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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修 ...
“你不是想知道我们乐队为什么叫灰天使吗?”罗晓澍带她跳上电车,“等下就知道了。”
下了车,周清霭才发现他们竟来到了法兰大学体育场。她正疑惑,就见罗晓澍朝不远处抬了抬下巴:“那个就是灰天使了,我们的band房——”
眼前是一座长方形带拱顶的建筑物,看起来像一个尚未完工的小型体育馆,粗粝的灰色石砖外墙上遍布着花花绿绿的涂鸦,而建筑正门的外墙上,赫然是一幅壮观的天使图——
灰色衣袍的英俊天使,眉目低垂,双手合十跃在半空,雄阔有力的双翅在身后张开,风举云飞,气势磅礴,仿佛下一秒就将搅动整个苍穹。
深蓝色的夜幕中,厚厚的云层被扯开一个发光的洞穴,月光正倾泻而下,将这座青灰色的建筑照得好似神迹一般。
周清霭呆站着。开什么玩笑?band房?这该叫band宫殿吧!
“我们过去看。”罗晓澍走在前面,转身朝她笑。
周清霭一晃神,只觉得他身后好像也有一对翅膀。
原来这里是卢卡斯家里的产业,原本是要建成排球馆的,但因场地尺寸误差和资金上的种种原因,一直闲置了。
“卢卡斯花了挺大劲儿,才说服他爸爸把这里给我们做音乐,现在还在整修,最近应该就可以用了。”罗晓澍带她走到排球馆大门口,那里挂着把大锁,还竖着“禁止入内”的标牌。
周清霭仍处于震惊中没有缓过来。近距离看,大门上方的天使图更加震撼,大天使身躯俊健,气宇沉静,灰袍在月色下愈显苍茫,背上张开的双翅却雄浑开阔,羽毛根根劲展,仿佛蕴含着无穷的力量。
“这是,画的吗?”
“是啊,是艺术系同学们的杰作。”罗晓澍似乎很满意她的反应,“喜欢吗?整个场馆都是我们乐队的哦,等整修好了,我们要在这里排练。可能还会拍MV。”
周清霭睁大眼睛。“太酷了!”
“怎么样?要不要一起?”
他的笑眼在月色里明亮着。周清霭忽然难以直视这明亮,下意识转开脸。
却听罗晓澍轻笑了一声。
“我十五岁的时候,曾经放弃过钢琴。两年没练琴。”
周清霭大吃一惊:“为什么?”
他看了她一眼,微微抿唇,似乎在思考怎么回答。
然而他还是跳过这个问题,只接下去说:“我过了一段只去学校上课的日子。我什么课都能学好,可是什么都提不起劲儿来。后来卢卡斯学萨克斯风,拉我一起。不知不觉地,我又学了鼓,吉他,键盘。”
“来来回回,还是音乐能让我觉得快乐,觉得满足,觉得自由。”他走到墙边,伸出手去,轻轻触碰大天使的灰色羽毛,“我觉得音乐有时候是一种勇气,像大天使那样,飞去战场的勇气,有时候又是一种安慰,像一双充满爱的手,摸摸你的头。后来我就想,为什么要放弃呢?音乐不是需要放弃的东西,哪怕你不从事这个职业。”
罗晓澍转过身来,凝视着她的眼睛。
“就像你任何时候拿起口琴都可以吹,任何时候开口都可以唱一样。”
周清霭声音微微颤抖:“你是怎么说服你爸爸的?”
罗晓澍转开脸,神色有一瞬冷峻:“我没有说服他。我只是告诉他,我还是想做音乐。你不支持也没关系。这是我的人生,我不需要他的许可。”
站在月光下,他重新看向她,微微扬起笑脸。
“你现在又有口琴了。”他眨眨眼睛。
然后,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神色变得沉静:“最好的一件事是,你再也不是十五岁了。”
周清霭的心,被这一句话狠狠地击中了。一瞬间,眼泪几乎要涌出来。
她怔怔望着他,望着月光下坦诚明朗的少年。思绪翻涌的脑海中,一个念头忽然跃起:也许她就是想成为这样的人。
勇敢,自信,无论面对什么都能够坚定地选择自己想要的路——她能吗?
--
那天晚上,罗晓澍再一次出现在她的梦里。
月光下,长身玉立的少年,伸出受伤的手,轻触大天使的羽翼。刹那间,巨大的翅膀在他背上豁然展开。他转身,微笑着拉住她的手。她飞起来了,和他一起在云层间穿行,找到了十五岁的她。
那个十五岁的周清霭,正流着眼泪,在垃圾箱里徒劳地翻找。爸爸买给她的口琴,从四岁那年开始,一共十一支。每次吹完她都会洗干净,拿绒布细细擦干,收进盒子里的口琴。
再也找不到了。
她偷偷买了火车票,写了一封诀别信——给妈妈的。
她要去找爸爸。
梦里却没有爸爸的身影。梦里只有灰烬。车票的灰烬,信的灰烬。
她哪里也没能去成。
少年拉紧她的手,眼神明亮。
——你再也不是十五岁了。
周清霭醒过来,耳边似乎仍然有他的声音。
真是神奇。她从未想过,这句话会如此有力量。
桌上放着那支新口琴。他买给她的。
她拿起来,用指腹轻轻摩挲上面的花纹。淡金色的外壳,微微凸起的logo,整齐的音格。它在她手心里,这种久违的沉甸甸的手感,仿佛忽然链接起了过去,又点亮了现在。
你再也不是十五岁时,那个无能又无助的女孩了。
周清霭推开窗。新鲜的空气涌进来,肺叶张开,好像得到新生的翅膀。
-早上好~
手机上跳出一个愉快的表情包。
-今天该教我震音了吧,周老师。
周清霭忍不住笑。
最好的一件事,是我不再是十五岁,又遇见了你。
她想了想,在晨风里做了个决定。
拿起手机,给他回复:你们什么时候排练?需要伴唱的部分,可以先给我看一下吗?
--
周清霭第一次到音乐教室排练,受到了热烈欢迎,就像她做菜那天一样,罗晓澍郑重其事地大声介绍她:“这位就是我们的新任伴唱,周清霭女士——”
掌声和口哨中,周清霭抿唇:“需要试唱吗?我开了嗓来的。”
“哦吼——”众人齐齐看向罗晓澍。
后者咳嗽一声:“既然伴唱女士这么给力,我们一定要让她好好发挥,对不对?”
“啊,哦——”众人又齐齐看向周清霭。
女孩眨巴眼睛,还没明白。
看他把一本又一本乐谱往她面前放,她才开始慌神:“这么多?都要唱?”
“还有几首,帮我看看能不能加进口琴……”
“不,不行的!”周清霭追着他叫,“喂喂,我刚来诶,你不能这样啊,我会被吓跑的!”
罗晓澍忽然停下,她的头几乎撞到他背上。那一瞬间,她感觉到他身体的热度。
他回身,轻轻扶了一下她的手臂。
“清霭。”他微微笑着,目光却有些闪躲,连耳尖也透出明显的红色,“谢谢你来。”
周清霭呆了呆。
你脸红什么呀。她心想,又觉得他可爱,几乎忍不住笑意。
跟着乐队排练了两次,周清霭就发现,他们的歌一点也不好唱!和声都很复杂,对音准要求很高。她这么久没练,气息跟不上,声带机能也变差了,唱不了一会就变哑变虚。
为此她天天一大早就起来,跑去宿舍区后面的树林里练声。罗晓澍还找了个老师来给她指导。有些和声,他会根据她的情况来做调整。
“距离音乐节还有两个月,你肯定行的!”罗晓澍鼓励她。
他自己右手刚刚拆线,还不能练琴。周清霭知道卢卡斯会送他去医生那里复健,可是一直找不到机会问详细的情况。
--
隔天她又去紫藤街,一进门就感觉气氛不对。卢卡斯和奥托也在客厅,正和罗晓澍飞快地说着什么。
看到她,三个男生仿佛都松了一口气。
原来乐队今晚有演出,但安东尼家里临时有事必须赶回去,他们正想办法补上他节奏吉他的位置,但这样一来,拍摄也没人了,所以想请她帮忙。
“我没拍过视频!”看见罗晓澍塞过来的微单,周清霭有点懵,“这机子我也没用过——”
“还有五个小时。”罗晓澍又把笔记本塞给她,“你就在这里学嘛,给你算工时。”他眨眨眼睛,说着就和两个男生往楼上走,要去二楼改编曲。
周清霭发急:“我要是拍得很烂怎么办!”
罗晓澍回头朝她一笑。
“没事,随便拍!”
好吧。
周清霭把那相机拿在手里。爸爸有一段时间沉迷摄影,也曾教过她一点简单的拍摄技巧,不知有没有帮助?
她上网去搜了一通,对着相机研究一番,然后开始试拍。客厅厨房,桌椅吊灯,走到院子里拍一圈,再回去二楼,拍完琴房再拍对门——
罗晓澍房间门没关,三个男生正忙着,一会吉他一会键盘,还有和声,个个神色专注,看到她拿相机站在门口也顾不得搭理,只有罗晓澍有暇看了她一眼,对着镜头眨眼一笑。
……好帅!周清霭心里尖叫。
她连忙回看自己拍的视频,清晰度、亮度甚至构图都不错,刚才他微笑的这一眼,就在相机里再次呈现——
虚化的窗景前,穿着淡灰毛衣的少年眉目低垂,左手抚琴,谈笑间忽然抬眼,黑眸明亮,闪动笑意。
周清霭心头仿佛也是一亮,忽然觉得手中的机器非常神奇。
--
一直到出发时,她才发现罗晓澍也要参加演出。
“……怎么演?”周清霭眼睛瞪得老大。前两天还说不能弹琴呢!
“就这么演啊。”罗晓澍气定神闲。
“用这双手?”
“嗯,就用这双手。”他眯着眼笑了。
那是什么样的笑容呢,有一点狡黠,有一点可爱,更多的是自信,简直让人嫉妒。
——应该拍下来的!
她冒出了这个念头,索性就把相机拿在手中,在车上也比划不停。
演出地点是市中心一家很大的音乐酒吧。
周清霭一向对陌生环境心存怯意,可是这天手拿相机,她莫名变得沉静而专注,仿佛突然变成了一个观察者,脑中转来转去,全是如何拍摄的念头,只觉眼中看出去的世界也变得不同——
昏暗的灯光,走动的人影,酒杯反射的光亮,散落的笑语,空气里酝酿着一种隐约的期待。空着的舞台上,忽然传来声响。乐手们上台了,开始调试乐器设备。舞台上的灯光变得明亮,仿佛那是世界的中心。
在罗晓澍登上舞台时,这种感受愈发强烈——
他穿着和其他乐手相同的黑色T恤,破洞牛仔裤,棒球帽檐压得低低的,走上台来。
站在周清霭身侧的女孩忽然尖叫了一声。
有人大喊:“澍!”
忽然之间,刚才松散的人群都往舞台前涌来。
周清霭瞪大眼睛。只见罗晓澍抬了抬帽檐,面带笑容,朝台下挥了挥手。
回应他的是更大声的尖叫。
周清霭忍不住问旁边的金发女孩:“他们很有名吗?”
女孩叫:“澍!澍很有名!”
罗晓澍已走到舞台中央,和卢卡斯一起站在键盘后面。
他没有说话,带着一个轻松的笑容,回身望了望自己的同伴,轻轻点了点头。
在她的镜头里,男生低垂眉眼,修长手指落在键盘上。
只有左手。人群轻微骚动,紧接着,卢卡斯的双手也落在琴键上。
居然是三手联弹!
周清霭忍不住笑。她怎么就没想到呢。他们的手指在键盘上流动起来——爵士风格的前奏,流畅而清新,仿佛冬夜的河水,一瞬间将这偌大空间内躁动的空气过滤了一遍。雪夜的气息袭来,琴声清脆,时轻时重,有如冰层下潺潺流动的河水。
紧接着,鼓点暴起,敲碎冰层。电吉他拉响一个颤抖的和弦,仿佛闪电划过黑夜,主唱的声音突然冲了出来,唤醒一片尖叫。
竟然是罗晓澍在唱!有人响亮地吹了声口哨——
“他唱歌了!”
“我的天啊。”
“哇,声音好好听——”
台下欢呼声前所未有的热烈,周清霭回头望去,只见一张张伸长脖颈、急切又欣喜的面孔。她摇晃身侧女孩:“他第一次唱吗?”
女孩尖叫:“是的!”
这家伙,可真会啊。周清霭握紧相机,镜头紧追着他。灯光照亮他的发梢,他额头的汗水。
他的眼睛熠熠闪亮,唇角翘起,每一个表情都生动自然,在光影里,充满歌唱的张力。
歌曲最高潮到来了,他举起受伤的右手,带领观众随着鼓点挥舞手臂。灯光舞动,声波炸开,台下的回应如此热烈,整个大厅都是回荡的和声,高举的手臂,周清霭身在其中,只觉鼓膜和心脏同频跳动,仿佛整个身体都被震出共鸣。
原来他这么有魅力。原来他这么受欢迎。周清霭第一次零距离真切地感受到这一点,不免惊到了。
--
不要说她,连乐队其他人都被惊到了。
“我怎么觉得,你都可以出道了!”卢卡斯揉他脑袋。
罗晓澍挥开他的手:“你第二小段又弹错了啊。”
卢卡斯举手做投降状。
奥托笑:“放心,等你手好了,根本轮不到他弹。”
“恐怕也轮不到他唱了吧!”
大家齐声大笑。
他们是在酒吧保安的指点下,从员工通道离开的,否则都有可能被堵住走不了。
罗晓澍和周清霭一起坐上卢卡斯的车,先送她回宿舍。
“你怎么了?这么兴奋?”罗晓澍留意到她两眼放光,脸颊发红。
周清霭终于能当面叫出来:“好精彩!”
“喜欢我们的演出?”
“超喜欢!你唱得好好!单手弹琴的样子超级帅!”
罗晓澍抿抿唇。“你没乱喝东西吧?”
“没有!什么都没喝,有没有水?” 周清霭这才觉得嗓子冒烟,拿过罗晓澍手里的水就喝。
罗晓澍耳朵红了。可惜她没注意到,只顾着给他看回放。
“你拍得很好啊。”他似乎也很惊讶。
“舞台光好看,你也好看!”周清霭仍处于亢奋中。
罗晓澍第一次看到她这个样子。额头冒着汗,一双眼睛熠熠闪光,嘴唇红嫩,像夜色里新鲜绽放的花束,散发出清甜的香气。
他的耳朵仍然发烫,抿紧嘴唇,好一会儿才问出来:“好玩吗?”
“嗯!”
周清霭应这一声,着实有点孩子气了,可罗晓澍看着,只觉得她格外可爱。
宿舍前有一小段路,车子开不进去,罗晓澍下车送她。
正是一个晴朗的春夜,夜空静谧,宿舍前的小径上,草坪灯泛着微光。
周清霭还在看她最后用手机拍的一段视频,罗晓澍忽然拍了拍她的肩。
周清霭一抬头,就见他一手举着微单,翻转屏里赫然是他们俩。
她吓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是转身跳开。
不妨被他抓住了围巾。
“别走啊。”罗晓澍笑着,轻轻一扯围巾,她倒退几步,重又和他同框——
“怎么了,快,看镜头,”他还在笑,又拉一拉她的粉红围巾,“笑一笑嘛。”
周清霭不得不抬眼,望向屏幕。一张明亮的帅气的笑脸,一张企图躲闪的窘迫的红脸。
下一秒,对着屏幕里的她,罗晓澍眨了眨眼睛:“辛苦了,清霭——”
愉快的,上挑的尾音。
闪亮的,温柔的笑眼。
周清霭抿紧嘴唇,忽然有点想哭。
“怎么了?”他似乎发现了。
“没怎么。”周清霭转过身,感觉他又轻轻拉了一下她的围巾。
她笑着躲开,往远处跑了几步。
“没怎么。”她在夜色里清脆地笑,“很开心——”
鼻端似乎有花香。不知何处花朵轻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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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爱的这个故事,能够有机会与喜欢它的读者相互找到!喜欢的话请多多评论哦。下本开《许安歌的面包王子》,感兴趣的话还请点进去收藏一下啦,预计4-5月开文,期待再见~~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