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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7 意外 ...

  •   卓芸好容易等来了周六。

      这一天,她起了个大早,刷洗完毕,便开启了粉刷打扮的程序。莫小夕那什么歌赛复赛的事,她只字不提。

      看着卓芸乐呵呵的样子,莫小夕道:“以前你总说素颜好,自然美才是真的美,今天我可是对你刮目相看了。”

      “我知道你现在心里在想什么,你是觉得男人追女人是天经地仪,如果女人追男人,让人感觉别扭,或者是有点鄙视,对吧?”

      “不是别扭,也不是鄙视,我是不想让你掉了身价。这八字还没一撇呢,起什么劲儿呀?”

      “莫小夕,等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是吗?我觉得我是真不会。”

      “感情的事,是不能自已的。”

      “或许吧!”莫小夕摸了摸咕咕造反的肚子,“要吃面吗,要不我去下两份?”

      “行,我突然感觉肚子好饿。”卓芸跟过来帮忙。

      莫小夕蹙眉看着卓芸,笑道:“待会儿就可以见到你念叨的那个人了,不吃饭,怎么有力气去见。” 

      “嗯,有道理,”卓芸目光凝定莫小夕,“莫小夕,如果你说的那个肖弦默,现在突然出现在你面前,你什么心情?”

      莫小夕两眼无神,望向窗外一碧如洗的天空:“这么奢侈的想法,我不敢想。”

      她真的害怕去想,这样会让自己更失落。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她从没向任何人提起过肖弦默,包括卓芸。只是现在,她离开了大集体,感觉自己越来越孤单,就又开启了翻找记忆的模式。

      “算了,不说你的那个肖弦默了,虚无缥缈的。咱们还是说那个徐乘风。要是我搞不定,你可得帮帮我啊。”

      “我真不知从何下手。”

      “就说行不行?”卓芸瞥了个眼色。

      “行,待会儿有事你叫我,大不了这工作我不要了。”

      “莫小夕,我就知道你最好。”

      “过奖啦!”

      两个人忙活着做好了面,一人一碗,拿着筷子开心的地吃起来。

      吃着吃着,卓芸一个不小心,弄了块油污在裙子上。这可怎么得了,好容易才找了这件最能衬托肤色和身材的连衣裙,藕荷色的,收腰很自然,中长袖正好遮住手臂最粗的那段。

      卓芸面也不吃了,丢下筷子冲进卧室,一下子拿了好几套衣服出来:“你看看,哪套衣服好看点?”

      “就你身上这个就好。”莫小夕对这个真没见地,懒洋洋道。

      “这不是弄脏了吗,”卓芸把衣服搁沙发上,拉住莫小夕,“快快快,帮我挑一套,不然你要迟到了,我不让你去!”

      莫小夕瞥了一眼那几套衣服,挑出一套浅蓝色套装:“这衣服你穿着应该好看,很衬你的。”

      “是吗?就是有点紧。”

      “谁让你MM这么大,看着我都想摸一下。”莫小夕笑说着,还不怀好意朝她那高耸的地方扫了一眼。

      卓芸拍了一下莫小夕的头:“色眯眯的,切!”

      莫小夕瞪眼:“这叫欣赏。看得到,摸不着。”

      “今晚你睡沙发。”

      “今晚是今晚,现在我可要上班去了,拜托你快点。”

      “我很快啦。”

      卓芸磨磨唧唧换好衣服,收拾了一下,又回去照了一回镜子,这才和莫小夕匆匆忙忙的出了门。

      一出门,卓芸就拔腿飞奔,只嫌套裙的裙摆太窄,好像要上班的人根本就是她。莫小夕很无奈地跟在卓芸后面,直奔飞马公司。

      到了公司,卓芸便询问门房保安:“我想找一下那个徐总,他来了没?”

      “徐总?”保安想了一下,“哦,就是今天要来谈业务的徐乘风先生吧?”

      “对对对!”卓芸一叠声道。

      “你是公司的职员吗?”保安问卓芸。

      卓芸看了莫小夕一眼,回头对保安道:“我这位朋友是,我不是。”

      “你给徐先生打了电话吗?”

      卓芸有些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他电话号码。”

      “这样啊,那你这位朋友先进去上班吧,问问李总,兴许就能帮你问到。”

      卓芸双眼往公司里看了看。莫小夕想,这个时候的她,肯定很希望徐乘风马上能出现在她眼前。只是放眼望去,徐乘风的人影在哪呢?

      门房保安看了卓芸两眼,若有所思:“老总向来很忙,不管是哪个老总。”

      卓芸在公司门口左等右等,莫小夕则发信息告知她,徐乘风今天没有来。

      直到大中午的时候,卓芸接到了一同事的电话:老板女儿在车站被夺路的贼拥了一刀,一条手臂受伤了,问她要不要一同去医院看看。

      还真验证了那句话,看上徐乘风的女人,没一个不倒霉!

      卓芸打车朝医院赶,在医院外头买了个水果篮,配了苹果,葡萄、橙子和樱桃四样水果。走到门口处,同事张枚正等她。

      两人一碰面,彻底傻了眼,一毛一样的水果篮,一毛一样的水果。

      为避免尴尬,两人又回了趟水果摊,各自换了点其他水果。卓芸把橙子换成桂圆,张枚则把葡萄换成了香蕉。

      老板女儿在住院部五楼,卓芸和张枚推开门,只见她脸色惨白躺在白色的床单上,手臂上绷着厚重的纱布。

      这女孩儿名叫吴伊茜,二十一岁,正上大三。之所以迷上徐乘风,据说是因为上海静安区曾有处非常邪门的地皮,她父亲和其他两位地产界大佬弄的楼建了又垮,垮了又建,但始终没有建起来。

      后来,徐乘风接手了这块地皮,没过两年,就建成了。这建筑就是如今的上海恒隆广场。徐乘风说过,大概因为那儿有个很厉害的地仙,得罪不得,所以他开了个脑洞,把整个楼建成了香炉状。

      就这样,事情摆平了。

      再后来,这楼被列为“中国十个最邪门的地方”之一,传得神乎其神。而吴伊茜对徐乘风的景仰之情,也日升夜长。再加之她父亲前几年与徐乘风有生意上的来往,时不时受些恩惠,也时不时有机会接触,这就奠定了她对徐乘风的感情基础。

      这一次,吴伊茜之所以被车撞到,其实是因为她这两月一直没与徐乘风碰面,就想制造个机会,听说卓芸是在某某路上遇到他的,就跑到某某路上去守株待兔,结果一直没有看到他的车经过,刚要离开,就被一辆醉驾车碾过来,撞到了腿。

      徐乘风也是够邪门,听说好几个爱慕过他的女人,不是自杀了,就是破产了,要不就精分了,更有甚者丢弃家业,皈依佛门念经诵佛去了。而吴伊茜,是最近的一个应验者。

      这一边,莫小夕上着班,多多少少还是幻想到了歌唱复赛现场的场景。

      实际上,她喜欢唱歌,也喜欢灯光四射的舞台。最主要是,这样或许真可以让她找到肖弦默。可是,依着目前的状况,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

      古今中外,多少有才华的人直接或者间接地死于贫穷,阿贝尔、特斯拉、梵高、杜甫等等,比比皆是。

      一个人再有才华,也得先填饱肚子。在现代社会,莫小夕虽然不至于饿死,但她也想有份稳定的收入,这可是她正儿八经的第一份工作,她不希望为参赛耽误了工作,甚至把工作弄丢,从而回去啃老。毕竟,父母赚钱也不容易。

      公司这边呢,虽然不至于反对员工去参赛,但是,他们对员工的工作也是严格把关的。况且现在任务比较紧,不然也不会全员加班。

      就这样,在复杂而又矛盾的思绪中,莫小夕混过了一天。

      下班后,莫小夕听卓芸说了吴伊茜的遭遇,苦口婆心劝道:“你既然知道这魔头不吉利,就不要跟他扯什么纠葛了。”

      “那医药费怎么办?”

      “至于医药费,我发工资的时候,请我们老总发个红包给他,应该可以的。我们老总很好说话。”

      “不不不,这不真诚。”

      “那好吧,我懒得理你。”莫小夕甩下一句,下厨房做饭去了。下班后她采购了牛肉和小鲫鱼,最近两个人很少在外面吃晚餐,主要是卓芸身体不太好,还是自己做的讲究点营养。

      两个人很满足地吃了晚饭,还没好好消消食,卓芸就拉着莫小夕去逛街,说是最近没衣服穿了。

      对于两身衣服换洗、下雨就不换衣服的莫小夕来说,卓芸简直是在无病呻吟,遂不满道:“柜子里一柜子,都装不下了,还没衣服穿啊你?”

      “可是,都穿厌了。”

      “我看你是想穿给某人看的吧?”莫小夕很快明白过来,“都说了别惹祸上身,既然你不怕,那我也就舍命陪君子,跟你去逛一回算了,反正明天也不上班。”

      “哈哈,还是你最好,话说,我有两套裙子,没怎么穿,现在小了点,你穿正好,回来我找找拿给你。”

      那时候在学校,也是这样,同寝的姐妹们遇到买小了的衣服,就喜欢塞给莫小夕,一来莫小夕从不挑剔,二来整个寝室她最瘦。

      “行,我可没你一半挑剔。”莫小夕乐呵呵答应着。正愁下雨天没衣服换了,又不好意思找卓芸要,这可是雨中送伞雪中送炭茅厕送手纸的恩情啊。

      两个人收拾了一下,就各自挎着包包出了门。虽说莫小夕成天挎着个包包,实际上,里头一个钱包瘪瘪的,并没什么钱,这包包主要是放手机和雨伞用。

      莫小夕有个习惯,就是无论晴天雨天,出门都喜欢带把伞。她觉得这样挺有安全感。

      华灯初上,两个人并肩走过路灯下的十字路口,看着自己变幻莫测的各种影子,莫小夕脚步不由自主慢了下来。

      “怎么啦?”卓芸回头问道。

      “不造为什么,我有种想奔跑、想跳跃的感觉。”莫小夕道。

      “这么大的人了,要注意点形象。”卓芸说着,拉住莫小夕胳膊朝前走。

      两人整整逛了三个多小时,卓芸大包小包地买买买,莫小夕则跟在后头当助理,身上能挂能扛能拿的地方全都给各种战利品占据着。

      就在两个人凯旋而归的时候,却在路口处遇到了一个人。遇到的时候,那人就在两个人的身后。

      “莫小夕。”

      莫小夕听声音有点儿似曾相识,这么低沉,沙哑,富有磁性,是……徐乘风。

      卓芸在转身的瞬间成了木偶,天地已黯然,车水马龙皆静止,眼里也只能容得下那个人了。

      “是你。”

      徐乘风站在他的车子后面,眼睛定定地盯着莫小夕身上的打包小包,道:“看来李志祎公司发的工资不低。”

      “呃,”莫小夕道,“这不是我买的。”

      徐乘风默然。

      这时候,一只黑猫从他的车窗里窜出来,径直朝莫小夕跑过去,“喵喵喵”地围着她转着。

      “徐……徐总,总算是见着你了,”卓芸说着,缓缓朝徐乘风走去,“那天多亏了你把我送去医院,要不然,我都担心会出大事儿。”

      说着,卓芸在包里掏了掏,掏出购物找的一大把零钱,欲塞给徐乘风。

      “这是做什么?”徐乘风愣了愣,错开一步。

      “你给我垫付的医药费啊。”卓芸道。

      徐乘风这才想起那天的事情来:“不用了,你没事就好,我走了。”

      说罢,徐乘风又冲他的黑猫喊道:“玄墨,走!”

      黑猫又抬头朝莫小夕“喵”了几声,就追随徐乘风走了。

      看着路灯照耀下,徐乘风的背影,有那么一瞬,直觉告诉莫小夕,徐乘风的身上,有那么点肖弦默的气息。

      但随着徐乘风打开车门,人和猫都淹没在跑车里,莫小夕这才甩了甩头,心想:或许自己出现了错觉,他不可能是肖弦默,身上怎么会有肖弦默的气息?

      不过,他的猫“玄墨”这个名字,跟他倒有点儿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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