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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七、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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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风车的美丽,是因为有风的存在。
翌日,南城马赛克大学。
将行李拎进宿舍一一摆好,哥哥已是满头大汗,我抽出一块干净的毛巾,跑到水笼头下用冷水醒过。
“我觉得这些我来弄就好了。”
他抓起我的手按在毛巾上一阵乱抹,顺便挖苦我:“你来做?磨磨蹭蹭的到晚也弄不好。”
“什么嘛,老小看我。”
“没小看你,来来,一起铺床。”
我咧嘴一笑,扔下毛巾,和哥哥一人攥住床单的一头互扯起来。
宿舍里除了我们,还有七八个人在,十几只眼睛轮流扫过来扫过去,然后带着一脸的诡笑凑在一起交头接耳。有人是两耳不闻身边事,一心只顾铺床单,所以,就算大家的交谈声足以让在场每一个人都听到,他也恍若未闻。我捅了捅哥哥,笑嘻嘻地说:“他们真好玩,竟然以为我们是情侣。”
哥哥遂停下手上的活,捏着我的鼻子说:“到哪找像我这么好的男朋友,嗯?”
这话正好给下铺听到,长着娃娃脸的漂亮女孩探出头来看上铺的我们,笑着嚷:“我说,公共场合打情骂俏,不怕有人眼红啊。”
宿舍的人顿时起哄,差点没有吹口哨。哥哥三两下就从上铺跳了下去,床一晃,放在边上用来装小东西的实木盒一下子跟着栽了下去,我吓了一大跳,忙转头看下面。
“哥,你没事吧?”
“真悬。”哥哥将盒子稳稳地接在手中,一抬头,眼角尚挂着浅浅的笑意,将它重新递回我的床上。第一次如此居高临下地看哥哥的眼睛,那一瞬间,仿佛让我读到了那句“眼若明日重熠,神似高风清澜”。
“搞错了,原来是哥哥妹妹啊。”下面有人惊乍道。
众舍友微怔了会,忽有人带头大笑,直笑得莫名其妙。
一晃已是晌午。
在学校的餐厅里吃过饭,我便拉着哥哥去看风车群。
红、黄、蓝、绿、白五种颜色的大风车缓慢转动着风叶,细微的磨擦声交织成古朴的乐章,如同从遥远的地方传至耳畔。
“怎么样?”我颇得意地问,好似眼前的景色是只有我才发现的宝贝。
哥哥站在风车木架前,指了指上面说:“这里有字。”
“咦,难道是某某到此一游?”我凑过头去一看,才知道那是首词。
秋风瑟,红叶零。蓦然回首,佳人把眉凝;雁南飞,成双行。君子一诺,来年桃花停。
“现在的女孩子真厉害,竟敢将情书公开写在这种地方,马赛克大学真是卧虎藏龙的地方。”我感慨,看来像自己那样的暗恋方式已经不合潮流了。
“你怎么就肯定是个女孩子写的?我倒觉得写的人是个男的。”
“哪有男生会写这么酸溜溜的小诗,又不是古代。套句阿亚的话,小学男生写情书那叫天真无邪,初中男生写情书那叫卖弄文采,高中男生写情书那叫纯粹恶搞,大学男生写情书那叫无可救药。”
“阿亚小朋友尽教你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要是那样,像徐志摩,莎士比亚这些大文豪,岂不都是无可救药了?”
“真让您给说对了。一个大男人整天情啊爱的,多寒人。”
此话绝对的口是心非,难道自己希望人人都像沈宣微那样不成。
一抬头,才发现哥哥的神色有些奇怪。他微低着着,额前的头发在风中轻拂,掠过双眼时,长睫轻垂,嘴角不知不觉地抿成了一线。
我从没见过哥哥委曲的样子。
记得见到哥哥的第一年,我八岁。因我是二月二十九日的生日,整整四年才轮上一回,那连妈妈都不甚在意的日子,竟是哥哥提醒了我们——他用继父买给他的新球鞋换了一大块软糖和八个小糖人送给我,我坐在门槛上,看着他光着脚丫,手里攥着一把糖人朝我跑来时还问他,哥,你的鞋怎么不见了?他就撒谎说是被狗叼走了,结果那天被继父狠狠揍了顿,一边挨揍,一边还朝我使鬼脸逗我乐,他越是这样,我在一旁哭得越凶。
在别人的印象中,我是个安静有点内向的人,没有特别感兴趣的事,也没有特别厌恶的事,但只有他才知道,对着他我有多无赖,多让人咬牙切齿地头疼。而他人眼里的哥哥,看似阳光却不易亲近,对没有兴趣的人和事,寸指不沾,可以说是酷到不近人情,只有对着自己的妹妹时,他会比任何时候都要啰嗦,一旦着急起来也会手足无措,关起门来搞得天翻地覆,出门了还要再装得酷得不行。
这十年来,我自认为了解他不亚于了解自己。
就是一分钟前,我仍这么觉得。
他走到一人多高的横杆下,一个跳跃,双手攀了上去,而后轻轻松松地上翻,将一双腿倒挂在横杆之上。就在我想要提醒他注意身体时,他突如其来地松开了手,因为过于突然,我差点叫出了声,看着他有如仰身坠下的姿势,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好像是在对我说:一定要紧紧地抓住我,否则,我会永远的消失。
那原本熟悉的眼睛,被淡淡的烟郁笼罩着,似宽容、似救赎且不顾一切地,哥哥向我慢慢敞开双臂。
一如神向世人伸出他的手——
我如被电击,竟下意识地避开了他的直视。心虚、恐惧,霎时充斥着我的胸膛。
难道……哥哥已经知道了……
不会的,我这样告诉自己,一切都做得神不知鬼不觉,除了妈妈,没人会知道,没人会知道。
“小佳?”哥哥呼唤我的声音,焦虑而不安。
我搽了搽额头,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是那么的正常。可能什么事都没有,只是我自己吓自己。
我想起来了,曾经我问过阿亚。
“你有没有这个感觉,有时候,我们能从相同的人身上看到不同的灵魂。”
阿亚说:“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你的眼睛出问题了,另一种是他的脑子出问题了。”
那时我选择了沉默。
迎向哥哥关切的眼神,我有些结舌道:“刚、刚在想问题呢……”
“想什么?”他追问。
“噢,我刚在想学校为什么要将休憩区设计成这样。”我呼了下气,大声说:“据说身心舒畅的时候,人的自信指数会飙升到90%以上。”
“嗯,好像有点道理。”哥哥自横杆上翻过,落地干脆漂亮。
仿佛笼罩在头顶的云雾忽然被风吹散,一切又恢复到了之前的明朗。
带着一脸的恍然大悟,他说:“我说蚂蚁哪来的自信呢。”
我左看右看,“有蚂蚁?哪呢哪呢?”
哥哥一根指头点了点我的额头,“是这样的,有天蚂蚁跑到路上伸出一条腿,刚好兔子看见了就问它在干嘛。蚂蚁说:嘘,小声点,一会大象来了,我绊丫一个大跟斗。”哥哥一边说时还模仿蚂蚁伸腿的动作。
我低着头,慢慢地蹲下去,然后憋了一口气说,“哥,拜托你下次讲笑话千万不要做动作……呜~你每次讲的笑话都很冷你知不知道?但是、但是你做动作的时候,那表情,那感觉,真的、真的……唉哟!我不行了,肚子笑疼了。”
我仍旧蹲着,头埋在胳膊里,一动不动。
短暂的无声,忽而发现自己被圈进了一个世界,哥半跪在我身后,蹭着我的脖子,低喃:“小佳,小佳。”
睁开眼,才发现干燥的地面印着几滴湿意。
——即使是天使,他也需要上帝的救赎。
当天使迷路的时候,上帝对她说,孩子请到我身边来。
十岁半的时候,母亲离开了我们。直到那时,我才从她留给我的遗书里知道了一些我所不知道的事情。
母亲的老家在北方的一个小镇上,她十八岁只身一人来到南城打工,并且再没回去过。一无所有的她独自生活在这样的大都市中,日子难免充斥着苦涩的艰难,值得欣慰的是,在这里,没有人会知道她的过去,她再也不用忍受别人的排挤、嘲笑与辱骂。
三年后,母亲认识了一个男人,她说他是个风度翩翩,举止优雅的君子,情到浓时,母亲却不愿与他继续纠缠,所以他至今也不知道,他曾经让一个有着家族精神病史的女人怀了孕,并生下了那个孩子。她为小小的孩子取名佳惑,意为佳期有惑。
长长的十年中,我一直没能体会到母亲真正的内心,却是这短短的几行字,让我开始了解我的母亲——曾经是何等的雅致与美丽。
印象中的母亲,偏执,暴躁。她总是认为,自己早晚会和她的家人一样,被扔进精神病院,然后孤独地死去。
无形的压力与恐惧快要将我提前逼疯了!她如此写道。
一个女人独自苦苦支撑已是极累,还要忧心将来若犯病,唯一的女儿将会无家可归,于是她决定趁着自己还年轻,为我为自己找一个依靠以及一条后路。
母亲嫁给了丧偶有一子的继父,带着我过了两年平静的日子,而这两年也算是母亲最正常的两年。和每一个母亲一样,她悉心照顾两个的孩子,每天将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一尘不染。继父的脾气虽然不太好,但对妈妈还算依顺,在外受气时顶多回来拿哥哥和我说说事,但这些并不影响一家子的和睦。
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地持续下去,直到母亲突然患了急性肝炎,又突然地去世。那时候,没有一个人对她的死因提出质疑,只有我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一个人躲在房里哭得肝肠寸断。那天晚上,我在自己床头的抽屉里发现了那封信,是她早就写好,只留给我一人的遗书。
原来母亲的病并非不能治好,事实上是她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趁别人不注意时,将药悄悄地销毁,并谎称已经服下。她这么做,无非是想让自己死于肝炎,为她为我保住那不为人知的秘密。
最终还是告诉了我,是因为她觉得我有权利知道真相。
最后,她写道:佳儿,其实我很想带你一起走的,妈妈实在不忍心让你和我一样去面对这个痛苦的世界。那天我问小少爷(母亲在家时喜欢叫哥哥小少爷),长大了愿不愿一直照顾妹妹?他说他最喜欢妹妹了,所以就算我不问,他也决定要一直一直地照顾这个妹妹。听了他的话,我想,我终于可以安心地离开了。
所以佳儿,以后要好好听哥哥的话,因为在这世上要找一个真正对你好的人不是件容易的事。还有,不要让小少爷知道这件事,更不能让别人知道,否则这个世界会唾弃你,嘲笑你,就算小少爷愿意照顾你,你一样会活得很累。
可怜的孩子,希望你不要怪妈妈自私地生下你……如果一切可以重来,妈妈一定不会带你到这世界上来受苦。我知道我不是个好妈妈,也没有资格来要求你什么,但妈妈真地希望你能好好地活下去,比别人更好地活着,因为妈妈希望你能幸福。
小佳儿,我的好孩子,你要比妈妈坚强,知道吗?
自私的妈妈留。
地上那些伤心的痕迹渐渐风干,只剩下不甚明显的浅印。
午后的校园一片宁致,偶尔也只有两三个学生从广场上远远地穿过,没人注意到树荫下的我们,已经一动不动地坐了许久。
才至十月,南城的早秋已是凉爽怡人。烦恼与忧愁无法在这样的好天气里驻留太久,很快就会随着清风烟消云散。
许多人都说,全国的两大都市京里与南城,前者适合四十岁到六十岁的人,后者则是取两端。这个以商业金融时尚为先锋的繁华大都市除了受年轻一族的喜爱,又因其受上天的眷顾——冷热气候总是来得慢而去得快,所以也很适合上了年纪的老人于此生活居住。
前天便起程前往京里的阿亚昨晚打电话向我抱怨,说京里的天气与南城简直是天壤之别,又燥又热,根本不是人呆的地方,她到了才一天,浑身就起了热疹。她恨恨地说:我看沈宣微同学的皮肤保养得那么有型,还以为京里肯定是适合日光浴的地方,上他当了我,过两天一定要让他尽一尽地主之宜,最起码先把我弄凉快罗。
我笑她胡乱赖人,她便说我重色轻友,我哑口无言——也许是有那么一些,我心虚地想。
这一别,已经两个月了啊。
人们在感叹秒针走得太慢时,并不知道永不停歇的速度哪怕再慢,也远比跑车的飞飙来得可怕。
回忆着沈同学初到我们班上的样子,仿佛还在眼前。他站在讲台上面对我们,没有丝毫的生涩与怯懦,目光自始至终从容淡定,仿佛那里原本就是他的地盘,而我们不过是占了它的一角。我想,抛开他的家庭背景来说,进入京大的他,一定也会像在高中时那样受到许多人的关注……这便是我与他不可跨越的差距。
我抬起头,往哥哥的怀里缩了缩。
哥哥的呼吸中带着一丝低不可闻的轻叹。他抬起手,按在我的头顶上,这是他习惯性的一个动作,带着惩罚却无可奈何的味道。因为和哥哥站在一起,我的个头只能够到他的肩膀,如果我不专心听他说话,他就会用一只手重重地按在我头上,然后咬牙切齿地反复问:“有没有听我说话?!”
我抱着头,连连说:“听着听着呢。”那时候,哪怕牧羊跑到了天边,也会及时赶回来。
而现,哥哥的声音出奇地安静,像是一尘不染的泉水,泠泠地自头顶洒下。
“小佳……”当他拖着长长的音唤我的名字时,多半是要严肃起来了。
他顿了顿才又说:“哥以后给你买一幢大房子好不好?”
我有些意外地看他,他对我笑了笑,继续说:
“房子的花园里种满了你喜欢的花——但是不准种菊花。”他紧张地补充道。
我掩嘴而笑。
小时候曾在自家后院里种了一地的菊花,每次偷赖不肯做作业被哥哥训后,我就跑到后院拿那些菊花撒气,把它们当成是哥哥连根拔起,而哥哥就很郁闷地远远看着。
反正都是用来给你拔的,不如种别的好了。那时他经常这么说,就是不知道他到底在计较什么。
“……还要有像这样的风车,环绕在房子的周围,让你不管站在房间的哪个窗口,都能看到这样的风景。”
我吐了口气,接着他的话头说:“房子要是纯白色的,方便咱们以后的壁画创作,里面要有着数不清的房间,每次想睡觉都会迷路,没办法,只好做个定位系统。还有,屋前要有个宠物房,养着一条纯白的拉布拉多寻回犬,给它挂上金牌子,取个名字叫黑不溜秋,它会说五国狗语言,方便与外国狗进行交流,要会买菜打酱油,上厕所会冲马桶,丢了东西会找回来,进门会敲门,出门会锁门,最最重要的是会帮主人按摩……”
一口气数完,我朝哥哥一摊手:“可是哥,那得多少钱啊?把小佳卖了再卖也没有这么多。要我说,只要是能和哥生活在一起,不管是卫生间大的房子还是操场大的房子都一样。”
哥哥的黑瞳里闪着一丝光亮,慢慢划过眼角。
“知道哥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我想也没想就回答:“当然是网球之王。”
哥仰天长啸,“陈佳惑,你真是笨蛋一枚。”
看着似恼而非恼的哥哥,我突然生出一丝疑惑,哥哥是不是想对我说些什么?年少的我,一直在哥哥的保护与迁就中理所当然地成长着,所以总是那样的懵懂无知,以至于一次又一次与真相擦肩而过。
哥哥要回去时,我突然从后面抱住了他的腰,别说是他,就连我自己也被自己吓了一跳。自从那场事故后,我变得很害怕哥哥走在我所看不见的地方,又恰恰是因为害怕,我才选择了住校,如果不这样,哥哥一定不听劝地每天来接送我,那样,他在路上的机会就要比平时多几倍,说我杞人忧天也好,杯弓蛇影也罢,我只是希望这一生都不要再眼睁睁看着我爱的人徘徊在危险的边缘。
然而,我的决定却在不知不觉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局面。
那时他说:“哥不希望你在大学前恋爱,是害怕你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以后,哥在你身边的时候也少了,如果你遇见自己喜欢的男生,先让哥看看再决定好吗?”
哥哥的话中有着浓烈的不舍,却还要用无比温和的语气对我说这些。我除了点头再点头,已经完全说不出话来。
当夕阳的浮华殆尽,哥哥的背影终于从地平线上慢慢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