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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二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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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事情解决,曲筱绡朝一边的赵医生和他那位女朋友勾勾手指,三人去了一边说话。
谭芳蕤便借机出去找安迪。
安迪正在车里等得不耐烦,看到谭芳蕤出来,推开车门下车。
“里面怎么样了?”
谭芳蕤走过去,笑了一下:“有你那个魏总在,你还担心什么啊,事情总算圆满解决啦,樊姐拿房产证做抵押,从魏总那借了十万块钱。不得不说魏总真的是个非常成功的商人,不过也是,他跟樊姐非亲非故,而且樊姐家又是这种情况,一切按规矩来办才保险。”
“魏渭这人精明算计,城府世故,似乎总能很轻易的看透人心,相处起来有些危险,但相对的也会很轻松。”谭芳蕤这么一番连讽带贬的话安迪怎么会听不出来?小丫头这是在表示她并不喜欢魏兄呢。
“好什么好啊,又老又丑。”哪里比得上自家大哥了?谭芳蕤看到正匆匆向她们这边走过来的魏渭,接着道:“而且在感情里面,太精于算计可并不是好事,Love’s not love when it is mingled with regards that stands aloof from th’entire point。”
魏渭刚好只听到最后这一句,他问谭芳蕤,“谭小姐也读莎士比亚?”
“我不仅读莎士比亚,还读歌德、但丁、勃朗特、奥斯汀、弗洛伊德,也读《红楼梦》、亦舒、三毛,甚至看完了整套的《厚黑学》,魏总有何指教?”
“指教谈不上,一直知道谭小姐是个非常有才华的人,只是没想到爱好这么广泛。”
魏渭风度翩翩的一笑,让谭芳蕤觉得自己就是个跟大人闹别扭的小孩子,再没有跟他聊天的雅兴。
“安迪姐,我先走了。”然后她朝魏渭笑了一下,笑得特别淑女特别客气也特别假,“魏总,再见。”
回到家,谭父谭母却仍没睡,一看就是在等她。
谭芳蕤一进门就扑过去抱住父母,眼睛有些发酸,“爸爸、妈妈,我现在才发现你们对我实在是太好太好,我好爱好爱你们。”
谭母不知道女儿遇到什么事,也不问,只是摸着她的头爱怜道:“你是我肚子里掉出来的一块肉,我不对你好对谁好呢?”
“今天怎么想起来拍我们马屁了?”谭父表示对女儿的亲近和撒娇非常受用。
“我今天才知道,这世上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会爱自己的孩子,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孝顺你们。”
“那好,我们两个老家伙以后就指望你了,到时候你可不能嫌我们老了没用。”
“怎么会,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人就是你们了。”
见识了樊家那偏心眼儿的父母,她才知道她享受了多大的幸福和恩赐,以前她有时候还会嫌弃爸爸老管着她,妈妈爱唠叨她,却不知这些都是他们爱她的表现。
没过两天,曲筱绡打电话约谭芳蕤出去喝酒。
“你干嘛?失恋了?”
谭芳蕤本来只是开个玩笑,谁知电话那头的曲筱绡语气突然低落下来,“赵医生要跟我分手,他这次态度十分的坚决,恐怕是没有什么挽回的余地了。”
“分手就分手呗,凭你曲大小姐的本领,还怕找不着新的?”
谭芳蕤其实非常的不明白,赵医生这人是长得很帅,但更帅的人也不是没有,从前群草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曲筱绡,怎么就非得死心踏地的吊在赵医生这棵树上了呢?
看看吧,曲大小姐听到她的话后,是这样回答的——“我谁都不找,就只要赵医生一个,我曲筱绡还没被人甩过呢,我就不信我追不回来!”
“那我就祝你心想事成啦。”谭芳蕤用头夹着手机,边把折好的衣服放进行李箱边道:“本小姐现在要去京城拜见未来公婆,你要跟我喝酒只能等我回来再陪你喝了。”
“What?你们动作这么快?”
“你也觉得太快了吧,可是亦止哥说他都见过我爸妈,我也该礼尚往来的去见见他的家人。”其实薛家的人她早就见过了,只是那时候身份不同而已。
对于见家长这事谭芳蕤其实是有些抵触的,她和薛亦止刚谈恋爱没几天,总觉得这一切进展得太快了,她还没有做好准备。
薛父是个乐呵呵的老好人,见到谭芳蕤非常高兴,似乎已经拿她当自己女儿一样看待。
反观薛母,谭芳蕤敏感的感觉到她对自己的态度有些微妙,上一次见面对她还挺和蔼可亲的,这一次她看她的眼神里却有了一丝挑剔和不喜。
“你这孩子,带女朋友回来也不提前说一下,让我们什么都没有准备。”薛母数落薛亦止,谭芳蕤却听出了这是在说自己莽撞,没打声招呼就冒冒然的登门拜访呢。
薛父笑着道:“芳蕤不是外人,她不会怪你的,亦止好不容易带个女朋友回家,你让人现在马上去买菜,晚上给他们俩接风。”
薛亦止也跟着说道:“是啊,妈,芳蕤迟早都是我们一家人,不用这么客气的。”
他说完看了谭芳蕤一眼,直把她看得脸一红。
什么一家人不一家人的,现在说还太早了吧?
在薛家,虽然表面上看上去薛母比较强势,但一般情况下她却是最听薛父的话,更别说还有儿子的态度摆在这里,于是便亲自拟了菜单叫佣人去买菜。
谭芳蕤这时把准备好的礼物拿出来,薛父酷爱书法,所以给他的是一锭古墨——紫光玉。
是谭父某次从拍卖会上拍回来的,只他不好此道,便一直搁着,这次知道女儿要来见男朋友的家人,便翻出来给她了。
“这么好的东西我都舍不得用了,只怕以后都要把它供起来喽!”薛父拿着装墨的盒子爱不释手,他如果没有看错的话,这应该是清朝时期的古墨,现在已经是难得的古董了。
“您喜欢就好。”谭芳蕤说着把薛母的礼物也拿了出来。
“以前听亦昭师姐说过您非常喜欢苏绣,这是我外婆以前送给我妈妈的,旧是旧了点,但保存得很好,一点磨损都没有的。”
她送给薛母的是一个苏绣摆件,东西本身并不大,但却是出自大家而且现在已经非常少见的双面绣。
“你有心了,既然是你外婆送给你妈妈的,我怎么好夺人所爱呢。”
虽然因为某些原因,薛母对儿子的这个女朋友有些不喜,但却不得不承认,这姑娘不仅有才有貌,在为人处世方面也是让人非常舒服的。
“俗话说‘宝剑配英雄’,我妈妈对这些不怎么感兴趣,您却是这方面的行家,这东西在您手里才有价值啊。”
谭芳蕤喜欢薛亦止,这是肯定的,所以虽然知道薛母对自己还不如之前对“女儿的朋友”热情,就算看在薛亦止的份儿上,她也还是愿意尊敬她。
薛母被她的马屁拍得心里熨贴极了,拉着她手笑容满面道:“你这孩子嘴真甜,我们家亦昭就是太木讷了。”
“师姐那哪是木讷啊,明明是端庄嘛,我学不来师姐的雍容典雅,只好另辟蹊径的撒娇卖乖了。”
“哈哈,你这孩子太会逗人开心了。”
如果没有第二天发生的一件事,谭芳蕤还满心的以为薛母已经认可了她。
她后来也无数次的想过,如果没有那件事,她或许真的会和薛亦止结婚也说不定。
当晚薛亦昭也回来了,她最近正在准备国家台的元旦晚会上的演奏,每天早出晚归的,要不是知道今天薛亦止带女朋友回家,她可能都不会回家吃晚饭。
对于“未来嫂子”是自己交好的学妹这件事,薛亦昭觉得挺好,至少是知根知底的人,而且谭芳蕤的家世人品摆在那里,硬要说起来,还是薛亦止高攀了她。
晚餐谭芳蕤吃得比较拘谨,薛母不是那种会热情的给人夹菜的人,薛父倒是中途亲自给她盛过一碗汤,好在还有薛亦止兄妹在,一顿饭下来她总算是吃了个五分饱。
薛母看到她碗里剩下的小半碗饭,说道:“你们年轻小姑娘要保持身材,但也要把饭吃饱。再者,虽然像我们这样的人家也不是浪费不起,但剩饭总归是个不好的习惯。”
这话让谭芳蕤听得面红耳赤,倒是薛亦昭解围道:“妈,晚上吃太多会不消化,而且好多‘年轻小姑娘’晚饭还直接不吃呢。”
“再怎么爱美,身体才是最重要的。”轮到自己的女儿,薛母的关心点自然就到了身体健康上面。
谭芳感激的看了一眼薛亦昭,对薛母道:“伯母,我只是因为这两天肠胃有点不舒服,所以胃口有点不好,平时我也是能吃一大碗饭的。”
喜欢剩饭是她的一个习惯,在家时,两个哥哥和谭父都吃过她的剩饭,谭母不吃但也从没说过她这个习惯不好。
再说,谭芳蕤是南方人,除了爱吃点辣,口味也是典型的南方人口味,而薛家祖居京城,口味却是偏重,而且京菜偏咸,又爱多放大蒜,她很是吃不惯。
她敏感的想到上次薛亦止去她家,她妈妈还专门做了几样京菜,但这次她来薛家,薛母定菜单的时候从没考虑过她南方人的口味,一桌子全是重口味的菜。
这难道就是亲妈和“婆婆”的区别?
谭芳蕤有点认床,再加上心里存着事,晚上便没怎么睡好,第二天早上也很早就醒了。她拉开窗帘刚好看到薛父在外面的院子里晨练,便洗漱一番下了楼。
“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薛父看到她很惊讶,现在已入冬,北方又比南方冷很多,而且现在不过六点半,天都还没亮开,家里其他人都还没起呢。
谭芳蕤把刚刚在里面倒的一杯温水递过去,“习惯了,在家里每天都要早起练一个小时的琴。”
薛父一杯温水下肚,对儿子的这个女朋友更加满意了,现在这么体贴的小姑娘可难找哩。
“芳蕤啊,你伯母那人是刀子嘴豆腐心,有时候就是说话不怎么中听,但心是很好的,如果有什么地方让你不舒服的,你千万多体谅。”
他和薛母几十年的夫妻,怎么会不明白她的想法呢,只是谭芳蕤这小姑娘很不错,儿子又喜欢,如果以后成了一家人,留下什么心结就不好了。
“伯父放心,我不会介意的。”
‘婆媳’是千古难解的难题,她从没奢望过以后能碰到一个待她如亲女的婆婆。
君不见谭家老太太还在世时,和谭母平时也是和和乐乐亲如母女,但也曾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红过脸,不过两人都不是不讲理的人,沟通过后矛盾自然也就解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