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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青岛的秋天,天空蓝得有些妖冶,不晓得当初怎么选择了这样一个城市。

      大学的军训,大一新生呼喝呼喝地喊口号,走齐步、正步,一个动作一个动作练到位。秋老虎还很凶,太阳也格外晒,像是对他们额外的考验,有娇怯怯的新生已经做了见习生,在一边优哉游哉。

      一片片黄绿的迷彩服,走动起来像是风吹过一片庄稼,煞是壮观。不过虽然是一样的衣服,不同的人穿出来效果还真是不一样。

      这样单调乏味的训练已经把每个人都搞得灵魂出窍了,大家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盘算着晚上吃什么、玩什么,刚上大学,每个人都是脱缰的野马,经历了高中三年的憋屈,每个人都跃跃欲试开始新的多彩的大学生活。

      男生的眼睛已经不老实了,趁教官不注意就到处瞅,寻找他们的军中绿花。女生们虽然穿起密不透风又丑巴巴的迷彩服,但一运动就香汗淋漓的,惹得男生们想入非非。

      “有没有发现漂亮的妞儿?怎么都是军中大妈级的?”一个戴墨镜的见习生脑袋东转西转,忙得很。

      他身边另一个矮墩墩的男生扑哧一笑,“军中大妈?哪有那么夸张,有很多啊,老大,你看第三排第二个,长得像明星哎。”手指指过去。

      “没意思……。”墨镜男道。

      “老大变口味了,转向乡野风味了?”矮墩男笑嘻嘻的,很明显,他是墨镜男的小跟班。

      “放屁,我的口味你还不知道,继续找。”墨镜男踹了跟班一脚,没怎么用力。

      “好好好,别急嘛老大,俗话说,‘千金买美人’,美女哪那么容易找。”矮墩男夸张地揉他被踢到的屁股,嘟囔道。

      “要是用买的,那倒容易。”墨镜男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那是,那是——就老大家的财力,能买半个青岛城了……嘻嘻……”

      这时候有一个方队的人在练左右前后转身,听着教官的号令,转过身来,他们正看到矮墩男揉屁股的夸张场面,有人忍不住笑起来。

      惊鸿一瞥,墨镜男赶忙摘下他的墨镜,看过去,发现了他的绿花,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那个女孩的笑脸像一朵缓缓绽放的雏菊花儿,他看呆了。他眼里除了那朵花儿,其他的都成了黑灰的背景色。

      “胖子,你立功了!”说着又踹了他一脚。

      “哎吆,老大,怎么立功也打?”胖子满脸委屈。

      “别废话,有事要你做。”墨镜男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墨镜男叫程志远,老爸是一家上市公司老总;胖子叫牛壮,当了程志远多年的跟班,能上这大学是因为他老大的老爸捐了一大笔钱给学校,条件就是录取这俩笨蛋。不过程志远倒不笨,只是心不在学习上,他看得很开,人生短短几十年,一定要及时行乐。

      胖子的办事效率极高,当然,每个班级都会有一个胖子,是全班的核心人物——开心果。很快,就打听好了。

      “老大,这回您可碰见极品了。”胖子乐颠颠地赶回来汇报。

      “什么意思?”

      “老大的口味果然是变了呀!”

      “别废话,快说。”墨镜男已经摘下了墨镜,虽然有点花花公子的嘴脸,人长得还算英朗。
      “嘻嘻……怎么说呢,反正这女孩跟您以前的女朋友都不一样。”胖子搓着手,一副数钞票的急急的样子。

      “好了,别卖关子了,要是我满意,就请你吃大餐。”

      “哎,好嘞——确切得说,老大看中的那妞儿是个小乡巴佬,叫林舒,名字还不错。就是……她宿舍的姐妹说了,她的衣橱里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衣服,还带了一大罐的咸菜,每天就吃馒头咸菜,这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这种穷人……”胖子滔滔不绝。

      程志远好奇起来,有没有钱他倒不在乎,他老爸的钱已经够多了,家里有钱的妞儿他也见识了不少,多是一副大小姐脾气,太难伺候。那个美丽的小村姑倒是可以试试,原生态嘛,现在啥都讲个原生态。

      程志远看中的小乡巴佬就是林舒,这外号倒是名副其实。

      林舒的家在中国西部高原地带的一个小山村里,能出来上大学实在费了不少劲儿,学费是申请的助学贷款,生活费是父母左借右凑的,好在她以后可以找个兼职干干,赚点生活费。

      不过她本人倒不是灰突突的小乡巴佬,而是颇有江南女子的气韵,时下审美中最让人称道的瓜子小脸、雪白的皮肤、精致的五官、纤瘦的身材……

      美丽的女孩是掉落凡尘的天使,是这无聊世界的生动点缀,有谁不喜欢呢?

      不过,她还没有发现她自己的美吧,还在小心翼翼自卑着,青岛真是座大都市啊,让人眼花缭乱的。在这里,那个灰扑扑的小山村的影子一点点远了……

      上午的军训从早晨6点到中午11点半,大家饥肠辘辘冲到餐厅去,偌大的一个餐厅是人山人海,每个打饭菜的小窗口都排着老长的队。

      “喂,胖子,去餐厅!”

      程志远倒是突发奇想,他老爸在学校附近给他买了栋不错的公寓,还专门请了人伺候他的饮食起居。即使这样,他奶奶还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抱怨他爸不上心,心疼孙子受苦。

      “老大,餐厅很挤的,再说也没有刘嫂的手艺好……”胖子很委屈,他是一标准蹭饭的主儿,这些年跟着他的老大过得很是滋润,一身的肥膘颤颤巍巍。

      “走了,闭嘴。”

      大概是心随意动,进到餐厅一眼就看到角落里一个人独自用餐的林舒,吃的是一个没啥油水的绿叶菜和一小碗米饭。程志远暗自叹了口气,想着吃这么少怎么能行。

      现在的女孩子为了减肥,什么样虐待自己的招儿都是不吝惜的,但是,林舒的话,她是实在囊中羞涩。自己过得越舒服,心里越会觉得罪恶,因为真真正正过过苦日子,所以知道现在花的每一分钱都是父母的血汗钱,种庄稼是那么辛苦,顶着大太阳,汗水结结实实摔进土里……

      程志远让胖子牛壮插队买了一大堆好吃的,他端了饭盘子去献宝。

      “嗨——同学,你好,请问,这个座儿有人了吗?”程志远走到林舒对面的位置。

      “哦,没有的。”林舒答道,眨巴着一双怯怯的大眼睛。程志远的小心脏震颤了一下。

      “我是管院的程志远,很高兴认识你!”程志远慢条斯理地坐下来,装得跟个绅士似的。

      “哦……也很高兴认识你,我叫林舒,新闻系。”林舒微微一笑,露出两个小小梨涡。她的普通话还并不流畅,有点像是诗朗诵。

      林舒说完就低头继续吃她的青菜叶子,程志远也一时语塞起来,这倒奇怪了,他从来都可以在美丽的女生面前夸夸其谈的。

      “哎,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一点胃口都没有,林舒同学,不介意的话帮我吃一点吧!”
      “哦,这……这怎么好意思呢,你还是自己吃吧。”

      “就吃一根鸡腿好吗,我还有这么多,实在是吃不下了。”程志远露出恳求的可怜巴巴的表情。

      “可是……”那根漂亮丰满的鸡腿在向她招手,上一次吃鸡腿是什么时候已经想不起来了。
      “哎……那好吧,只能倒进垃圾桶了,真是罪过,要知道非洲还有那么多的难民没有饭吃……”

      “别……那好,请给我吧!”也许是鸡腿的诱惑,也许是觉得这个男同学很亲切,总之,她也想要交个朋友。

      程志远心满意足得把鸡腿夹到林舒的盘子里,又东拉西扯地聊了些有的没的,感觉这顿饭吃得很开心。

      胖子牛壮坐在离他们不远的桌子上扒拉着饭菜,不时偷眼窥伺一下两人,心里暗暗偷笑,想着,怎么看都觉得是肥羊撞上了饿狼,老大还真有本事!

      程志远不是什么君子,他爸倒是看好这一点,认为是做商人的料子。从小到大什么偷鸡摸狗的坏事都干过,也不知道被学校开除了多少回了,所以从小学到高中的整个求学生涯,把市里的学校上了个遍,还好,他爸有钱,每个学校捐一笔就能让儿子混下来。

      他很早就知道,什么责任、成功都是人自己给自己套上的枷锁,让人不快乐。人生需要及时行乐,及时挥霍那无处安放的青春,因此,他是快乐的,起码在表面上。

      “老大,想什么这么入神”在叫了四五遍“老大”,试图唤醒眼神迷离托腮沉思的程志远而无果后,牛壮提高了音量,近乎吼叫。

      程志远哆嗦了一下,回过神来。

      “要死啊——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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