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对于古人究竟一天吃几顿的问题,各家所言不一(有种说法认为“一日三餐始于宋”,反对者则认为这是对两宋的过度吹捧),我虽然认可宋朝的经济实力,但在这个问题上,还是偏向一天两顿是常情(当然皇室和王侯例外,毕竟史有明文“皇室一日四餐,王侯一日三餐”,但我觉得这应该是很笼统的说法,三餐四餐也不代表全是正餐),就宋代寻常百姓来说,一天几餐当然要就经济情况而定,我比较赞同一种说法,即中间一餐应是非正式的“午茶”,也就是随意用点茶点果子,并非正儿八经三碗八碟的“吃饭”。至于最丰富的,当是晚饭,早饭应该和现在差不多,粥汤点心为主。
(2)据《宋刑统》规定:“囚去家悬远绝饷者,官给衣粮。”《宋会要辑稿》也载:“禁囚贫乏,无家供送饮食,依法官给。”囚犯家里太穷或者家太远,无法给服刑的亲人送牢饭(衣物)的,则由监狱免费提供。换句话说,宋代大多数的监牢,一般情况下犯人的伙食都是要家属来送,并非监狱统一安排。(详见《汴水秋声》章节13:刑狱)
(3)殿前司狱:宋代设立于殿前司的监狱。(详见《汴河涛声》章节13:刑狱)
(4)宋朝的军政大权直接掌握在皇帝手中,欲调动军队,须行三步走:一、皇帝下旨;二、枢密院领旨下发兵符;三、率臣(主将)得旨、领取兵符前往调兵。(详见《汴河涛声》章节2: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