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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段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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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版)
我跟老婆说,我要去S市出差几天。
老婆并不关心这个,她说:“小妹快要高考了,熬了十几年也不容易,她一直说想去丽江玩,我已经答应她到时候让她自己出去玩一趟;圆圆在幼儿园总是调皮,这个星期老师已经打了我两个电话......”
小妹是我的妹妹,圆圆是我的双胞胎女儿中的老二。她说的都是跟我有密切关系的事情,可是我为什么一点也没有兴趣听她全部说完?这个问题我想了许多次都想不明白——不过这对我也没有什么妨碍,我们仍是同床共枕的夫妻。
有时我会问老婆:“你就不怕我借着出差的名义在外面乱搞?”
老婆的反应总是很平静。要么淡淡地反问我:“我还怕天塌地陷呢,怕有用吗?”要么笑眯眯地说:“你在本市乱搞我都没管你,干嘛还要舍近求远?省点路费不好么?”
她有她的聪明,她的道理。
是以这些年来我在外面结识了一个又一个的女人,始终还是觉得她才最合适做我的老婆。
朱樱问我:“为什么你有那么好的老婆还要在外面胡来呢?”
我跟她说这就象吃水果一样,觉得西瓜挺好吃的,可是再见到香蕉和葡萄还是会心动,还是要吃。
朱樱发了个撇嘴的□□表情给我。不以为然的模样。
我说你还别不相信。你现在觉得你老公好,那是因为他现在还没钱,没有机会变坏。
朱樱发一个砸我脑袋的表情。
我说我原来也是挺好一个穷人,那时候遇到你,喜欢得要命,你也不搭理我,你要是当时做我女朋友了,我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子?
朱樱说你可真能扯,说谎话鼻子可是会变长的。
我说鼻子变长这个诅咒不够恶毒,我的一个朋友的女朋友才叫恶毒呢,动不动说“说谎话鼻子会变长,小鸡鸡会变短”,搞得我那个朋友每次说谎话之前都特有精神压力。
朱樱发我一个翻白眼的表情,说你要是没什么正经话说就别搭理我。
于是我就跟她说正经话了:“下周我去S市出差,想去看看你。”
朱樱说我又不在S市,我在K市。再说K市又不是我家院子,你爱来不来,还要我批准?
我说你愿意见我我就去,你不愿意见我,这大热天的,我巴巴的跑过去干嘛?
朱樱沉默了一会儿说:“咱们有五年半没见面了。”
我一直记得第一次见到朱樱时她的模样:圆圆的小脸,短发如男生般清爽,一身简单的运动装,怎么看怎么是个清秀小帅哥,可是灵动的眉目却又出卖了她的性别。
她是我很久之前的网友。
第一次见面是在她们学校附近的一个空旷的广场上,她带了一个小女生过来,大概是怕被网络色狼害了。那天同来的小女生一直很健谈,倒是朱樱,从头至尾没说几句话,要么听我们聊,要么就抬头凝望天上的星星。
可是我却牢牢记住了她那双大眼睛。
后来一直有联系,她毕了业,在我们这座城市里为工作而奔波忙碌。她租的房子离我的公司很近,那个夏天,我经常买了冰镇的西瓜过去看她。
最亲近的一次,我坐在她的床边,她在房间另一端的小小灶台前煮面。我走到她身后,忽然很想拥住她,让她做我的女朋友,不要再这么一个人辛苦地生活。可是伸出去的手最终也没有环到她的腰上,只是替她拂了拂粘在脸上被汗浸湿的发丝。
她有那么美丽的一双眼睛,眼波略一流转,便会令我自惭形秽。也是在那一天,她告诉我她的男友找到了工作,他在城市的另一端居住。
后来她去别的城市,再联系上的时候,她已经在数千里外的K市,结婚已两年。
从S市到K市的火车晚点了两个小时,我退了火车票改买汽车票,坐上汽车车又出了故障修了一个小时。
辗转到了K市,已经是下午两点半。比预期到达的时间晚了两个半小时。
朱樱在三点一刻敲开了我的房门,穿着一条黑色吊带裙的她笑得温暖而明亮,“HI,老范,好久不见。”
我真心实意地夸奖她:“小丫头出落成大姑娘了,比从前更漂亮了!”
她抿嘴一笑,进来坐在这酒店标间两张床中的一张上。抬头又笑:“人家都是财大气粗,你不仅气粗,这腰也够粗的,这么横向发展我范嫂子没意见啊?”
我坐到她身边去,“怎么没意见呢?生怕我哪天血压一高忽地一下就过去了!可是没办法,人要是胖了,喝凉水都长肉!”
朱樱借口看对面床头的一张画,坐到了对面去。
我有些尴尬,可是一笑而过,转而去聊些从前的事。聊了一会儿,我拍了拍身边的位置:“坐过来啊,坐那么远,怕我吃了你?”
朱樱有些不好意思,坐了过来。
我发誓,前一秒钟我还只是单纯的想和她聊天,可是后一秒钟就不同了,她发丝幽幽的清香飘过来,让我心头微微地疼了一下。然后下一秒,我就忍不住搂住了她的腰,吻上她的颈子。
后面发生的一切,就再自然不过了。
事后朱樱很懊恼,说怎么会这样呢?我们一点防护措施都没有,万一怀孕了可怎么办?
我说都怪我。说你不用担心,有事后药的,据说有只叫“毓婷”的牌子不错,一会儿我去药店买了来给你,吃一颗就好了。
朱樱摇了摇头,“我六点钟要参加朋友的婚礼,老公在家等我。先走了。”
说完便匆匆离开。
我穿好衣服开了门追出去,只看得到她裙角一闪上了一辆出租车,很快没了踪影。
“我根本不知道,她到底在那个城市的哪个角落里。”半年之后的一个晚上,我在KTV包房里搂着一个小姐这么跟合伙人老杨感叹,不是不伤感的。
可是老杨不为所动,他老兄很煞风景地说:“以你的能力,想找到她还不容易?只怕她没你说的那么好。就算她真的那么好,你会离了婚娶她吗?你又不是新手,这些事,玩玩罢了,你可别当了真。”
他话没落地,我就收到朱樱一条短信:“我看好了一套房子,近期准备买。想跟你借点钱,方不方便?”
老杨探头过来,一眼瞥见,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我在半个小时后才回复朱樱:“你开口当然没问题了,不过最近有两家新店要开业,到时候你提前联系我吧。”
后来老杨再问起朱樱这个人的时候,我满不在乎地说:“女人嘛,不就那么一回事,再怎么喜欢她,也就那么回事。”我与朱樱的一段情,到这里划上了休止符。
(绿版)
老公的初恋情人发她家宝宝的近照给他看。
憨态可掬的一个小男孩,光屁股穿着一件红色肚兜,站在床上咧着嘴笑。
或许是怕小男孩站不稳,有一只手在旁边扶着小男孩的一半身子。
那是一双白晳圆润的手,手腕上有一条天蓝色水晶石和银色小蜻蜓相间的手链。
我没好气地白了老公一眼:“没事老给你发这孩子的照片干嘛?这小家伙不会是你的吧?”
老公说你可别瞎说。你看他哪点长的像我了?我跟她分手三年她才生的小孩,亏你想得出来。
“像你不像我不知道,我也没兴趣知道。不过旁边这只手上带的手链我倒想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只手链是我自己做的,本想送给一个朋友,可是做好后突然就失了踪。后来老公说是他的一个同事看着好看就死皮赖脸地拿回家送给老婆了,当时我也没说什么,另做了一条送朋友。可是现在看来,所谓的同事,不过是个借口罢了。
见谎话被拆穿,老公嘻嘻地笑:“这都被你看出来了?别生气嘛!你平时没这么小心眼的呀,上次给她寄茶叶寄礼物你不也没说什么嘛。再说你也知道我给她礼物只是为老爸考虑啊——老爸一个人在老家,有个头疼脑热的,在医院有她这个熟人肯定要方便一些。”
我很想跟他吵一架,光明正大地送茶叶跟这样瞒天过海地送手链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怎么可以混为一谈呢?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这种事情,吵了又怎样,不吵又如何,不如省点口水暖暖心。
想到从前为了江面上过了三只船还是四只船都要热热闹闹地争吵上半天,恍若隔世。
连吵架都没心情吵的时候,这婚姻大概已经步入平淡期了吧?
想起谁说的一句话,婚姻是最容易陈旧的一件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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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森跟我说他最近要到邻市出差,想来K市看看我,问我愿不愿意见他。
我一直觉得,和那种对自己有过想法的异性朋友最好一别之后永不再见。
相见不如怀念。
可是在知道老公又悄悄送东西给他的初恋情人之后,我忽然觉得,这样炎热的夏天,见见老朋友也无关紧要,即使是异性朋友。——有谁规定结了婚女人就必须天天两点一线地在家和单位之间过完全没有自我的生活?
所以我就跟范森约好了某天中午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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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见面已经有五年半。他经常会问我有没有想他,有时候我说有,有时候我说没有。
其实想起来他的次数很少。只是偶尔在路上看到一个胖乎乎有着和善笑容的男人的时候,才可能会想到他,想到我曾经认识过这么一个人。
认识他的时候,正是我一生中最窘迫的时期。学生的青涩尚未褪尽,身材样貌却俨然已是个成熟的女人;没了在学校里挥洒自如的率性,又没学会从容自若地对待一切人与事。
那是一个无所适从的年龄。
毕业后同学们各自分散,独自租住在城市的一角,苦乐自知。工作并不如意,辛苦且琐碎,换了又换,每天的时间大都花费在辞职或应聘上面。
说心力交瘁也不为过。
范森和他的冰镇西瓜是那个夏天最美好的记忆。可是世事无全,即使这美好的记忆,也有瑕疵存在——傻子也知道他大热天地捧只西瓜骑十分钟自行车到我那里不可能是为了跟我研究哪个地方出的西瓜比较甜。
我承认我并不讨厌范森,可是这跟恋爱没关系——虽然我在那之前根本没有谈过恋爱。
我知道自己并不能算美女,可这并不妨碍我希望男友高大帅气有一双会笑的眼睛。而范森,即使他减掉二十公斤体重,也仍然与我设想中的男友毫无关联。
在多年后范森总是向我提起那个夏天的某个午后,他说那天他很想拥抱我,花了很大力气才压下这个念头。他问我是不是还记得那一天,我说不记得了。
事实上我记得很清楚。
所以那天以后每次他去我那儿我都要把房门敞开着。
不仅如此,我还会经常跟他提起我的小男朋友,把一个子虚乌有的人说得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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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范森诸事不顺,火车晚点,汽车半道上坏了。他一直在发消息给我,或是打电话。
他说:“真是急死我了。”
他说:“你说这是不是好事多磨?”
他说:“你不会怪我耽误时间吧,在家干嘛呢?”
我倒有种身心放松的舒泰感觉。甚至想:如果这班车一直延迟到下午五点才到K市就好了,我可以明正言顺地爽约。
可是他终于还是到了这个城市,打电话告诉我他在某条路的某家酒店某个房间,要我打的过去,车费由他报销。
可我偏不。
我坐了公交车,慢悠悠地驶过去。路上一直在想,这辆公交车会不会半路抛锚?
这天的公交车一点都不挤,开得飞快。不过二十分钟,就到了那家酒店门口。
我到了范森说的那个房间的门口,敲了几下。那时我还在想,如果他说错了房间,那我就有理由转身回家了。
可是开门的的确是他,虽然这几年他又胖了几圈,可是那确实是他。
他笑着让我进去,我笑着走进去,心里却有个声音在近乎绝望地说:“现在转身回家,是不是还来得及?”
那是我的第六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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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我的第六感预见了将要发生的事,还是我的第六感操纵了我的神经?
当范森拉我坐到他腿上吻向我的颈项时,我心底的某个角落忽然软软地疼了起来,想哭。在那之前,他在我耳边轻轻叫我“傻丫头”,一如多年之前的那个夏天,一如我年轻青涩得不知愁为何物的二十二岁。
那时花正好,人正俏。
一千九百多个日子,金子般的时光,无声无息地流走了。
那一刻我是如此的感伤,以至于并不在意范森的双手在做些什么。我只是想,既然今天也一样要过去,发生些什么或什么也不发生,又有什么不同。
一切都结束之后我才开始后怕。
范森是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他日日流连花丛之中,如果他有什么病,那我可怎么办?如果这次我怀孕了,又该怎么办?
可是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再怎么后悔后怕,也于事无补。
所以我也不再多说什么。冲了个淋浴,穿好衣服,便告别离开。
范森并没有挽留我,或许来不及,或许他晚上另有安排。又或许,他根本就知道我所说的朋友的婚礼不过是个借口。
他怎么想,和我,的确没有任何的关系。我是真的这么想。
打的到了家附近下车。先去药店买了那种叫“毓婷”的事后药,然后去菜场买了几样菜。
范森发消息过来:“你还好吧?买到药了吗?”
删除了他的一切短信和电话记录,我静静地往家里走。
夕阳西下,天边有美丽的晚霞。我发现我的心居然和外表一样平静,这样的时候,居然若无其事地在想:晚上应该给老公做什么饭菜吃才好呢?
我发现,我了解我自己远比我以为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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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过去了,例假按时到来,我放了三分之一的心。
半年过去了,我悄悄去医院做了次体检,确认我并未染上任何病毒,我放了三分之二的心。
这世界上没有任何秘密永远是秘密。
我自信自己做得到绝口不提这件事,可是范森呢?以他的能力,若想找到我,扰乱我的生活,太轻而易举。这是一颗隐形的炸弹,若不妥善处理,随时会毁了我现有的平静生活。
当一个人不再重视那个人、那件事的时候,所谓的秘密,将不再是秘密。
于是在某个晚上,我发了一条消息给范森:“我看好了一套房子,近期准备买。想跟你借点钱,方不方便?”
发完了这条消息,我才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放下心来。
范森,这个爱钱甚于爱一切的男人,再也不会联系我了,我知道。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