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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从头再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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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新语录一:待收拾旧河山,一切从头再来。
记得小时候讲故事第一句总是“很久很久以前”,地方总是“很远很远的地方”,那我们现在就开始讲这个很久很久以前很远很远的地方的故事吧。
很久很久以前,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或许也不远,不过我们找不到),文明的世界有很多国家,分国而治,每个国家都是富饶、繁盛、和睦着,所有的国人在皇帝陛下的伟大领导下,过着富足知乐的日子。不过他们的文明以现代的眼光看来有些可笑,封建统治,男耕女织,科考取仕,一切都停留在中国历史的某个朝代的样子,好在刚刚兴起重商兴农,所以商业逐渐繁荣,商人的地位也不那么难过。或许,这也是芦知书最快乐最得意的事情了。
芦知书,哦,不芦亦新,现在她已经叫芦亦新了,这个名字不错,比起那个望子成龙的父亲取的“知书”好上万倍,知书知书,到头来不过是本人家不屑的烂书而已,有什么高深意义可想?亦新亦新,新的人生,新的开始,新的小说。
新小说,一张白纸开始,从封面开始渲染,一页一页从头开始,可以浓墨重彩,可以淡雅相宜,可以摇曳多姿,可以张狂娇憨。可以拾起丢弃的童年贝壳,可以重温少年的张狂,可以收拾那时的爱恋,可以……哦,可以不被人说“无聊,无趣,可笑”。一个新的故事,开始,发展,高潮,结局,没有遗憾。
只是这一切,真的都没有关系吗?即使已经是另一个世界,即使没有他?一个没有他的世界,一个新的开始,哪个更重要?
想到这些,芦亦新就觉得今天的太阳是如此灿烂,灿烂的就跟金哥那明晃晃的额头,让人想起金子的光芒,有点被照得晕晕乎乎。金哥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认识的人,有着光洁的比眼睛明亮多了的额头,第一眼看见她,芦亦新就觉得自己看见了金子的光芒。后来的实践证明,事实果然如此。
这是芦亦新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三天里,她忘记了很多事,也想通了很多事。忘记了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想通了来到这个世界的好处。忘记了,为什么要执着于他;想通了没有他,也是一个世界。或许。
三天前,当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她正躺在一张镂刻雕花的大床上,绿纱的窗格映着窗外繁花的影子,影影烁烁;一缕清冽的空气夹着些许花香从窗格钻进来,让人暂时忘记了惊讶;几声虫鸣鸟叫,打破了清晨的宁静。芦亦新竖起耳朵(哦,似乎小狗才竖耳朵),似乎听见了隔壁脚步的踢踏声,甚至远处院落的漱口泼水声,还有几声细碎的低语。
芦亦新力图平静地看着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力图冷静地分析着现状,力图最大限度地想起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但一切似乎都有点徒劳。片刻钟后,芦亦新彻底愤怒了,抓狂了,老天,她到底在哪里?这是梦么?她想起一句话,“这是我的梦,并不一定不是你的现实”,哦,似乎有个小说是这样说的。天,她疯了,居然这个时候有闲心想以前看过的东西。
正当芦亦新睁大眼睛努力回忆的时候,门,正如所有故事的开局一样,一个穿越时空的小姐,第一天来到这个世界时,美丽的闺房定然有一个更美丽娇俏的丫鬟在清晨带着和善的笑容推门而入。于是,故事继续。果然,一个丫鬟笑眯眯地推门而入了。毫无预兆地芦亦新一屁股又跌进了被窝,哦,被吓的。她的眼睛除了璀璨似乎什么都没剩下了,一圈金光跃入眼底,彻底击溃了她可怜的美丽的眼睛。那是媲美太阳的光芒,羞煞金子的耀眼。慢慢被掰开眼前的小手,芦亦新眨了眨眼,终于看清楚了金光闪闪的源头,不是伟大的太阳,不是可爱的金子,而是那个一脸笑眯眯的小姑娘的额头。闪着金光的额头,很有钱途。
故事继续,不过有一点的瑕疵,丫鬟是有的,不过似乎不是那么风情万种,娇俏可爱,不过一块闪闪发光的金子。
金子开口,“小姐再不起床,夫人又要责罚金哥了。”声音很温柔,语气很坚定。
芦亦新迅速衡量了眼前的形式,决定万马当前不如一默的政策,乖巧地起床,穿衣,洗脸,漱口。
原来被人伺候的滋味还不错,难怪米虫的市场如此大,芦亦新心底对现状生活开始打分。这种生活的开始么,有丫鬟,房间装饰淡雅却不穷俗,看院落不大却似乎很雅静舒适,应该是个殷实家庭,不错,将就五分吧!不管自己是怎样拐到这个世界的,总算不是如很多女猪一样被丢进妓院或者穷得穿不起裤子的家庭,这样已经该让她知足得痛哭流涕了。比起前世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何其幸福也。
金哥似乎极其习惯这个小姐的一声不吭,轻哼着歌服侍着芦亦新完成这起床后的一套程序,似乎很高兴的样子,原来头上顶着金子就是快乐。芦亦新穿着粉纱的小裙子,哦,这裙子还真漂亮,里层是纯棉的布料,贴身柔软舒适,外面罩着薄如蝉翼的细纱,唇边袖口绣着细碎的花边,整一个小公主装,呜,还是古代的衣服好看。芦亦新心里又添了一分,这日子似乎不错。
跟着金哥愉悦的脚步,耳边听着金哥“妙曼”的歌声,芦亦新终于忍不住打扰了金子的兴致,“那个,金子,我们要去哪里?”娇弱清脆的童声,听着很不习惯,似乎还不能完全控制好自己的声音,清脆间夹杂着一丝颤栗的破碎。
“小姐,我是金哥,不是金子!”歌声嘎然而止,金子一回头,阳光退□□,芦亦新不觉也退了一步,还好,只有一步,不然这个主子太没面子了。
芦亦新嘻嘻一笑,小手指着金哥的额头,“哦,那个金子……”
“小姐,这不是金子,是面油面油!”金子似乎很气愤,扭曲着小脸,弯下身子,指着额头,愤恨地说道:“小姐,我都说了几百遍了,这是我花了二十两银子买的面油,不是金子!”声音激愤高扬,似乎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小姐,以后一定记住好不好?”声音急剧而下,转而温顺可怜。
“哦!”芦亦新不置可否地哦了一声,这个金子表情变化还真快!不过听她说话的意思原来自己跟这个身体的主人还真是投缘,金子和面油,相等么?或许在芦亦新和原来这个小姐的心里,都是一样的。但是看见金子眼底暴涨的愤怒又极快转阴的哀怨,芦亦新还是决定大人不记小人过,咱堂堂穿越人怎能跟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计较?迈着小步,忽略掉金子又转为期盼的眼神,继续向前。
“小姐,金子是金子,面油是面油,你真的分不清么?”身后的人儿似乎并不甘心就此无声结束金子和面油的话题,想来压抑已久,徒劳地重申着。
“这是金子!”突然,细胳膊被拽住,眼前金光一闪,金子细白的手心放着一块金光闪闪似乎货真价实的金子。还不等芦亦新细细欣赏那真金的光彩,接着又更大一片的金光袭来,倏地眼前多了一张金光闪闪的额头和一只指着额头的细长白嫩手指,“这是金哥的额头!”切齿的声音,从牙缝钻出。
“哦!”芦亦新看着金子收回脑袋,再收回金子,哦了一声。心底又给这个家里加了两分,一分是这个家很有钱,一个丫鬟身上随便就掏出一块金子;一分是这个家庭很和平,丫鬟敢跟小姐掰。
多少分了?如果满分是十分,这个家在不到半个时辰就被芦亦新打了八分,看来,老天对她不薄呀,有个八分的家庭,在现代来说,不是优秀也是优良了。
芦亦新沉浸在自己的打分世界里,似乎忘记了金子的烦恼,继续迈着细小的步伐,向着不知道的方向前进。三步之后,芦亦新才记起个严重的问题,“我们去做什么?”
看着金子翻了个超大超无奈超哀怨的白眼,看来金子和面油的话题不得不结束了,这才风情无限地抚着光闪闪的额头,幽灵似幽幽说道:“小姐,你能不能每天早晨起来正常一点,不要老问奴婢这些高难度的问题?”
正常?高难度?原来这个小姐是个白痴。芦亦新迅速做出判断,很好很好。转念一想,完了,这个小姐原来是个白痴,所以连丫鬟都敢跟她掰,那么不是意味着她的下半生都要装个白痴?想着“白痴”二字,芦亦新的额头倏地冒出一排排水泡,清晨的阳光柔柔地软软地撒在芦亦新细嫩光洁的额头上,炫出一圈圈细细的波纹,芦亦新的额头很荣幸地跟金子一样很快金光闪闪了。
于是,芦亦新觉得自己荣幸地晕倒了。
“小姐,别装了,即使装病也没用的。”幽灵,绝对有幽灵,芦亦新觉得自己耳边出现了幻觉,不是晕倒了么?晕倒了怎么还有似金子幽灵般的声音,芦亦新愤怒地睁开眼睛,晕倒不过三秒,混蛋!
芦亦新睁大眼睛,固执地盯着金子无奈的眼神,如果眼睛可以把人心挖出来的话,芦亦新现在就想把眼睛这个金子的心抓出来,看看她到底要说什么。
金子摇头,叹息,无限惆怅,“小姐,早饭是要吃的,夫人是要见的,你躲过一天也躲不了一世,还是乖乖地给夫人认错,主动认罚的好。”
“认错?认罚……”芦亦新觉得引诱地轻柔重复着金子的话,拖长了音调,等待着金子的继续。
金子果然不负重望,继续:“小姐不会又忘记了吧?您昨天可是生龙活虎地砸碎了知音堂二老爷最爱的对瓶,然后把夫人最爱的秋海棠连根拔了,然后踩着灵儿的脑袋爬墙,墙没爬上,把灵儿的脸踩成冬瓜,然后……”
“停停!”芦亦新心底一颤,打住金子继续的数落,原来自己不是个傻瓜,哈哈,那意思说她也不用装什么白痴了,不过是个调皮捣蛋过头的小女孩罢了,嘻嘻!想到这里芦亦新脸上洋溢出醒来后最愉悦最美丽的笑容来。
“哇!”耳边一声哀嚎,一阵疾风呼啸而过,等芦亦新看过去,只看见金子一片翠兰的衣角消失在廊檐的尽头,金子跑了!她怎么了,原来是一锭疯金子。芦亦新只好下了这个结论。
足足看着金子消失的方向五秒钟,芦亦新放弃了等金子回来的想法,继续长廊前进,按金子的说法,她应该是去正厅跟夫人吃早饭,夫人么,看样子,应该是她现在身体的母亲了。
三步之后,芦亦新就发现长廊尽头红色的亭柱后有片翠绿的衣角,芦亦新很有耐心地停下脚步,看着那片衣角,试图找出点特色。
时间似乎过了很久,也许很短,终于一片金光从柱子后慢慢钻出来,金子犹掩饰不住惊恐的眼睛看着芦亦新,试探着砸砸嘴巴,努力微笑着,“小姐,你刚才想到什么问题了么?”
“没有!”芦亦新坚持人人平等的良好道德,所以不计较金子的疯癫,毕竟有点疯病也还算不算什么,残疾人么,都要照顾的。
“没有?”金子似乎舒了口气,高兴地搔搔脑袋,讨好如哈巴狗地谄媚说道:“小姐,不要吓金哥哦,一会吃饭时对夫人多说几句好话,夫人就不会责罚您的。夫人不责罚您,您心情就一定会好,心情好的话,哦,金哥一会还有很多活做,小姐就不要找金哥玩好不好?哦,就算那个夫人要罚您,您忍忍就可以了,金哥也有很多事做,您也不要找金哥帮,好不好?”
芦亦新点头,等待疯金子继续编。
金子彻底放心,拍了拍胸口,从柱子后走了出来,呼了口气,走到芦亦新身边,眼底金光也开始闪耀,“那小姐以后不要随便那样笑,怪吓人的。”
完了,笑?吓人?原来自己忘记照镜子,自己的笑容居然吓疯了一锭金子。天啊,佛祖,上帝,阿门,开什么玩笑,自己不仅是个娘不爱的淘气小孩,还是个丑得人见人怕的八怪。这世道怎么了?人家穿越不都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美人么,怎么到自己就是负极定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