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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巫师和她的旅途 巫师在日落 ...

  •   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长满了齐腰高的青草,大风吹过,发出簇簇的声响。一阵强烈的风流自下而上掀起草原巨浪。

      “轰”的一声巨响,硕大无朋的钢铁巨龙低空掠过草原,再直直升往蔚蓝天空,残草断叶漫天飞舞。

      钢铁巨龙逐渐变成天空中的鸟兽大小。

      巫师再次踏上故土,一切都已变了样子。当年她踏着战火与焦土奔逃,仓惶无措,如今青草泥土在轻抚她的脚踝,脚上的伤痕痒痒的,心底也痒痒的,像伤口生长时的细密的痛。

      多年前的战争结束了,她的国家早已不在,上面长满青草。

      身后牵着的马打了个响鼻,低头慢嚼些青草。

      巫师的肚子有些饿了,她决定找个城镇,先填饱肚子,或者吃点好的,列如牛排与面包,再加上一杯蜜酒。她受够路上的煮豆子加干面包。

      以前的以前,她可是很能吃苦干活的。她能在冬天去凿冰打水,砍柴,做工,吃硌牙的黑面包,是一个很能顶事的女孩。与吸血鬼同住久了,干瘪的胃被滋养得生出了对美食的欲望,她变得能感受到饿与不适了。

      带上兜帽,骑上心爱的马,巫师找到一个小镇,夜色已经黑得看不见前方的路,小镇零星几家亮着灯火,灯火最亮处,是一家酒馆。

      酒馆内有女人大声叫嚷,喝酒,聊天,还有老妇人在角落里,用粗大的手安静的织毛衣。

      巫师的到来让酒馆安静一瞬,她挨个对视回去,发现一个也不认识,心里微微的空了一下。

      酒馆老板娘一边擦着啤酒杯,一边问:“喝酒还是住店?”

      “都要,还要一份牛排。我还有一匹马,它晚上要吃草料,要用细细的干草喂它。”巫师接过老板递过来的啤酒杯,入口是甜蜜的,可是没一会,就能尝到舌尖上残留的酒味,很冲很涩。

      这里的一切,不一样,不臭气哄哄,有人大声叫嚷,没人喝醉打架。巫师唯一光顾过的酒馆,就是吸血鬼城堡山脚下的酒馆。很大,哪怕在战争时也很热闹。这里不一样。

      巫师低着头嘬饮啤酒杯里的酒,酒杯口很大,有浮沫,她半张脸埋在杯子中,慢慢的喝。

      酒馆很小,很温暖,人挤着人,座椅挨着座椅。

      坐在巫师背后的大婶拿手肘戳了戳她,红扑扑的脸蛋和啤酒杯带着笑意挤过来:“来,干一杯,干一杯!”

      “干杯。”

      “你是谁,从哪来?”

      啤酒杯砰啤酒杯,巫师被她们结实的臂膀揽了过去,大家你一句我一句聊着天,忽而大声忽而低沉,紧接着一阵大笑,在今夜这家酒馆中,阴沉的气氛会被女人们集体赶走。

      小镇上男人们都被征召去军队,留下女人们和没到年龄的小孩。她们维持小镇的活气,操劳家务,服另一种漫长的苦役。女人们每到夜晚,都会聚在一起抱团取暖,大声欢笑,等待家人回来也能继续欢笑。

      巫师脸蛋红扑扑的。她有一种微醺感,并不是醉酒,而是挤在暖烘烘的女人堆中被蒸出的热意微醺。

      第二天清晨,巫师离开了这家酒馆,继续赶路。

      她坐在马上,抬头看蒙蒙亮的天色,马晃晃悠悠向前走,她坐在马上也随着晃晃悠悠,所幸天很辽阔,很宽广,无论人和马再怎么样悠闲的晃悠,也晃悠不出这天地。

      一个小小的障碍物拦住了她。

      是一个小男孩。

      小男孩说:“你是巫师,是不是?”

      巫师说:“我不是巫师。”

      小男孩说:“不,你一定是巫师,凭一个女孩,不可能安全穿越草原与山。”

      巫师说:“我还有一匹马。”

      小男孩坚持:“你就是巫师,你戴兜帽,你能和动物交流。”

      巫师骑在马上,高高的俯视小男孩,说:“我的确是巫师,一个很强大的巫师,但凡你胆敢将我的身份告知其他人,叫人捉拿我,我就会毒哑你。”

      小男孩说:“无论如何,请救救我的母亲。这里是一个银币和七铜板。如果不够,我甘愿成为您的奴仆。”

      请求巫师们帮助,是非常非常非常昂贵的事情。

      据说巫师们只收金子。

      有人说是百年前被火烧死的巫师们的报复与诅咒,才使得现在的人们必须要用金子支付巫师们的劳动费用。

      原因?大概是金子在烈火里烧不尽烧不掉,能抚慰被火烧死去的巫师们的灵魂,成为其新的灵魂寄托。总之,请巫师很贵。

      巫师收下了一个银币和七铜板,跟着男孩一起,去治好了他的母亲。

      啊,治疗对于巫师来讲,是很容易的事情。施法只需要适量的草药,适量的休息,与干净的被褥。

      离开时,巫师再次拒绝收下一个小奴仆,独自一人骑着心爱的马,走到了群山之间。

      巫师手里捏着编成小辫的马鬓毛,有些犹豫了。

      从前的从前,她从未进入这座山,这是她所到达的最远的边境,再往前是未知,也许会到达哈迪国。

      据说哈迪国很大,人们信仰科学教,巫师们在那里不受欢迎,她的身份和所拥有的小小名气也许会惹来麻烦。

      可是哈迪国具体在哪?山的尽头是哈迪国吗?

      巫师不知道,但她知道山在眼前,所以,要不要越过去?

      巫师在日落后做了一个决定。

      她要翻过这座山,同时放开马儿,让它在草原自由奔跑吃草。马儿很高兴,迈着蹄子跑远撒欢,又跑回来蹭蹭巫师,之后,一去不返。

      山很高,巫师慢慢的爬,夜晚萤火虫出来,她给自己做了盏萤火虫灯。小小的一盏提在手里,看不见前方半米以外,不过,足够她走夜路。

      夜晚星空很美。

      “好安静。”巫师仰着头,看着天空喃喃自语。

      “您好,美丽的巫师。”

      深夜密林中突然响起人声,是很令巫师感到惊悚的,她警觉的张望四周。

      一个人影穿梭于树枝间,从高到低,由远及近,走出树的影子,月光照亮他怀中的琴,及至他将兜帽摘下时,月光又慷慨撒在他丰润的金发上。

      啊,是认识的人。

      游吟诗人笑眯眯的走过来,播动怀中琴弦,用唱歌般的语调说道:“没想到在这见到你,难道您也是被黑焰巨龙吸引来的吗?”

      巫师摇摇头,问:“你是精灵?”

      只有精灵,才会大晚上睡在树上,长着金发,以及尖尖的耳朵——哪怕他用浓密的发丝掩盖耳朵,也逃不过巫师锐利的双眼。

      “不,我是混血精灵。”

      “可你的耳朵。”

      混血精灵的耳朵,通常呈现为其他种族的特征,或圆或椭圆,或扁扁的,她在书上学过。

      “哦,这个?”游吟诗人用手背拨开脸颊旁的发丝,露出象征着精灵的尖耳朵,他的耳朵像花瓣尖一般轻薄。

      “我是树精灵和光明精灵的混血,要知道,不是只有和人类混血才叫混血。”

      “哦。”

      既然重逢,游吟诗人便打算和巫师结伴同行,天知道他早就发出邀请,只是被那只可恶的吸血鬼打断了。

      巫师同意了。

      为什么不呢?

      好,现在巫师有一只混血精灵作为同伴了。

      身为游吟诗人的混血精灵游历四方,知道的知识比她多很多,精通厨艺而吃的很少,因为遗传树精灵的一半血脉,所以并不像光明精灵一样抗拒吃肉,除了十分聒噪这一点,简直称得上是个完美的同路人。

      一路上,游吟诗人即兴而歌,树林间鸟兽为他歌声添色:

      那诸神葬送之国,钢铁之城

      使巨龙驯服

      使生灵枯竭

      使战火连绵

      当疲惫旅人归途,心儿似火烧,因他珍惜的一切,均已化作焦土......

      游吟诗人抱着琴,一路高歌,唱到动情之处,巫师也会跟唱几句,她的嗓音宛如不着调的百灵,胡乱缀在流畅乐声后面,两人勾肩搭背放声而唱,一路前行。

      翻过山。

      树海之中有一巨石直直突出,巫师站在巨石上,风吹起她的衣角,吹往山下的钢铁之城,哈迪国首都。

      “快到啦!”

      “快到啦!”

      巫师欢呼,游吟诗人也欢呼,两人击掌而庆。

      至于到哈迪国做什么,为什么去,没有人去想这件事,只是得知“快到达一处地方”这件事,巫师就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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