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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鬼遮眼 ...

  •   “贼人休走!”

      张兴回首望去,这下眼睛倒没被迷住。

      来者是个身长八尺的青衫男人,年纪轻轻、斯文俊美,但刚才那一嗓子不单清亮,而且蕴藏着雄浑的内劲。

      张兴修为不多高,但自恃轻功出神入化,又有许多年历练。于是,只当是孙小媚的姘夫入夜来会,不管许多,撒足就跑。

      那青衫男人,余若真,自是急起直追。

      周灵焰被喝声惊醒,匆匆跑来,踹开房门,闻见香气不对,旋即捂住口鼻。

      她快速环视屋内,除了昏睡的孙小媚而外不见别人,行到窗边,捡起落在地上的玉色蛊虫——这是罗氏给周子皙防身用的,费了大力气炼成,轻易不可能被弄死。

      她于是便猜事情不妙,穿窗而出,追在余若真身后。

      “子皙被掳走了。”余若真脚步不停,边跑边说。

      周灵焰:“贼人是什么来路?”

      余若真压抑着怒火,道:“修为不高,轻功甚好,看着像是采花贼,但难说。大姐先回,我要跑得快些了。”

      “我闯的祸,不成!”周灵焰吓得酒全醒了,想要发力疾奔,但捏了捏手里的蛊虫,旋即有了计较,“姨母的玉蚕蛊死了,那人厉害,多半是有备而来。路上恐有埋伏,你自己当心,沿途留下记号,我回府召集人马,随后便至。”

      “是。”余若真一步跃出数丈远,很快消失无踪。

      ·

      可是,那摧花手张兴哪里晓得什么蛊虫?

      他药倒周子皙的迷香,不过是用两桶黄酒骗老药师给配的,从寨子里带出来,仅用过两次,药效很是一般。

      说起来,今夜也真是冒险。他本是瀛洲人,落草后久居海岛,此番入京,水土不服,身子一直不大爽利,只因垂涎那美人,又遇上了好机会,一时冲动,大意不查,行事时被人发现了。

      不过,张兴对自己的轻功很是自傲,初时并不以为意,扛着麻袋往东跑出城,虽被穷追猛打,心里还美滋滋的,觉得抢了个好宝贝。

      约莫跑了两个时辰之后,他虽然觉得腿脚有些虚软,但凭着对美人的渴求,仍能勉强维持,相信不用多久就能脱身。

      未料,到了天明时分,那青衫男人竟仍没被甩脱!看对方黑沉沉的脸,他自知只要稍停片刻,就必定会被抓住打死。

      天大地大,性命最大。张兴思虑再三,决定将那花魁娘子杀了扔掉。但临了,仍想亲美人两下,赚个回本不亏。

      却不知怎的,他刚解开麻袋,便觉异香扑鼻,擦擦眼,再那么一瞧,只见那装在袋子里的美人是云鬓花容、冰肌玉骨,宛如仙子下凡。他登时头昏脑热,说什么都舍不得放下了。

      难说为何,张兴自从打开麻袋、看了那一眼之后,就觉得浑身是劲儿,不眠不休地跟青衫男人周旋了足足两个日夜,总算来到熟悉的海滨,乘船奔向藐云岛。

      藐云岛在东海里,常年云遮雾罩。

      相传,此地乃是通天教主的碧游宫、白云老叟的成道处。

      神话缥缈,不足为信,但岛上聚集了数百匪贼却是真的。

      十八年前,先帝世宗皇帝的弟弟、当今天子及楚王的八叔秦王周温嵘,逼宫不成,被贬为庶人,于谪居地暴毙。其旧部皆遭降罪,五百来人马随女将军花拂衣落草,盘踞藐云岛,以劫掠官府过活。

      兴许是老天爷作弄罢?

      秦王获罪时,只有楚王为他求情。当时,周廷兰移居东宫不久,若不出差错,必能承袭大统,可他不顾左右劝阻,坚持为王叔求情,惹得先帝不虞,后来又在周温嵘死后犯了失心疯,纵火焚烧宫殿,因此触怒先帝,被贬为庶人,发落至云州。

      王妃罗筱筱亦是因为羁旅劳顿,刚到云州没几日就早产了,使得儿子先天不足,体弱多病。

      后来,周子皙两次被掳,先是越千江,现又是张兴,竟都跟那秦王有关。

      ·

      话休絮烦。

      却说,余若真在山里长大,不擅水性,到海边寻了个船夫摆渡。

      但那船夫得知这年轻人要去藐云岛,说什么又都不愿帮忙,连船都不肯借用。

      余若真在路途里发生了一些事情,耽搁了半个时辰,赶来才晚了许多,正自责,又遇上这等烦心事,忽地变了脸。

      他背负短剑,却不用剑,而是将双掌合拢,再徐徐分开,掌中忽现一条紫黑色的软鞭。那鞭子似铁非铁,似皮非皮,一头缠在他手腕上,直延伸入袖里,不见从何而来、到底有多长。

      他甩出鞭子,一掸、一勾,缠住船夫的脖颈,只稍稍一紧,便把人勒得皮开肉绽。

      没有半句逼迫话语,那船夫已被吓得尿了裤子。

      余若真这才恢复了平静,点点头,让他开船。

      恰日落,海潮生,船没游出两里,便遇上了风浪。

      余若真坚持前行,船夫莫敢不从。

      然而,行到半途,随着晚霞洒落,夜雾蓬勃涌起。那雾气古怪,将船只整个笼罩,两人眼前白茫茫一片,仿佛刹那间坠入了雪堆。继而,是一阵异常大的风浪,船只刹那间便被掀翻。

      余若真气得发疯,单手抓住倒扣的船舷,不顾求生,反倒在漂浮呛水的时候,挥了一鞭子,一下锁住那船家的脖子,内劲突发,活生生将他的脑袋拔下来甩掉。

      其后,他淹水昏迷,沉入海里。

      暮色渐沉,风大浪急。

      张兴登岛后,在岸边观望许久,没发现有船跟来,没得再庆幸了。哼着小曲,沐浴洗漱,胡乱塞了些干粮果腹,回房欲行不轨。

      然而,等他解开麻袋,定睛再看,那个他真真切切摸过看过的花魁娘子孙小媚,竟莫名其妙变成了当夜吃花酒的富家小官人!

      两个日夜的奔行已经耗空了张兴的体力,此刻气虚血弱,突然发现掳错了人,他先是大惊,细思之下,直觉自己被鬼遮了眼,又是大恐。

      他惊恐万状,捶胸顿足,当场口吐鲜血,险些一命呜呼。好容易缓过劲来,便冲出房间,捡了块石头,回来对着那小官人的脑袋狠狠砸下。

      小官人被打得头破血流,生死不知。

      ·

      * 时光,来到此刻——

      大周楚王世子周子皙两日前被迷晕掳走,刚才被打得头破血流。

      此刻,他在霍霍磨刀声中再度睁眼,躯壳里的魂,却变成了来自2331年的现代机械师周不渡。

      周不渡可不知道自己的灵魂落入了谁的身体里,也不知道之前的种种曲折,他所看见的,就是一把挥向自己的屠刀。

      然而,那屠刀最终没能落在他身上。

      疯癫的摧花手张兴嚷嚷着:“剁了他,剁了他,他一死,幻象便就没了……啊!”可话还没说完,突然发出一声痛苦的喊叫,紧紧攥住人厨子的手腕。

      “你他娘的什么毛病?”人厨子回头一看,只见摧花手的两个眼睛瞪得老大,满眼血丝,眼珠子几乎要爆出来了。

      摧花手刚说了一个“救”字,便从口鼻里喷出浓黑的血浆。

      人厨子用手一挡,完了只觉得掌心麻痒,低头一看,手掌里竟爬满了无数小细虫子!他霎时间汗毛倒竖,拿手使劲往方桌上一拍,雄浑内劲震碎了桌板。

      只一眨眼的工夫,摧花手已跌坐在地,两手死死掐着喉咙,指甲都陷进皮肉里去了。可他疯了似的并无所觉,不住以头抢地,撞得头破血流。

      人厨子再一眨眼,便见许多虫儿从摧花手的眼耳口鼻里钻出,每条都不过指甲盖儿大小,但密密麻麻的,数量不下百只,钻得极快,说是“喷涌”亦不夸张。

      很快,摧花手整个人都瘪了下去,脑袋不成形状,仿佛一个没皮的肉球,只剩下七个大大的血洞子。

      虫儿们成群结队,在血肉模糊的尸身里乱钻,很快就吃完了肉、吸干了血。好好的一个大活人,顷刻间只剩下白骨。

      那些虫儿却仍觉得不够,如流水般游移,缠上人厨子的双足。

      人厨子不住跺脚,却踩不死那些小虫,感觉脚掌都快被咬碎了,使劲蹦上灶台躲闪,继续跺脚,险些跌入开水锅里。

      然而,当那些乱窜的虫儿遇到周不渡时,竟像害怕他似的,纷纷避让开来,躲得足有三尺远。

      “直娘贼!”人厨子目眦欲裂,挥刀直取周不渡。

      “铛!”

      恰此时,风中忽然传来一声响铃。

      “铛铛铛铛铛铛铛铛铛!”

      继而是一连串爆响。

      那铃声从四面八方传来,不同寻常的洪亮,简直震耳欲聋。

      “砰!”

      本就朽坏的门板被一股邪风撞开,烂木片七零八落。

      那风打着旋儿,卷着千百张丹砂黄符涌入屋内。

      泼天的黄符漫散洒下来,落了满屋满地。

      符雨之中,一道黑影飞奔突袭,直扑在人厨子身上。

      人厨子不及反应,左脸颊已被生生咬掉,血水喷溅,露出森白的颧骨、牙槽,痛得连骂都骂不出声,只能“啊啊”地大喊,挥刀朝那黑影砍去。

      那黑影却迅若闪电,抓着人厨子手腕,一拉,一扯,把他整条胳膊撕烂了扔掉,继而大张开嘴,照着他面门一顿猛啃。

      周不渡定睛一看。

      那黑影不是豺狼虎豹,竟是个披头散发的怪人!

      怪人浑身缠满符纸,只有嘴巴露在外面,口含碎肉、鲜血滴落,凶邪更胜猛兽,威压震慑,让满地凶残的虫儿也都不敢靠近。

      周不渡使出全力,手脚并用,跌跌撞撞地往门口爬去。毒虫们识相地给他让了道,可这情景实足恶心,他胃里翻江倒海,止不住地干呕。

      怪人三两下就把壮硕的人厨子扒皮拆骨,撕成了碎片。他歇了歇,从喉咙里发出“嗬嗬”低吟,下一刻,径直扑向周不渡。

      周不渡将将爬到门口,忽然被那怪人从背后扑倒。他还算镇定,挣扎间险险地从外袍里钻了出去。

      怪人将锦袍撕破扔了,扯断挂在领口的珠串。佛珠掉了满地,银票到处飘,锦囊也掉了出来,青瓷小药瓶摔碎了,药丸滚落四散。

      然而,周不渡动作太慢,没爬两下,又被那怪人抓住拖回屋里。他心口疼、气喘不上来,忽然又想放弃了,往地上一趴,把脸埋在臂弯里,装死不动。

      那怪人压在周不渡身上,但预料之中的啃咬没有到来。它只是含着周不渡的后颈,像大猫叼着小猫,浑身激烈颤抖,两手紧紧抓着地面,力道之大,指头全都没入了土里。

      ·

      道人越过摧花手的尸身,看都懒得看,大手一挥,长袖拂过,满地虫儿骤然消失,无有痕迹。

      张兴惨死,魂魄离体尚未行远,见状恍然大悟,他哪里是被鬼遮了眼,他是被这该死的道人给害死了!

      这道人底细不清,没名没姓,江湖诨号“胡来”,人如其名,向来恣意妄为,喜作道人打扮,但兼修佛道法巫之术,性子阴晴不定,遇事不论是非对错,一味地偏帮弱者,疯癫胡来正如其名。无奈他的实力太过强悍,旁人再怎么厌恶他,也只能乖乖避着他。

      今年年关的时候,胡来提着拜礼登岛,直接找到寨主花拂衣,说是已经洗心革面,要借住半年,休养生息。

      寨主似乎跟他有些交情,约法三章,许了他的请求。他也很给面子,在后山海湾边搭了个茅屋独自居住,一直规规矩矩,未曾生事,有时还会请人喝酒、扯闲篇。

      张兴好酒,跟胡来喝过两回,美酒佳肴都是胡来备好的,他便觉得这人能处,并不像外头传得那样邪乎。他去开封,亦是受了胡来的指点。

      不料,这贼道人用心险恶,给他下了蛊,让他迷了眼,要了他的命!

      但没等张兴发作,胡来手掐一个指诀,口念一句咒语,一下便把他的魂魄打得灰飞烟灭了。

      周不渡惊魂未定,阳气极弱,隐约看见一个黑糊糊的人影挣扎着消散无余,浑然不知发生了什么,怀疑是自己眼花了。

      胡来见他满面困惑,没好气道:“你娘没教你收蛊?”

      周不渡懵懵然摇头。他原本活在二十三世纪,是用体外子宫培育出来的克隆人,知道什么是“娘”,但没有娘,从来就没有过,至于“蛊”,则更是闻所未闻。

      “不会?算你乖巧!”胡来道人翻了个白眼,撇撇嘴,阴阳怪气的,“不枉你师父死了都牵挂着你,拼着把自个儿再烧死一次,也要破了我的符,颠颠儿地跑来救你。”

      他看起来像是跟周不渡,不,应该说是跟被周不渡占据的这具躯体的原主人很相熟,即便装作不在意,眼角眉梢的小情态还是流露出了关心。

      ·

      “我……师父?救我?”周不渡反应过来,看向那具僵尸。

      贴满僵尸全身的符纸有许多都已经变成黑色,像是被高温灼烧过,但刚才整个屋里都是黑漆漆的,没有一丝明火。

      周不渡在西方长大,并非土生土长的华夏人,只是自小学习汉文,读了一些神话、历史、文学作品。即便后来在新明生活了十年,大多数时候也都是在实验室里待着,别说僵尸,就连真正的武术都没见识过。

      但此时此刻,他只要一思考,脑海里就会自然涌现出许多记忆,有关武学招式、符箓法咒、玄门经典,都是他从未看过的。

      陌生的世界,怪异的人与事,变化了的身体与的没来由的记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废话恁多!”胡来摇头,并起食中二指,夹起一张黄符,拍到周不渡脑门上。

      周不渡被定住了,不能动、不能言,只能默默看着。

      胡来先是念了两句咒语,使满屋黄符倏然浮空,尽数飞向那僵尸,贴满其全身并包住它的口鼻。

      然后,利索地为周不渡处理好额前的伤口,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倒出一颗黑黢黢的药丸塞入他嘴里,捏着他的下巴强使他吞下。继而食指、拇指并用,在他胸口要穴上连着点了十好几下。

      “你心脉受损,不能好了,但轻易也死不了。”眼看周不渡苍白的脸再度有了血色,胡来点了点头,眼里流露出一丝温存。

      但温存一闪而过,他咳了一声,又变了脸,道:“不许胡思乱想!道爷与你非亲非故,拿你有用的,可不是白帮你。”

      他自言自语,说话颠三倒四,让人摸不着头脑,也无所谓旁人听不听得明白,紧闭着双眼,解下周不渡里里外外的衣衫,又脱下自己的外袍给他披上,这才睁开眼睛,抓起人厨子的刀,把周不渡的衣衫砍了个稀巴烂。

      再后来,周不渡被转面朝向门外,看不见胡来做了什么。

      只听见一阵砍骨头、剁肉的声响,“啪”的一声响,似乎有一堆黏糊糊的东西被扔到了锅里,然后是倒水、盖锅盖、烧柴的声音。

      “拿你祭天,怕不怕?”胡来桀桀怪笑,扬手往屋里洒了些粉末。

      暗黑中,地上的残尸无声化为血水。

      末了,胡来仔细洗干净双手,抱孩子似的把周不渡抱起来,单手搂在怀里,另一只手轻摇铃铛,驭使僵尸跟着自己往外走。

      周不渡一点儿也不害怕,望着那只僵尸,心想,原来僵尸也能正常行走,不必一蹦一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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