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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家与王子(四) 一见钟情, ...

  •   “怀慎,我……”

      “你是谁?”

      是他吗?

      莫怀慎第一次如此胆怯,眼前的人和自己见到的、认识的,完全不同,那时的影子在他身上已经找不到踪迹,唯一能让他分辨,只有那双蓝色的眼睛。

      清澈透明的蓝眼……

      听到莫怀慎的质问,漠少君瞬间慌了,他知道自己变了很多,但他不相信他会认不出自己。

      “你这身衣服似乎有点小,但跟我一个故人离开时穿的一模一样。”莫怀慎就像是个好心人,提醒他人的不妥之处。

      漠少君一愣,这时他才注意到自己的着装确实有不妥之处,刚才因为见到心心念念的人太过高兴,以至于都没有注意到。

      低头一看,自己身上这身衣服,不正是当初莫怀慎让自己穿的那身吗?也是自己让臣子在自己死后,一同合葬的物品吗?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脸上没有皱纹,他发现自己比莫怀慎还要高出一点……

      他会认不出自己,是因为自己的容貌改变了?

      心里有了猜测,漠少君总算镇定下来,告诉自己,会没事的,只要将一切告诉眼前的人,他会接受自己的,就跟当初一样。

      “不好意思,我现在无家可归,你能收留我吗?”

      “……”他为什么要收留一个不认识的人?

      对于这个人,他没有办法太过强硬,欲做恋人,先做朋友。

      漠少君告诫自己不能操之过急。

      正当莫怀慎打算开口时,“咕~”,一声不适时的咕噜打破了僵硬的气氛。

      “噗嗤。”漠少君很不给面子的笑出声。

      “……”

      莫怀慎默默绕过他身边,他决定不理会这人,当务之急,还是肚子重要。

      在莫怀慎擦过之时,漠少君一把抓住他的手腕。

      莫怀慎转头狠狠瞪视,发出无声的不满。

      漠少君无辜的看着他的眼睛:“能请我吃东西吗?我也饿了。”

      青年嫌弃的看了他一身的着装,一把甩开他的手,离去。

      漠少君摸摸鼻子,自己被嫌弃了,而且还是因为自己的一身衣服,作为一个吃穿用度都是最好帝王,何其悲催。

      莫怀慎心不在焉的用过晚餐,到柜台结账完,刚要离开,一名服务生叫住了他。

      “先生,这是你打包的餐点。”

      “……”自己刚才点菜时,貌似做了什么蠢事。

      默不作声接过服务生提着的塑料袋,道了谢后离开。

      路过转弯角,发现那个人还站在那里,跟离开时没有不同。

      他该不会一直就那样等在那里吧。

      莫怀慎心里某根炫被触动,这是第一次有一个人在等自己。

      回家路上,莫怀慎走在前面,漠少君跟在后面。

      站在门前,莫怀慎打开屋门,进去,漠少君后脚跟上,没有丝毫违和,仿佛本该如此。

      斜了眼后面的人,莫怀慎没有出声赶人,当是默认了。

      漠少君认识到这点,心里别说有多开心。

      “衣服脱了,自己去洗澡,之后把晚餐吃了,我有事出去一下。”思索了一下,“家里没有可以借你穿的衣物,自己想办法解决。”

      说完,也不等他回应,进浴室准备热水。

      漠少君的视线一直尾随在后,直到看不见人,才不情不愿收回视线,看到茶几上的饭盒,心里暖暖的,一股热流趟过,将一颗冰冷的心浸泡,捂热。

      或许他是在等自己坦白吧……

      他的爱人,真可爱。

      九点整。

      莫怀慎回到家,刚进门关,就听到一个女子的声音。

      “他还没回来吗,都出去那么久了。”

      “姑娘,你喝醉了。”

      “谁说的!我没醉!……靠,没酒了,你给我出去买酒!”

      “……”

      一听声音,莫怀慎就知道是陈晓,只是他没想到她竟然是来他这里喝酒的。这是怎么回事,中午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吗。

      漠少君觉得自己还是少说少错,这个人他五十年前见过一次,印象很深,因为当初在这里接触的人只有莫怀慎和陈晓两个人,更别提这女子还跟他说过话,做了顿美餐给自己吃,还是他第一个见到的。

      再次见到,她还是一点也没变。

      难道他的世界和这个世界的时间不同步?

      “这是怎么回事?”

      青年清脆好听的声音传来,漠少君迫切的转身看向来人。

      再见到,离开一刻,都会觉得思念的时间如此难熬。

      莫怀慎看着漠少君的模样,瞬间呆愣在地。

      上半身不着一物,下半身只围了一条毛巾,头顶湿漉漉,显然是洗过头发。桌上的饭盒已经消失,大概是已经用过,收拾好了。

      八块腹肌,健硕的身/体,漂亮的躯线,无一不是让男人嫉妒,女人疯狂的身材。

      明目张胆的炫耀很好玩吗?!

      莫怀慎态度不善的将手中的袋子塞到那人的手中:“到浴室穿上!”

      “好。”

      笑笑笑,笑得这么开心做什么?!

      莫怀慎现在怎么看都看他不顺眼,赶着他去穿衣。

      等人进去浴室,莫怀慎才想起家里还有一个醉鬼。

      “还真是稀奇,你怎么醉成这样?”一共喝了十多瓶。

      陈晓不甚在意,摆了摆手:“今天运势不好,可能是在你这倒了霉。”

      “……”这关他何事!

      “中午从你这离开后,遇到了一个人,是大学时暗恋很久的学长,他约我晚上吃个晚饭,亏我还很期待,打扮得漂漂亮亮,结果,尽然还给我带了女朋友,说什么介绍给我认识,特TM的,还是今天刚入职的小同事!”

      “……”难怪你今晚穿得像是去参加宴会。

      “呃,我跟你说……呃,事情还没完呢……”

      “哦,还有什么事?”

      “……”陈晓没有很快说出口,犹豫了一会儿,“我被人表白了。”

      “那很好啊。”

      “可她是个女的!而且还是在回家路上,被一个不认识的、第一次见面的女的给告白了!”

      “……祝你幸福。”

      像是踩到了雷区,陈晓瞬间暴起:“祝福你丫的!老娘不是同性恋,老娘一直追求的是一个温柔娴淑的男人!……”

      陈晓还在噼噼啪啪的叫喊,莫怀慎已经没兴趣听她说了,在他眼里,男男、女女、男女没什么不同,他本身就是一个各种cp通吃的作家,他笔下的男男、女女、男女多了去。

      “叮咚~”门铃响了。

      莫怀慎起身去开门,来人是一位没见过的漂亮女人,一看就是精明能干的商界人物。

      他认识她,是报刊上赫赫有名女强人祁陌。

      “你好,我是陈晓的女朋友祁陌,请问陈晓在您这吗?”

      “嗯,你是来找她的吗?”

      “是。能把她交给我吗?”

      “可以。”

      “谢谢。”

      说完,就进屋找人,莫怀慎站在门口,听着里面的人嘶声裂肺,很快,又没声。

      莫怀慎目不斜视的看着人被公主抱抱走,放到了车上,看样子,陈晓是被打晕了。

      送走了麻烦,莫怀慎转身关门进屋。他一点也不担心陈晓会被怎样,虽然他俩的关系是作家与责编,但其实早就把双方当成朋友,莫怀慎看人很准,他知道祁陌是对陈晓动情了,而且陈晓之所以会抗拒,也只是性别问题,看开了就没事。

      转身,他看到了那个男人,蓝色的眼睛盯着他,一眨不眨。

      衣服倒是很合身,没什么问题。

      “怀慎,我想和你谈谈。”

      “明天再说可以吗?”今天事已经够多了。

      “不行,我想现在就告诉你。”漠少君的态度很强硬,他很担心他要是现在不说,这个人就不会再相信他,他迫切的想告诉他。

      “……不要!”

      说完,莫怀慎直接回房间,把门反锁。

      真到了能够知道一切时,果然会很紧张,而且,他在漠少君眼里看到了不同寻常的疯狂,宛如一头处于暴怒的狮子,似乎会扑上来,将他吃掉。

      漠少君确实很烦躁,尤其是看到莫怀慎抗拒的时候。

      他不顾一切的拍打着房门:“怀慎,你开门好吗?我有事想和你谈谈。”

      彭彭的声音很烦人,莫怀慎在里面喊道:“莫名其妙的出现,然后又莫名其妙的消失,我真的很烦,你不知道我的心有多乱!给我一个小时冷静一下,等到十点我会听你说的,所以,让我冷静一下好吗?”

      漠少君顿了一下,攥紧拳头:“好。”

      等待的时间往往是漫长而又苦涩难熬,担心、害怕、恐惧,就像无孔不入一样。

      莫怀慎心很乱,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一闭眼,他的脑海里就闪过梦中见到的一切,这时候他才知道,原来,梦里的人全是他,他的痛,他的爱,他的绝望,全部充斥在他的脑海里,挥散不去。

      漠少君靠在房门上,他记起来了,他为什么会觉得“中国”这个词如此熟悉。

      在他十岁那年,他反复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个人,他一直看着他,看着一个完整的家庭因为一场事故,支离破碎,男孩渐渐变得孤僻。

      男孩有一个习惯,就是写日记。

      闲暇时很喜欢写文章,有一次,他在旁边看着他写的内容,说:“你若是继续写下去,一定会成为一个有名的人。”

      男孩好像听到了他说的话,停下手中的笔,看着他,说:“那我出名后,你一定要来中国找我。”

      那时,他心动了,看着男孩天真无邪的笑容,他发誓,一定会找到他的。

      他不知道男孩究竟是不是看得到他,因为一切就像做梦一样,一直以来,都没有人注意到他。

      可是,从那时候起,他再也没有做过这个梦,梦里再也找不到他,于是,渐渐淡忘。

      可当第一眼看到他时,他没有认出他,却深深地爱上了他。

      一见钟情,莫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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