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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话 傍上大款,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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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雅不得不佩服蓝斯的本事,对于他那句只要别让人看见不就好了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不知他用了什么方法,只要有人在的时候,保证消失得无影无踪,人一走他接着立即出现压榨她的劳动力。
她知道他一直在屋子里,从来不曾离去,每当她问他,他总是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什么说了她也不会懂,继续打击她。
人前她是风光亮丽的侧妃娘娘,人后她是鞠躬精粹的小女仆。
切,这同以前有何分别?
不过——
隔日清早便见人搬来一个比一个大的雕花樟木箱子。
迫不及待打开,瞬间闪瞎她的眼。
绫罗绸缎,金银珠宝,在阳光下闪闪夺目。
一颗大过一颗的圆润珍珠,青翠欲滴的玛瑙翡翠,各种聆郎满目的金饰……弥雅顿时觉得发了,这桩婚事值了,她傍上了大款!
蓝斯以往用的自然也是好东西,不过多以雅致为主,不识货的话往往会忽略,例如弥雅。在她的意识里,蓝斯最好的东西就是那把匕首了,他送她后,她真的感动了许久呢!
所以基本上她都认为蓝斯是个比贫穷略微富有一点的皇子。
如今一屋子的闪闪亮亮,总算明白自己看走眼。
这家伙可真会藏呀!
弥雅的嘴打从箱子般进屋就没合上过,命双胞胎关门守在屋外后,一个人搓着手,眉开眼笑得东摸摸西摸摸,兴致一上来干脆直接坐在了地上,大半个身子扑进樟木箱捣腾,完全是个守财奴的模样。
比起之前她偷偷敛财,简直小巫见大巫。
以往她都认为蓝斯又穷又小气,自己做牛做马还得不到几个工钱,她曾试探着问蓝斯,结果他说他好吃好住供着她,要钱干啥,又没地儿花。
世间有谁会嫌弃钱少的?
得不到工钱,只好另寻他径。
某日,她端着食盘走在花园里,忽而前方草丛里有个闪亮亮的东西吸引了她的眼球,赶忙上前一探究竟,居然是一个金币!
欣喜若狂的她当即把食盘扔一边,拾起金币往身上擦了擦,随后便往嘴里塞去,用力咬了咬。
完好无损的金币证实了它的价值。
转身四周查看了下,确定无人后,弥雅迅速将其藏了起来。
金币哎,怎么能让他孤零零得在草丛里蒙尘?
何况是她人生第一笔横财啊!
安塔尔国的通用货币是银币和金币,一百银币等于一个金币。一般普通人家一年的收入差不多是二十个金币,中等的约有五十金币。
无端端就收获人家差不多一个月的工资,做梦都想大笑三声呢!
心略大的她收起金币后不免继续拨开草丛看看,希望能再寻着一个。
远远的,蓝斯便瞧见个圆润润的屁股撅得高高的,时不时摆动几下。
她兴致勃勃的一头扎进草丛里翻弄着。而自己的食盘孤零零的躺在边上,上面还飘着一根杂草。
“啪——”一声,弥雅捂着屁股瞬间从草丛里挑起,哇哇大叫:“哪个杀千刀的死色狼,竟敢……”
语音在瞧见蓝斯挑高的眉后消散得无影无踪,捂着火辣辣的屁股,她尴尬地站着,心脏噗噗乱跳,好险好险,好在她有将金币藏好!
“你在干嘛?”蓝斯要笑不笑地问着。
“呃、呃……”弥雅支支吾吾也没想到比较适合的答案。
“除草?”蓝斯微笑着状似好心的为她找了个借口。
弥雅一时紧张便跟着点了点头。
当下就见蓝斯表扬道:“想不到你如此勤快,连别人的工作一起干了,这下又可以省下一笔工钱了。”
言下之意,日后除草的事情也归弥雅管了!
蓝斯岂会给弥雅拒绝的机会,他向来是说一不二的。
弥雅觉得她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捡了个金币放到把自己赔了进去,怎么都不划算,哭丧着脸满是委屈。
反观蓝斯心情极好,一把搂过她的肩膀,将自身大部分重量靠在她身上。
打从蓝斯觉得弥雅身子软软的,搂着极舒服,就像是患上软骨病一样,没事就搂着她靠着她,起初弥雅还不自在,时间久了也投降了,心里直咕哝,他是个大懒鬼!
弥雅的心里调试能力是很好的,否则也不会在蓝斯的压榨下安稳得活着,想着除草就除草呗,大不了偷个懒,晒晒太阳,反正不会有人来监视她。
蓝斯怕热,最不喜见太阳,宁愿在屋里趴着小憩。
一直到晚上,弥雅还能感觉到金币在她怀里好好的待着。
等她伺候完蓝斯用餐,收拾干净桌子回来后,一模,两眼一黑,金币不见了。
而后听见蓝斯的笑声,见着他屁颠屁颠的捏着个金币,正正反反瞧了又瞧。
蓝斯兴冲冲招呼着弥雅献宝:“你看,我捡着好东西了!”
“啊,是啊!”弥雅死死瞪着金币,不管蓝斯怎么晃动金币,她就是没移开眼。她的心在滴血啊!那是她的,她的!
偏偏她还不能说。
惹人厌的声音慢吞吞传来。
“你说怎么有个金币在地上呢!”
她也想知道!
她可是藏在衣服最里面,贴身藏着的!
“捡到钱就要花掉,你说买什么吃好呢?”
吃吃吃,除了睡就是吃。蓝斯你的人生就是一只猪!
弥雅就不明白了,你说好端端的一个皇子外加神官,捡到一个金币用得着如此开心吗?就算再缺钱也不用这样吧!
对蓝斯而言,捡到金币是不用太开心,关键是从谁哪里捡来的是不是?尤其见着弥雅一副欲语还休的吐血样,真是怎么看都看不够啊!
当即,蓝斯招来应梓墨,将金币一弹送进他手里,大声道:“加菜!”
弥雅有生以来第一笔横财打水漂了。
就见这晚的宵夜,蓝斯吃的更外香甜,酒足饭饱后躺在软榻上,摸着肚子一脸的满足,笑弯的眼啊怎叫一个得意。
之后,她私下问过应梓墨,蓝斯真的很穷吗?
应梓墨起初一愣,然后也没正面回答她,直说主子有一大家子人要养。
也是啊,怎么说蓝斯的后宫里住着五十七个女人,女人的开销可是大的惊人的,也难怪蓝斯不爱打扮,整天一条白长袍套着。
后来弥雅才知道,自己看走眼了,蓝斯身上的袍子可是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的!谁见过恒温的衣服?况且蓝斯的衣服从来都是脏了就扔直接换新的!
赤裸裸的浪费!
他真该下地狱!
当然目前弥雅只认为蓝斯是打肿脸充胖子。
思及此,不由得心软了,想着能省便省吧,少发一个人工钱也好的。
俗话说好心有好报,当弥雅真的开始除草工作后,居然隔三差五能捡到好东西!
不是金币就是银币!
偶尔还加料来颗珍珠!
好大好圆一颗,磨成粉抹脸上一定很滋润。
“哪个缺心眼的这么大方!”弥雅才不管失主是谁,天天盼望着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不用多久,她的荷包就能满满的了。
一身白袍的“缺心眼”远远站着,瞧见弥雅喜笑颜开,不自觉得跟着笑了起来。琢磨着若哪天他随手再丢颗宝石在草丛里,她会不会乐得整晚睡不着?
此情此景看得身边的舒亚泽一阵目瞪口呆,他最敬重的主子居然偷窥小女仆,还笑得像个傻瓜。他赶忙转头,生怕自己看得掉下下巴。
决定日后要好好待弥雅,决不能算计她,免得惹恼主子。
因此,在蓝斯的刻意散财下,弥雅敛财得不亦乐乎。
反正也没人报失过,不是吗?
偶尔她善心大发,掏出一点点私房钱为蓝斯加菜。
而后过几天会捡到更多的钱。
时间一久,她曾怀疑过是不是蓝斯在捣鬼,不过,他不说,她就装聋作哑。钱,没人不喜欢!
现在看来,还真是蓝斯干的。
箱子里的珠宝首饰,好些和她捡到的属于同一系列。
这人真奇怪,给她就给她呗,非要拐着弯儿,瞧他整日敞开衣襟晃来晃去,也没见他脸皮薄呀!
所以说有钱人就是小气吝啬,整天装得像个穷鬼。
想不到成了亲,居然一百八十度翻转。弥雅一箱接着一箱的打开,直到最后一箱开启,再也离不开眼。
满满一箱子的金币啊!
闪闪发光,照亮整个屋子。弥雅恨不得跳进箱子,抱着金币翻滚。
单单这一箱子,后半辈子可以躺着了。害得她都开始心动留在此地是个不错的选择,至少回家后,按她的能耐,顶多混个温饱。
这婚结的,值!
怪不得女人都喜欢嫁入豪门。
“喜欢吗?”
蓝斯悠哉悠哉得斜靠在门边,修长的身姿极为优雅。
“当然!”傻子才不爱钱呢!
“比你藏起来的那些值钱多了吧!”
她辛苦半天还不够现在的冰山一角。
不停忙活的手顿住了,弥雅缓之又缓得转过身,脸上挂着要笑不笑的古怪神情。
蓝斯笑嘻嘻得走到她身边,蹲下身子,习惯性得捏捏她的脸蛋,然后伸手弹了下她光洁的脑门,“你以为天下间有那么好的事情,天天可以捡钱?”
他微微叹了口气,“瞧你高兴的劲儿,我怎好扫你兴致?这年头,做好个主子可不容啊!”
口吻中散发着说不尽的自恋。
“是、是啊!”弥雅扯开嘴角,牵强道,“主子你可真好啊!”
蓝斯点点头,“若你依旧喜欢每天蹲草丛里捡,这些箱子里的够你玩上个好几年了。”
弥雅:“……”
她知晓哪怕此刻她只要轻微地点点头,蓝斯立马会派人将所有箱子抬走,然后每天扔点在草丛里。
她是捡破烂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