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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到处都有强人在 ...

  •   同杨城隶属西子郡,是离皇城最近的一个郡城。夕阳西下时,马车进城行至繁华街道。虽说这次出行属于微服私访,但王爷等人乘坐的铁桦木马车在这里仍是少见的气派货,比一般的夹板马车不知高上多少个档次,所以才会引得路人纷纷投以羡目。
      车内除了莫晓风坐得端正,其它四人在榻上呈横尸状,耳尖地听到外面人的议论,表情颇不屑:“这辆破车哪能和咱们府上的黄金马车比,一群人大惊小怪。”
      遥想当初在府里看到那辆金灿灿的马车时,莫晓风下巴脱臼了好几天。她真是想不通,好好一个王爷,为什么搞得跟个暴发户一样。
      车外,一群人刚唏嘘完马车又开始歪歪起马车旁黑马上那个气宇轩昂的高大男人。
      “看那马上的男人仪表不凡,气宇轩昂。张家大小姐怎么还不来抢?我们也好跟着看热闹。”
      马车猛地一晃,车里坐着的倒了,倒着的滚了。一声怒喝夹着清脆狠厉的鞭声:“休得胡言乱语!”
      想不到看似秀气的丰平会有如此彪悍的一面。
      四周一下安生了。
      马车在形形色色错综复杂的眼光洗礼之下,来到行云客栈——此乃王爷开设在全国各地的连锁客栈。四侍一个接一个下了车,王爷在里面磨蹭半晌,这才出来。
      众人一转头,齐傻眼。
      想装低调的她不知从哪里挖出一件黑色斗篷穿在了身上,一个脑袋全都藏在了帽子里,低着头跟邪教教徒似的。
      伏羲嘴角抽了,她怎么找到的?那件夜行斗篷他明明塞进了夹板。

      行云客栈门前热闹非凡,里三圈外三圈围了个水泄不通。先是行街走巷无事之人上前凑热闹,又引来生意萧条街头小贩围观,再是市井痞流路过掺上一脚,又引得文人雅士前来一探究竟,就连在街上巡视的衙役都挤了进来。
      四侍收敛起懒散性子,随便摆个造型就引来连串口哨声。
      “四位绝色如天女下凡,美不胜收,美不胜收。”
      “这男的俊,女的美,瞧着不像是咱同杨城本地人,不知是哪里的公子小姐出来游玩。”
      有人分析道:“刚才一位美人打了个呵欠,不过脸色倒是容光焕发,说明只是途中有些无聊,不会是赶了一天以上的路。到咱们同杨城只用不到一天时间,又能如此气派的,八成是来自皇城。”
      “有道理有道理。”群众纷纷点头。
      又有人道:“只是中间一人为何穿着如此奇怪的斗篷?莫非是见不得光?”
      “看你这话说的,人家那叫不方便露脸,懂么?”
      “噢噢,说起来,知道咱们釜国最不方便露脸的是哪个大人物?”
      “哈哈,还用说,自然是王爷啦。”
      人声嘈杂,耳背者扯着嗓子大声问:“是王爷来了?”
      就这么一句话,很快以扭曲的音速传到了后面,但见人群中有人振臂高呼:“原来那个黑人是王爷!难怪看得我牙痒痒。”
      人群霎时沸腾了。奸商趁机吆喝:“卖臭鸡蛋啰,一文钱十个!买二十个送一颗烂白菜。”
      四侍忙将王爷圈在安全之地。
      好在混乱只持续了小会,天降救星,五个当差衙役快速拨开人群,扯出挂在腰上的刀身示威喝斥:“统统走开,不准围观!”
      平头百姓本为看把戏,到底没想闹什么事,看官衙都出来了,一时鸡飞狗跳地作鸟兽散去。
      那些衙役转身单膝跪地,领头的声音宏亮:“不知王爷到了同杨城,卑职有失远迎,请王爷恕罪。”
      说话之人是本城的衙役长,刚在街上巡视忽听手下禀报,说王爷的坐辇停在行云客栈前,于是赶紧带人前来接驾,谁知非但没有得到王爷赞赏,反招来几记白眼。
      “你认错人了,这里没有什么王爷。”伏羲镇定地说。
      夏日也说:“你看看她哪里像王爷了?”
      衙役长抬头朝那个邪教教徒似的怪人从头到脚看了又看,的确是哪个地方都不像个王爷。
      糟糕!冒认王爷,那可也是个罪。
      衙役长赶紧站起来作威武状,转身冲周围看热闹的民众喝道:“听着,给我管好你们的嘴巴,谁敢说出去半个字,我就——”刷的一声,衙役长亮出明晃晃的大刀,恶狠狠地:“杀人灭口口口口!”
      平头百姓纷纷切了一声,再次作鸟兽散去。
      低调果然重要,暴露了王爷的身份,可真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了。
      四侍在前开路,一众人踏入行云客栈。
      在釜国,有些名气的大型客栈多是按照统一的标准来建造。清一色的二层,碧瓦挑檐。进门是一丈宽铺红毯的走道,将大堂中分,两边是吃饭喝酒八卦的集中地,但位置也有讲究,靠边最好。
      王爷等人刚踏进门,好几双色眯眯的眼睛便在四侍身上打转,四侍彪悍惯了,当场揪起一典型。
      夏日五指一掐:“看脸一眼三两银子,看胸一眼五两银子,刚才你回头看了我们四人各两次,加起来就是八次,你有两只眼睛,那就是十六眼,十六乘三就是四十八两银子,其间你看了我胸八次,那就是四十两银子,加起来就是八十八两银子,看在初来贵地的份上,算你四舍五入,那就是一百两银子。好了,掏钱吧。”
      色鬼早就吓得面色惨白,却仍不忘找出夏日的错误之错。
      “这、这位姑娘……‘八十八’四舍五入也就‘九十’,哪来的‘一百’两?”
      夏日阴笑一声:“‘九十’四舍五入不是‘一百’?”
      色鬼抱头:“要照您这么算,那‘一百’四舍五入就该是零了。”
      夏日咔一声扳了扳手腕:“零是什么?零是完蛋!你确定你想选这个?”
      “不不不,我选一百。”色鬼哭丧着脸说:“可我身上没有这么多钱。”
      “那就回家去取。”
      “不行啊,要是给我家那个恶婆娘知道,我这条小命就没了。”
      “原来你小命只值一百两银子。”
      “真可怜。”救世主莫晓风走了过来,她拿出一百两的银票说,“钱我借你了。”
      色鬼当场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位公子,真是菩萨心肠。”
      “好了,现在你欠我家公子一条命。”夏日收好银票。
      一眨眼上升的高度未免太大了点吧?色鬼明知对方在讹他,但他见色在先,只能哑巴吃黄莲。
      夏日掏出一只小印章,捋起色鬼的袖子在他的胳膊上按了下去。一个醒目的“欠”字出现在上面——这原本是平日里打完麻将用来督促其它几人还钱用的招。
      色鬼拿口水擦了擦,噎噎,擦不掉。
      夏日吓唬他:“上面有我独门所创剧毒,你必须随传随到,不然毒发时有你受的。”
      色鬼尖叫着跑了。
      这时候,客栈里鸦雀无声,再也无人敢看他们一眼。
      看来长个眼睛都成了祸害。就说前几天,有个男的就因为多看了一眼张家大小姐,就被她当众扒光了衣服,踹到了大街上,还指着那男的大骂:“瞧你那身材,跟只板鸭似的,居然还敢打姑奶奶我的主意。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也要有长颈鹿的脖子,等你哪天长出了二头鸡,再来垂涎姑奶奶我!”
      可怕可怕。
      行云客栈掌柜姓束,五十多岁,为人精明却不失厚道,既然客栈幕后老板是王爷,那他肯定是认得她们几人的,于是也不多话,领着一行人上了二楼。
      丰平丰舟两兄弟留在门外当门神,其它人进了天字一号房,束掌柜最后一个关上门,转身对着黑斗篷扑嗵一声跪下,虔诚地口呼:“王爷千岁……”
      莫晓风忙接口说,“王爷谁也不欠。”
      听这口气就知道王爷这次是微服私访,束掌柜立刻把高呼的话吞了回去,“是是,王爷谁也不欠。”
      夏日吩咐说:“下去打点一下饭菜就行了。”
      束掌柜在不引起各位大爷的注意下以一个标准龙套中的龙套的身份撤得神不知鬼不觉。
      见伪装不管用,莫晓风只好把斗篷还给伏羲,并问:“将军,斗篷放在夹板底下有点皱了,要不要帮你熨一下?”
      伏羲面皮一紧,“王爷不问为什么要将这件斗篷藏在车中吗?”
      “我明白的,谁都有不方便的时候。” 莫晓风善解人意道:“为遮人耳目,随行带几件这样的斗篷也是可以理解的。”
      伏羲听她这么说,那更加不能不解释了。
      “是这样的……”
      “将军请听我说!斗篷的价值在于穿在谁的身上,若穿在奸佞小人之身,那是奸晦猥琐,若穿在像将军这样正气凛然的人身上,那是英明神武。”她还谨记夏日所说的笼络计,于是将马屁拍得很是响亮。
      夏日完全是出于好奇才问:“穿在你身上呢?”
      莫晓风没好气地说,“那就是脱裤子放屁!”
      “不瞒王爷说。”伏羲的目光落在斗篷上,脸上有难得的温柔:“这件斗篷是多年前一个故人为末将亲手缝制的。末将虽极少穿它,却一直带在身旁,不知不觉都成了习惯。”
      “哦……听说将军曾在先帝跟前说过战不息,羲不娶,恐怕是因为这位故人吧。”夏日猜道。
      伏羲眼神微黯,可见猜测正中。
      斗篷的故事告诉大家,□□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笼络仍须从长计议。
      接下来大家不约而同地溺死在沉默中。
      伏羲是因为被夏日勾起了他的往日情事,春去是因为知道伏羲是个痴情种心里五味杂陈,莫晓风是因为感慨前路漫漫不知会发生什么事,夏日是因为莫晓风开始发呆以为她是在为伏羲的事难过,秋来是因为故人这个词想到了自己师父,冬月是因为想起了昨晚偷偷藏起来的几块四甜蜜饯忘了带出来,等到回去怕是早就坏掉了。
      大家各怀心思,回房整理随行衣物。

      莫晓风蹲在箱子旁,一大堆衣服被她从箱子里翻出,最后才挖出一块刻着麒麟案的金色令牌。这麒麟令牌乃是釜国王爷的身份象征,风莫里对它动过手脚,原来令牌上麒麟的眼珠子是用紫宝石镶嵌而成,她也不知道是哪里抽风,居然觉得紫宝石太过俗气,于是拿了两颗豆大的珍珠给换了上去,现在再看那麒麟,活像多了一对死鱼眼,怎么看怎么不搭调,想那风莫里的审美观还真是独特。莫晓风也曾见过皇帝的龙牌,那眼睛上镶的是赤红色的宝石,气势十足霸道,倒是挺配他。
      她长叹一口气,皇帝大哥唉。
      倾风殿里点的是一品薰香,在里面呆上一个时辰那种香味就会渗入到毛发织物里,并且可以保持半个时辰以上。她那时才从皇帝窝里出来,对这种香味记忆犹新,加上刺客靠得近,根本不难发现他身上也隐隐带着这种味道。不过话又说回来,什么样的人能跟皇帝共处一室这么久?
      莫晓风决定还是把这个问题丢到一边去算了。将令牌随身安放好,她又将那只在王府后山处挖到的铜盒拎了出来。
      人生的乐趣在于打开一个盒子发现里面有个小盒子,再打开里面又有一个更小的盒子,而人生的悲剧是当你终于耐着性子打开最后一只盒子却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
      但她觉得,这个盒子里一定装着什么重要的东西,这个东西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她会和风莫里互换时空。
      只是……真难开啊。撬的、摔的、砸的,统统都不管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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