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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试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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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逸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拒绝,但那天林风的眼睛实在太让人印象深刻了,就是两个陌生人突然的目光对视了一会儿都会有心跳加速的感觉,更何况那时候他还正在被对方告白,本来被告白就是一件让人浑身冒粉红泡泡的事,这和你喜不喜欢对方没关系,尤其刘逸还是第一次被告白,有些过分激动,这时候再来个对视,气氛突然就暧昧了。
这天刘逸整个人都是飘着的,满脑子都是我是谁?我在哪里?完全不知道一天是怎么过去的,直到晚上脑子才反应过来,好像林风跟自己告白了,心里还有点高兴呢,这是第一次有人跟他告白呢,好高兴,好开心,好想滚一圈,不过自己是怎么回答来着?好像是说要考虑一下,现在刘逸想起自己当时的表现都想捂脸,一定非常傻,啊啊啊啊啊啊。
刘逸将自己犯傻的原因推到林风身上,一定是他的告白太简单了,没有鲜花,没有甜言蜜语,没有美好气氛,才导致气氛太尴尬了,才不是他表现不好。
反应弧超长的刘逸害羞了一会儿,才感觉有什么不对,他又不喜欢林风,激动个鬼啊,不就是第一次被告白吗,真是没见过世面,不过他还是仔细思考起这件事,他自认为是一个对感情认真的人,还有点胆小,所以前世的时候因为听说同性恋这个圈子很乱,也没有试着去接触过,他偷偷上网查过哪里有gay吧,却不敢迈出脚步,想在生活中遇见一个志同道合的爱人,又不想掰弯直男,一辈子小心翼翼,到最后连恋爱的滋味都没有尝过。
穿来这个世界这么多年,知道在这里男人和男人一样可以领婚书(结婚证)的时候,他真的挺高兴的,这里的男人不会去想自己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哪怕不小心碰到直男也没有关系,没有人会因为你是同性恋而以异样的眼光看你。
当然,什么事都有好的和不好的方面,在这个时代好的一点是不用担心男友只是玩玩,一旦成亲了基本没有和离的,坏的一点是没有后悔的机会,一旦他答应了林风告白就跟答应了他的求婚一样,如果将来反悔了那整个村子的人都会容不得他,也不是说他还没答应就想着将来反悔的事,只是吧,谈恋爱是一个挺好的过程,这是属于两个人的磨合期,磨合的好可以顺理成章的结婚,磨合的不好分手也不是一件很渣的事,缺了这个磨合期就不知道两人是不是真的合适。
但有时候反过来想想,如果选择的机会只有一次的话,那最好是选知根知底的人,这样一来,林风确实是最好的选择,两家就住隔壁,林风的一举一动他都能知道,老实说,林风身上也没什么让他特别反感的缺点,如果和他在一起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
如果说两个人之间还缺什么的话,应该是来电的感觉,实在是刘逸从来没有将林风列入过考虑范围,任谁一个心理年龄都有三十几的人都不会看上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吧,哦,现在是十六岁了,放在后世也还是才刚上高中啊,感觉他要真看上对方了也挺鬼畜的。
但要说到年纪的话,在这里除了柴明那种情况,想找一个二十岁还没有结婚的人也挺难的,大多数人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定下婚约了,所以他这是必须把目光放在未成年身上吗?而且留给他的时间也不多了,如果过两年他还没有定下来的话,肯定周围所有人都会逼婚,那情景想想就很可怕。
所以不管怎么说,和林风在一起是刘逸现在最好的选择了,而恰好,林风也喜欢他,本来事情到这里已经能解决了,但刘逸有点心虚,他理性分析了客观事实,得出他和林风在一起是最好的选择的结论,但感情是最经不起分析的,他不能因为这种利己的想法就贸然决定。
想了好大一通的刘逸模模糊糊睡过去了,还做了一个美梦,他梦到自己有一个超级宠溺他的男朋友,两人一起手拉手逛街,看电影,结束了非常美好的一天后对方问他开不开心,不等他回答就吻上了他的嘴角,刘逸还来不及回味,就看到对面的人突然变成了林风,身上的衣服也由西装变成了古装,而他自己的衣服居然变成了女装,周围的环境也由明亮的大街变成了昏暗的房间,还来不及适应这种突然的变化,就听到成年版林风说道:“老婆,我去地里看看,你在家看好孩子”,孩子?他下意识的回头,就看到炕上突然出现了一排非洲小孩。
被离奇的梦境吓醒的刘逸内心是崩溃的,有谁做梦像他一样,每次都是前半部分美得冒泡,后半部分永远是惊悚的,摸了下脑门上的汗,捶了捶疼痛的脑袋,看着外面金色的晨光,刘逸认命的从床上爬了起来。
清晨空气正好,刘逸决定出去走走,听着清脆的鸟叫声,踩在乡间的小路上,刘逸很享受这种悠闲的时光,每次都能让他心情平静,当然他这种文艺的爱好在这里是没有人理解的,毕竟这些每天都能见到的景色对他们来说并没有什么吸引力,但不妨碍村里人认为刘逸很有逼格,谁让他是读书人呢?当刘逸看到前面的路上有一个人学他张开双臂深呼吸,还一脸享受的时候,他的表情略囧,真的好傻,好想捂脸怎么办,原来他在其他人眼中是这幅样子的吗?
对面正在深呼吸的人也看到了刘逸,正了正衣冠,缓步向他走来,一来就向他行了一个大礼,这个时候的读书人喜欢穿长衫,衣袖比较宽大,所以里面一般还得穿一件衣服,冬天还好,夏天真是受罪,而刘逸对面就有这么一个不怕热的,当他举起手时,刘逸最先注意到的却是他腋下那一块红褐色的补丁。
补丁刘逸见过的太多了,村里人平时穿的衣服上哪个没有几块补丁,不过读书人的长衫上的补丁还是很少见的,一是因为能读书的人家里家庭条件一般不会太差,而且是一家人一起供一个读书人,一件能见人的衣服还是有的,二是读书人一般不会穿长衫去干活,外面的衣服没那么容易破损,就像刘逸,他的衣服上很少有补丁,就是因为他整天宅在家里,不像村里其他人每天需要砍柴种地。
在这里的读书人看来,与德高望重的人会面时必须衣冠整洁,而这个整洁也包括衣服不能有补丁,即使有也必须用颜色相近的布料缝补,表面不太看得出来的那种,这是对长者的尊敬,虽然刘逸不是什么德高望重的人,但对于对面的陈策来说,他这个秀才身份还是挺能唬人的,不知对方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将这么一大块鲜明的补丁展示给他看。
刘逸下意识就盯着那块补丁看了一眼,当然,刘逸不是那种老学究,并不会认为衣服上有补丁是什么不好的行为,看一眼也是条件反射,就像一面洁白的墙上出现一块红漆,人的目光都会下意识的被红漆吸引,他看到了也没有多想什么,但对方显然误会了。
陈策作为一个读书人,还是一个很穷的读书人,是又骄傲又自卑的,极力维持读书人的清高,平日里也不与村里人交往,但又非常享受别人对他的夸赞,自从刘逸来到村里,他不再是读书最厉害的那个人了,心里难免有些不高兴,不过对于比自己厉害的人,他是没有胆子对上的,只能往好处想,自己村里有了一个秀才,那他也可以趁机去请教一二,说不得他也能考上秀才呢,费了好大决心才设计了这一场偶遇,也是他运气好,整好碰到刘逸出门,要知道村里那些小姑娘想见刘逸一面是各种办法都用到了,却没陈策这好运气,一次就碰上了。
可是陈策他没想到自己诚心前来请教,却换来了别人的嘲笑,“我听说先生是秀才,本以为是品德高尚之人,没想到也和那些小人一般嫌贫爱富,先生莫要忘了你我现在都是乡下人,到了外面也没什么差别,你现在因为我比你穷就嫌弃我,到了外面别人也会如此待你的。”
刘逸知道自己被误会了,连忙解释道,“对不起,我并没有看不起你的意思,一个人是否值得相交是看他的人品的,与穿着无关,有钱就穿新衣,没钱就穿旧衣,没什么可丢人的,那些本身没有条件却逼着家人要新衣装点门面的人才可耻,所以你也不用为自己衣服上的一块补丁而不好意思,我方才只是因为你衣服上的补丁比较…显眼,才不由自主的看了一眼,绝对没有其他意思,你不要误会。”
“我误会什么,陈某只是一个连功名都没有的白身,自然不能入了秀才老爷的眼,我也不会自讨没趣没趣,还望秀才老爷原谅我今日的冒犯。”
“你别生气啊,这事是我不对,我向你道歉。”
“哼,陈某还受不起秀才公的道歉,今日我地位不如你,自然要被你羞辱,他日就未必了,刘先生虽有秀才功名,德行却不足,陈某耻与为伍。”
刘逸对这人的得理不饶人也生气了,他都道歉了还一副不堪受辱的样子,本来就是你突然来给我行礼,才暴露了衣服上的补丁,现在又抓着一件小事不放,他也是有火气的,“我怎么就羞辱你了?你是打算将来报复我啊?秀才怎么了,那也得等你考上了再说,不过就你这心性,能考得上才怪。”
“你,你,岂有此理,你这等人竟然能考中秀才,我等寒窗苦读数十载居然连个童生都考不上,天道不公啊”
陈策说完就生气的走了,刘逸看得莫名其妙,这人有病吧。
遇见个戏精的刘逸也不开心,也没心情继续走了,快步赶回家。
一回来就看到院子里林风正在替他挑水呢,看到他回来还对他讨好的笑笑,那一口白牙晃的刘逸眼晕。
刘逸突然想到自己家里很多重活都是林风在干的,本来也没什么,朋友之间不必算计得这么清楚,但现在人家明显对他有意思,他还能理直气壮的接受他的帮助吗?感觉略有点渣啊。
莫名的一股冲动涌上来,刘逸突然叫了林风一声,林风疑惑的看着他,刘逸深呼吸,“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试试吧”
“试什么?啊,你是答应跟我在一起吗?太好了,我,我会对你好的。”这一刻刘逸的脑子里什么都装不下了,就晃着一口大白牙,他现在反悔还来不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