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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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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不曾想过自己会突然地死去,都来不及留下一句去符合他风格的遗言——正如他此刻完全没料到自己会从死神的骷髅手下逃脱。
他该是死了的。
在意识的最后一刻,他看见那个戴着毡帽蒙着脸的杀手对着他一连开了好几枪,空气里弥漫着浓浓的火药味,他来不及细细品味就被盛大的疼痛淹没,而后顺当死去。他只觉得可惜,自己新抵制的昂贵西装便这样被弄脏了,希望在配得上他身份的葬礼上有人大发慈悲,为他换一件衣服。
可他此刻竟然有着清醒的意识。
他甚至还能呼吸吐气,还能移动肢体——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想法,他索性睁开了眼睛,诧异地发现自己正处在一间布满尘埃的房间里。房间小得发疯,像茨威格笔下纳粹的囚室,走五步就能走到底。头顶的灯光断断续续地亮着,像被掐住了脖子。他身下的窄木床僵直得像死人,所以里德尔逃也似地离了它。
他认识这个房间,这是他曾经住了三年的出租屋,伴随着蜘蛛老鼠蟑螂等一窝奇奇特特上天入地的生物,他一直纳罕怎么没人来这儿拍动物纪录片。
如果说这就是地狱,里德尔举双手双脚赞成。
“里德尔!”有人重重地拍着门,薄纸一般的木板门疯狂地震动着,岌岌可危的样子。
他犹豫地走上去,开了门,一个像极了被挤爆的泡芙的胖女人叉着腰说:“这个月的房租,你可不许再拖欠了!”
里德尔爆发出一阵大笑,笑到自己脸酸才堪堪停住:“樊太太,您也同我一道儿来了地狱?也好,咱们在一起不会冷清。”
“啪”一声,里德尔脸上出现了一个鲜红的掌印,配上他愣愣的神情,活像被盖过了章的动物,允许上桌吃了。
房东樊太太对着他劈头盖脸一阵骂,最后只留一句狠的“今儿不交房租就去睡大街”,才摔了门去了。
摸着自己肿起来的脸,里德尔确定了一个事实——那便是,他居然又活过来了,还变回了二十二岁的汤姆里德尔。不知上帝是不是喜欢看他的艰难抗争史,非逼得他再从头演一出。
二十二岁的里德尔,待业,除了一副绝好的皮囊和一个聪明透顶的脑瓜一无所有。作为一个孤儿,他一直上着公立学校,好不容易读完了大学,却发现找着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仍旧是奢望。
里德尔想到居然要重头再来一次,心里甚是烦闷。
他明明是一个无太多情感的人,但再次面对窘迫的,一无所有的二十二岁,仍教他受不了。他虽然不明不白地死了,倒也根本不想再从二十岁开始,他可已住惯了别墅睡惯了大床,如今却再不能享受,艰苦朴素这种美德,他要送给旁人。
汤姆愈想愈气,烟瘾又犯了,再习惯地伸手却摸了空。他如今倒是连一根烟都抽不起了。
他索性出了门四处晃荡。月色沉静,冷冷照在他身上,表明他是本剧唯一的主角。可这主角如今甚是凄凉。想他后半生,鲜衣怒马锦衣夜行,如今又变回一只蹿街老鼠,不知去哪里筹钱还上房租,大抵从今夜开始就得露宿街头卧听风雨了。
他唯一指望的人如今还在国外留学,他勾引不到她。他只得尽力活上一段日子,然后再去找她,同她结婚,尽情挥霍她带来的嫁妆,摇身一变成了上流社会的人儿。
这也许也是害死他的原因。他不爱那个女人,一点都不,他只是瞧上她家族的钱和势力。女人为了她推了婚约,耗了许久才嫁了他。只是无论如何,爱与不爱总是看得出来的,只是须辅以时间。女人用了十年时间终戳破了他的假面,死了心,同他分了居,可他已经有了更多的钱,女人再不能威胁他动摇他。是那个不甘心的女人找来的杀手杀死他的吗?里德尔想想,可能性挺大。
若不找这个女人,他又只能过着这样穷困的生活。里德尔颇为踌躇,最终决定还是按原计划去做,大不了日后先下手杀了这女人便是。
他走走停停,竟走到却思咖啡馆门前,是他阔了后常去的地方,他喜欢里面的蛋糕,小小的,造型精美如艺术品,当然价格不菲。此刻他却只能站在风里看着玻璃里熟悉的灯光与桌椅。
一群女子笑嘻嘻地出来,里德尔一直厌着吵闹声,正要离开,却听得一个女子说:“元春姐姐,国外的诗人可有我们这儿的好?”
元春。
正是那个女人的名字。
里德尔盯着那一群女子,果然是她。按理说,此刻元春还在留学,半年后才回的她父亲的公司任副总经理。那个时候,他好不容易挤进她父亲的公司当实习生,若有一点差池,就会被踢出去。偶然的一个午后,他正在茶水间倒着咖啡,突然听到女子声音从后面传来“还有果汁么”,他便伸手给了她。元春说,从那一刻起,她就爱上了他。
元春是多骄傲多耀眼的女子,何况早早和人订了婚——那可不是一般的青年才俊,都传他是下一任总理。里德尔还未使手段,他本来只想吊着她当个情妇,元春却执意退了婚,要同他在一起。贾老爷子气得打了几次她,她却就是不肯回头。女人是最好的赌徒,见了爱,总是赌上身家性命。终于他们结了婚,里德尔如愿以偿,借着元春一步进了上流社会。
可是此时元春瞧着先前发问的柔弱少女:“林妹妹,这个不能比较,各有各的好。”
里德尔认出了这个少女,她是元春的一个亲戚,因是家里的缘故一直由贾家养着的,听说和元春的弟弟有些不清不楚,但最后未成眷属。这个少女在众女子间最为瘦弱,身上披着巴宝莉家厚厚的羊毛披肩,周身气度却全然不一样,里德尔认得,斯文又兼灵动,定是个学校里的好好学生。
众人又说了一阵话,便散了。元春坐了自己的车先离了这儿,一辆红得亮眼的兰博基尼,他和她第一次约会时还不曾真见过敞篷车,腹诽连连:教风把她吹走了才好。此时站一边望着,他却觉得它红得廉价,像陈了好几天无人问津的冰糖葫芦。
其他的姑娘都坐一辆半旧的加长林肯,是贾家太太小姐出门用的。他坐过几次,在里面吃着香喷喷的糖炒栗子,随手抛给旁边的宠物犬,逗它一口吞下。
里德尔心如明镜,极快地盘算着,见车启动了,他便一个箭步冲了上去,眼看着就要撞上了,他的唇边却漫出似有似无的冷笑。
急刹。
尖锐的风声
。
车里的姑娘们因惯性猛地向前一倾,见了地上躺着的里德尔,又尖叫起来。谁能料到,好好地出门会遇到这种紧急情状?
宝钗先稳下来,道:“事不宜迟,咱们快把他送医院去。”
探春应和着,催司机下去抬人到车上。因避着小姐们,司机是一个四十左右的女人,抬不起他,又不敢随意动他。
黛玉道:“咱们下去搭把手。”
探春颇踌躇,说:“到底是男人,不大方便。”
黛玉冷笑道:“人命关天,你只记得你今儿一身的新衣服,我都替你害臊!”
说着拉了湘云下去。里德尔被撞得昏了过去,头上汨汨地渗着血,黛玉见了立刻拿披肩捂住伤口。三个人总算把里德尔抬了上来。
车厢里一片安静。
还是湘云打破了僵局:“这个男人长得倒真俊,咱们家的没一个比得上他。我看着,倒有点像吸血鬼!”
黛玉说:“若是吸血鬼,此刻该变成蝙蝠飞走了。”
她先前一直慌乱不安,毕竟她母亲也是车祸去了的……此刻她静下心来细细打量里德尔,倒真觉得他长得像吸血鬼,面容苍白轮廓幽深,而眉心正痛苦地皱着,颇有些吸血鬼遇上阳光的焦灼感。
到了医院,一听是贾家送来的人,又是车祸,医生立即将里德尔送了抢救室。一行人便在外面等着。时间不长,医生便出来了,说没有性命危险了,只骨折了一处,多处软骨组织挫伤,加轻微脑震荡。
黛玉松了一口气,她对车祸总是敏感的。其他人也松一口气,却是怕人死了又要惹上官司破一大笔财。宝钗最深受其害,毕竟她哥哥总爱飙车,不知出了多少次车祸,赔了多少款子。
里德尔醒来的时候,全身都像碎裂了一般疼痛,可他只觉得畅快——即使重来,即使什么都变了,他仍然可以接近贾家。
他正得意着,却见床头放着一件带血了的羊毛披肩,是那个叫黛玉的小姑娘的。他微微一愣,不曾想到她会对他伸出援助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