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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帝里烟花碎 ...

  •   第一章

      我带着我家少爷,坐在一个破落的茶棚里。天色将晚,我们正在用饭。

      我家少爷肤如凝脂貌似美玉,合该天生花团锦簇众星捧月,与这处处藏污纳垢的茶棚十分不相容,因此招来了不少疑惑或觊觎的目光。

      我把盘子里屈指可数的瘦肉吃掉,又把油光肥腻的肥肉扔给我家养尊处优的少爷。他不满地用筷子在肉上戳了戳,我对他瞪眼,命令道:“吃掉!”

      于是他含泪咽下去了。

      旁边一桌,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还在一旁啧啧称赞:“看人家小娘子,知道把肥肉让给相公吃,俺家那糙娘们真该打!”

      我听他们艳羡感叹,忍不住看看碗里的肉,再看看一脸委屈的少爷,心虚不已。风水轮流转,我从未想到,有朝一日,叶云眠从欺负我变成了被我欺负。自然我也不是他什么娘子,说是签了卖身契的家仆还差不多。

      叶云眠在家时,吃穿用度极为讲究,如今他被我裹在一身麻布口袋一样的赭石色长袄里,跟着我坐在灰扑扑的小木桌前,尚能瑕不掩瑜,光辉四射,我不禁再次感叹,王侯将相果然是有种乎的。

      他正一口口艰难地咽着饭,外面夜空突然升起了烟花。

      不得不说我们身处的小茶棚——采光良好,冬凉夏暖,四面敞风,因此外面的景致一览无馀。叶云眠被烟花吸引,眸子一瞬不瞬,映出夜幕烟花,如流瀑般飞泻,如星雨般交织。

      我用筷子敲他的碗,瞪他一眼,示意他专心吃饭,一会儿还要动身赶路。他才依依不舍地收回眼睛,问我:“闹闹,他们放烟花做什么?”

      我哪里有心思去猜他们为什么吃饱了撑的放烟花?叶云眠还看着我,眼睛乌亮亮的。于是我败在了美人计下,绞尽脑汁胡乱诌了几句:“因为放烟花就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咦,为什么?”叶云眠打破沙锅问到底。

      因为是我编的……所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再说这种风花雪月诗情画意的说辞难道不应该是叶小公子哄人的戏码么?

      “因为……你看那烟花绽放,在夜空中闪烁,却没有落下来,其实它们留在苍穹之上,变成了繁星,这样牛郎织女就可以踏着星星渡过银河,团聚在一起。”

      “原来如此啊!”叶云眠恍然大悟,露出心满意足的笑,“烟花是世上最美的!”

      我一怔,不知是为这如花笑靥,还是为这句话。我跟从他六年,似乎从未有闲暇观赏焰火。生平看到的最绚烂的景致,大概是半年前京城那场滔天大火,绵延数百里,烧得夜空赤红,映出我们奔波的身影。

      我牵着他走出茶棚:“傻子,那等以后自由了,我就带你看烟花。”

      第二章

      我叫他傻子,也是占他口头上的便宜。他若清醒,听我这般唤他,决计给我好颜色看。

      半年前我们在京郊一座别院,叶云眠昏迷不醒,只有我服侍身侧照顾他。

      待他数日后醒来,正是阳春四月,别院久久无人打理的花园里,稀稀疏疏开出白色的铃兰。叶云眠睁开眼,眼波氤氲,纯澈明亮,毫无他政治生涯一贯的诡谲波澜。

      他转头看到我,便略有怔忪。我笑吟吟看着他,等他开口。他朦朦胧胧盯着我,哑声道:“娘……”

      我疑心是自己听错了,耳朵凑过去,见他真切地望着我:“娘——”

      当下没忍住,一巴掌呼了过去。

      我揽镜自照,自觉正是青春好韶光。叶云眠懵懂地跟在我身后。他喊我娘亲,我想到叶丞相那个老头子,心下惶然,唯恐叶夫人听到了掐死我。只得化巴掌为轻抚:“你还是喊我闹闹吧。”

      他疑惑地看着我,其实他忘了,这名字是他从前为我取的外号。

      我叹了口气,起身走到窗前。叶云眠亦步亦趋跟着我。玲珑画阁,汀兰水榭,从窗子里一览无馀。

      我指着花园里零散的铃兰野花,问道:“叶云眠,你最喜欢什么花?”

      他依然摇头,神色空茫。连自己叫什么名字,也不记得了。

      “记住,你以后就叫小傻子。”

      他不满起来,不悦的神色,倒是有几分当年运筹帷幄叱咤风云的样子。“我不傻,我不叫小傻子。”

      他心智正常,其实并不傻,只是将世间万物都看得十分单纯而已。但我偏要占他便宜,威吓道:“你要不叫傻子,我今晚就不给你做鱼吃。”

      叶云眠的嘴张张合合,最终放弃地泄了气。为了一条鱼,他节操碎了一地,认下了傻子这个名号,他不是傻子是什么?若他不是傻子,他此刻应该笑得令我毛骨悚然,再扔给我一句“你看着吧”。

      江湖郎中毕竟不比御医,对着他的伤势,居然额手称幸:“幸而是强弩之末,虽中伤头部,却并未伤及太深。”

      我心下黯然,攥紧了叶云眠的手,看着他纯澈的眼睛,隐隐想这样也好:“没关系。我养你一辈子。”

      叶家显赫时,大概从未想到河西北靖王会谋反,并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中原。天子来不及迁都,京官作鸟兽散,叶老太傅和叶丞相却留了下来,他们把玉玺交给叶云眠,让他去楚地辅佐翊王。

      若不是叶云眠背负家族使命,他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

      我带着他离开京郊别院,一路颠沛流离,辗转去楚地。等到了翊王地盘,有好的大夫,或许就可以恢复了。

      第三章

      赶路赶到黎明时,身后传来了隐隐的马蹄声。楚地常在四更天时落雨,马蹄声在泥泞道路上格外含混,待我听到响动时,已经来不及躲藏了。

      落雨时叶云眠摘了片芭蕉叶子遮在我头上,此时见我回身看他,便露齿一笑,那般无忧无虑,还带了几分得意,似乎等我夸奖他。我吩咐道:“傻子,你去那边树后躲起来,不许出来。”

      一起躲起来定惹他们疑心,我摸了摸手中剑,思忖着如何对付三个人。
      不多时人马急迫而至,为首那人并不废话,干脆利落抽出剑,道:“玉玺呢。”

      我反手从背后拔出剑,正准备拼命,这时树林后传出窸窣声——不好!小傻子叶云眠冲出来了!

      芭蕉叶被践踏进泥淖里,他跑过来,挡在我身前,俊脸气得刷白。

      我也快要被叶云眠气死了,却听他恶狠狠道:“除了我以外,你们谁也不能欺负她。”

      我一怔,这话好似逆转了时光,我想拉住他,看他的眼睛是否恢复了深不可测,然而刺客已经毫不废话向他袭来——

      清晨的雨最是滂沱,将血水冲了一地。踏过地上的尸体,我跪倒在地,几近虚脱。我几乎忘了,叶云眠虽然意识受损,杀人的本能却是铭刻入骨的。

      我浑身是血,叶云眠开始啜泣起来,他背起我,在泥泞崎岖的道路上深一脚浅一脚,道路两旁长着零星的铃兰,被他踏过去,碾成一地碎瓣。我抓住他的衣服,虚弱道:“傻子,你怎么能踩它呢……”

      雨水浸湿了我的衣衫,叶云眠拾起掉在地上的芭蕉叶,搭在我的脸上,想要为我遮去一点风雨。

      他找了一处茅草搭的危房,里面空空如也,别说床,连张席子都没有。满屋子只有一个石头垒砌的灶台。叶云眠只好把我放在灶台上,他浑身污泥血水,却顾不得擦一擦,拉着我的手问道:“闹闹,你疼么?”

      我前所未有的疲倦,也不管躺的是床还是灶台,便昏睡了过去。

      醒来时,却是被一阵肉香给馋醒的。叶云眠手里端了个陶碗,碗里装了几块肉,还冒着热气。他举着筷子,兴奋地夹起一块肥肉片子往我嘴边送:“我向附近农户讨来的,你以前说,咱们家穷,肥肉是好东西,吃了长力气,坏人来了跑得快。我就只要了肥肉。”

      我瞬间倒了胃口,看着他白净面庞,洗掉污泥血水后,那秀眉下的时风眼分外清贵,我当初是怎样昧着良心说出家贫这种鬼话的?看着从前奢侈挥霍的叶云眠像抱祖宗牌位一样抱着一碗肥肉……我好想哭。

      他开心地喂完我,趴在灶台前,头蹭在我手上:“闹闹,你快好起来,我们躲开那些人,去安静的地方住下,每天自由自在。”

      他不知道,他神智清醒时,总是挂念的——“待到楚地,我必须辅佐翊王,重振叶家。”此时他很享受地眯起眼睛,就那样跪趴在灶台前睡着了,想来也是累极。我看着他疲惫睡颜,竟有些恍然,不知今夕何夕。

      第四章

      其实我真正的名字不叫闹闹。

      我还有许多师兄弟,都是孤儿,师父教给我们武艺,感情却淡薄,毕竟是做见不得光的杀人行当,没必要有什么情分。也因此,六年前,十二岁那年,我追杀同门师弟,在他求饶之际停手后,便被师父逐出了师门。

      “你太重感情,注定不适合做这一行当。”

      彻雪寒冬,我负伤倒在叶家别院外。那时年方十四青葱水嫩的叶家小公子,拢着雪狐毛氅,抱着手炉。他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正饿得两眼放光,那身贵重的毛氅,在我的眼里化作了无数红烧蹄髈。

      叶云眠见我潦倒落魄,便难得地起了一丝他生平少有的善心,叫下人去给我拿点吃食。下人去厨房翻了很久,拿回来两张大饼,羞涩道:“少爷,菜都没了,厨房只有火工们吃的面饼……”

      叶云眠在我好笑的目光下恼羞成怒,好像生活窘迫的人变成了他。但他生性骄傲,趾高气扬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祝铃兰。”
      骄傲的叶小公子便想了一番话挽回面子:“你若是以后肯跟着我,为我卖命,就跪下磕个头,我才让他们给你准备好酒好菜。”

      我忙跪下磕头,正巴不得送上门去。师父抛弃了我,我正愁没有下家,哪怕叶云眠让我食宿自理,我也会毫不犹豫答应的。于是怔住的人变成了叶云眠。

      我生怕他反悔不要我,忙降低条件:“不用好酒好菜,把大饼给我就成……”

      于是这笔买卖,就在我们两个人向来难得的谦让下达成了。

      叶云眠,成功地用两张大饼收买了我,做成了他第一笔买卖。

      他读书进学,时有无聊,夜里偷了酒,被我拉上房顶,纵酒高歌,望着朗朗清月,他忽然叹道:“我此生注定要为叶家门楣所禁锢,不能埋没了家族荣光。可我不喜欢这些。铃兰,若有选择,你想要什么?”

      那时晚凉天净,好风如水,仲夏夜的月光流泻到他半醉后慵懒的脸庞上,颇有玉楼宴罢醉和春的意味。我望着他波光流转的双眼,便鬼使神差道:“自由。我想要自由。”

      叶云眠听后一怔,便了然地笑了。“我也想要自由,可我要不起。铃兰——若以后有这样一天,我定为你竭力实现。你便代我去看这天地广阔,云淡风轻吧。”

      我们有许多个纵酒嬉戏的夜晚,然而我只记得了那一夜,那一句话。

      我留在叶家打探情报,岁月如箭飞梭,几乎都要忘记从前暗无天日的生活。我受他不少偏袒,同为叶家的其他几个探子便不满起来。

      作为一个青春年华的小姑娘,我被他们打得鼻青脸肿是毫无悬念的。那时我还遵循师门规矩,技不如人,挨了揍就要打落牙齿和血吞。遂我带着一脸五彩纷呈,默默回去养伤。

      我记得那天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叶云眠正在小花园里,提了笔写字。看见我不动声色往院子里溜,他将笔摔在小案上,冷笑一声:“我是让你去做探子,又不是把你扔进豺狼虎穴,好端端怎么会受伤?传出去别人还当我虐待下人!”

      我被吓得定在原地,他喝道:“过来!”我才磨磨蹭蹭挪过去。他伸出手,在我脸上仔细摩挲,扯扯嘴角道:“讲清楚。”

      我大气不敢出地交代了,他招招手,吩咐手下去将人带到面前,冷睥了那二人一眼,指着我,很是骄傲道:“听清楚,可以欺负她的人,这世上只有我。”

      那时他也不过才是个少年,可说出这话的架势,却分外牢靠。

      那之后再也没人敢动过我。

      在院子里养伤的时候,我发现叶云眠院子里种满了各色花,水仙腊梅牡丹蜀葵芙蓉,四季常开。无论走到何处,都有芳香扑鼻。

      我闲的手痒,便把花刨了,水仙秋菊换成蒜苗白菜,还把他养的画眉调教成了信鸽。叶云眠偶有一日回府,看到满院子大葱蒜苗韭菜,好似土地主的院子,一张脸当场黑成了锅底:“祝铃兰,你若是很闲的话,就滚过来练字。”

      这一句话无疑晴天霹雳,我差点要跪地恸哭,忙求饶道:“公子您饶了我。大不了我把这些大葱韭菜再刨了,把花给您种回来。”

      我偷眼看他,他嘴角却浮现出戏谑笑意:“还有,你也别叫铃兰了,还是叫闹闹比较合适!”

      我每每站着练字,却总是忍不住想分神。那时正逢阳春时节,叶云眠站在缤纷花前,各色花将他映得如出凡尘。我提着笔问道:“叶云眠,你种了这么多花,最喜欢什么花?”

      暖风醉人,叶云眠的衣袂被吹起,天风环带。他嘴角眉梢是少有的清朗笑意,纯粹而明澈:“铃兰。我最喜欢铃兰。”

      我们的脚下,正是铃兰沐风而开,在风中被吹得颤颤巍巍。他俯下身,张开手护住那风中摇曳的花。

      第五章

      可惜那铃兰不是叶云眠种的。他虽喜欢铃兰,却认为此花种来无用。院子里的铃兰花,不过是草丛间长出来的。

      他十八岁那年定了婚事,未婚妻是长公主的女儿,皇家贵胄,门当户对,只等她长几岁,便可成亲。他生下来便如此光鲜亮丽,犹如他园中的极品牡丹,有芝兰玉树相称,才更显雍容芬芳。

      他还未来得及成亲,河西北靖王便举起了“清君侧”的大旗,谁也没料到会这样快,朝廷军会这样不堪一击。直到北靖王卷尘入京,京城还一片纸醉金迷歌舞升平,所有人犹在梦中。

      皇帝来不及迁都,官员则纷纷逃跑或投诚。叶家家大业大,门生开枝散叶,本可以投诚以保荣华富贵,叶丞相却选择留下来抵抗,并让叶云眠去楚地重兴叶家。

      北靖王攻入京那一夜,在京中放了大火。火烧得铺天盖地,民众纷纷救火逃命,无暇抵抗,北靖王便率兵直入皇宫。叶府也跟着燃了大火,烧得一片狼藉。街上百姓四散奔逃,我从叶府逃出来,在大街上茫然四顾。

      一双手却突然抓住我的手腕,我防备地回头,猛地对上了叶云眠的眼睛。

      “公子……你不是被叶大人送出城了么?”

      叶云眠顾不上同我解释,拉起我便钻进一个小巷子,朝着东城门逃去。一路上有不少零散叛军正在抢劫,看到我们,便要上来开杀戒,被叶云眠干脆利落地解决了。

      我们在一片血色和火光中奔跑,脚下的影子随火焰跳跃,犹如魑魅魍魉。这漫天的火,好像一场永无止尽的梦,唯有那双拉住我的手,那温热的触觉和微湿的细汗,才能让我感到一分真实。

      躲进一个黑暗的小巷子,他终于气喘吁吁说道:“他们催我快走……我是回来找你的,我只带上你。”

      没有叶家管束,他难得任性一回,死死攥着我的手。我被他拉着,不知为何,泪眼朦胧。我们已经跑到了外城边际,他镇静地打量着四周,在巷道间穿梭,躲开四处游荡的叛军。

      北靖王攻入城后,城门卫便开始换防,从西三门到北三门皆换了叛军。从北三门到东三门骑马最快也要一个时辰,叶云眠赌的就是利用这一个时辰从东正门逃出。

      他的时机盘算得正好,东城朱雀门守军已撤,叛军未至,正门大敞着。他一边跑,一边笑道:“第一次这样自由,真是畅快极了!”

      我一边听,一边笑道:“少爷,以后要吃的苦还多着呢。”

      前方漆黑的道路却忽然有了朦胧亮光。我心下一紧,猛地回头,东城楼上,终于有叛军接手,亮起了烽火!

      弓箭手将箭矢对准我们,我听到离弦之声,身后似乎被叶云眠推了一把,转头,那羽箭已经射进了他的左头颅。

      “叶云眠!”

      第六章

      楚地这场雨下了两日。我带着伤赶了几天路,总算快到郢都。翊王已经称帝,沿用旧国号,和北靖王的军队胶着在长江一带,现在就差玉玺。事态紧急,又不敢用玉私刻,只好先用萝卜刻了个国玺,颁布政令。

      楚地边缘依旧不太平,因地处长江北畔,是和北靖王对峙的重地。然而过了这城,山那头便是翊王的地盘了。

      我们穿过集市,叶云眠忽然指着一旁冒热气的芙蓉糕,殷切地望着我。

      想到一路走来,都没余钱给他买东西,我有种苛待了他的惭愧,便买了几块芙蓉糕给他。叶云眠开心地接过,那笑容真是满足到了极点:“闹闹,我最喜欢你了。”

      我失笑道:“一块糕点,把你开心成这样,撒娇撒痴的。等我们到了郢都,安定下来,有钱了,我天天给你买。”

      叶云眠欢喜点头,想了想又补充道:“其实不是因为糕点。我睁开眼醒来,看到你时,心里就觉得好欢喜,好喜欢你。”

      我从以前的叶云眠口中,从未听到这种话。从前叶云眠知道自己要什么,他总是很理智,对我的好,也是理智之下的赏赐。我觉得面上微微一热,又想起一桩花间喝道的往事:“那你睁开眼时,为什么要喊我娘亲。”

      叶云眠眨着无辜的眼睛,认真道:“因为我觉得,最喜欢的话,就应该是娘了,见到娘亲才会很欢喜。”

      我气笑了,差点要去拍他的头,眼光飘过远处,霎时浑身僵硬。

      匆忙抓住叶云眠的手,钻进密集的人群中。一口气跑过无数条巷子,跑出城门。荒山之后,翊王派来的人就在下一座城接应。

      然而被紧逼的直觉仍然没有散去,那分强烈的危险感正在迫近,越发危机。

      半年的藏匿奔逃,终还是躲不过这一劫。

      我攥紧叶云眠的手,蒙住他不染纤尘的眼睛,微笑道:“傻子,我走累了,想看烟花。”

      他忙不迭地点头,我叮嘱道:“你往山那边走,会遇到翊王的人,若他们说,‘受命于天’,你就答‘既寿永昌’,然后把包袱里的玉玺拿给他们。他们就会带你去买楚地最好的烟花。我在这里等你。”

      叶云眠往山的那头走去,我望着他快活的背影,忽然脱口问道:“小傻子,你最喜欢什么花?”

      叶云眠想了想,笑道:“烟花,我最喜欢烟花了!”

      “因为它让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七章

      叶云眠的身影消失在茫茫青冥中后,远处的人也寻觅了过来,那人十分眼熟,正是我师兄。我委身叶家这些年,每逢打探什么线报,都是他来与我接头。自从我拿了玉玺,带着叶云眠逃命,他们便一路追杀,从来没有打算放过我。

      天色已经近暮,我跟着他,穿梭过摩肩接踵的人群,熙攘声仿佛听不真切。从小我们被收养,师父忠心于北靖王,替他打探密报,助他谋反。当年师弟不愿做谋反之事,私自出逃,师父命我前去追杀他。我终是没忍心下手,被师父重罚,最后给我一个机会赎罪。

      我倒在了叶家别院外,那里住着叶家涉世未深的小公子,师父说,年纪越小,越容易生出信任。果不其然,叶云眠收养了我。

      拷问了几日后,师父终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愈发对我的叛逃震怒不已:“我已经让翊王他们知道了你的身世,你猜你的小公子会怎么做?”

      我跪在地上,不禁一震。我没有告诉师父,我不能把叶云眠和玉玺交给北靖王,眼睁睁看着他被北靖王折磨致死;亦不会拿着玉玺复命,扔他一人浑浑噩噩在人海中流浪颠沛,受人欺辱。

      师父等不到我求饶,终是不耐道:“放你多活半年,已是太便宜你了。你自己选一种死法,去向北靖王谢罪吧。”

      一旁的人端上几个托盘,有鸩酒,有白绫,有匕首,也有长剑。

      师父俯首问道:“临到终了,你想要什么?”

      我叩首,缓缓道:“铃兰记得,小时候习武受伤,痛得要哭时,师兄们便拿‘入骨相思钉’吓唬我们。”

      入骨相思钉,淬毒后刺入人周身关节,受刑之人不会立即死去,而是会被折磨一天,最终关节松开,四肢断裂,毒发身亡。整整有一天的时间。

      我想要一日自由。

      我想要一日真正属于我的时光,没有师命,没有负罪,可以随心所欲地,面对自己所爱的人。

      第八章

      楚山的山路坎坷崎岖。冬日寒风凛冽,迎面扑来时,甚至难以辨别那刺骨的痛,是风刀带来,还是毒钉所至。

      天也阴沉着,然而叶云眠的别院外却是一片热闹喜庆。我被拦在门外,那些侍从进进出出,不时窃窃私语:“陛下将公主嫁于他,定是存了拉拢心思,我们只要听上面吩咐,监视好他便可。”

      “他被接来的时候还疯疯傻傻,这样的人怎能安然无恙一路南渡呢?”“听说他疯傻时一直在念一个人,可见是有人照顾的。”

      大概是僵持了太久,惊动了管家,他百忙中抽身,很是客气请我下山:“公子大病初愈,已前尘尽却矣,陛下吩咐不要他见外人。”

      世界在那一瞬间陷入寂静。

      我看着他的嘴张张合合,却只听到寒冰破刃的回声从遥远的虚空敲击心头。

      那些下人十分忙碌,别院正翻新,张灯结彩,朱门红窗,然而那喜庆的世界却如此寂静,将我遥遥隔开。

      毒发入七窍,我已经,听不见了。

      别院外渐渐没有了人影,再等下去,大概也看不见了——

      我不甘心。

      门在这时被缓缓打开。

      罩顶的乌云此刻露出了一丝喘息的缝隙,温暖的晴光便由此流洒到人间。那明亮的阳光落在他身上,一瞬间好似回到了许多个朝夕相对的春天。

      为何只是看着他,眼睛也会酸热湿润。

      好风如水,吹散他垂落的乌发,扶着门的白皙手腕更显瘦削。这段时日,他一定过得十分劳累吧。他环视四周,目光停留在我身上,疑惑地看了我一眼,拱手一揖,气度涵雅,说了一番话。

      他又不记得我了,叶云眠。

      他穿着干净的云锦襕衫,气色俱佳,不再是跟着我时,粗布裹身一脸菜色。说起来,我还真是不会照顾人,以后他有别人照顾,定然是比跟着我好得多。

      可我还是舍不得就这样离去,哪怕是听不见他,也听不见自己发问,我还是想问他横亘心头多年的疑问——“叶云眠,你为什么喜欢铃兰呢?”

      却未料他闻言,清俊的眉目舒展开,笑得且惊喜。我微笑着看他讲了许久,又踌躇道:“能……为我放一次烟花吗?”

      他的神色疑惑,不明所以。我解释道:“因为……烟花在夜空中绽放,却没有落下来,其实它们留在天上,变成了繁星,这样牛郎织女就可以踏着星星渡过银河,团聚在一起。我也想和我爱的人一起,看一次属于我们的烟花。”

      他很痛快地点点头。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笑着凑近叶云眠,最后一次留恋地看着他清俊眉眼,“在山顶上放烟花,变成的星星会离牛郎织女更近,这样他们便可以永远在一起啦!所以,记得去山顶。”

      他微微一怔,却也笑着点点头。

      金乌渐已西沉,下山的路上荆棘遍生,漫长得看不到尽头。爬上山时,明明还拼着几分力气;然而眼下,却实在是倦怠了。

      也许是命不久矣,这坎坷的前路便再也走不下去。

      眼前渐渐暗了下来,如回光返照般回忆起师父那夜的困惑:“你为什么倒戈叶云眠,愿意陪他一路,帮他偷送玉玺?”

      若说为什么,我也参不透。

      佛有偈云,凡所有相,皆为虚妄。我却在这片虚妄迷幻中,看到春日暖风醉人,天风环带,他在百花丛中回身,冲我一笑,张开手为那风中摇曳的铃兰遮挡风雨——

      那一瞬间,万劫不复。

      头顶的夜空,忽的升起了缤纷斑斓的烟火,灿如九天银河,星月交辉。火树银花,在夜幕中化作繁星,汇聚在银河两畔,好似璀璨的鹊桥。

      很好,他永远都不知道,这就够了。

      临终有这场烂漫繁花相送,这样的圆满。

      我们扯平了。我们都有过一日的自由,你在纷飞的战火中牵住我的手;我在这里,看你为我燃放此生唯一一场,只属于我的烟花。

      也许你会记得我,也许你终将忘却。

      然而无论你记得我也好,忘记我也罢。我只要你好好活下去——

      我的小傻子。

      尾声

      “哗——”

      一簇烟花在他手中燃放生命,升上了夜空。

      他的表情带了几分偏执的温柔,眼中柔情似乎能流出水来。山顶的夜风十分寒冷,他屏退了坚持跟来的侍从,用身子挡住寒风,亲手燃放烟花。

      他终于给了她自由,许多年前那个晚凉天净的夜里,那句无声的承诺。让她余生像这烟花一样,自由散漫地绽放。

      他注定一生要为家族所禁锢,如今寄于翊王篱下,装作前尘尽忘,可尽管如此,艰难危险的境地依然诡谲波澜。他可以用生命带给家族荣光,却能给她什么呢——

      只想真诚地把自己最奢侈的一切,都赠与她。

      今天她问:“你为什么喜欢铃兰呢?”

      “你怎知我喜欢铃兰?——喜欢,是因为,想为它遮风挡雨。可惜,我现在不是参天大树,也保护不了它。所以,它还是适合没有风雨的地方,自由盛开。”

      她会听得懂的。

      那时他望着她的微笑,终是把心头那句掖了多年的话道出口。

      “你知道么?——我很爱你。”

      大概在心头藏了太久,这句话早被捂暖了,所以她微笑着转身下了山。

      可是,他这般舍不得。

      叶云眠在夜风中点燃引线,眼泪在此刻簌簌落下,却没有熄灭火星,伴随着噼啪的烟花升入夜空,是猎猎寒风裹挟了他的泪痕,一瞬间便风干了。

      “代我自由地活下去,看这广阔天地吧。”

      那色彩斑斓的喧嚣下,他绮梦般地低语,一遍又一遍。

      “你知道么……我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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