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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3章 ...

  •   “勿暮”开业这天,秦琴夫妇、Rico、文文、还有霁然以前的同事都赶来捧场,唯独少了一人。

      “云展怎么没来?”秦琴大为惊奇,“他可是这家店开业的最大功臣。”

      “他……去海南出差了。”霁然抿了抿嘴,答得有点不自在。“有个Villa的项目,说是要去两个礼拜。”

      “云展人没到,花篮可是到了。”李达笑嘻嘻地打量着全场最大的花篮,“不算缺席,不算缺席。”

      “花篮还和我们送的都不一样,绝对花了大心思。”

      “可不是吗,心意十足……”

      大家众口一词地为云展说好话,简直是司马昭之心。

      “这上面写的什么?”Rico说中国话还勉强,中文字却不认识几个。他看着云展所送花篮上的飘带,如看天书般茫然。

      “霁往开来,勿暮尘缘。”霁然回答,视线落在那个花篮上。上面的毛笔字似乎是云展亲自书写,少见的小篆,清雅隽秀,潇洒出尘。

      “什么意思?”Rico一头雾水。

      “就是……”霁然试图解释,却发现自己力有不逮。而这几个字背后的情谊,她更无法向外人阐明。

      “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啦。”李达打断Rico的打破砂锅问到底,“你这种洋鬼子是不会明白的。”

      “……”Rico瞪着大眼,十分委屈。他觉得自己被歧视了,可这里不是美国,即使他当街大呼种族歧视,也不会有什么人鸟他。他只好闭上嘴,咽下这口鸟气。

      “不过挺可惜的。”秦琴笑着说,“云展为这家店费尽心血,开业当天却无法来现场。”

      “是啊。”李达接过她的话茬,“当初我找云展,让他帮忙设计长宁分店。他说自己不是室内设计师,不够专业,把我们转给了他的同事。结果霁然开店,他倒是忙得起劲,也不说啥不够专业了。”他啧啧摇头,“这男人啊,重色轻友起来,真是瞎话连篇。”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

      “……”霁然张了张嘴,试图予以反驳。可云展向她表白,分明已经坐实了自己的动机。她无法罔顾事实,只好也学Rico闭上嘴,咽下这口鸟气。

      霁然做了老板后,才发现打工是件多么轻松的事。打工不用核算成本,不用扩大客流,不用采购、会计、税务十项全能……即使有所谓的魔鬼上司,但和开店遇到的各路客人相比,完全是小巫见大巫了。

      比如今天这位。

      “霁姐,”服务生唐宁回到吧台,为难地说,“有位客人执意要坐靠窗位,我说什么他都不听,坚持要见你。”

      霁然已经留意窗边那桌很久。她点了点头,“我这就过去。”

      勿暮一共有三张靠窗桌,其中两张已经有了客人,剩下那张台面上则立着“预定”的牌子。
      霁然走到预定桌的跟前。

      “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吗?”她假装没看到对方已经自行入座,仍微笑着问。

      “你是这里的老板娘?”年轻的男人抬头看着她问。

      霁然自动忽略最后一个字,“是的,我是这里的老板。”

      男人微微一笑,指着桌上的牌子道,“我想坐这桌,可以吗?”

      “实在不好意思,这个位子是熟客预定,一会儿他就会过来。”霁然温和地拒绝。这张台子是留给云展的。他昨晚才从海南回来,今天一大早就发消息给她,说要来视察成果,让留一张靠窗的台子给他。她不想连这个小小的要求都让他失望。

      云展……一想起他,她就不由自主地走神。那晚以后,她再没有见过云展。他去海南出差,让他们自然地回避了彼此。她不知该以怎样的心情再见他,抱歉或疏远都不合适,而隐隐的期盼更让她悲喜难分。

      “老板娘?”对方发现了她的走神,出声提醒。他似乎对她的性别格外看重,坚持用老板娘这个老气横秋的称呼。

      霁然回过神,无奈地继续听他述说。

      “一年前,在我出国前的最后一天,我和女友在这里分手。那天我原本是计划求婚的。我请后厨帮忙,把戒指藏在了她点的蛋糕里。没想到蛋糕还没上,她却先提出了分手。”客人望着窗外,留给霁然一个萧索的侧影。他的语调十分平常,却又莫名带着一种引人入境的力量,令听的人堕入他的忧伤中。

      “她说无法预测我会在那边待多久,一年?两年?……还是十年?二十年?她再也无法容忍我的任性来去,决定给自己的等待画上终点。”他有一双很会讲故事的眼睛,每说到动情处,里面的风景就会格外引人注目。

      霁然同情地望着他,却更同情故事中的女子。要经历多少次失望,才会死心地放弃希望。
      曾经她也一样。

      霁然深深吸了口气,命令自己不准再想下去。

      “没想到一年后我回来了,她却已经结婚了。”客人讲完结局,忧伤地望着她,“难道这个故事不足以换取你的同情心吗?”

      霁然低下头,同情心和理智拉锯着。

      客人犹做着最后的努力,“我一直记得这里的摆设,和这里的咖啡味道——是我喝过最苦的。”他凄然一笑,“最忘不了的是这里的店名——勿暮,让人觉得人生尚有希望。”

      霁然眯起眼睛,抿着自己的嘴唇。他说得越多,破绽就越多。她真没想到会有这么无聊的人,为了得到一个靠窗位,竟然编出这么曲折忧伤的故事。

      “这么说,你喜欢‘勿暮’这个店名?”她引导他说下去,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我自己也很中意它。”

      客人连连点头,“的确是好名字,才让我一年来念念不忘。”

      “这就奇怪了。”霁然见鱼儿上钩,不禁露出得意的笑,“这家店是半个月前才开的。以前这里虽然也是咖啡店,但装修完全两样。而且,”她顿了一顿,“也不叫‘勿暮’。”

      “……”客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半天说不出话来。

      “您要是愿意的话,可以坐旁边那桌,那边更宽敞一点。”霁然不动声色地说。

      客人只好理亏地站起来,听从她的安排。

      “也许没有窗外的风景干扰,您的回忆会更准确呢。”她抛下这句,不理对方尴尬的神色,转身走了。

      没过一会儿,云展来了。海南的阳光果然厉害,他明显黑了几度,也瘦了一些,看起来精神奕奕。

      “你天天日光浴吗?”霁然忍不住打趣。

      “是啊。”云展扬起半边眉毛,“不过不是在海边,是在工地上。”

      “你们工地真是有伤风化。”霁然评价。

      “……”

      她陪他在窗边坐下。临桌不断飘来幽怨的视线,霁然视而不见,心里却忍不住翻起了白眼。

      “你觉得店里怎么样?”她紧张地问云展,神情似等待老师评分的学生。

      云展的视线沿店梭巡一周,然后回到霁然脸上。他的嘴唇带着笑,眼睛里亦然,令霁然的耳朵不由自主地热起来。

      “不错,比沈溪的店有活力。”他注意到她发红的耳朵,觉得自己也似乎被传染,忙转开视线说,“我要看一会儿项目资料,你不要来打搅我。”

      他的态度令霁然有些失落。她“哦”了一声,怅然地站起来。

      “对了,”云展又叫住准备离开的她。他微笑地,对着她疑惑的神情宣布,“中午我们去吃越南菜。”

      霁然直到走回吧台才反应过来,她怎么就稀里糊涂答应和他一起午餐了呢?

      一定是内心的愧疚,让她无法拒绝他的要求。

      这么一通自我心理分析后,她也就原谅了自己的被动。

      来越南餐厅当然要点河粉。

      霁然望文生义地点了“至尊火车头粉”,云展则点了“香茅牛肉粉”。

      等待上菜的过程中,她向云展讲起上午的“失恋故事”。

      “真没见过这样的人,为了一个靠窗位竟然编出这种谎话,滥用别人的同情心。”她余怒未消地说。

      云展也十分不齿,“可能是个表演欲强烈的人,随时随地即兴演出。”

      他这么一说,霁然不由觉得,那人的确像演了一场戏,流畅自然,感情真挚。若不是最后的说辞露出破绽,几乎可以完美谢幕。

      “如今像我们这样人品过关的不多了。”她不由叹息。

      云展见自己也被计算在内,也就不便予以反驳。

      “至尊火车头粉”名副其实,光牛肉就有好几种,还配有牛筋和香茅,勾得霁然味蕾大开。
      她迫不及待地掰开筷子,开动起来。

      “好烫!”她的舌头被狠狠炙了一下,眼泪几乎冒出来。

      云展一听立刻搁下筷子,庆幸地松了口气,“那我等一等再吃。”

      “……”霁然捂着嘴,难以置信地瞪着他。

      “以前Rico还说你是‘nice guy’,他怎么说得出口?”她谴责道。

      “你没有听过那个故事吗?”云展露出坦然的笑容,“关于天堂和地狱的选择。”

      “什么?”

      “从前有个人死后,使者让他选择是要进入天堂还是地狱。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天堂。使者却让他莫急,随后敞开天堂大门,让他窥视里面的情况。天堂果然名不虚传,风景怡人,气氛详乐,人人安居乐业。随后使者又打开地狱的大门。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地狱却并非如传闻般恐怖。这里的风景也很优美,甚至比天堂更加奢华,而且人人不用做工,整天吃喝玩乐。”

      “于是此人改变主意,决定死后进入地狱。他生前忙于生计,辛苦奔波,决定死后要好好享乐。使者听闻他的选择,微微一笑,再次开启了地狱的大门。没想到这次的地狱却和传说中一样,到处是油锅和鞭打,哀嚎声不绝于耳。此人深觉受骗,质问使者为何与之前所见完全不同。”

      “你知道使者说什么吗?”云展循循善诱道。

      “什么?”霁然露出茫然的神色。

      “使者说,千万不要相信广告。”云展摇了摇手指,露出一抹得意的笑。

      “……”霁然咬牙切齿。

      饭店在商场二楼,出来会经过一个“LAMY”的柜台。霁然忽然想起来要买一支钢笔。最近手账流行,她也赶时髦地买了几本,随手记一些开店心得。

      导购小姐取出几只样品,供她试写挑选。

      “这种EF型号的笔尖较细,女孩子买的比较多;F型号的是中等笔尖,M型号的笔尖最粗,适合练字时使用。”导购介绍。

      霁然拿起一支F型号的笔,随手在白纸上写了起来。她先签了自己的名字,觉得笔尖顺滑,手感流畅,写出的字也非常好看。于是兴起地继续写下去,很快涂满了半页纸。等她意识到自己写了什么,收手却已经见迟。

      那半页龙飞凤舞的签名,有好几处都写着同一个名字——关潮。

      她放下笔,一时有些怔忪。

      大概是条件反射吧。她以前就常常在纸上写他的名字,还练了好几种字体,比较哪一种更好看。

      “从这儿一直走到头,左拐就是收银台。”云展从导购手中接过账单,要去结账。

      霁然连忙拉住他,“我自己来。”

      “算是我送你的开业贺礼。”云展淡淡地笑,“不会因为不是万宝龙你就不收吧?”

      “你不是已经送过花篮了吗?”霁然看着他的眼睛,忽然难过地有些说不出话来,“我不想……拿着你送的笔,写别人的名字。”

      云展深深地看着她,久久没有回应。久到她以为这个难解的僵局要永远持续下去,却见他温煦地一笑,眼里的痛意稍展即收,“练字有什么问题。”

      他若无其事地拿着账单,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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