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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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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新海风吹拂的早晨,面朝着大海,看着海面上点点风帆,吃上一顿悠闲的早餐,这对我来说,真是一项奢侈的享受——对李一毛来说,更是如此。
李一毛在嘎嘎的日程排得紧凑无比,他只能抽一顿早餐的时间跟我叙旧。一见面,他便笑着将一叠报纸放在我的面前:“你昨天真是几乎谋杀遍了当地报纸的娱乐版面。”
我粗通一点法文,便顺手翻一翻报纸:还真是,几乎所有报纸都有我在红地毯上光着脚、披着头、昂首前行的照片。我看自己的样子已经看惯,并不觉得如何惊艳;但娱乐报纸却总喜欢大惊小怪,大肆渲染。
比如这份报纸,摄影记者捕捉到我鲜红的裙摆碎片在风中飘落的瞬间,肉麻的文字记者便将碎片比作鲜红的玫瑰花瓣,说我气质超凡脱俗,如踏着玫瑰花瓣行进的花神;又有报纸赞我赤足天然,美腿修长,必将引领天足运动新潮流;最夸张的当属某份华文报纸,在我的巨幅照片旁配以醒目标题:九天仙女下凡尘!
我差点儿笑死。要让这帮记者知道我是刚打完架出场才这副德性,还不得惊掉下巴。
我问李一毛:“那个狗仔后来怎么样了?他没把我痛扁他的事儿弄一篇独家内幕?”
李一毛笑笑说:“那个傻瓜在医院里醒来还大呼小叫地闹了一通,我直接让人把他封住嘴打包送走了。再后来你们公司的曾老板给他们报社集团老总打了个电话,他也就消停了。”
咖啡杯在我手中轻轻一颤,我暗想:曾然,他竟然这么快知道了?或许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吧,居然还亲自出面为我打招呼。这件事,姚经理并没有跟我提起过。
李一毛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
我不理他,只管大嚼着芳香的奶酪。吃饱喝足后,看他还是一副莫测高深的模样,便笑道:“李Sir,我的个性你是知道的。您有什么想放的,趁我还有耐心,还是赶紧放吧。”
他尴尬地笑笑,然后试探地问:“听说,你是曾然的女朋友?”
我放下手中刀叉,在盘中重重一搁,怒道:“谁说的???”
李一毛擦了把汗,陪着笑脸道:“嘿嘿,甭管谁说的,看来都不是真的。——那就好、那就好。”
我奇道:“我不是他女朋友又怎么了?有什么好不好的?”
他也有些奇怪:“怎么?你不知道?”
我一头雾水:“知道什么?”
他深思地看了我一眼,道:“或许,他不想让你知道……算了,咱们谈点别的。”
我白了他一眼:“李天王,我劝你直说了吧,别藏着掖着了。跟我痛快点儿,好多着呢。”
李一毛道:“我是为你好。不知道就甭知道,免得自寻烦恼。再说了,没准曾然对你有啥想法,他要知道我在你这儿多嘴——他这人又霸道得很,我才不给自己找麻烦。”
我不由笑了起来:对付别人不敢说,对付李天王的经验,我是从天上积累到了地上,还怕撬不开他的嘴?
于是,我便若无其事地说:“你不说就算了。待会儿我回去见到记者,可能会说些陈年旧事,比如你和江紫仪在敦煌拍《强盗》时候的事儿,你可别介意……”
他气得瞪大了眼睛:“你说什么???”
我故作惊异道:“咦,这又什么好奇怪的?不就是你们一起住在石油宾馆期间的事儿嘛……”
李一毛跳着脚大吼起来:“你、你从哪儿得来的消息,胡说八道!”
我笑笑道:“我好歹在圈里混了些年头,有些事情还是知道的。还有,我当然知道怎么跟记者说,效果最好,最能帮您炒作……您可不用太感谢我,咱俩那是什么交情……”
他气得哇哇怪叫,满脸的大胡子都在抖动。他说:“曾然的事儿,你问楚刚最清楚!他们当年为了《蝶殇》在欧洲禁止放映的事情,还打过官司。你问他去!”说完,怒气哼哼地拂袖离去。
我坐在原地,还真是有些意外了。《蝶殇》就是我参演的那部楚刚的电影,这部戏曾经拍得我吃够苦头,我自然记得。但曾然怎么又能跟这部片子扯上关系,还跟楚刚打起了官司?我百思不得其解。
——算了,反正晚上楚刚就到了,他这次带着他的新片来嘎嘎电影节宣传,我到时给他捧场时顺便问问他吧。我暗想。
中午时分,我与同行的众美女一起应邀参加电影节慈善酒会。其实我挺烦这种无聊的酒会,大家一起端着酒杯假笑,酒会上摆的东东全都中看不中吃。但肉丝等人却兴奋得不得了,在人群中寻找着她们心仪的偶像,笑容堪比地中海的阳光。
但电影节的酒会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让眼睛饱览天下秀色。到处都是俊秀绝美的巨星闪耀,真是令人赏心悦目。我躲在角落里,自己端了杯香槟慢慢欣赏着。
过了一会儿,肉丝就委委屈屈地过来,抽着鼻子对我说:“仙儿,梁朝伟不理我。”
不理就不理呗,多大的事儿。
我说:“美女,梁朝伟跟刘嘉玲那是多少年的感情了,他们从年轻轻的时候就在一起,现在就跟亲人似的。当爱情久远到变成一种习惯的时候,别人想掰也掰不开。你就别痴心妄想了。”
肉丝的眼圈更红了:“可是,如果他光不理我也就算了。可你看看他对着琳,笑得多开心!”
我闻言往人群中看去,果见梁朝伟对着跟我们同来的一个模特儿琳,温柔而缱绻地低声细语,眼底流露出少见的温情。
我看看琳,再看看肉丝,爱莫能助地说:“哦亲爱的,你看琳的眼睛,长得多像他的前女友曾华倩啊!男人,对他最初动心的女人,心底总是留有一席之地的。”
肉丝撅着嘴不服气。
我正安抚着她,人群中忽然传来一阵骚动,只见一个细眼、淡眉的亚裔女子款款出现在众人面前。她五官精致而平淡,但那举手投足间的巨星风范,却令人为之心折。
我旁边有人失声叫了出来:“啊,是蝶梦玉烟!”
肉丝好奇问道:“蝶梦玉烟?她是日本人吗?”
我耐心地向她解释:“不,她的名字是地道的中国名字,取自中国的一首古诗。”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这种情怀,肉丝这种洋人,是不能了解的。
原本我也不能。
但在我和曾然共处的时光里,我常常看到他孤独地在书案上,一遍一遍地写这首诗。他写得一手好字,有魏晋风骨。我远远看着他那样专注地写啊写,总是忘记了时间。
我是在和他分开之后,才略略懂得了一点这首诗的伤感情怀。“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当时的我,实在是惘然。
因为,我在很久很久以后,才终于明白:其实,这是一首悼亡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