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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叶群被越来越重的敲门声吵醒,昏昏沉沉地听见有人说:“老天,你在发烧。”他缓慢地眨了眨眼,有点反应不过来。不久后一块冰凉的毛巾覆在了他的额头上,叶群立刻清醒了很多,他眼神迷蒙地看着上方毛茸茸的脸:“兰斯?”

      兰斯担心地说:“群,你发高烧了,102.2度。”

      叶群脑袋懵了一下,随后反应过来兰斯说的华氏度,他挣扎着坐起来,全身酸痛得忍不住□□了一声。

      兰斯立刻扶着他躺下,同时递过来一杯水:“你先吃点药,如果中午还不退烧,我带你去镇上看医生。”

      乡下人真善良啊,叶群心情复杂地接过水杯,说:“谢谢你。”他想到他在借宿的人家里生了病,主人还在尽职尽责地照顾他,就感动又愧疚,他不是喜欢给别人添麻烦的人。

      但他太虚弱了,只能躺在床上接受这个善良大个子的照顾。他向来注重锻炼,身体素质很好,上一次发烧可能是在二十年前了,叶群觉得他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床头柜上放着几个药瓶,兰斯体贴地要为他拧开倒出药片,叶群阻止了他:“呃…我有些药物过敏。我自己带了药。”

      他头晕眼花看不清兰斯拿来的药瓶上写着什么,但他确定他不能随便吃别的药,普通的药物对他可能不仅没效,还会引起排异反应。

      兰斯点点头:“在哪里?我帮你拿来吧。”

      “在我包里内层第二格。谢谢。”

      “是这个吗?”兰斯拎起一个药箱,满脸疑惑地说,“你随身带着这么多药,好夸张。”

      叶群一边打开箱子挑选他需要的药瓶,一边回答说:“呃,为了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徒步旅行不是什么容易的事。”他有点记不清现在能吃什么药,于是打开手机备忘录看了看。

      “我了解。”兰斯看着他吃完药,接过他的杯子,“我再去给你倒杯水来。”

      万幸疾病还没有完全摧垮他的免疫力,叶群在床上躺了一上午,中午喝了一点兰斯特意煮的燕麦粥,下午时已经恢复了很多。

      他非常感激兰斯的收留和照顾,但付钱一定会冒犯到他,叶群在农场里转来转去,绞尽脑汁地思考怎么才能回报兰斯。

      兰斯正在房子后面喂鸡,房屋后面有几块栅栏围起来的空地,铺着稻草,看起来像是家禽的圈舍,但只有其中一个里面养着两只鸡。

      “你起来了,好些了吗?”兰斯高兴地拍拍手,拎起放在脚边的铁桶,向他走过来。

      “我好很多了,非常感谢你,兰斯。”叶群真诚地说,“我能帮你做些什么吗?”

      兰斯摇摇头:“我认为你应该回房子里继续休息,现在外面仍有些冷。”

      “我已经好了。”叶群强调,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里的空气真新鲜。”

      “当然,这就是隐居的好处。看看这些天空和田野,来吧,我带你逛逛农场。”他笑起来总是毫不吝啬地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牙齿,这让他的笑容充满了感染力。叶群注意到兰斯的右颊上长着一个可爱的小酒窝,甜心,他看着兰斯灿烂的笑脸脑海里不合时宜地闪过这个词。

      “我想你还是多穿点。”兰斯说,然后他的外套就盖在了叶群身上。

      “你的农场里只有两只鸡吗?”叶群环顾着农场,这里真的冷清得过分了,大约一百五十亩的土地上居然只生活着兰斯和他的两只鸡。

      “是的。”兰斯有点羞涩地笑了,虽然他是个身高超过一米九满脸胡子肌肉结实的傻大个,但笑起来还是很可爱。就像他虽然是颗毛球,也是颗相当英俊的毛球。而且成天挂着傻笑,是个随和又乐观的人。“我没什么经验,第一个冬天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绝大部分猪和鸡鸭都冻死了,喏,现在就剩了这两只幸运儿。”

      “很可惜。”叶群说,“你刚买下这个农场吗。”

      “第一年,我去年十二月才开始学习如何经营这座农场。”

      “哇哦,这么说你以前在城里有份工作?”

      兰斯有点怀念又有点骄傲地说:“记者,我曾是个记者,你呢,是做什么的?”

      “我在酒庄工作,不过我辞职了。”

      “为了环球旅行?”

      “算是吧,”叶群犹豫了一下,含糊不清地回答,兰斯身上有种乡下人淳朴的特质,而且长着一张非常正直的脸,让人不忍心欺骗他。但叶群也不愿意在一个刚认识一天的人面前坦白他的疾病。不过他们已经聊了很多,也许他们现在算是朋友了?

      “那么你呢?体验生活?”他看出来兰斯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德州人,他的口音就不像之前搭他来伍德兰的热心司机,反而有点像英国人。

      “不,事实上,这个农场是我父亲的。”兰斯不由垂下头,“他去世了,作为独生子,我必须回来继承。”

      叶群张了张嘴,最后只能说:“我很抱歉,提到你的伤心事。”

      “这没什么。”兰斯笑了笑,“不过我完全是个门外汉,把他的农场搞得一团糟。”

      “没有人一开始就会做什么。”叶群安慰他,“你干活儿很熟练,我一开始还以为你从小就住在这儿。”

      兰斯摇摇头,他的神情带着挥之不去的落寞:“小时候我们住在英国,我母亲是英国人。后来她去世了,父亲就带我回到美国,买下了这座农场。”

      兰斯把手臂放在农场边界的护栏上,叶群站在他身边,他们一起望着渐沉的天际。太阳正在落山,暖橙色的光线布满了天空,像是打翻的颜料,最后一丝余温也消失在十一月冰凉的空气里。

      他喃喃地说:“我小时候很讨厌这座农场,从来没有帮我父亲做过什么。如果我当时多学点儿就好了。”

      晚餐时间,为了报答兰斯,叶群决定做一顿中国大餐,其实他也并不怎么会做饭,但他觉得就算是最简单的番茄炒鸡蛋对缺乏味蕾的美国人来讲也算是大餐了。

      兰斯问他会不会做宫保鸡丁,叶群心想还好没说左宗棠鸡。他毫不犹疑地说会,然后打开手机开始搜索菜谱。兰斯从冰箱里取出来了一块鸡胸肉,叶群假装熟练地拿起来掂了掂:“哇哦,亨特农场的原声态鸡。”

      “是我在超市买的。”兰斯不好意思地说,“呃,其实我不敢杀鸡。”

      叶群:“……”

      他做了经典的番茄炒鸡蛋和土豆丝,宫保鸡丁虽然是第一次做,但叶群个人感觉十分良好,兰斯的厨房里有各种实用的厨房工具,包括厨房秤,很方便新手根据菜谱放调料。他还找到了一小袋米,没有电饭煲,他按照网上的教程蒸了米饭。

      兰斯赞不绝口,好吃得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我爱中国。”兰斯把最后一勺番茄炒鸡蛋浇在白米饭上,宣布说。

      叶群很欣慰,作为一个常年吃食堂的单身汉,他的厨艺能得到这么高的评价简直是惊喜。他很喜欢亨特农场,住在这里的两天让他感到平静,兰斯也是个很好相处的年轻人。但他的病已经好了,没有理由再打扰这个热心的大个子。他决定明天就离开:“镇上离这儿远吗?有车站吗?”

      “有些远,我可以开拖拉机送你过去。”兰斯放下勺子,愣愣地,好像没想到一样,“你要走了吗?可是周三镇上面包店的萝丝结婚,我收到了邀请,我猜你也会有兴趣去看看,乡下的婚礼都很热闹。”

      叶群当然有兴趣,他希望可以在生命最后的这段时光里尽可能地体验不同的生活,但他不想继续蹭吃蹭喝。他委婉地说:“我不能再打搅你了。”

      “一点儿都不,你一点儿都不打搅我,相反,我非常乐意你继续住下去。”兰斯真诚地看着他,棕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期待,“你知道的,我一个人住,你完全不会打扰到我,有你陪伴我很开心。”

      德州人都这么热情吗?叶群在心里质疑道,但他完全没有办法拒绝这双葡萄一样的狗狗眼。他点了点头:“好吧,我会留下来,不过你必须让我做点儿什么,不然我会良心不安的。”

      十一月即将入冬,处于农闲时节。兰斯每天其实也没什么事可以做。叶群很久没有这么悠闲过了,每天带上相机在兰斯的农场里转来转去,一百五十亩的农场不算大,但伍德兰的乡下每一寸都很值得取景。

      其中一百来亩种着玉米,还有一个十亩左右的小湖泊,掩映在遮天蔽日的庭荫树和挺直的翠柏下。宅子前的是个小花园,木槿和风信子簇拥在花篱里,深粉色和紫色的花朵把这栋白色的小房子点缀得很漂亮。

      宅子附近是一栋木制谷仓,后院是牧舍,还种着一些水果,当然现在是深秋,叶群只能看到苹果树上还挂着红彤彤的苹果。

      总而言之,兰斯的小农场虽然很美,但作物也很单一,连自给自足都无法实现,叶群虽然在城市长大,现在也有点怀疑他的农场到底能不能盈利。

      从农场看出去,一座山脉在地平线尽头拔地而起,是这片广阔的平原中唯一的起伏。兰斯说山的那一边,就是宽广蔚蓝的海湾。

      “如果明年春天你再来这里,会看到绿色的田野,金黄的向日葵,到时候可以带你去林子里打猎,附近有个大湖可以钓鱼……”兰斯兴致勃勃地提议道。

      真是个特别淳朴热情的人啊,看着那颗单纯无害的毛球叶群默默地想。短短三天,兰斯已经完全把他当成朋友了,他也一样,他们分享彼此的生活,就像刚交到死党的两个八年级小伙。在以前他不是那么容易认可一个朋友的,他二十七九岁了。但也许是兰斯比较特别,也许是疾病让他的心态有所改变。但他明年春天肯定会躺在医院或者家里,他是个保守的人,不想死在异国他乡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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