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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回京市 ...


  •   快过年了,南霄也该走了,回京市过年,与姥爷一起回去,大门挂上了锁。

      南霄走的那一天,下着小雨,秦淮记得很清楚,他躲在树后面看着南霄走的。南霄说过会回来的,可他仍担心城市的繁华吸引住了南霄,真怕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乡下的路是泥泞的,房子是低矮的,唯有田野与蛇虫鼠蚁,哪有城市那样繁华,人来人往,交通便利,若是自己,也会被吸引的。

      正因为见过城市,才如此忐忑不安!南霄如此与众不同,乡野又如何能困得住他?

      期末考试秦淮排了全校第五名,李小红是全校第四名,南霄仍旧是第一,唯有作文扣了分,让人望尘莫及。

      秦淮回到家,拿出初二的书看,这是他借的书,朝南霄借的书,每本都有笔记,工整细致,浅显易懂。初一下册他自己学得差不多了,寒假看初二的书籍。

      李小红拿走的是初一下册的书本,她本来想按部就班的学习,但看到南霄已经在看初三的书本,就坐不住了,借了初一下册的先看着,上面有笔记,还是很好懂的。

      ……

      坐着大巴到飞机场,票早就买好了,本该考完试就回京市,因为教电脑给耽误些时日,若再不回去,母亲大人便会亲自来“请”了。

      走的时候,天空下着小雨,地上的泥土被雨水打湿,泥泞不堪,现在他和姥爷的脚底都是一层泥,鞋也有点脏,整个人就显得灰扑扑的。

      他看见了秦淮,在树的后面,小心翼翼的张望着,胆小又可怜,真不知上辈子怎么那么大的勇气敢跟他告白?姥爷说:“那不是淼子吗?躲树后面干嘛?”

      “玩捉迷藏。”

      “下雨天,不该玩捉迷藏。”姥爷认真说道。

      南霄没在看秦淮一眼,提着行李箱顺着村道走出去坐摩的,然后去乘坐大巴。

      姥爷坐过一次飞机,嫌贵,就没在坐过了,这次也是南霄在,才同意坐飞机的。姥爷穿着深蓝色的中山装,样式老旧,戴着一顶人造皮的帽子,帽檐处有些脱皮,这在姥爷看来是最时兴的打扮,可现在都流行港台那边的穿着,上辈子他也曾嫌弃过姥爷的打扮,可现在穿上毛衣、毛裤却觉得温暖。

      直飞京市,南父已经在机场里等着了,南父本名南正鸿,是南氏企业的董事长,南齐英的大儿子。南氏企业是家族企业,南霄是南正鸿的唯一儿子,只要他不犯错,是能够继承南氏企业的。

      因为他的爷爷南齐英从他出生开始便给他冠上一个“南市太子爷”的身份。

      姥爷看见自己的女婿还是很满意的,可没看见自己的女儿便有些失望,连忙问道:“菲菲喃?”

      南霄母亲叫李菲,以前可是村里唯一一个大学生,都说李老头两口子积了八辈子福,才养了李菲这么一个女儿。在南霄看来,不是姥爷、姥姥积了福,而且母亲积了八辈子福才能被姥爷、姥姥收养,那么穷困的山村里,姥爷、姥姥都能省吃俭用将母亲李菲供上大学,那不是母亲积福是什么?

      “她在家做饭,等爸过来。”南正鸿接过南霄手里的行李箱,看着自己儿子风尘仆仆的模样还是忍住了没教训他。

      “做什么饭,现在都还早。”虽这样说着,但姥爷脸上却也笑开了花。

      “她在炖鸡汤,得早点炖才入味。”南正鸿解释。

      南霄撇撇嘴,母亲也只有在姥爷过来当天下一次厨,他长这么大都没吃过几次母亲做的饭菜。母亲是个女强人,有自己的事业,公司虽比不上南氏,却也不小,因为彼此实力相当,南正鸿也算洁身自好,并没有在外拈花惹草,对姥爷也相当尊敬。

      现在的南正鸿才四十岁,儿子已经超过他肩膀了,黑黑瘦瘦的,刚才他一看,南霄里面好像穿了毛线衣。南正鸿也穿过一次,第一次跟李菲回去拜年时,岳丈拿出来给他穿上的。

      “爸,我去上趟厕所。”

      南霄说完便跑去厕所了,刚上完厕所出来洗手,后面又走来一个熟人,南霄一眼便认出这是王军,比他大一岁,住在同一片别墅群里,但与他是死敌,重生前都还在争一块地。

      王军看了好几眼南霄,看着眼熟,但与他认识的南霄有些对不上号,南霄有这么黑?这么老土?

      “看够了?”南霄抽出纸巾擦手。

      “你是南霄?”王军有点不相信,“你爸破产了吗?你穿的什么玩意儿?这件外套值十块钱不?”

      “差不多,十八块,穿着挺好,要不我也给你买一件。”南霄看着如此幼小的王军,心中好笑却也亲切,这小屁孩也不容易,王家老二,上头有个继承人的大哥,下面有个受宠的小妹,就他最不受重视,继承的家产也只有股份,后面才改行做地产,至少在他重生前本国的房价一直在涨,王军的资产也一直在上升。

      “我可不穿你的破烂货,跟你姥爷一个穷酸样,穿上龙袍也当不成太子。”

      “那还真对不起了,我还正是南氏的继承人,名副其实的太子,而你,屁都不是。”南霄盯着王军,神情冰冷。

      王军脸色铁青,直接逃走了,南霄一语中的,直接戳中他软肋,王军嫉妒南霄,疯狂的嫉妒。虽说南齐英有那么多的孙子,可唯独偏爱南霄,都说南老爷子早就立好遗嘱,南氏企业由南霄继承,别的子孙只能分点股份拿分红,这件事在商圈里都传遍了。

      南霄本不予他一般见识,处处挑衅不理睬便好,谁知王军居然提起姥爷?若让姥爷听到,该作何感想?

      姥爷本就不习惯城里生活,更不习惯保姆照顾,一生节俭习惯了,再加之闲言碎语,难怪上一世的姥爷只肯过年过节来一趟。姥爷简朴了一辈子,有的吃有的穿已经是幸福的了,山珍海味也不一定会比猪肉好吃,珍馐美食也许还抵不过母亲做的清粥小菜。

      回到家,南霄将行李箱提上去,他的房间应该也是日日打扫的,很干净。放下行李箱,南霄去厨房看母亲做了什么吃食。

      母亲在炖鸡,人参炖鸡,若是姥爷知道肯定又得念叨了,“妈,你这人参多少年份的?”

      “五十年。”

      保姆在一旁将菜洗干净、切好,李菲只负责炒一下。

      “这半年过得怎样?看你都不想回来了,玩得开心吗?”

      “还行,认识了几个朋友,很合得来。”南霄道。

      “村里的吧?南霄,你也这么大了,应该有自己的朋友圈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个道理我想你也懂,你和他们终归不是一路人。”南母放入一撮枸杞进去,鸡汤味很浓,闻着便觉得鲜。

      “母亲难道不是从那个地方出来的?不也走到了如今这个地位?”

      “不一样,世上又有几个如我这样?我付出许多艰辛才能嫁给你爸,才能正式在南家站稳脚跟,而你是天之骄子,不用付出代价便能得到一切,等你长大便会明白。过年后便去学校报名,和孙文他们一起。”

      “若有一天我什么都不要,母亲会不会怪我?”南霄问道。

      “会!你是我的儿子,我们的所有都该是你的,你爸虽是董事长,但股份仍握在你爷爷手中,而你爷爷底下可不止你一个孙子。南霄,你妈我是个商人,不想做赔本买卖,你爸努力的壮大南氏,也不想为他人做了嫁衣。”

      “母亲,我想走自己的路。”

      “你的路便是继承南氏,没有第二条路。”

      南霄沉默,他又想起秦淮了,他有那么多的勇气,分他一点可好?

      上一世的他也没有勇气去抗争,他面对南氏这么大的诱惑妥协了,按部就班的照着父母设定好的流程,毕业后进入南氏企业,从底层做起,等有能力时便开始接手南氏企业,迎娶门当户对的妻子,别人渴望的他伸手便能拥有,正如母亲所言,他是天之骄子,不知世间疾苦的天之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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