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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云歌摸了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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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歌摸了摸自己头发,只有挽着发鬟的丝带,脖子上戴着的竹哨是用来和小谦小淘交流的,手上也没有饰物,腰间只有装一些杂物的荷包,这个肯定不能送人……从头到脚摸完自己,身无余物。
赵陵看她面色着急,淡淡说:“你不用送我东西。”
云歌蹙着眉头,“来而不往非礼也!我再想想……”
想了许久的云歌从怀中摸出了一把玉梳,这是小时候九爷送的,一直都是云歌的心头宝,即使是最亲近的家人,别说碰了,看看都不行。
“这把玉梳对我来说有着非凡的意义,现在我把这个送给你,留个纪念。”
赵陵愣了一瞬,有些哭笑不得,“你知道女子送梳子给男子是什么意思吗?”
云歌茫然地看着赵陵,眼睛忽闪忽闪,难道梳子也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赵陵盯着她一会儿之后,见她似乎真的不明白,唇角慢慢逸出了笑,接过梳子,郑重地收进了怀中,一字字地说:“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云歌总觉得他的话似有深意,但也没有继续想下去。
赵陵伸手与她对击了三下,“以星辰为盟,绝无悔改。”
后来云歌才知道,不止鞋子不能送,梳子也不能送,不过也迟了。
云歌忽然想起昨夜的事情,“陵哥哥,你经常做噩梦吗?”
赵陵没有回答,“云歌,继续唱吧,我还想听。”
云歌没有再问,只清了清嗓子,唱了起来:
“蒹葭苍苍,
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
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
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
宛在水中央。
……”
傻云歌,能驱走噩梦的并不是歌声,而是歌声里的爱意,是因为唱歌的人有一颗守护的心。
赵陵轻轻地把她往怀里揽了揽,把毯子裹紧了些。
自从八岁后,他第一次与人如此亲近,他在用身体温暖她时,温暖地更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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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诗人姚燧曾填过这样一曲词牌,名曰《虞美人•玉梳赠内子》:“新妆又得水苍梳。人道秋风何物不琼踞。”
这曲词牌若论艺术性自然比不上柳永秦少游的婉转细腻,但却明白如话,从赠送妻子玉梳言明其功用与苦心,平实无华,天然无饰,却也赚足了颜色。
接发同心,以梳为礼。
我国古时候,送梳子有私订终身,欲与你白头偕老的意思。
送梳子代表一辈子都要纠缠到老,有结发、私订终身的意思。
古代的女子出嫁前有家人为其梳头的习俗,所谓“一梳梳到底,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子孙满堂”,既包含了家人的美好祝愿,也有爱意的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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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梦,直到太阳升起时,云歌才迷迷糊糊的醒转。
天空中忽然传来几声雕鸣,小淘和小谦立即冲向了高空,迎向两只正在高空盘旋的大雕。
云歌瘪着嘴,笑吐吐舌头,“哎哟!爹爹不知道又带娘亲去了哪里,打发了三哥来接我,三哥可是个急性子,最讨厌等人,我得走了。”
“云歌,你要记得,离别是重返的开始,我们今天的分离,是为了下次的相聚,我在长安等你。”赵陵说。
云歌点点头表示记住了,随后便策着铃铛,边走边挥手告别。
赵陵忽想起一事,叫道:“赵是我母亲的姓,在长安时我姓刘……”看到赵破奴和其他人正遥遥走来,赵陵立即吞下了未出口的话。
云歌手拢在嘴边,回身说:“记住了!”
赵破奴一夜未睡,思量的都是如何打消赵陵留下云歌的念头,却不料清早看到的是两人告别的一幕。
他心中一松,可接着又是一阵失落。
如果赵陵真扣下了云歌,那他就可以见到她的父母。
念头未转完又立即暗自谴责,竟然为了私念,全然不顾大局。何况真要算起来,赵陵和他们之间也许还有血海怨恨,如今这样安然道别,以后永无瓜葛才是最好。
……
离开之后的的云歌骑着铃铛慢慢的走着,很快便到了集市外,向远处的赛勒挥了挥手道别后,就进了集市。
刚进集市,云歌就看到了自家三哥。
她那美丽如孔雀,骄傲如孔雀,自恋亦如孔雀的三哥,正坐在榆树顶上,望着天空。
一旁的墙角下,几个乞丐正在殴打一个和三哥年岁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那个男孩子的头发包在一顶破旧毡帽子中,身子缩成一团,任由众人的脚落在身上,不管他人打得再凶,都没有发出一声,如果不是他的手脚偶尔还会动一下,倒让人觉得已是一个死人。
云歌轻叹一声,三哥常说她平时的行为像是妖女,她倒觉得三哥行事更是古怪,底下就要出人命,三哥却一副压根没有看见的样子,依旧能专心欣赏蓝天白云。
云歌看着那个正在挨揍的小子,心中却有些幸灾乐祸,知道长大后的孟珏是多么的厉害,再看看现在的他,真是风水轮流转,让他那么算计伤害‘云歌’!
不过孟珏以后会是九爷的义子,云歌自然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乞丐把他打死了。
“三哥,那个人好可怜,你帮帮他吧。”
三哥却满是不情愿,“你又想多管闲事。帮他?我有不认识他,帮他有什么好处啊?”
云歌最是了解自家三哥,此时就是天下至宝、大汉朝的国玺和氏璧放在三哥的面前,他也不会有半点感觉,在这世上能打动他的,唯有——吃。
“三道菜,随你点。”
“成交。”
只见三哥轻轻松松的跳下榆树,随手拿起旁边摊子上的一把斧头向那群乞丐扔去。
眼前这个十岁上下的少年,一身华衣,贵气逼人,高傲得如一头正在开屏的孔雀,行动间如鬼魅一般悄无声息。
乞丐们虽不懂高深的功夫,但常年乞讨,一点眼力还有。今日若不离去,一个不小心只怕会把命都搭进去,便再不敢动弹。年纪大的乞丐连连行了几礼后,带着其余人匆匆离去。
云歌见乞丐都离开了,便走到男孩身边,“你还好吧?”
见事情都解决了,三哥也有些不耐烦想离开,骑上马后对云歌说:“云歌,你走不走,你要不走,我可走了。”
云歌知道三哥是说走就走的人,绝对不是吓唬她。
座下的马又是二哥给他的汗血宝马,一旦撒开蹄子,绝对不是未长大的铃铛追得上的,“三哥,你等一下嘛。”
这时,地上的男孩子闻声睁开眼睛。
一双如黑色玛瑙石般美丽的眼睛,比雨后的天空更明净,更清透,只是他的眼睛没有宝石的清澄光辉,而是带着荒漠一般的死寂荒芜。
云歌心中震动,她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眼睛,也从未见过这么绝望的眼睛。
男孩子抹了把脸上的血,看到云歌望着他的脸发呆,心中一声冷笑,索性一把拽下了帽子。一头夹杂着无数银丝的长发直飘而下,桀骜不驯地张扬在风中。黑白二色相映,对比强烈,衬得玛瑙石般的眼睛中透着难言的妖气。
他对着云歌一笑,几分邪气,几分讥讽,几分蔑视,“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善良纯洁的心已经向世人表露过了,我也被您的善良深深打动了,我会铭记住您的恩德,您可以骑上您的骆驼离开了。”
少年虽然满脸血污,可难掩五官的精致。
他的面容融合了汉人和胡人的最大优点,线条既深刻又柔和,完美得如玉石雕成。配着一头半黑半白的头发,犹有稚气的脸露着一股异样的沧桑和邪魅。
原来他那么小就有白头发了,云歌的思维发散到了天际。
云歌鼓了鼓腮帮子,并没有生气,看他在书里后来被‘云歌’虐恋情深的那么惨,就不和他计较了,“你受了伤,需要去看大夫。”
云歌的反应未如他所料,少年不禁深深盯了一眼云歌,又看了看远处马上云歌的三哥,哈哈笑起来:“富贵人家的小姐,看大夫那是有钱人做的事情,我贱命一条,不用花那么多功夫。不过越是命贱的人,越是会活下去,老天还指望着我给他解闷逗乐呢!我没那么容易死,您走您的路吧!”
“云歌儿!”三哥仰头望天,眉头攒成一团,夹了下马腹,马已经蹿出去。
云歌大嚷:“再加一道。”
三哥勒住缰绳,“二十声。”
云歌忙点点头,这是自小和三哥惯用的计时方式,二十声,就是从一数到二十,多一下也不候。
云歌笑问:“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的眼睛中透出讥诮,故意用自己乌黑的手去抓住了云歌的手,一个黑脏如泥,一个皓洁如云,云泥之别,云歌却一点没有感觉,反倒顺手握住了他的手,又问了一遍,“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望着云歌的手,一时怔住,没有吭声。
云歌笑道:“不吭声,我就当你答应了。”
“……十五、十六……”
云歌从荷包中掏出一串红珊瑚手钏,递给男孩,“记得去看大夫。”
俗话说“千年珊瑚万年红”。珊瑚是珠宝中唯一有生命的千年灵物。它生长在200米至2000米的大海深处,开采极为不易,而且珊瑚由珊瑚虫堆积而成,20年仅长一寸,300年才长一公斤。其价格多为黄金的几倍乃至几十倍。
就这上面的一颗珊瑚,不要说看大夫,就是买一家医馆都可以了。
“……十八、十九……”
云歌急忙把手钏塞到他手中,回身跳上了骆驼,追在三哥身后离去,犹远远地叮嘱:“记得去看大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男孩躺在地上,目送着雪白骆驼上的绿罗裙远去。
薄唇轻抿,依旧是一个懒洋洋的笑。
眼睛中,死寂荒芜的背后,透出了比最漆黑的黑夜更黑暗的伤痛。
他缓缓握住了手中的手钏,唇边的讥诮和邪气越发地重。
原来在他人眼中意味着富贵和幸福生活的东西,在她的眼中不过是个普通的玩意。
“我从来不是君子!也绝不打算做君子!”
他狠狠地用力把手钏扔了出去,仰望着高高在上,没有任何表情,也永远不会悲悯的天空大笑起来。
这就是命运吗?
老天又是凭什么决定谁该富贵?谁该低贱?谁该死?谁又该活?谁的命就更宝贵?
死老天!我绝不遵从你规定的命运,你从我手里夺去的,我一定都会加倍拿回来!我会遇鬼杀鬼,遇神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