,反而抓到了我的手。
      女生说:“你知道吗,女人是没有爱情的”
      我说我知道,女人是没有爱情的,谁对她好她就跟谁走。
      女生笑了笑,没有再说下去。女生笑的很自然,自然这个词用的最好。
      因为我知道,女生的情感可以强大的抛弃一切,也可以在遍体鳞伤之后,卑微的全盘接受所有。
      你会先爱上一个人再爱上她的优缺点,还是先看中她的特质,再爱上她这个人。
      或许无论你愿意或不愿意,心都做不了主,以为全在掌控之中,实则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世间饮食男女千千万,你又能遇几相知。
      我爱你,但是只能爱到这里了。

      3
      小时候家里有一台收录音机,这台收录机是除了电视机之外我家唯一一件电器。
      其实一开始收录机也不是我的,而是我爷的。老爷子见我一个人在家形只影单,活脱脱一个小可怜儿,再加上他刚买了彩电,于是把收录机丢给我,后来这台收录机连同一台14寸黑白电视接收机共同支撑起我惨淡的彩色童年。
      收录机灰白色,很小巧。
      黑白电视机有电有天线就可以看,但是收录机,有电还不行,还得有磁带。
      我的童年时代过得实在太穷,根本买不起磁带,全部家当加起来只有一盒《花为媒》,而且还是接收收录机时的附赠品,结果一台评剧听了几百遍,以至于听到后面它唱一句我就能马上接下一句。那个时候流行歌曲已经大行其道,张学友、刘德华、罗大佑,一盘磁带,一座围城。
      因为没钱买新磁带,我开始对《花为媒》里的人物恨得牙痒痒。
      “阮妈就是个废物点心,到最后什么事都没干成。”
      “王俊卿该不会就是个傻子吧,简直和张家老妈子不分上下,全集没几句正常话,还‘哎呦喂’的,妈了个鸡的,不是傻子也是个娘炮!”
      “张五可这个小贱人,一看就是渣女,婚后碰到长得更帅的铁定劈腿。”
      “哈哈哈,李月娥他爹倒挺逗儿,跟他娘的小屁孩儿似的,可惜最后没能棒打鸳鸯……”
      后来实在听的要吐了,忽然想起收录机另一项功能,随即灵机一动,咔嚓按下录音键,于是《花为媒》再也听不到李月娥和阮妈对唱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和一帮狐朋狗友的鬼哭狼嚎。
      我有一个表哥,混混儿中的头头儿,我读二年级,他读初一。
      有次来我家拜年,表哥看中了我小桌子上的收录机,神秘兮兮地对我说,“是不是缺磁带?”
      我重重的点点头,小心思一转,忽然开始有点激动。
      表哥按下收录机的播放键听了一会儿。
      “你这都是些个什么玩意儿!”,接着幽幽的说:“表哥借几盘磁带给你?”
      我:“好诶好诶好诶!”
      我哈喇子都快掉下来了。
      表哥说:“不过我的磁带也不多,只能借你三盘,一个月之后你必须要还给我,而且我的磁带它还不一样。我的磁带只能用我的收录机才能放,这样吧,你把你的收录机给我,你要愿意就跟我一会儿回去拿,过一个月咱们再换回来。”
      我当时一想表哥的收录机只能放表哥的磁带,那我留着自己的机器也没啥子用,于是就赶快答应。为防止他临时变卦,我说不用一会儿,现在就去拿。
      现在想想,我当时简直比王俊卿还傻。
      就这样,虽然只有一个月,我美滋滋地用一台小巧玲珑的录音机换了表哥一台硕大无比的重黑色收录机外加三盘磁带。
      表哥对我真好。
      但是收录机换过来之后我听了没多久就发现这机器经常出毛病,音质崎岖,按键失灵,频繁卡带,我一根铅笔毛儿都快磨没了。
      多年之后我才意识到原来表哥用一台老态龙钟的国产机换走我一台浑身洋码子的进口货,虽然我从三年级开始就考第一了,但是在智力上,初中生依然完全吊打小学生。
      服气……
      一个月很快到了,但是收录机坏了,我不敢告诉表哥,能拖一天是一天。结果过了很久表哥也没来找我要,也没再提这档子事儿,那台黑色收录机就一直放在我家,许多年之后布满尘土,直至消失不见。
      初一的时候,音乐课、美术课这些新鲜课程杀到,虽然只存在了一个学期。
      我没什么美术天赋,老师是个小年轻,长得有点儿像徐佳莹,总共就上了三五节课。素描都还没教完美术课就被取消了,所以到目前为止,我的绘画水平还只停留在画直线。
      我也没有音乐天赋,来给上课的是个快秃顶的老头儿,一把二胡是他全部教学工具。不过老头儿就是老头儿,一把二胡吃天下,音乐课本上无论什么歌他都拉的有模有样,真他娘神了,搞的我有段时间居然励志要拉二胡,预备到三十岁混不下去的时候还可以去街头卖艺讨口饭吃。
      大爷二胡拉的很嗨,但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于是大爷要教我们唱歌。
      老子当时最烦唱歌,还都是老掉牙的红歌,当年磁带没搞到几盘还把收录机赔了,想想那个憋屈。
      第一节课,大家屏气凝神,老师边拉边唱,他唱一句我们也跟着唱一句。我不想唱,就跟着摆摆嘴型,躬着身子底下偷偷看小说,不料背后被插眼,给班长发现了。班长推了推我,我摆摆手懒得管她。
      老师敲敲课桌,说:“下面这个,《走进新时代》,有会的吗?谁给大家先领唱一遍。”
      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没人说话没人动,心里一定都在想,这么丢人的事儿被抓到简直倒了血霉。
      老师:“杨晴,你们班谁唱歌比较好?”
      班长站起来,想了想忽然一脸坏笑地指着我说:“他唱的好。”
      我倒抽一口冷气,背后吹过一阵阴风。
      老师:“那你就先给大家唱一遍吧,来站起来。”
      我回头瞪了班长一眼,班长踢了踢我凳子,仿佛说:“你有把柄在我这儿,还不乖乖儿的。”
      走投无路之下,我无奈的站起来,心想不就是唱歌吗,豁出去了,长这么大谁还不败走几回麦城。
      我一咬牙,索性火力全开,没成想完事儿之后全班掌声雷动,我腿一软,吓得自动坐下了。
      其实我那时唱功还可以,毕竟也算师承阮妈,有了这点儿基础,这阵势还招架得住。后来我就莫名其妙的成了音乐课代表。
      那个时候小说看太多,行事也多少带点儿江湖,心想如此阴谋陷害岂有不报之理。
      当天中午放学,我佯装打扫卫生实则伺机而动,同学们一个个回家吃饭去了,班长准备要走,我侧过来把腿一横。
      我:“哪里去!”
      班长:“当然回家吃饭了。”
      我:“不许走!”
      班长一脸坏笑地拍拍我肩膀,“怎么,还想接着唱?”
      我:“滚开。”
      我急火攻心,顺势打了一下班长胳膊。班长愣了一下,跟着脸色一沉,瘫坐下来,头埋在胳膊里,整个身体颤动只发出弱小声音的那种。我那时小小年纪哪里见过这阵势,瞬间慌乱一团,又哄又劝,各种赔礼道歉,但是班长哭个稀里哗啦一发不可收。
      后来没过几天班长就原谅我了,但是这件事一直在记忆中挥之不掉。我亏欠过许多女生,但是或许对班长的抱歉是最刻骨铭心的。

      4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由于身边可以消遣的形式太过繁多,我对学习成绩这件事看的很开。
      所以等油腻腻的卷子一发下来,得第一的可以是小明、小红,王王、田田、青青,而绝不会是小继、小张、小宗。
      那时每天的日子过得都很长,那时考第一名的小红同学可以永远坐在第一排。
      老师站在讲台上,手拄着破烂的木头桌子,最常说的一句愤恨的话是:“你们看看人家小红,再看看你们。”
      这个时候我就会很听话地看看自己,接着再伸长脖子往前看。虽然不是坐在最后排,可是无奈当时个子实在太矮,所以无论怎样努力我都看不到坐在第一排的小红同学。
      其实后来我才发现,一直到六年级我才长到一米四,所以无论怎么努力我都看不到第一名,心想果然是因为个子太矮了才考不好,要是小学三年级我就提前长到一米八,拿个第一那还不探囊取物?
      因为个子太矮,直接影响了我学骑自行车这件事。
      长大为什么需要那么久?我家的自行车为什么都是二八大梁的?
      邻居家有个小破孩,骑一辆小巧轻便而且没有大梁的自行车溜得飞起。我知道他每次都故意从我家门口经过,那叫一个眼气。
      因为够不着脚踏板,我开始对自行车大梁恨之入骨。为了学车,腿只能从大梁下面掏过去,身体扭曲,重心不稳,摔车的事情时有发生,大拐被我摔得变形好几次,为此我没少挨揍,从此大发宏愿,等我当了一家之主,一定要把所有自行车的大梁咔嚓掉。嚓嚓!
      学骑自行车的道路异常艰辛,但是本着人车同归于尽的魄力,不到一个月的工夫,我居然学会了。
      骑二里路不停,其间可以不倒,偶尔还能从大梁上面跨过去,屁股贴在大梁上一扭一扭的。
      随着车技渐长,我可以巡航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
      有一天,无意间骑进一片很大的废弃打麦场,豁然开朗,赫然发现许多和我年纪差不多大的小孩子也在这里练习骑自行车。
      我趁机秀了一下车技,不过也没人看,准备溜之大吉时,忽然发现了同样在这里练车的小红同学。
      以前无论怎么伸脖子都看不到的小红同学出现在眼前……
      我紧蹬几腿,但是准备弯道超车的时候后轮忽然哐当一声,接着两辆车重重摔在地上。我大骂一通,接着愤恨地拔地而起,正准备打一架,一看是一个高我一头的小胖子,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忽然就认怂了。
      小胖子见我不说话,车子扶起来瞪我一眼跑了,我把车扶起来却发现后轮变了形,小红同学也不见了。
      免不了一顿胖揍。
      当我拖着坏掉的自行车艰难地往家走时,心里一直想,怎么一看到小红同学就冲上去了,难道是我喜欢她?
      一想到自己可能喜欢她,我就担心的不得了。
      我是正经小孩儿啊!
      一个才九岁半,每天按时写作业,桌子里藏着树枝弹珠以和女生说话为耻的正经小孩儿啊,这要传出去以后还怎么在这一带混。
      学期末,没有等到油腻腻的卷子,等到的是一张红色的奖状,嗯,毛笔写的那种。
      语文老师兼数学老师兼班主任老师把奖状放我桌上就走了,什么话也没说,我看到冒号前面写的是我的名字。
      后来我就顺理成章地坐在了第一排,尝到这种甜头之后觉得还不赖,于是对第一名的垄断一直持续到小学毕业。
      可惜小红同学再没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5
      五年级时和班花同桌。
      那时并不识班花的美貌,而我还是低头写字时常耍耍小把戏把同桌气到三天不理我的那种。所以有段时间以来,我会莫名其妙的成为全班人的公敌,男生不会主动找我玩儿,女生时常朝我翻白眼。
      放学路上两边墙上经常出现各种颜色粉笔写我的坏话,有些我一看就知道是谁写的。我拿支粉笔在后面加一句,“xx狗猫驴牛马儿在青……”
      这样你一句我一句,我来你往,我居然还挺开心,我真是个快乐的小学生。
      某天,有好事女生忽然对我说:“她长得好看吗?”
      我:“谁?”
      女生:“当然是班花。”
      我:“谁是班花,咱班有班花吗?”
      女生:“你再装,你天天和她坐一块儿。”
      我:“啥个玩意儿?”
      之后一年好事女生都再没理我,直到六年级才又让我给她解数学题。
      但是渐渐的,我开始对全班同学对我的所作所为怀恨在心。
      我:“麻蛋!你们越是这样,老子越是欺负她。”
      有一次月考完,被老师叫到的人去讲台领数学卷子,那时我和班花同学靠墙坐,我坐外边她坐里边。叫到班花同学的名字,由于空间狭小,班花同学推了推我,我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她再推我,我还是不动。
      同桌:“起开。”
      我得意地小声说:“嘿嘿嘿……你飞过去呀。”
      班花气不过,僵持半分钟我就是不让。她咬咬嘴唇儿,忽然站在椅子上就往外跳,结果掉下来的时候重心不稳崴了脚。
      结果我要被罚站。
      不仅如此,我还要经常背她到医务室、小饭堂、厕所门口这些地方,简直欺人太甚有没有。
      好了很久之后再想起这件事,忽然发现与害得同桌一个多月不能正常走路相比,我这点儿教训实在是太轻了。
      看到她走路一瘸一拐的样子自己会好难过,难过到恨不得以后每天都能背着她,再也不让她受伤,这也是我第一次对一个女生有过这种感觉。
      有一天,我正打算扶同桌去医务室。
      同桌说:“不用了,我可以自己走。”
      我架起她胳膊,“骗谁,你昨天还一瘸一拐的。”
      同桌什么都没说,站起来像正常人那样得意地走了两圈。
      我:“你你你……”
      同桌恶狠狠地说:“我什么我,这都是你自找的。”
      我还楞楞的发呆,同桌递给我一个瓶子,我接过来,心想给我一个瓶子做什么。
      同桌没看我,“我妈妈给我买的,我倒了一半儿出来,另一半儿给你喝。”
      我拧开盖子喝了个精光,舔舔嘴巴,心想怎么才给一瓶汽水,还真是亏大了。
      期末考试之前班花同学就去县城读书了,在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班花同学。
      大学毕业那一年初中同学聚会,听说她嫁人了,感慨良久。所以在那个没有手机,没有□□,其他通讯地址相继失踪的年代,班花同学留给我的印象也就美美的定格成一瓶苹果汽水的味道。

      6
      高三下学期,偷偷喜欢上一个女生。
      女生是楼下某班的,全年级二十几个班一千多号人,其实一直到高中毕业之前我也没见过她几次,我想,她能到我们这一层来,多半是因为楼下厕所紧张。
      不知道名字和班级,也没有交集。
      “咦,她怎么又来了,好想搭讪。”
      “呵呵,幼稚,马上一摸了,搭讪个鬼,还不滚回去刷题背书写作业。”
      然而内心经历无数次纠结挣扎,痛定思痛之后我还是决定下手。
      一个难得的机会,我知道了女生的名字。
      第二次模拟考试,各班学生教室、楼道排开坐。
      上午考完第一场,我偷偷溜到楼下,果然看到女生搬桌子在楼道里考试。午休时间所有人回宿舍睡觉,我趁机溜号找到女生的课桌,翻开几本书的封面,记下女生的名字。
      二十岁时读纳兰容若的词,认为人生何需太多相遇,所以能把女生的名字搞到手我就已经很是心满意足了,所以后面整整两个月,我一没找人牵线搭桥,二没主动递情书,甚至连一次擦肩而过的际遇也没有制造过,一直到高中毕业。
      这可能是我此生以来最卑微的一次暗恋了,掩面。
      大学最终定在天津,但是整个暑假,从六月到九月,脑袋里一直忘不掉她。
      痛定思痛……
      痛定思痛个鬼,半夜两行悔恨的泪水,去他的人生若只如初见,老子就是要搭讪!
      于是再次展开行动,但是高中毕业,天高海远各自飞,没有一点可以用到的关系,到哪里去寻找初恋。
      不过随后我灵机一动,随即带上几块大洋,冲进村口网吧,搜索学校网站毕业生的录取信息,结果查到整个高三毕业生里和女生同名的居然有三个人,分别录入不同的学校。
      既没照片又没联系方式,对号入座找到一个人就好像大海捞针。
      我深吸一口气……看来只剩最后一个办法了。
      大一刚开学不久,我用一晚上的时间写了一封信,修改之后再誊抄一遍装进信封里,地址栏里除了收信人的名字之外,城市不确定,学校不确定,专业不确定,班级不确定。
      呵呵,少年少年……
      在后面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每隔几天我就会写一封信,信的内容大致相同,然后塞进信封,贴上邮票,投进邮筒,寄到陌生的城市,等待一声微弱的回答。
      忽然想起一首歌,等爱情卑微进尘埃里,化作博爱开出花。
      我喝着罐装啤酒,看着车子开出去的方向自嘲地摇摇头,那是我第一次买罐装啤酒喝,有点儿贵,不过很好喝。
      我一共写了一百二十七封信。
      大部分石沉大海,偶尔有陌生人打来电话,嘲笑或是安慰,也会有女生表示想认识一下,我挂断电话,知道不是她。

      7
      我胡乱写信的日子里,同学薇薇安从石家庄来天津。
      薇薇安:“过来参加同学婚礼,听说你在天津,顺道也来看看你。”
      我:“什么同学?怎么都要结婚了。”
      薇薇安:“什么同学不重要,不过听说你拿了奖学金,晚上你得请吃饭。”
      于是薇薇安薅了我一顿金汉斯自助。我没钱给她在酒店订房间,就请她通宵唱k,但是薇薇安同学第二天要逛五大道、食品街,要去塘沽参观东方公主号,如果有时间还要爬盘山,而我被指定当导游。
      我摸了摸口袋,心想,这他妈倾家荡产的节奏啊。
      唱到十一点,借口上厕所的时候我偷偷溜掉了,手机关机。
      走之前,我悄悄放了份明天的早餐给她。
      后来薇薇安把我拉黑了,而且一拉就是七八年。
      其实我是个穷鬼呀有没有,每天吃饭喝水贴邮票,哪还有钱请薇薇安同学在天津到处闲逛。

      8
      大一下学期,手机收到一条短信,“信已收到,我在青岛,只是从来没有人那么注意到我,即便有缘,做个不见面的朋友吧。”
      跟着收到一条彩信,确定是她的照片无疑。
      我愣了许久,瞬间泪流满面,我如释重负啊,因为以后再也不用买邮票,再不用写信了呀。中午我请全宿舍人吃饭。
      少佐:“你生日还没到吧。”
      阿伟:“老板,炒空心菜再来一盘。”
      只有三皮劝我少喝一点。
      我发现人在喝醉的时候会变得很奇怪,脑袋虽然晕晕的,心智反而会明亮起来。
      我读着女生发来的短信,手指会不自觉的在手机上打字:“也好,是个不错的结局……”
      打着打着,泪水就掉下来了。
      我挣扎起来,抽了自己两记耳光,“妈的,不见面的朋友怎么了,不见面的朋友就不是是朋友吗?”

      9
      因为担心自己声线不好,我很少给女生打电话,于是在大学漫长的时间里我给女生发了不计其数的短信。
      从大一到大四。
      开心的时候,失落的时候,失恋的时候,独自晚归的时候,临近考试彻夜失眠的时候,宿舍氛围不好受排挤的时候,放假一个人寂寞坐火车的时候,怅然若失呆呆的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做什么不知道未来在哪里的时候,我敲击着手机键盘,告诉她,在几百公里外,在另一座城市里,有一个人在守护她,关心她,担心她。你们二十岁的时候也曾死心塌地的对待过一个人吗?
      后来我感觉时机已到,决定穷追猛打,我想了半个月,我想去青岛。
      但是青岛好远,去一次青岛,往返一趟要用掉半个月的生活费;去一次青岛,我势必要在食堂馒头榨菜和每周一碗三块钱打卤面的框框里挣扎徘徊。
      好在宿舍有个富二代同学,我们都姓张(嗯,其中的一个理由),我没钱买饭的时候,富二代同学总能找到理由请我吃饭;我生病住院没钱做手术的时候,富二代同学帮我垫了三千块钱。
      大三下学期,我偷偷摸摸的到了青岛,一直走到她宿舍楼下才给她打电话,我等了一个多钟头女生都没有出现,心想她果然不肯见我,一定是跳窗逃跑了。
      结果过了一会儿女生下楼来了。女生下来的时候打扮的美美的,还带我到海边散步,晚上又请我吃饭。
      我经常去青岛,但是女生却从没有来过一次天津。
      去了许多次青岛之后。
      女生:“这次又来看海?”
      我:“对的对的,顺便也来看看你。”
      女生:“原来看我只是顺带的。”
      我说:“我喜欢大海,当你站在海边的时候,我的眼里便没有了大海。”
      女生愣了一下,转过身去,说:“林多奇,你以后不要再来青岛了。”
      我:“好的,你要去天津了呀。”
      女生:“还有我不能收下这条手链儿,你拿回去吧。”
      我:“嗯嗯,其实我只是来看海的。”
      女生:“我没有跟你开玩笑,我想了很久,你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了。”
      我:“最近肚子痛,晚上咱别吃海鲜了。”
      女生:“林多奇,以后别再随便对别人这么好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
      我接不下去话。
      在青岛的时候看海面上的天空很美,天气好的时候彩云朵朵,它们一旦进入你的记忆就变成不一样的颜色,成为跟随你一生的印记,就像纹身。
      夜晚繁星点点,就好像一个人的心事,它们一会儿在这边,一会儿在那边,它们来去匆匆,像一些磕磕碰碰的平行线。
      过了很久,女生不会来天津,我也很少再去青岛,因为就算去了女生也不在那里了。
      过了很久很久,再想起这件事我就会问问自己,当时是不是不应该去扒拉女生的名字,既然已经天高海远杳无音信是不是就应该就地放手。
      或许并没有什么对与不对该与不该,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可能只是在晒太阳。
      但是无论怎么样,酒是清的,核桃是圆的,生蚝是可以吃的,喜欢即便发酵在尘埃里也是香的。
      更何况青春总要演一场独角戏,舞台有限,灯光不足,道具拙劣,所以不必请场工。
      你自编、自导、自演,即便演砸了也无所谓,惊慌失措许久,原来台下没有观众。

      10
      研一参加社团活动时,认识了女孩子林烨。
      当时马海旭是KTV里公认的麦霸,他唱羽泉的歌无人能敌,把薛海佳、卫佩音等一众小妹迷的一愣一愣的,我自知没他唱的好,躲在角落里吃爆米花。等他唱完出去上厕所,我随便点了首《富士山下》。
      “谁的《情非得已》,没人唱就切了。”
      我按下切歌键时,林烨正好走进来。
      “咦,我点的歌呢?”
      研三跑马拉松的时候,遇到了女孩子林烨。
      当时报名的半马,到十公里时发现一个背影很熟悉,戴蓝色鸭舌帽,速度和我差不多。我心想,东北妹子真彪悍。
      那时正愁没有找到参考系,就一路上跟着。
      她喝水我喝水动乐,她吃草莓布丁西红柿,我捡起半根香蕉,她一路风的越过医疗站,我一抹汗也没作什么停留。
      后面鸭舌帽状态渐渐不行了,速度跟着降下来,频频使用云南白药喷雾。
      跑到十八公里时背影挂了,我停下来。
      我:“怎么了你?”
      林烨捂着膝盖,“呵呵,有点跑不动了。”
      我:“不带护膝的吧。”
      林烨脸色很差,“你怎么老是跟着我。”
      忽然被戳穿了,讶异的不知怎么办时我神经大条地说:“还不是为了保护你。”
      我扶起她走了一会儿,最后几百米她打算再跑一跑,于是十点半之前两人一同到达终点。
      我以为成绩差不多,但其实响枪的时候她先过的起点,最终我整差了她两分钟,后来林烨拿这事儿取笑我,说老司机还不如一个刚上路的新手。
      二月份的时候,林晔研究生毕业,她打电话问我有没有时间帮她搬家。我说我忽然想到一个好主意,可以帮你省下一百块钱,她不信,于是我找来一辆破自行车,当天下午从七里台到西园西里往返七八趟。
      看我帮忙搬家这么辛苦,林烨就花一百块钱请我吃烧烤。
      晚上各自回宿舍,转身没多久女生忽然叫住我,然后很慢很慢的走回来,走到不能再走,再很慢很慢的抱住我……
      后来她就成了我女朋友。
      为什么我的研究生不是两年半,搞的同城跟异地似的,幸好破烂自行车在那段时间从没有掉过链子。
      为什么送我一个锅包肉的抱枕,搞得我身体与重力矢量一垂直就忍不住流口水,直到现在一上床我就会象征性的肚子饿。
      她很喜欢唱歌,散步的时候嘴里时常哼着,但是每次都是《情非得已》,听得我脑回路发炎。我调侃她说你赶快换一首,不然我又要切歌了。
      林晔没有换歌,反倒让我多听几次,说等学会了,好唱给她听。
      六月份的时候分手。
      没能在天津找到合适的工作,最终签了一家南方的公司。
      我准备年底跳槽回来,聊天时开玩笑问她,愿不愿意等我个一年半载。林烨陷入沉默里,眼睛盯着脚尖儿半天没说话,我忽然意识到,她已经悄悄给出了回答。
      她喜欢说:“太瘦了,你赶快多吃一点。”
      她喜欢说:“锅包肉好吃呀,你以后肚子饿的时候会想起我吗?”
      可惜我天生对肥胖免疫。
      我想,我无论怎么样都不会胖起来,林烨应该羡慕我身材好对不对?
      我想,我应该更瘦一点,这样她就会再嫌弃我一点,而当我肚子饿的时候,也就不会再想起她。
      分手那天我很想唱歌给她听。
      林烨:“不用了,你以后唱给别的女孩子听,她一定很喜欢。对了,跑马拉松的时候,你说会保护我是真的吗?”

      11*
      我有一次长途骑自行车的经历。从天津到衡水,早上六点钟出发,晚上在小献城打尖,隔天上午七点半再上路,下午两点到家。
      没有补给,没带装备,自行车是一辆非变速的小轮车,全程两百六十多公里,路线靠一部诺基亚C5导航。
      其实沿途也没什么出彩的风景,而且北方风大,国道车多路窄,乡间小路坑洼,又时常上下坡。
      索性一路平安。
      骑到沧州的时候屁股开始疼的不得了,当天晚上躺下来觉得腿里像注了铅。但我还是坚持下来了,虽然都说开弓没有回头箭,不过后来我想了想,如果不是因为手机里的两百四十多首歌,同样的公里数,我可能还要再骑上一两天。
      两百四十多首歌,风格迥异,从A到Z,有激扬的,有明丽的,有伤感的,有缱绻的,有无厘头的,还有口琴钢琴小提琴曲这样的轻音乐,可以说是五颜六色,五花八门。
      但是一首歌一个故事,一首歌就是一段补给,从耳朵里向下传,两条腿就有了源源不断的能量,就好像火箭上天时的多级推进器,一首歌烧完换下一首。
      ……
      抄一首昨天听的歌在这里。
      ~
      飞呀 飞呀
      看那红色蜻蜓飞在蓝色天空
      游戏在风中不断追逐他的梦
      天空是永恒的家大地就是他的王国
      飞翔是生活
      我们的童年也像追逐成长吹来的风
      轻轻地吹着梦想慢慢地升空
      红色的蜻蜓是我小时侯的小小英雄
      多希望有一天能和他一起飞
      当烦恼愈来愈多玻璃弹珠愈来愈少
      我知道我已慢慢地长大了
      红色的蜻蜓曾几何时
      也在我岁月慢慢不见了
      我们都已经长大好多梦正在飞
      就像童年看到的红色的蜻蜓
      我们都已经长大好多梦还要飞
      就像现在心目中红色的蜻蜓
      ~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书是一本小说。
      由于开篇时偶然用了第一人称“我”来叙事,写着写着,觉得这种基因拼接似的表达方式越发有趣。
      遣词造句、人物对话显著增强代入感,故事情节塑造起来也更具张力,于是便一直延续下来。
      这本书或许勉强可以叫它短篇小说集,主题有些散乱,因为一开始不知道要写给谁,所以断断续续竟写了这么久。
      我还想在小说里配几张插图,但是原来的插图师飞走了,这事儿还得从长计议。
      最后的最后,这本书已有六个章节,某些章节结尾确有些潦草。
      如果你偶然间遇到它,读到它,到最后也像我一样有点儿感慨,那么也希望你找我坐下来聊一聊,我们看看它还有没有继续完善的可能。
      我希望有一天它被放进书架的时候,它还会是一本有意思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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