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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实乃天公作美,客轮刚靠岸天色便阴了起来,下起微微细雨。一身西装革履的唐郅戴上礼帽,提着一个皮质行李箧不顾微雨绵绵,步下客轮。一个月多月的船程无感艰难,烦闷,难过的只是本身,好在有不露面的过客帮忙,才让他行程上不那么受困。当时便想将那人找出来,那人藏得深,且他对船上之人并无二心,他是谁便不那么重要。唐郅自以为他或许是在英国时的某人,若是他,便无从担心。
唐郅一年多以前从英国某学校毕业,推迟一年多归国本不是他意,实乃无奈之举,此间发生令他无法改变且痛心疾首之事。一年多来稳固内心波澜,接受了现实,如今踏上归国归家之路内心依然颤颤巍巍,虚无幻空,不知所以。但他思念家里人更是无法自拔,无论如何,往后是否返回英国,至少再见见自己的家人。
唐郅是木棠县西河镇唐家的二少爷。木棠县有四个镇,最大的镇是西河镇,说起唐家,整个木棠县无人不对他家的纸品束手称赞。
唐家世代经营纸坊生意,从制作到买卖,秉持着有为商人的良心,对纸质的要求精益求精,绝不粗制滥造,并且价格童叟无欺,基本上整个木棠县的纸质需求都是唐家的康隆纸坊提供。因此唐家在木棠县算是有名的大户人家。既然好人家名声在外,又惹得县中人议论纷纷,话语言谈中多为怀揣着对这家人生活的艳羡。
由此招来了各色媒人打听唐家年轻人的消息,以构结良缘为由上门编造各种名门才子,金阁淑女。未免招蜂引蝶之乱,唐家人均已孩子尚且在外求学未归为由拒之门外。
尽管唐郅已经回国,然而渡口并不在木棠县内,他还必须翻过两个山头才能回到西河镇。脚程快的大概要走四五天,马车也大概要走两天以上。行将半路,雨越下越大,他撑起离开英国住所时随手抓来的洋伞,环顾四周除去路人并无拉车的车夫也没有马车,也是,山路崎岖,谁愿意赚这份苦工钱,就是愿意,这天气必定是躲雨去了,马车更是被早下船的人先得了去。他只好步行赶路,加快脚步连夜翻了一个山头。
雨下到半夜便停了,他必须在天亮之前找到一处可躲藏的地方。此时天色渐明,朝霞平行于天际间。唐郅一阵心慌,小跑了起来,恰好在山与山之间有一间客栈,他呼了一口气,一脸故作淡然的走了进去。
客栈是一对父子开的,在外飘泊多年的父亲回到家中,以为自此与妻儿一家团圆,不想妻子过早的先他而去,临半百之时欲寻一处空幽之地隐居,便携儿子隐至山中。原本山中只他一户人家,每个时节种些瓜果青蔬,偶尔到山中猎一野味聊以安然度日。后来陆续有行客穿越山头,在落日之后无处安身,便到他家中借宿,时有女人随行其中。为众人方便,父子两将私自栖身的小竹屋改成两层的木屋,墙壁刷上石灰泥土加密。自此,父子两的小家成了便民的大家。客栈已立两年有余。
唐郅走进客栈,竟空无一人。喊道:“店家在吗?”
后院匆匆进来个年轻人,是这家客栈主人的儿子。喜形于色,像刚刚遇到了什么好事,却不过是因为半月之后又有来人。素日之中所面对的皆是植物偶有飞禽经过,除此之外万籁俱寂,接待活生生可交流的人成了他生活中渴望的一件事。随即他抱歉道:“不好意思,此处僻壤之地,平日里这个时辰鲜有人来,故而在后院料理菜园子,怠慢了怠慢了。”
“无妨,是我唐突了。”
店家公子见他一身奇特衣裳,脱下帽子后一头梳理得一丝不苟的短发下脸色苍白得甚是吊诡,说是苍白,肌肤可见之处皆如白纸般惨白。然而他的英气十足的脸庞又让店家公子在内心啧啧称赞,长这么大未见过如此少年美如冠玉。
店家公子未见过洋人,深觉唐郅形象稀奇,摸了摸自己身后的长辫走进柜台做简单记录,问:“少爷是打尖吗?”正常客人皆是如此,傍晚之后到来,住上一宿后白天赶路,他想来这位公子必定也是如此,酒足饭饱稍微休憩之后便会继续上路,以求得在天黑之前到达目的地。
唐郅瞥了一眼门外洒下的阳光,道:“住店。”
店家公子也并不诧异,微笑着领唐郅上了二楼的房间,房间不大,四四方方,房内只有一个可容二人躺下的木榻,榻上褥子竹枕摆放整齐,前面是一张竹编的茶几,两张竹编的椅子,如是而已。
“少爷好生休息,我这给你沏茶去,您要是还需要什么,可唤我,叫我阿喜便可。”说着退出房间,下楼去,很快提上一壶热茶,敲门,让进,放下茶壶杯子又退去。
唐郅上前将房门合密,将旅行箧放一旁和洋伞一起,上床躺下,没有打乱榻上的被褥,闭目浅睡。浅睡已成为他日常的一种习惯,这是他的朋友克里斯弗教导他必须这么做的,自从被改变之后,独自于生疏之地必要保持警惕。
唐郅不解,他为何要过这样的生活,度这样的日子,心惊胆战,战战兢兢,生怕何时生命便会落入白鹰之口。白鹰是英国古墓丛林边的隼鸟,形象如鹰,毛色纯白,专食吸血鬼血肉为好,撕扯吸血鬼身躯并分散抛于各处为乐,平时食青草树叶。反应极其灵敏,能极其迅速的躲避吸血鬼的回击。故而吸血鬼特别惧怕白鹰。
他原来可以很自在的,这些并不是他的选择,从没有人问过他的选择,就这么被克里斯弗选中,成了人类惧怕,自身厌恶的吸血鬼。
一载之前他还得以畅享阳光,沐浴其中,无需计算日出日落之时。身处黑暗中窘迫不堪,只得克里斯弗寻血养之,颇有自暴自弃,破罐破摔之意。曾几何时,他欲冲进大太阳之下让身体消失,意志消亡,寄往家中的信也准备妥当。幸得克里斯弗发现及时,冒死将他拖进阴影处,进血加量疗养数日,烧伤之处痊愈,心却难愈。
唐郅问克里斯弗为何要将他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克里斯弗委屈的解释,“我只是信守我的诺言而已。”唐郅当时歇斯底里的抓起他的衣领,声泪俱下:“你信守谁的鬼承诺,把我害成这样,你又为何要救我。我消失后,你帮我把信寄出去,告诉我家人我在英国过得很好,不打算回去便罢了。你害我一生,我永远不会原谅你。”他声嘶力竭,说出的洋文有些颤抖。
沉寂后,淡漠后,接受后,唐郅决定回国。他不能依附克里斯弗提供的血液生存,是生死是福祸,未来他坦然接受。
晌午时分,阿喜上楼询问唐郅要吃点什么,他以身体疲乏,毫无食欲为由拒绝进食。直至傍晚晚霞谢幕天色渐渐暗沉,唐郅换下西衣革履,穿上在家时穿的马褂长袍,下楼形式的要了一袋包子当做路上吃的粮饷,又上楼收拾了行李退房。阿喜好心提醒,“少爷,前面到进镇已经没有客栈,此刻启程怕是不妥。”
唐郅朝门外抬头看了看天色,“月白风清,无妨。”
阿喜大惑不解,这位少爷果然与众不同,他人夙兴夜寐,他竟喜欢反其道而行。于是不再强留。
唐郅尽管鄙夷吸血鬼的身份,但也不否定这个身份给他带来的能力。即能脚下生风,若精力充足的情况下,行走速度是人类的十倍以上。神秘人一个多月来才提供了两次血源,他已至少七天没吸食血浆,能量大大不足,最多能以人类行走三倍的速度翻过第二个山头。计算下来也要到明日天亮之后才可到达。
借着月光,加上自身特有的如猛兽般的透视眼及洞察力,一路上各种生物死物清晰可见。突然他发现四只蹿山的土狗,他手中的包子抛出去吸引他们聚集,一个飞扑,抓起一只后消失在其他土狗眼前,剩下的三只撕扯完包子的瞬间已然不清楚身边的伙伴应该是三只还是两只。
不幸落入唐郅之手的土狗逃不过他之口。这是他第一次吸食动物的血液,确实没有人血来得精妙,有种说不出的欠缺感。这也是他第一次亲手捕食猎物,手法实在拙劣,在吸血鬼家族中足以被人耻笑遭人诟病,列为耻辱的事迹。然而无谓,这不是在英国,只身山间,谁又知道谁。此刻饱餐一顿尤为重要。
月亮从东边高升落下西边的时候,看不到的天边出现了鱼肚白的光亮,此时唐郅还要再走几公里就能到镇门口,想来是来不及了,他只好找寻一处无日光照射到的阴凉处暂且躲避,休息。
刚合上眼就听到有人交谈。
“是大侯啊,你在这边一阵窸窸窣窣还以为是遇到野猪了。”
“哎呀,你也是因为南山有野猪才到这边砍柴的吧,也不知这野猪是从何而来,听说已经顶死好几个上山的人了。”
他们一边砍柴一边聊着。
“可不嘛,就怕遇到危险,我老婆千叮万嘱别上南山了,我这才到这边的树林捡柴。”
“怕就怕这野猪在山上呆得不乐意跑到这镇上就大麻烦呢,这日子原本就乱糟糟,这还更添了些担忧。真叫人不省心。”
“您说的是啊。”
之后陆续又有人到林子里捡柴或采摘野菜。渐渐的,听不到交谈声,四周静如死寂,只有风吹大树的声音。
首先,搬家至此。
其次讲明,是零几年看一部港剧的片尾曲有感而发。
最后,文中地名虚构,未知动物虚构。皆虚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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