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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

  •   沈繁星走进城西那家酒吧的时候,竟然滴滴答答下起了小雨。

      她步履匆匆,长至脚踝的大衣被风吹起来,一头卷发被打湿后像是嵌了碎钻,一闪一闪的。

      “呦,星姐今天超美啊!”一进门,服务生小袁就乐颠颠地迎上来,围着沈繁星转悠了一圈,“我能拍张照传网上吗?”
      沈繁星熟络地白他一眼,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了,指了指酒单:“和从前一样。”

      小哥点头说知道了,转身走了几步又绕了回来:“臣哥来了一帮朋友,在二楼包间喝一晚上了,我去叫他下来?”
      “我就是一普通客人,不用老板亲自接待吧。”
      小哥嘿嘿一笑,还是自顾自往楼上跑了:“我还是去叫一下,万一喝醉了还得我照顾他。”

      沈繁星由着他去,一只手撑着下巴,目光懒懒地游荡在沾着雨滴的窗子上。

      这间酒吧有个别扭的名字——“绿”,无论是装修,地理位置,还是出售的名烟名酒,在这座娱乐业繁华的都市里都算不上一线,但却对沈繁星的胃口。
      没有乌烟瘴气,也没有声色犬马,小地方轻歌曼舞,绿植清新,让她有一种鲜少的惬意。

      “这个月你来了四次,”身后传来男人低沉磁性的声音,语气中带着几分调侃:“恭喜你,破纪录了。”

      沈繁星扭头看他,正巧撞上邵臣带着笑意的眸子。
      她只用了一眼,就确定这人喝醉了。

      “灵感干涸,只好到你这里喝点酒,浇灌一下。”沈繁星随口说着,又招呼另一个小哥给他们老板倒杯蜂蜜水解酒。

      邵臣在沈繁星对面坐定,结实挺拔的脊背微微垮着,喝了酒也不怎么上脸,只是目光散乱,聚焦迟缓。
      “所以,你这个月能按时交稿了?”邵臣问。

      面前的女人皮肤雪白,口红的颜色很烈,在昏黄的光晕里风情万种。
      邵臣很少这么仔细地盯着沈繁星看。
      但今天不同,因为他醉了。

      “恐怕不能,”小袁将沈繁星的酒端了上来,一句话也没说就退避了,沈繁星抿了一口,眉毛皱了皱:“故事开篇太压抑了,写得我头疼。”

      邵臣盯着她,这还是沈繁星第一次提及她的写作感受,于是顺理成章勾起了他的好奇心:“你什么时候能告诉我你的笔名?”

      “为什么你们所有人都想知道我的笔名?我爸是,我朋友是,日复一日地问。”
      沈繁星兀自喝着酒,声音被酒精浸润后,有种磨砂玻璃般的性感。

      “作家这个职业挺新鲜的,每个人都有好奇心。”
      “嗯?”
      “我觉得你有点神秘,”邵臣醉酒后话就多了起来,措辞也比清醒时直白,“而且我想了解你。”

      沈繁星没说话。

      沈繁星和邵臣认识不过一年,关系比一般朋友聊得来,俩人一个帅气幽默,一个美丽直爽,在外人看来尤为登对。
      但她知道,他们不会再进一步。
      邵臣不是用来约.炮的对象,也不是她寻求灵感时所利用的工具,他和邵臣是清白的。
      她一直恪守着那个界限,而且没有破坏这种关系的意思。

      沈繁星冲着小袁招了招手:“你们老板彻底醉了,快把他领走。”

      邵臣垂着头,黑沉沉的眼睛里黯淡了下,被小袁架走前,手指骨节在木桌上磕了一下,“今天不记你账。”

      沈繁星权当他说醉话。

      *

      卡文的日子总是让人烦躁,沈繁星老牛拉磨一样每天挤出几百字,新书的开头却怎么也不满意,烟蒂和空酒瓶很快装满了垃圾桶。

      明明和安可有那么强烈的共鸣,但怎么写都无法满意,那种来自家庭的压抑只停留在肤浅的字里行间,写着写着,甚至有一种无病呻.吟的自我厌恶感。

      江郎才尽?
      沈繁星叼着烟,心说我不做这么可怕的假设。

      整整三天,她像是非要和自己较劲一样坐在电脑前,写了又改,改了又删,直到十一月中旬收到编辑的信息,她才勉勉强强将前头两章写好。

      [圆子:美人儿,新书准备的怎么样?]
      [北苠:要了命了。]

      编辑薄圆是个走中性风的妹子,和沈繁星合作两年,没有出过任何岔子,两人也早在一年前奔现,那个“美人儿”的称呼便是从那个时候喊起来的。

      [圆子:新书不着急,你是不是忘了《濡沫》重订版新增三万字番外的事情了?你在上个月转发的微博下面亲自答应的,无数粉丝截图留证。]

      沈繁星手指僵在键盘上。

      [圆子:你还有十天时间,不着急,慢慢写。还有就是,番外甜一点,我替书迷求你了。]
      沈繁星忍不住笑,[......怕是没那个天赋。]
      [圆子:行吧,写你想写的。]
      [北苠:理解万岁!]

      甜一点?
      沈繁星舔了舔嘴唇。

      读者一直说她写的东西虐,通篇看完令人压抑到呼吸困难,哪怕是一篇字数不到万字的杂志稿都可以写得怅然若失,看得人心里发疼。
      但许是沈繁星天性薄凉,她并没有刻意去虐,更没有去博得什么同情,她只是将她的所见所闻拟成一个有血有肉的故事。
      这世界本来就有那么多的遗憾,她也只是尊重客观事实而已。

      和薄圆聊完,将新书的头两章全部删掉,沈繁星决定出门调节一下心情。

      要买烟,要把空掉的冰箱填满,还要去看望一下刚上岗不久的祝敏敏。

      祝敏敏和沈繁星是高中同学,那丫头因为从小练习跆拳道,在校期间一直是横着走的大姐头,每天逃课打架,无心学习。后来凭着拔尖儿的体育成绩上了A大,勉强混到毕业后,竟然回母校当起了体育老师。
      按祝敏敏的话说,当真是风水轮流转,她学生时期把人家老师气得跳脚,如今她学生每天把她气得仰倒。

      沈繁星将自己的东西买齐全之后,就将车停在三中附近的马路旁,看了眼时间,距离祝敏敏下班还有三十分钟。

      难得的好天气,天空湛蓝,毫无杂质,阳光洒在塑胶跑道上,落叶沙沙响。
      毫无深秋的萧瑟之感,校园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沈繁星摸出烟盒,点了一支正准备抽,就看到围墙上露出一个小脑袋瓜。

      那少年显然是第一次干这种违反校规的事儿,动作极为不熟练,吭哧吭哧折腾半天才坐到了围墙上,然后轻飘飘地跳了下来。

      蓝白色校服,利落的黑发,两只黑眼珠尤为明亮。
      是那天在篮球场喊加油的少年。

      半月不见,他的身体状态好了不少,肤色虽然仍旧白得耀眼,但已经脱离了病态,脸颊也有了点稚嫩的肉感。

      沈繁星饶有兴致地盯着他。

      少年长得很乖,家教应该很严,属于听讲时都会把小手背到身后那种,现在也不知道是有什么天大的事儿,竟然壮着胆子翻墙越狱。

      沈繁星不由自主回想起高中时期和祝敏敏厮混的日子,逃课的理由不外乎有两点,老师太丑和课太恶心......当然也有意外,比如隔壁体院的校草哥哥在门口等着自己。

      正胡乱想着,她看到少年目光警惕地环视了一圈儿,然后从盖着枯枝败叶的树坑里,翻出了半截砖头。

      沈繁星:“......”

      少年似乎也被自己的举动吓到了,呆愣了半晌,才掂了掂手中的分量,然后像是下定决心般深吸一口气,飞快地跑进了学校后的一条窄巷子。

      看这架势,是去约架了?
      就他那弱不禁风的小身板?

      沈繁星哭笑不得,她冲着车窗吐了口烟,然后开门跟了上去。

      三中和体院虽然只隔了一条马路,两座学校却是水火不容,三中的老师教育学生的时候,喜欢把体院的学生捎上,不过话都不好听,主要就是贬损他们四肢发达,不学无术。
      教导主任还不止一次地警告自家学生要远离那帮小混混,若是和他们搅和在一起被发现了,是要通报批评的。

      而现在,和体院几个男学生搅和在一起的有两个三中的学生,一个是刚才的少年,还有一个竟然是路琛。

      怎么哪哪儿都有这小子呢?
      沈繁星在一个隐蔽的地方站定,打算观望一下。

  •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文十章都有小红包,以后就不再重复啦,么么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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