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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怎么是这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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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十岁的时候爱上一个姑娘,好吧,我承认当我得知她已经不是一个姑娘的时候心里一震,但还是拿她当我心里的太阳,当我墙上的海报,当我弹吉他的谱子和我嘴里吐出的烟圈。当然,抽烟的事儿也是她带的,不过这就是后话了。
那年她十九,本来和我一届的,高考复读了一年,上大学就比别人晚了一年的。所以我跟强子说我这不能叫泡学妹,虽然我也晚上了一年学。强子说跟比我小的谈恋爱都是不正经,我跟他说孔丘他爸还比他妈大几十岁呢,生个儿子照样聪明,我这是为了代际繁衍着想。强子一听乐了,说怪不得咱们都是傻逼呢。我说你可拉倒吧,别老往我脸上贴金。
那段时间我有个臭毛病,平常没事干了就喜欢想她,觉得想想她整个世界就都好看了很多,照镜子也更有自信了。
文晴腿很长,夏天的时候却从不穿那种很短的热裤,每次都要穿一条黑色的瘦裤子,故意露出一截洁白的脚踝,再配一双带几厘米跟儿的黑板鞋,显得个儿很高,条儿也很顺。我对这种半遮半掩的穿法最是受不了,就像感染了艾滋病一样,免疫力一点一点的被侵蚀掉。又像是无数条白色的小虫子,在心窝窝里拐弯儿的那个位置,一丝一丝地爬,勾得人喝辣椒水都觉得没味儿。
那阵子我正好在看《失乐园》,觉得女性的力量无穷大,大到可以吸纳天地,大到男人们只是一只只愚昧的大猩猩,在女人们面前摆弄、跳舞,却还傻傻地以为自己像孔雀开了屏,多耀武扬威似的。其实每次夜里卧谈我都跟宿舍里几个哥们说我绝不是只爱女人的大腿,我就是好奇,好奇那截儿露出来的脚脖子,和它下面藏着的故事。
天哥说我满脑子就是酸腐臭文人的遐想,什么犹抱琵琶半遮面啊,欲说还休欲语泪先流啊,都是满足男人狎妓时的幻想的。就像是明明该脱裤子了,却非要弹个小曲儿,然后问你,小曲儿好听不?搞得你心里痒痒的,一个劲儿夸她。结果呢,大保健是按时间收费的,看看人家阿姆斯特丹,50欧20分钟,你曲子听完了,表也走得差不多了,怎么着,您还续费不?
我听得无比佩服,觉得天哥这种家里条件好的就是什么都见过。然而却觉得自己远没这么猥琐不堪,就撇撇嘴,翻出李清照的一句诗来:“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我跟他们解释说这是女性视角的观感,表现的就是人物内心当时最真切的想法。难不成你让人家女孩子直接扑过来给你一个大红嘴唇印儿,那还有意思么。
强子说:“你个臭玩意儿,人家裤子短了一截,你硬是能发散出这么多想法,要不说你猥琐说谁猥琐呢?”
“你呗,你连遐想的能力都已经丧失,说明被物欲横流的世界已经蒙蔽了双眼,就好比人的七情六欲到你这里直接简化为吃喝拉撒睡,这就是庸俗了。你不再拥有细腻的感受,只有简单的欲望等待满足,丑陋!一个大写的钱味儿的丑陋!”
“放你娘的屁,老子一个月一千来块钱生活费,哪他妈的物欲横流,抽烟都只能抽包□□,一顿就舍得吃俩肉夹馍,别逗了。”
“那你也不想想你以后有钱了呢?”
“那就可以每天抽两包□□,每顿吃4个肉夹馍了啊!”
“瞧给你乐的,就不能抽包好烟,吃顿好的,要不说你就到这儿了呢。”
我虽然嘴上总是损傻强子,一碰见有关文晴的事儿,还是最愿意找他说。第一次请文晴吃饭是一个天气很好的晚上,那个夏天还没那么难受,没那么多桑拿天,大晚上运气好也能在北京市区里的夜空上看见几颗星星。柳条就像是小姑娘的头发,随着风能轻轻地荡起来,把整个城市都摇活了。美容美发的店面总是闪着霓虹,觉得自己牛逼哄哄灯红酒绿的样子。不时再有几首情啊爱啊的歌儿钻到耳朵眼儿里来,更让人觉得醉也要醉倒在今天。
第一次跟文晴吃饭我就点多了。上来两大盘串儿,堆得老高,烤得火候也不错。为了讨她欢心,我特地点了个别的店没有的烤棉花糖,结果她不爱吃甜的。
文晴说,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觉得我还是个挺靠谱的青年,棱角鲜明肌肉有形,高高的个子一看就像是体育特长生,结果一吃烤串就露馅了。就好像孙猴子又回了花果山,猪八戒又回了高老庄一样,该是什么德行就是什么德行,□□地全都展现出来了。
其实也不怪我菜点的多,凭谁第一次带女孩子吃饭不大方一点啊,但是话又说回来,大多数女孩头一次和男生吃饭也都比较克制一点,只有个别的特真性情的才撸胳膊挽袖子大干一场。文晴是个例外,她跟谁都真性情,不过她吃的真的就是特别少。
我跟个话痨似的讲学校,讲活动,将交友,不时透露出我想交友的想法。不过似乎漂亮的女生都会误解这个问题,她也毫不例外地说可以介绍她朋友给我认识。我心里话说怪不得天哥跟我讲,追女生不能太猴急,万一她闺蜜比她更漂亮呢,到时候改目标也不是不改目标也不是。
可是我当时很纯洁,并没有被花花草草所骗,坚定的认为文晴就是最美的女人。按照我的理论,我的女人可以不是别人眼中最漂亮的,但一定要是我眼中最漂亮了。我觉得如果人人都这样想,世界就能少了很多战争。毕竟王尔德说世界上的所有事都是关于性的。不过问题就出在可能好几个人都看上了同一个女人,我觉得这就是人类满足了温饱以后一切战争的缘由。
文晴对于我的理论没有太多的意见,就是听着,静静地笑。男生最怕这种不表态的,跟说单口相声一样,讲得好那是本分,讲得不好那是二百五。
饭吃了多一半其实我就饱了,但是剩一大堆显得自己点菜水平太差。劝了半天她也不肯多吃两口。我说,你这么瘦,再吃这么少我就心疼了,把胸给饿小了怎么办。她瞥了我一眼,说不平胸何以平天下,再说我也不平。我说,你一看就不平,这事儿我敢打保票。她隔着桌子打了我一下,把我打得心脏都少跳了两拍。
看我实在也吃不动了,她一个劲劝我吃不了就不要再吃了,吃撑了不好。我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逞能说没事,自己就是饭量大。又撸了好几串之后终于还是败下阵来,攥着手里的北冰洋直喘气儿。
我跟她讲我们那个年代小时候都喝北冰洋,而且只有明黄色的一种,五毛钱一瓶。不像现在,还有一种橙红色的,估计是冒牌货,至少当年我打乒乓球横扫大半个小学之后并没有喝到过。
她讪笑,说:“傻样儿,谁小时候没喝过北冰洋,说得跟你比我大多少似的。”
我一想也对,毕竟我不能把泡小妞这个帽子就这么扣自己头上。只好转过头说:“走吧,陪我遛个弯儿去,我他娘的吃撑了。”
“我就说让你少吃点,现在怎么不装了?”
“我这人从小就这样,看见美女我就紧张,一紧张就特能吃,吃完了就不紧张了,不紧张就觉出吃撑了。”
“你就会臭贫!”
“那是,平常吃完饭都直接篮球场见了,哪有时间耍贫嘴啊。”
平时晚上的课我基本不到万不得已都是不会去的,吃完饭回宿舍跟强子逗两句哏就直奔篮球场了。大一刚开始的时候也喜欢拉着天哥跟我一起去校队训练,后来他打了一次架就直接退役了。
天哥确实是个神人。一米八的个头,俩胳膊明显比身高短不少。平常穿衣服袖子总能余出来不少。跟刘备正好满拧,耳小臂短,也算是奇人异象了。不过打起球来就是另一个人了。据天哥说他高中的时候还是有很多妹子爱看他打球的。
天哥打球最大的毛病就是爱装逼,每次上篮必拍一下篮板,据说有一回把嘴里的口香糖吐出来拿手指头夹着,最后差点都粘在篮板上。大一新生打比赛之前院里面就都知道这号人物了,只不过感觉他平常出工不出力,爱打组织,把人过了之后就传球了,轻易不自己攻,偶尔攻一两个球基本也不太和人有身体对抗,对谁都客客气气的。那个时候还不流行投超远三分,毕竟再远也不能给你加一分。天哥却早早就引领了潮流,偏好这一口。往往是对面防守的人都没敢想,这球就已经投出去了。
但是天哥还不满足,经常向我请教练弹跳的方法。他说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像我一样扣篮,一次就足矣。我跟他说肌肉力量是可以锻炼的,但是弹跳多半是天生的。
天哥不信,为了跳得更高,每天绑着20斤的沙袋练蛙跳,每天四组,每组不限次数,什么时候跳到实在跳不动了才停,再疼再累都忍着。按照这个进度,后来到大三下学期他的半月板就已经不成了,做了三次手术也没能保住,最后还是切了一大块下去。
不过切之前弹跳还真长了10多公分,到后来虽然不参加校队比赛了,但是平时打球突破进去都没人敢防他,一个不高兴就往人身上骑,跳得老高,跟不要命似的。
我跟文晴遛弯遛得累了,拉着她坐在一条小路边的马路牙子上。月光隔着柳条一泻而下,像一汪千年不冻的湖水打在小龙女的寒玉床上,泛出亮闪闪的微光。我隔着文晴白色的衬衣往下看,觉得她文胸的质量特别好,就像是为她而存在的一样,美丽而不做作。
这条路其实不窄,却静得不像是京城。马路对面是一家半死不活的出版社,旁边是红白相间的北京银行的大牌子,再旁边就是一排九十年代老红砖楼组成的小区。这样的小区里面住的年轻白领很少,多半都是早起去菜市场锻炼口语交际能力的大爷大妈。
我和文晴就这么傻坐着,偶尔过一两辆车,或是零零散散的几个行人。每到这样的时候,我就感觉时间没有太大的意义,空洞的不如酣畅淋漓的大干一场,然后酣然睡去。夏天的风不冷,吹在身上像是拿蒲公英扫地一样,既不觉得有什么用,也不会觉得不舒服。
文晴和我说,她高中的时候谈过五六段恋爱,每次都高高兴兴的开始,换回一个不欢而散。
我听着觉得有点说不出的难受,就问她爱不爱听陈奕迅的歌。那种从不声嘶力竭,却又徒增伤感的曲子。
她说听得很少,高中组乐队之后就更忙了,除了摇滚,分给其他音乐的时间都不多。
说真的,我第一次在学生会面试看见她的时候,就偷偷记下了这个喜欢摇滚的女孩。能听到一个女孩说自己最大的爱好是摇滚,在中国的学校里真的不多见。现在的大学我只看到利益。做一个事如果不能加分也不能赚钱,全凭兴趣的话恐怕没几个人会去做,连志愿者都一样。原本人们也许还有一丝公心,现在被熏的只剩下私欲。
可是我什么也不想说,我不想让文晴觉得我是个愤青,我本身也讨厌愤青,觉得愤青最没用,会愤怒却没有脑子,对于他们发现的问题找不到可行的解决办法。
其实我也是插不上嘴,因为文晴给我讲了她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