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了四章不惜笔墨的写一场危机公关,是因为,像Vincent这样一个人物,如果我写他对女主一见钟情或者被女主的“天人之姿”所倾倒,我怕你们pia我……
需要解释的是,前面屡次提到的陶然与清莲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指的是,在某一时间段内(通常是一年)由乙方全权代理甲方的所有广告(或公关)事务,包括策划和实施,类似于甲方出钱外请一家专业公司作它的广告/公关部,而它公司本身的广告/公关部门只保留基本的职能,人手也不需要很多。这是一种亲密、长期的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发挥术业有专攻的优势。
通常情况下,广告公司和公关公司是分开的,因为业务领域不太相同,在本文里面,为了行文方便,就让明澈公司既做广告又做公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