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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六章 宝华镇呼女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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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秀和谭郜两人结伴而行,他们为她赶着骡车,又重新回到了官道。她那时候还不知道,这两人就是传说中太平军的细作。当时太平军正围攻武昌,城池旦夕可下,至于下一步是向河南进军还是转战江南,在天朝首脑中还尚存在着分歧,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四处派出细作打探各一些主要城市的消息。军队中的孩子是最佳人选,因为他们的年龄小,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而且忠心耿耿,即使被抓住也会因为对上帝和天王的狂热忍耐住严刑拷打,拒不交代实情。
谭绍光是广西人,那时候,官府已经开始注意操着两广口音的外地流民了,为了避免浓重的广西话露出马脚,一路上他一言不发。所以,容秀坐在骡车里总是听见郜永宽在外面不停的说。
“他为什么一直不说话?”容秀终于忍不住了,便掀开了骡车的布帘好奇的问。
“去去去,你别管!”一路上,郜永宽对容秀的态度大抵如此,这个年方十二的湖北佬那时候还没有性别的意识,也不懂得什么叫怜香惜玉,从内心深处是有点看不起被他保护的这个柔弱的女孩子的。
容秀忍了气,又把探究的眼光投向了谭绍光。却见他低下了头,虽然谭绍光的面孔黧黑,却也看出额头胀得通红。容秀有些好笑,但更多的是疑惑。她放下帘子,想了许久还是不明所以,但那时心中唯一能够确信的便是这两人都是古道心肠之人,年纪虽幼,脾气也有些古怪,却都能在这样一个乱世中当得起一声“好男儿”的称谓。
等到了宝华镇,暮色已经沉了下来,在宝华山阴沉的背景下,是镇上灯火辉煌的夜景。南京城虽然已经不远,却也不能贪黑前行了。三人只得寻找一间客栈,暂时安身。
“郜永宽,‘郜’字怎么写?”客栈的帐房先生疑惑的看着郜永宽,他抬起头,八字胡贴在唇上,也仿佛在一同疑惑着。
“这个,”郜永宽羞愧的说不出话来,他虽然知道自己姓氏的读音,却不会写。在参加太平军后,他曾经请教过一个人,但那人也只是教会了他“永宽”这两个字,“郜”却也是不会。
“我来写!”容秀走到帐房先生身边,接过他手中的笔,在帐簿上写了三个字“郜永宽”,然后又把“谭绍光”的名字填在了后边。
“姑娘好书法!”那帐房先生是个识货之人,看见容秀的字不觉赞叹。
容秀不以为意,但一偏头,看见谭郜二人都是满脸羡慕和惊异,心中也开始小小的得意起来。
“我的名字就不用写了吧!”她颇有些骄傲的问,随后办理了住店手续,在小二的引领下来到客房。
谭郜二人住在东厢,她一个人占了西厢的一间屋子。到了客房,她刚插上门,突然门外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我是郜永宽呀,来看看姐姐!”容秀比他要大上三岁,而且女孩子发育较早,身量也比他高,但这一路他对容秀只是“你你”的相称,从来就没有叫过她“姐姐”。
容秀不觉微笑,给他打开了门。
只见郜永宽站在门口,手捧着笔墨纸砚等物,看见容秀的脸,他一时间有些不好意思,却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进来。
“姐姐你会写字呀!”他把手中之物放在桌子上。
容秀竭力压住心头的快乐点了点头。
“太好了,”郜永宽小小的欢呼了一声,然后说:“姐姐给我写写我的名字好不好?”
“好啊,不过,我也不能白白的教你,你得管我叫先生!”
她本来是想小小的捉弄一下对方,谁想到郜永宽居然毫不迟疑,脱口便叫了一声:“先生!”
这一来,容秀再无推脱,便走到桌子前面。郜永宽急忙抢上一步,为她研磨铺纸。
容秀提笔挥腕,写了“郜永宽”三个大字。她的字体是颜氏楷书,遒劲雍容,气势开张,混不似女子手笔。郜永宽虽然不懂书法,却也看得目瞪神迷。
容秀微微一笑,又信手提了一首诗:
墨冷烛残素纸横,
临毫挥笔灵蛇行。
下里巴人不识字。
宝华镇呼女先生。
容秀自然在讥讽郜永宽目不识丁,但他大字不识一个,又怎能看得出来这其中的意思。半晌,他才呐呐的说:“真的不坏呀,简直象以文哥一样厉害!”
“以文哥?”容秀的手上还提着笔,却把疑惑的目光投了过来。
“嗯,他是我义兄,也会写字,还救过我好几次命呢!”郜永宽郑重其事的说着。那时候,后来的忠王李秀成还用着他在广西滕县的旧名,尚未被东王杨秀清第一次改名叫做李寿成。
“他虽然才是个两司马,但兄弟们却都服他。我平生最佩服的人就是……”郜永宽说到最后,已经意识到不对,急忙惊恐的捂住嘴。
容秀急忙去问他究竟,但郜永宽却坚持着什么也不肯说了。容秀那时候见识不多,虽然疑惑,却还是猜不出究竟。
在这之后的路途上,谭郜二人都变得对容秀无比尊敬。郜永宽以“先生”呼之,却对自己的来历坚不吐实,容秀几次试探,他被逼得紧了,有时候险些要说出来,却都在谭绍光眼神的提醒下最终没有透露。
三人赶着车来到南京城外,仪凤门在晨曦中已然开启。静海寺的钟声突然悠长的敲响,惊的车前的骡子不禁发出了一声嘶叫。容秀不禁回头凝视,只见南朝四百八十寺,却都映在香火和佛灯的辉煌影里。
等到来到了南京城,容秀引他二人来到朝天宫附近的民居,那里住着她准备投靠的亲戚。谁想到来到门前,却见门上赫然挂了一把铁锁。
“唉,”赵烈文长叹一声,“我送你去南京后不久便得知琅轩一家已经离开了南京,但那时候发匪已经攻打南京了,我心中虽是焦急,却也毫无办法!”他说的琅轩便是让容秀投靠的亲戚。
“表兄不必担心,我虽然投亲不遇,但也有人收留。你还记得琅轩家的邻居胡氏吗,我后来便寄居在她家,也不曾受了委屈。”
赵烈文点了点头,他的记忆中隐约的有点印象,胡氏似乎是个寡妇,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在早年世道还太平的时候,他和容秀一家去南京走亲戚,因为容秀和胡家的女孩年纪相仿,她们两个是经常来往的。
“不知表妹这些年可曾婚配?”
“这却不曾!”
赵烈文大喜,他知道容秀如果婚配,所嫁之人十有八九是长毛贼逆,如今看来表妹未婚,却省了很多麻烦。
“表妹,”他正色说道:“只要你再不和发匪来往,我自然会保护你周全。等过几天金陵城安定下来,我便带着你回常州老家,再给你许一门亲事。你放心,只要你不说,我连你嫂子都不会告诉,自然也不会有人知道你的来历。一切就由表哥给你做主,你看可好?”
在赵烈文说话的时候,容秀几次目光中显出凌厉,但等到表兄说完,她却只是微笑不言。她所寄身的天朝现在正处在最危难的时候,下一步该怎么办,她也是茫然毫无头绪,现在看来,在局势混乱的情况下,暂时依附表兄倒成了一个最佳的对策了。
赵烈文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等待着她的答复。
“多谢表兄,只是我甘愿服侍哥哥嫂子终老,不想嫁人!”容秀斟酌着说出了这样的话语。既然她现在并无良策,便暂时妥协,以伺时机又有何不可。屈身隐忍,却并不动摇心头的执念,用哪怕损失自身的代价换来更大的利益,是她这些年来在忠王身边学到的重要本事之一。
赵烈文自然看出她言不由衷,但心中却也不以为意,这一天来他从南京城的俘虏口中知道天王洪秀全已经在几个月前就死了,李秀成虽然协同幼天王逃了出去,但他以一人之力,恐怕难以独自支撑已被群蚁蛀得千疮百孔的天朝。洪秀全临死之前显然是头脑发热,竟然乱封了两千多个王,这一来众王爵各自为政,力气使不到一处,想来扫除发匪余党并不是难事。表妹毕竟是个女流,今后只要看得严谨,她自然不会再和那些反贼们搅在一起,也不愁她不恪守妇道。
“好好好,只要你改恶向善就行!”赵烈文的脸上显出了宽霁的颜色,他站起身子说道:“我还要去九帅那里谈一些事情,你也累了吧,不妨先歇歇再说!”
赵烈文看见容秀的脸上闪过一丝讥讽的表情,但等他继续捕捉的时候,容秀却又恢复了恭谨和淡漠。
“表兄,我想沐浴!”容秀从小便生性好洁,以前在太平天国的军旅之中,哪怕再累,她也会竭力把自己打扮的干净利索。
赵烈文轻轻一叹,急忙给表妹打来了热水,他离去的时候,一再的叮咛着容秀一定要小心在意,并要插紧了门。
沐浴完毕,容秀把一头乌黑的长发披在脑后,她拿起木梳,才发现表兄给她送来的梳子乃是家乡的特产“宫梳名蓖”。她自从十二年前离开常州,就再也没有用过这种梳子。
那把黄杨木制成的梳子上雕刻着金陵十二钗的宝钗,她握着看了良久,神色间不胜感慨。
木梳细细的齿绵密的从头发上篦过,混乱的头脑渐渐舒展开来。容秀不曾想过,自己居然能在国家破碎的情况下获得如此一份难得的平静。散乱的头发重新在木梳下顺滑了起来,容秀这些年所经过的一件件大大小小的事件也渐渐梳理通顺了。她的眼前仿佛徐徐的展开了一副长卷,诉说着她这十二年来的经历。
所有的一切,还是先从容秀投亲不遇,站在朝天宫附近的民居前失魂落魄开始慢慢的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