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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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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明媚至极的脸,溅满了点点斑驳的鲜血,她说这话的时候,那双黑曜石般的眼睛里,闪着浓重的杀气。
马匪怔怔的看着她,见她额前那缕秀发也被鲜血打湿,紧紧贴在额头,混合着滴滴汗水,顺着那高挺的鼻梁往下掉,留下一道道浅浅的血痕,让那张明媚好看的面庞,变得如地府里爬出来的女罗刹般阴森恐怖。
马匪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颤,立马抽出绑在腰间的环、首、刀,向她刺去。
“太慢了。”耳边传来那个女人森冷无比的声音,马匪背脊一颤,那个女人已经绕到他的背上,手中的弯月刀割开了他的脖子。
喉咙一阵剧痛,马匪惨叫声还没吼出来,就被身后的女人死死捂住嘴巴,他只能不停地挣扎,试图拿手中的环、首、刀往后刺。
身后的女人看着柔弱,力气却极大,一直死死捂着他的嘴巴不让他出声,且她身滑如泥鳅,他往后刺的刀,不但没伤到她分毫,反而刺得自己两侧腰部鲜血淋漓,挣扎没多久,便因失血过多晕了过去。
手里的马匪渐渐没了动静,焦雁也不敢大意,把还没死透的两个马匪进行二次补刀,确定两人都死透了,这才把尸体拖到小道尽头的墙角下,利用放在角落里的杂草,把尸身盖住,这才勉强松了口气。
她从一开始遇到这两个马匪起,就动了要杀掉他们,保全自己,替民除害的想法。
那个时候她心里有些五味陈杂,有害怕,有恐惧,也有担忧。
她以为自己会下不去手,毕竟不管前世今生,她生在平和的时代,平和的人家,即便在这个朝代动刀动武十七年,到底没对活人下过手,如何能要马匪性命。
可真做下来的时候,她发觉自己冷静的可怕,甚至两个马匪滚烫的血迹喷洒在她的脸上,她除了最初的不适应,剩下的,居然是一种莫名其妙的亢奋感。
她想,她上上辈子或许就是个冷情男人,天生就是个嗜血好斗的刽子手,这样的她,要不上战场杀敌,真是可惜了。
随手抓了两把干草,把脸上、手上的血迹粗粗擦了一遍,一回头看见一地逶迤的血迹,发出浓重的血腥味,胃里顿时一阵翻涌,她忍不住扶墙吐了起来。
杀人,终究是恶心的,她心里素质再强,也只是个弱质女流,也会有负罪感。
然而在这个兵荒马乱的边陲之地,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她若不杀掉这两个马匪,等待她的,将会是比死还惨的不堪境地。
等胃里吐了个一干二净,焦雁胡乱用袖子擦了擦嘴,拿上弯月胡刀,径直往染坊跑去。
出了这件事,她的胆子越发大了,刚踏进染坊大门,迎面走来一个马匪,手里抱着一堆搜刮的绫罗绸缎、金银珠宝,直堆成小山,都没看见她进门。
这里是大门,若要在这里杀了这个马匪,势必会引起在染坊附近马匪们的注意力。
焦雁施展着自己半吊子的轻功,身如飞燕,悄无声息地绕到马匪身后,抬手往马匪后背狠狠一劈,那马匪立马晕了过去,手里的东西稀里哗啦落了一地。
焦雁急忙扶住晕倒的马匪,避免他倒地发出大的声响,引起别的马匪注意。
同时另一只手也手忙脚乱的去接马匪手里的东西,到底东西太多,双手有限,还是掉了很多金银珠宝在地面,发出不大不小的声响。
也是她运气好,现在马匪不再隐藏,全城皆是搜刮的乒乒乓乓声,这点声音如石沉大海,没有引起其他马匪的注意。
焦雁听了一下附近的动向,确定没有马匪过来,赶紧把那马匪拖去染坊偏僻的角落结果了。
又回头把掉在地上的绫罗绸缎、金银财宝全都捡起,心里嘀咕,芸姨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竟然这么有钱,就她手里的东西,随便拿一样去当铺卖,都能够他们一家人生活好几年了,没想到马匪一来,芸姨连这些金银财物都不来不及收,直让那群马匪搜刮。
抱着一堆金银财物,焦雁小心的穿过染坊的二进院子,来到院子右角落的杂货间里,轻手轻脚地关好门。
杂货间不大,里面堆满了染坊日常要用的染料木桶,破烂座椅,陈年布匹等等,几乎堆满了整个杂货间。
里面被马匪翻得乱七八糟,地窖的入口却一直没被发现,不得不说染坊老板娘芸娘当初请人修建地窖的时候深思熟虑,要不是染坊的熟人,谁能想到这里面有地窖。
焦雁抱着东西,艰难的踏过脚下乱七八糟的东西,来到杂货间背光的死角位置。
那里的地面跟杂物间其他地方没什么差别,都是长宽约两尺的大块青砖铺得地。
仔细一看又会发现,那里有一大块青砖比其他地方要高一点,搬开那块青砖,就是地窖入口。
其实这个青砖也只是伪装,搬开青砖后,下面还有一个铁做得窖口门,人踩在上面不会有空心感,进到地窖以后,还可以从里面把窖口拉上,避免外人进入。
这个窖口门,还是年轻时候的焦元正做得,窖门是用铁汁反复浇灌锤炼的,十分厚实牢靠,一般人难以破坏,当然,若用蛮力强破,也是能打破的。
焦雁搬开青砖后,在用手再窖门口三长两短的反复敲了两下,窖门口很快打开。
一个皮肤颇黑,穿着羊皮衣,面相有些憨厚的小伙子从门口探出头。
见是她,小伙子朝她露齿一笑,露出一口白牙:“焦雁,果真是你,快下来,我们都在等你。”
“劳你开门了二狗。”焦雁向李二狗道了声谢,麻溜地下到地窖。
“没事,街坊邻居嘛,该互帮互助。”李二狗憨厚的嘿嘿笑了一声,回头先把顶上的青砖拉回原位置,与周遭的青砖合在一起,接着再关上窖口铁门,拿上两根铁杆抵住。
因长年受匪祸侵扰,城中大部分人家的地窖都会定期清扫,不会有落尘。
而且里面多少都会存些耐放的瓜果蔬菜干粮水缸什么的,遇到突发状况,也能在地窖躲一阵子。
染坊老板娘–芸娘的地窖很大,里面足够容纳五十号人,是空了两间厢房的土地。
现下地窖里藏了三十多号人,大多是染坊的帮妇伙计,还有就是诸如李二狗这样知道芸娘地窖较为安全,特地跑过来躲藏的街坊邻居。
焦雁一下来,焦陈氏母子三人就围了上来。
“雁儿,你身上怎么有这么多血,可是有受伤?”长相柔和,跟焦柔有七八分像的焦陈氏,见她脸上、身上血迹斑驳,吓得上前握着她的手,眼泪花在眼眶直打转:“都是娘不好,娘没能护着你,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娘怎么对得起......”
话还没说完,蓦地想起什么,偏头看了看坐在一堆麻袋上的妇人。
坐在麻袋上的妇人大约四旬年纪,穿着一身昂贵的雪青色冰丝夏衣,眉黛轻描,唇染红脂,头发乌黑,绾成一个高髻,左右戴两只翠玉金钗,发中别一只白玉簪花,衬托得芙蓉面白皙精致,丝毫看不出岁月的痕迹,想来保养得宜。
见焦陈氏断了话头,眼神不安的盯着她看,妇人对焦陈氏淡淡一笑,“雁儿自小皮实,没少挨街坊邻居的打骂,次次都如滑头泥鳅逃脱,鲜少受伤。以她的身手,外面那边马匪不会伤她太深,不必忧心。”
她说话不紧不慢,一颦一笑之间,自带一股高贵气质,话虽轻轻柔柔的,但总有一股淡淡的压迫感。
焦陈氏不但没松气,反而态度更加拘谨的对那妇人道::“云老板说得是,方才我是太过忧心了,雁儿吉人天相,自是不会受伤的。”
“又来了......”焦雁把手中的金银财物放在一个没人坐的麻袋上,对着焦陈氏无奈的笑:“娘,我拜云姨做干娘已经十二年了,虽说您在染坊做事,但私底下对干娘不必这么拘谨吧,也太见外了。”
她说着,又跟芸娘打招呼:“干娘,我把您的金银财宝都拿下来了,你怎么不收拾收拾就下地窖了,这么多金银,要是被马匪拿走了,多可惜啊。”
“不过是些身外之物罢了,哪有命来得重要。”芸娘端坐在麻袋上,脸上的淡笑一直没有减过:“你若喜欢,都拿去吧。”
焦雁赶紧摆手:“那哪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若平白无故要了您的钱财,回头一准遇上坏事儿,我可不敢要。”
别看焦雁如今身强康健,她小的时候可是个病秧子,小病小痛不断,日日汤药往嘴里灌,为此,焦陈氏夫妻没少给她寻医问药,也于事无补。
及至五岁那年,焦陈氏抱着瘦弱的焦雁拜芸娘为干娘,说来也怪,自那以后,焦雁的身体竟然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了。
只是芸娘每回给她点什么金银首饰,她拿到手里不到一天,指定会出事。
久而久之,她也就不敢要芸娘的东西,只当个挂名干娘就成。
芸娘也知道这一点,感叹道:“也不知道你这丫头是跟我命里犯冲,还是跟我相合,这么奇怪的事情都能发生在你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