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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去,还是不去?
坐在办公桌前,许多年前的恐惧翻江倒海的涌上心头。
无论我怎样挣扎,无论我怎样哭喊,都无人应答。我用力的推他们,用力的踢他们,却像踢在墙上一般,偶尔会有人被我推开,却又有人继续挡在我面前。我的眼前是无边无际的黑色,浓稠的无法冲破的黑暗。
我哭着,祈求着,鼻涕流进了嘴里,咸粘生涩,堵在喉咙里却是我唯一能感知到的自己的气息。
我希望自己已经死去,我希望这一切都是做梦,可是这样的噩梦无论我怎样挣扎都无法醒过来。
直到警笛响起,就像一道锋锐的剑光刺破浓稠的黑夜。突然之间,世界有了天地的区别,突然之间,我看到了阳光,感觉到了风,突然之间,我可以支配自己的身体⋯⋯
爸爸妈妈说的对,只是虚惊一场,最坏的事情并没有发生,没有必要让这件事成为自己一生的阴影。我改了名字转了学,经过了许多许多年,中间也有噩梦也曾彻夜不眠,但我都熬过来了。现在我成为一名律师,而且是一名看起来很成功的律师。我没有结婚,在别人眼里,我是强悍的女汉子。
这样的我,为什么要向那件小时候都没有打败我的事低头?!
霍久是谁?
我已经冷静下来。
至少是知道当年那件事的人;甚至,他也许是当年的参与者之一。当初只有三个人,一个高个儿,两个矮个儿。模样都很陌生,好像是校外的。为什么是我?我至今都不明白。最有可能,是随机作案。一个小女孩,独自在黄昏走在人迹稀少的马路边,被三个青春期(也许刚从录像室里出来)萌动的男生发现,在荷尔蒙的唆使下,肆意的侵犯和发泄。
这样的案子并不少见。
我不喜欢与政治和江湖有关的案子,我害怕那些有特权和力量的人和组织,但并不等于当他们侵犯我的时候,我会束手就擒乖乖投降。
我都奔四十的人了,做了十年的律师,就算心怀畏惧,也已经知道反抗是我的权利。
霍久,不要把我的沉默当做软弱。
从出租车里下来,我站在小区门口。低头看看表,正是晚饭时间,晚风吹来,脸颊微微的凉。已经是深秋了。我裹紧身上的风衣,掏出门卡,刷卡进了小区。
简单的喝了点粥,我就坐到电脑前,查询霍久的资料。
几个电话之后,我已经知道霍久少年时就住在我那个学校附近,甚至他和我曾经是一个学校的,只是比我高两个年级。初中毕业之后,霍久就不再上学,开始所谓的“混社会”。十八岁前有过“三进宫”的记录,但因为年纪小且行为危害比较轻,只是教养而已。二十五岁以后成为南越区物流码头的一哥,并拜在常金发跟前,成为红人。
和我通话的是南越区派出所退休的老所长,听我打听霍久的情况,担心的告诉我:“霍久这个人,很有心机,打架够狠,但是从不出事。后来,他身上应该背着些事情,但是我们始终找不到证据。你如果跟他打交道,一定要小心。”
脊背微微发寒,我端起保温杯喝了口热水。温热的液体沿着喉咙缓缓流入体内,将收缩中的胃口慢慢抚平。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对以前一件对他来说不算事的小事耿耿于怀?莫非,所谓当年事,不过是他找我的一个借口?
可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离婚律师,又有什么利用价值呢?
我相信,以霍久现在的财力和地位,自有胆大的律师愿意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他何必如此费力的找我呢?
我一目十行的过着霍久的资料,他现在从外表看,应该算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在常金发的扶持下,他已经初步建立了自己的商业圈。但是——
我把霍久的公司一一列在纸上,包括他们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然后我发现,在经营最好的三家公司的股东里,有几个名字似乎在哪里见过?我想起之前做的功课,把与常金发合作的人一一列出。然后看到了两个反复出现的名字。
在霍久的公司里,他们的出资额都不低,而在常金发的集团股东中,他们的地位也仅仅比霍久低一点而已。
是的,霍久建立了一个商业圈。但这个圈子,并不完全属于他自己。以人之常情来论,翅膀硬了想飞是自然而然的。但常金发让不让他飞?却是个未知数。
霍久最大的麻烦,应该是这个吧?
但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么?
我无意识的摆弄着眼前的纸片,却再也找不到任何头绪。倒是不经意间想起一件事:常金发手下有两个信任的人,一个是霍久,另一个叫乐源。霍久的名字几乎占据了常金发所有事业的核心位置,而那个乐源却渺无踪迹。如果不是江湖传说,单从记录上看,乐源这个人是不存在的。
乐源,哪儿去了?
这个念头刚一闪过,就被我甩开。
一个霍久就够了,我可没心思惹那么多麻烦。人生在世,还是庸俗一点好。像我这种没背景没天赋没追求的人,挣点小钱儿,有片瓦遮头,有零钱可花,已经足够了。其他的事,还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的好!
对于我的爽约,对霍久似乎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至少这种影响没有立刻反馈给我。第二天,我和往常一样去上班——不,是去赴约。
一大早聂从风就打来电话,说康小佳——段晓佳,打电话给他,说康云棉想签委托合同,段希文已经提出了离婚诉请,法院把通知发到了康云棉的单位。
康云棉约我上午十点在金地咖啡厅见面。
我到的时候,康云棉已经提前到了。聂从风没有跟来,他说有别的事要做。但是具体什么事,我没问,他也没讲。只是口气似乎有些跟以往不太一样,但是我担心追问起来会不会显得太过关心?犹豫了一下,也就错过了机会。
看到康云棉,收敛起所有的思绪,打足精神,走了进去。
康云棉的精神看起来好很多了,虽然脸色依然苍白,但比起初次见面时的黑黄,已经多了几分生机。无论中间发生过什么,我都不希望看到女人因为婚姻而凋零。所以,自然地,我的脸上也挂上了微笑,寒暄的气氛也更轻松。
几句话说完,场面就陷入了沉默。我低头喝水,眼角扫到康云棉几次张嘴,却又紧紧的闭上。桌子上干干净净,除了杯子和几碟赠送的小吃,只剩下头顶射灯留在桌面上的反光。我留给她的委托书合同,是装在一个牛皮纸袋里。眼皮抬了抬,正好看到康云棉的身后露出一角棕色的纸张。
我也没装,直接看康云棉。她也不笨,迟疑了一下,从身后抽出一个牛皮纸袋,正是我交给她的装着合同的袋子。
除了叹气,我也说不出什么了:每次到了签合同的时候,总会出现无穷无尽的麻烦。我打起十万倍的精神,等着康云棉接下来的条件。
她摩挲、或者是揉搓——着袋子,舔了舔已经苍白的嘴唇,终于嚅嗫着开口:“能不能不打官司?”
我松了口气,这个条件似乎不难。打不打官司又不在我,你自己就可以定嘛。
不过我知道,如果我这样说,就算是泥人也会跳起来打我。所以,我只是歪了歪头,等着她继续讲下去。可惜,康云棉对我的卖萌无动于衷,我只好开口说话:“为什么?”
当年带我的老律师就不厌其烦的对我说过无数遍,在你不确定要说什么时,或者不知道该说什么时,第一个选择是保持沉默,第二个选择就是以最真诚的表情说“为什么”。真诚的程度要达到对你最爱的人说“我爱你”那种高度,这样就算其实很傻逼,客户也不好意思揭穿,最后只能顺着他自己的思路讲下去,而你正好可以听一听。听,就能听出问题,听出机会,听出money。
不好意思,我师父其实爱财物胜过爱法律。所以,他最后居然因为正义感爆棚折进去,也挺让我费解的。这都是陈年旧事,现在说起也没用。
康云棉果然愣住了,随即眨了眨眼,抬头看了看天花板,才问:“我听说段希文去找你了,他——说过什么么?”
“他想知道你在哪里。”
“还有么?”康云棉的脸微微扭曲,别扭至极。
我心里打了个转,却没有摸到头绪,只能静静的等她说下去。
“关于小佳,他都说了什么?”
我摸摸眉头,心下有了猜测。虽然我对同性之爱没有偏见,但在现在,能堂而皇之谈论,并且不介意暴露给人的——并不多。
因为我的短暂沉默,康云棉大概有了些想法。等我意识到的时候,气氛便有些尴尬了。
我只好说:“嗯,说——您和段小佳,有些特殊的关系。”我很想告诉她,其实我个人并不偏见,但似乎有越描越黑的感觉,便闭嘴不言。
这是老律师的另一个教诲:能不说就不说,能少说绝不多说。开始我总是控制自己少说不说,但接触客户多了,看的事情多了,不自觉的就闭上了嘴巴。
人心叵测,世事难料,在这些面前,语言是最苍白也是最无力的。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啰嗦呢?!
不过,我的回答显然在康云棉的意料之中,她也喝了口茶,问我:“您信么?”
我琢磨了一下:“这是段先生的一面之词,你们现在又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夸张和猜测,误会——甚至无中生有,都是有可能的。所以,这不是信不信的问题。”
康云棉追问:“那是什么?”
“是证据。”我给了个官方答案——看似很有道理,其实等于没说。
康云棉的眼神却突然亮了起来,随后又黯然下去:“还是要拿出来说的。”
是啊!这种事的关键,不是信不信,也不是证据,而是能不能说。
康云棉不想上庭,大概也是因为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她和段小佳之间可能有些特殊吧?
如果真走到法庭相见的那一天,段希文肯定会用这个来证明自己才是受害一方,争取更多的利益。而康云棉,就算和段小佳是清白的,也需要一二三四五的列出许多证据来证明。这样一来,对看客来说,真相反而成了最不重要的东西,他们自会有各种新奇的解读。而这种解读,也许是康云棉最不愿意看到的。
难怪段希文根本不关心诉讼的进展,他是手里有东西,笃定康云棉不敢!
段小佳伪托康云棉,请我代理康段的离婚事宜。段希文明确拒绝,而康云棉投鼠忌器。原本最明显不过的家庭暴力,在“特殊的出轨”面前,似乎也变得暧昧不清了。
本章完
7日留言:新年快乐。再奉上半章。争取明天还有半章。放假了,家里人多,或许可以腾出手多写一些。希望大家喜欢!
14日留言:情人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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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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