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3、第十二章·随柳 ...

  •   对于江湖侠客来说,身下马、背上剑就是自己最好的伙伴,马纵四海,剑斩仇敌,快意恩仇。
      颜桢的剑,自不必说,自出来之后日日背在身后,从不离身。
      这柄剑外观宽阔,略显笨拙,无论是剑鞘和剑柄看起来都普普通通,无甚离奇之处,和那些专门使剑的剑客身上携着的剑相比,不花哨也不秀气,除了个头唬人,看模样也不是个唬人的东西。
      但是武艺和兵器这两样东西,都是古怪的东西,你不亮出来,谁又能看透它的底子?
      就像头几年颇出了一些风头的皓面剑客,天生的白须白发又面若桃花,一袭长衫,一柄秀剑,自带的仙风侠骨,让人一看便觉此人高深,必是世外高人现世,于是便仗着这身行头游走江湖,广泛结交豪杰,武林中泛是上点层次的场面都必有此人。且有头有脸的武林人士个个还都得给他份薄面。
      行走江湖几载,剑从未出过鞘,单凭着这份姿态已然被吹的神乎其神。
      结果怎么呢?某一日,这皓面剑客也不知道抽的是那根邪筋,没事去换了套袍子,还是顶花哨的一套袍子。当时武林时兴斗篷黑纱遮面,神秘而又有派头。他又去接着赶了个时兴买了个黑色斗篷戴在头顶。
      也是活该他倒霉,遇上几个初出江湖连规矩都没摸透的后生强盗,看他行头花哨,身后又背着个鼓囊囊的背囊,估摸着有劫头,便二话不说的拦路给劫了。
      可怜了这皓面剑客攒了几年才攒来的江湖名声,剑还没拔出来,腰先折了,斗篷落地的时候,几个后生都惊呆了,眼瞅着白须白发的,除了江湖上颇负盛名的那一个皓面剑客还能有哪个?
      可是事情都已经做到这一步了,再后悔也来不及了,趁着那剑客还没拔出剑来赶紧拼死一搏,省得他到时拔//出剑来,搏都没得搏了。
      结果可想而知,一时盛名的皓面剑客死的冤,手指头都没动上一下,就被人在身上戳了十七八个血窟窿,袅然升天。
      他的那柄剑,剑柄掐金丝坠缨络镶嵌着琉璃珠,剑鞘纹着七七八八的古怪兽纹,怪唬人的,千呼万唤的终于把剑从剑鞘里拔//出来,围观众人皆傻眼,即使是再不济的眼力,老眼昏花的老头他都能看出来,这他妈就是一把铁片子剑,甭说杀人了,这么一把铁片子估计连根头发丝都不能痛快削断。
      皓面剑客一死,江湖哗然。从此后但凡行走江湖想要搏点名声的,那必须先亮出自己的兵器和招式,管你长得多么骨骼清奇,仙气飘飘的,哪个想浑水摸鱼,就是全武林人所唾弃的标靶。
      所以颜桢的这把剑,即使外表忒普通,只要一天不亮真身,谁也不能轻易瞧它不起,当然更不会盲目吹捧抬高。
      再说这颜桢的马,可就容易分辨得多了。
      马身高大,四蹄粗壮,裆宽牙口齐,再加上那一身油亮光滑的皮毛,眼再拙的人他也不敢说这不是一匹好马。
      颜桢在下山前,养鹰的告诉她,高台之下东走百里,是一片肥沃的草原,常有野马成群撒欢。出外行走靠良马,去那野马群里挑一匹自己看的顺眼的,驯服它,让它陪着你横闯天下。
      颜桢凭着自己高台之上练就的身手还有那初入凡尘大千世界心中的一片新鲜与欢畅,在野马群里纵横跳跃,就像一只觅食的豹子一样欢腾,最终觅得了现下身下骑着的这匹枣红马。
      所以这匹马对于颜桢来说,可是仅次于她背后那柄还未露真容的剑的宝贝程度了。
      路过新凉镇,俩人第一件事便是去马市挑了另一匹马作为云轻的坐骑,免得两人共乘一骑的不爽快。
      第二件事就是买了块暗色绸布将身后的那柄剑包住,既然带了云轻同行,两人的身份形象以及这柄剑这匹马,简直就是一出行走的活春宫。
      枣红马又不能用染布的染料染成旁的颜色,就只能把剑包上,少了一个被认出的标记罢了。
      可见“红楼相公艳情记”画本的流通之迅疾而又广泛。

      自古书生都爱骑白马,许是想映衬一下自己高洁的品格?
      云轻坐在他新得来的坐骑上,一匹毛色纯白性情温顺的白马,两只耳朵略有黑斑,随着走路一抖一抖,甚是可爱。
      云轻在马上端坐,侧头笑着向颜桢说道:
      “我们两个算下来已经相处十余日,朝夕可见,路途相伴,我寻么着,我们这样...已然算是亲切之人。既是亲切之人,还总女侠、姑娘的称呼,忒显生疏又见外,不如我从此便叫你做阿桢吧。”
      “叫阿...桢便不生疏了吗?”
      颜桢不自觉噤了下鼻尖,唇齿间吐出这句话。
      “泛是亲切之人才会用‘阿’字相称,我们两个已经...”
      云轻略顿了顿,后半句话并未说出口。
      “既如此,你便随意吧。”
      颜桢不甚在意他的后半句话,顺口答着,总之只要不是像鹰倌叫他“黄毛丫头”就好,实在是损了自己女侠的风范。
      高台之上也就罢了,自己又打不过他,打不过,便没有资格反抗,这是他对她说的。
      可是下了高台,单论武功,她又惧了谁?
      等她将他交代的事桩桩件件做完,她再回高台,便是以横趟过江湖的女侠身份回的,到时再回高台,她定要逼着他叫她一声颜女侠。
      当真是意气风发的轻狂少年,以为自己不过是入了红尘走一遭,将那桩桩件件的事情做好,便又会潇洒无羁悠闲快活的重回高台之上,与那养鹰的为伴,过那余下的漫漫人生。
      可是又怎知红尘中这许多变数,哪里是能提前预知的,纵有独步天下的武艺,又怎敌这世上的人心之险恶与万般变化,更况乎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入了世的人,哪个又真的能活的潇洒自如洒脱随性,想来便来想走便走呢?
      颜桢腿轻夹了下马肚,枣红马便踢踏着往前一路小跑着,云轻也拍着小白马迈着碎步一路赶上来。
      “...阿桢...我们此去前往何处?”
      这一声阿桢第一次叫出口,两人都不同程度的身上肉哆嗦了一下,片刻后颜桢才淡定的说道:“你老家既然是谡州,我前去之路恰好也路过谡州,在这之前,我保你行路无虞,你管我每到一处都有好酒好菜。到了谡州,你自离去便是。”
      云轻驱马凑上前去:“我已离家多年,久不曾回去,不知家中亲人是否安在,本也再无回去之意。之前一路讨生,无家人无伙伴,原以为我这一生便如此了了,游览江河阅尽四方,也甚惬意。不曾想芦川城小红楼之事...让我到了如此窘迫地步,竟不能安生自由走动,阿桢你既也是孤身一人,何妨此后人生作伴,畅游四海呢?”
      颜桢回头看了看他,突然就有点后悔一时心软带了他上路,瞧他此时神态,端的是个狗皮膏药黏上身的架势。
      “我此去一路自然有我要做的事情,小唐居那日也你看到了,不知道哪会就会有人寻仇上门,你要是真打算后边这一路一直跟着我,就不怕什么时候又被钉上几枚毒暗器,或者身上被戳上几个血窟窿?到时候我可不救你。”
      他突然有点脸红,说道:“我即使不同你一处行路,后边恐也不能再清静。那、那本画本你也看见了,我同你的关系...已然是这样,已经无可遮掩,龙阳兄弟那种事...难免会有第二次,即使不是他们,怕又会有旁的什么人。到时...我倒宁愿是在你身边被暗器钉死,也不愿...不愿...”
      云轻低着头没说完,颜桢暗暗睨了他一眼,心中琢磨,我同你又有什么关系?遇到龙阳兄弟不过被扒扒衣服,总也比遇到别人暗算死翘翘的好吧。
      还有那画本,颜桢已经草草扫过一遍,无非就是一些稀奇古怪她看不明白的姿势,旁的倒也没看出什么了不得的道道。
      “驾”,就这么一晃神的功夫,云轻骑着小白马一路小跑着赶超到前边去了,那袭浅蓝色绸衫忽忽荡荡的飘起来,就像一只蓝色的蝴蝶。
      他的头发自双鬓处拢起,用一根素色绸带束着,在发顶起了一个髻,余下发丝披垂于肩。随着他回头的动作,像一匹墨色缎面尽数垂于肩后,随后飞舞起来。
      虽然没说话,但从他眼睛里流露出来的那一分自得神情,分明激起了颜桢心中的一丝冷笑。
      颜桢拍马跟上去,只几个跳跃便追上了前边的一人一马,然后在他眼中自得神情还没散去的时候,抽冷子一马鞭甩过小白马的翘臀,顺便又几个跨步跃到前边不远处,勒住缰绳,回头看。
      “嗷”的一声马嘶,小白马前蹄扬起,随即落下,后臀又翘起,不客气的尥起了蹶子。
      前一刻还风流倜傥的白马小书生,此刻便真的成了一只欲飞起来的大蝴蝶,只不过这只蝴蝶大概被雨打了翅膀,挣扎着、挣扎着、挣扎着...“噗通”摔到了地上。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第十二章·随柳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