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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十三章 长枪一杆万夫莫当 ...

  •   为了早晚上工方便,容秀一馆人已经搬至了东牌楼一带。因为抗拒清兵的需要,这种搬迁非常频繁。自从胡氏家搬进女馆之后,她们已经迁徙了四五次了。
      从东牌楼的女馆出来,一路之上百业萧条,南京本来便是一个商业的大都市,但此时此刻,街道两旁大大小小的店铺均是关门闭户,让人在清净中心情也不禁略感压抑。
      到了太平门,容秀一行人被太平军长官选择了一些年轻强壮的分配了出去,命她们去城外挖壕沟。这可真是个既辛苦又危险的差使,容秀看见那些未被选中的人脸上都流露出莫大的庆幸来。她心中也是暗自害怕,因为城外不到七八里的地方便是清军的江南大营,弓箭是不长眼睛的,但抗命之罪会受到军法的惩治,她也不得不服从,何况,容秀对城外的两军对峙也很是好奇呢。
      到了太平门外,只见晨曦中钟山雾霭如晦,而江南大营的旌旗便飘动在这片雾霭中。那营盘以明孝陵为中心,南北绵延数里。容秀大大的吃了一惊,虽然早已经知道向荣的军队驻扎在城东钟山上的明孝陵,但如果不是亲眼目睹,她断然不会有这种近在咫尺的感觉。不过,太平天国驻扎在城外的守军营盘也如铁打般严密,这令手持工具准备挖壕沟的少女们都是略微安心。
      “唉,布营如此严整,清军焉能不败!”那话语说得很轻,但容秀因为与说话的人相伴行走,还是清楚的听到了。她看了一眼说话的祁承霜,便知道她这句感慨是对自己发出的。祁承霜是南京城破之前死于忧愁中的江宁布政使祁宿藻的女儿,由于父亲的高位,她很有些见识,也因为这些见识而目下无尘,同馆之人除了她的妹妹,也只有容秀能入得了她的眼睛。
      “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容秀看着城外太平军的营盘微微点头,她虽然并没有见识过行军和布阵,却感觉眼前的这支队伍的驻扎恰似给《孙子兵法》里的这句话标配了一个再恰当不过的注脚。
      见这群少女走来,守卫的士兵都是忍不住侧头相望,太平军之中严禁男女私下交往,便是夫妻之间也不能私会。他们很多人都是自金田起义便做了旷男,突然看见如此之多的妙龄女子过来,虽然因为军法的严酷而不敢妄动,却都是忍不住回头凝视。他们的异状自然引起了军中统帅的注意,但他只是轻轻的笑了笑,并没有阻止。
      容秀发现,这支军队的首领是她曾经见过的,此人便是曾经在天王府工地上的认识的宋淑常的丈夫李寿成。比起那时候,他更加黑瘦了,不过此时他身穿一件铠甲,如三冬冰雪般明锐耀眼。
      这些士兵中有着容秀的老相识,谭绍光和郜永宽,他们兴奋不已,虽然不敢上前与她交谈,却把她指给了李寿成观看。一时间,李寿成也认出了她,便微笑着点头示意。他的微笑宽厚慈和,如兄长般温暖。
      容秀一行人拿起工具开始挖掘起来,这些活计本来是男人干了也嫌累重的。干了不多一会轻舟便已经气喘吁吁的快趴下了,祁承霜也只是拿着工具佯装使力,只有容秀还在苦苦支撑。幸好还不到半日,江南大营中便有人率领着一支军队过来挑战,她们便急忙都躲在了刚刚还尚未挖得很好的壕沟中。
      这些女子都是把身子蜷缩成了一团,但即便是如此,也能听到头上箭矢密集的破空声、清脆的枪声夹以喊杀声连成了一片。太平军也不甘示弱,他们纷纷拿起武器,叫喊着冲出了营盘向清兵扑去。
      容秀突然听见锣鼓、笛子和喇叭同时演奏的声音,她挣开轻舟,小心翼翼从壕沟中支起身子,向声音发出的地方看去。只见几个如谭绍光郜永宽年纪的小孩子站在攻击的队伍之后,他们面带笑容,浑身充满了自信,虽然手中的乐器使用得并不熟练,却用这种的方式鼓励着前方的弟兄杀敌。
      容秀微笑着把目光投向了战场,她立刻被眼前的两军厮杀的场面强烈的吸引住了。清军的人数远远的比太平军多,他们盘算着以优势兵力各个击破的计划,但那些以红巾裹头的队伍却毫不示弱。李寿成冲在队伍的最前面,容秀虽然只能看见他的背影,却能够感到他已经不是那个温厚随和的人了,而是如煞神附体,下手残酷而毫不留情。
      太平军均是以一当十,但无奈对方人马太多,一时间也处在了下风。正在危急的时候,城门大开,一群人马杀了出来,为首的一人正是在南京满城陷落之时容秀见过的丕成。
      前方厮杀的人马立刻感到了援军给他们带来的支持,本来他们已经筋疲力竭,现在却立刻强势了起来,便是连队伍后鼓乐吹奏的声音也响亮得直透云霄。
      丕成虽然带领着一干人马,他自己却远远的冲在他们前面。待到了两军厮杀的阵势中,他一展手中的大枪,舞得真的如龙蛇一般灵活,清兵在他的攻势下纷纷退后,片刻间他手下便躺倒了几具尸体。他个子不高,身上也没有穿戴盔甲,但整个人却似修罗临世,澄澈无比的眸子也因为杀气而变得愈发纯粹,一时之间如入无人之境,诺大的清军竟然无人敢逆其锋。
      由于丕成的加入,战场上的局势顿时扭转了起来,虽然这两支人马的总数还是赶不上袭击的清军,但合兵一处却杀的敌人大败。丕成还想继续追赶下去,却被李寿成劝回。两个人并肩走回营盘,都是高兴得难以言喻。
      “寿成弟,我这次出来给城外的军队送粮,真是太幸运了,能够赶上这场厮杀。东王军师非得让我管粮草,真的是要闷死我了!”丕成当时的官职是左四军正典圣粮,职同监军,职位却在李寿成的右四军帅之上,按照太平天国的规矩,无论年龄辈分的大小,必须以官职的高低称兄道弟。
      “丕成兄,无论干什么,总是替天国出力!”李寿成的声音并不象丕成那样高昂激荡,而是又恢复了平静。
      这时候,谭绍光等小鬼都围了上来,他们原来都曾经在丕成手下呆过,看见他均是十分亲热。
      郜永宽第一个大声说道:“丕成哥,你当粮官,可是多少人都羡慕的差事呀!”
      “呸,有什么稀罕的,我倒是羡慕死了你们能上阵杀敌呢!”丕成抓抓脑袋,刚才以一当百的煞气全然不见,举止中竟然流露出几分小孩子得不到心爱之物的懊丧来。
      丕成管理军中粮草配给,这次出城还要到其他营盘去送粮。因此不及细细寒暄,只把一营的粮食交与了李寿成便匆匆告辞离去。
      便在炊事兵埋锅造饭的时候,女馆中的人又挖起壕沟来,郜永宽此时无事可作,便仗着自己年纪小,拉了谭绍光过来帮忙。
      “先生,怎么巧,咱们又在这里见面了!”
      容秀见了他也很是高兴,却禁不住心中的好奇,打问起丕成的事情来。
      “丕成呀,他姓陈,和你还是本家呢!是我们军帅当年的邻居。他加入圣军的时候比寿成哥还要早几天,现在已经是军帅上的监军了。比我才大上三岁,应该是和先生一样大!”
      他的话说得让容秀羡慕不已,这个了不起的人居然和自己同样是十六岁,那样的人才不枉在世上轰轰烈烈的走上一遭呢。
      容秀又看了看谭绍光和郜永宽,几个月不见,他们也长高了很多,并且神色中均显出了老练和沉着,混不似如他们那样年龄的别的孩子。
      “你们,是怎么参加圣军的呢?”容秀终于问出了这个在她心头盘桓已久的问题,如他们这般年岁的孩童,大多都承欢于父母的膝下,鲜有出来做这等掉脑袋的事情的。
      “绍光是广西人,早就一家都入教了。我嘛,”他笑嘻嘻的看了一眼谭绍光,“我是他拐来的!”
      “不错,”谭绍光也笑着借口,“我们圣兵攻打武昌的时候,我在乡下见他被家人逼着念书,罚跪在祠堂前的青石板上。可惜他并不悔改,还拿着身旁槐树上掉下来的虫子玩。我便问他要不要跟着圣兵打武昌,坐小天堂。他就跟着我们走了!”
      容秀吃了一惊:“你不想你的爹娘吗?”
      “爹娘有什么好,我跟着天父天王,打下了这花花的江山,便如坐在了天堂,比起在家里逼着读书考秀才不是强多了。寿成哥当年还不让我来,居然让绍光送我回去。为了这个,他被上峰责罚,还挨了三十大杖呢!”
      容秀惊讶的无以复加,但看着郜永宽沉醉而兴奋的面孔,心中却似乎有了些理解,半天她才呐呐的问:“你既然不喜欢读书,为什么又这么尊敬会读书写字的人呀?”
      “先生,你不知道,我一看书就头疼的不行,那些字比清妖的刀剑还厉害。要我认识它们真是要了我的老命,所以,我才佩服死了你们这样的。尤其是先生,虽然是女子,但写的字真的一点也不怪!”
      不一会,饭食已经做好,炊事兵给女馆众人送来饭食,容秀等人走过去领饭。她们却也不报任何奢望,因为在这种类似的劳作中,她们不可能得到如守军一样的食物。那些城外的男人与清兵作战,责任要比她们要重得多。
      等到容秀把手中的碗递到炊事兵面前,却发现碗中盛得的粥饭与守城官兵一般无二。她不觉向李寿成望去,只见他早已不已此事为意,却是双眉微蹙,盯着钟山起伏中的江南大营,似乎在隐隐的担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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