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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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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未亮的时候,唐招娣就已经摸黑穿好衣服,为了省油,她并没有点灯。吱呀一声,她推开屋门。招娣懊恼地看着门,她的动作明明已经够轻了,还是发出了声音,这门真是该修了。
往屋内一看,被窝里黑乎乎的一团似乎还安稳地睡着,甚至舒服地打着小呼噜,招娣就忍不住甜甜一笑,走了出去。外面月亮高挂,稀疏有几颗星星,借着这么点光亮,唐招娣开始了一天的劳作。
她熟练的点燃灶台,洗锅做饭。虽然才只是十岁的小娃,但是她会干的活并不比那些上了年纪的妇人们少。蒸馍、熬豆饭、炒菜,她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想到昨天云哥干活辛苦,她特地煎了个蛋卧在云哥的碗底。
她正忙碌着,一道黑影出现在了灶台旁。
“云哥,你怎么又这么早起?”招娣抱怨道。
招娣口中的云哥只是嘿嘿傻笑,他穿着短褐,简朴的衣裳更加映衬出他壮实的身材,明明还是个少年,就已经有了大人的模样。
“其实我早就醒了,只是不想起床,才赖了会儿。”云哥辩解道,果然听他这么一说,招娣就决定以后还是多躺一会儿吧,最起码这样的话,云哥也能多赖一会儿,休养精神。
两人并非兄妹,但也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夫妻,之所以睡在一起,是因为招娣是云哥的童养媳,来项家已经五年了。
这里是唐家村,因着大部分都是唐姓村民而得名。唐家村依靠着凤凰山而活,据说这座山已经出现过凤凰呢,外面的大诗人都曾慕名而来。这里并非全是唐姓人,外来的人家也有几户。
就像是云哥,全名叫做项凌云,他的名字还是他刚出生时,他父亲专门请村子里最有学问的先生给起的,希望项凌云将来能有凌云之志。招娣不知道什么才能称得上凌云之志,不过她最喜欢云哥了。
说起来,招娣的名声在村子里可谓是非常响亮。山村里人少,家家户户发生点儿芝麻大点儿的事情都能传的家喻户晓。唐招娣的父亲——唐富贵一家,也算是颇为有名。
他和他的妻子赵小草成亲之后,多年未曾有孕,这可把唐富贵夫妇给急得团团转。后来两人为了求子,还专门跑到村子外面求神拜佛。据说外面的大寺庙更灵验。
还真巧,一年多之后,夫妻俩果然抱着大女儿回来了。可惜不是男孩,重男轻女的思想让唐富贵给大女儿取名唐招娣,希望招娣能保佑唐赵氏生下男丁。村子里都说,倒是是跟菩萨佛祖求来的孩子,长得就是俊俏,其貌不扬的唐富贵夫妻俩是捡到大便宜了。
唐招娣小时候皮肤白嫩,乌溜溜的黑眼睛像是葡萄一样,光是那样瞅着你,就让人的心都化了。肉乎乎的唐招娣特别招人稀罕,就算是赵小草没有奶水,别人家的婆娘也愿意帮着喂一口,他们觉得观音送来的孩子是有福的。
可惜唐富贵不信这一套,因为招娣根本不灵验。唐赵氏怀孕之后,生出来还是女儿,唐富贵咬咬牙,给二女儿取名唐再招。再招招来的依然是妹妹,唐富贵心里有些抓狂。
唐富贵家本身就不富裕,山上土地薄,种庄稼没什么好收成。而唐富贵纯粹是虚胖,干地里的活还勉强可以,却不能像别人一样打猎贴补家用。
村里人劝他别生了,三个孩子可不好养活,可是唐富贵不听,给三女儿取名唐接招。他还要接着招,他就不相信自己就这样绝了后,生不出来儿子了。终于,唐还招和唐绝招一对龙凤胎出生了。
中年得子,把唐富贵乐得看不到眼睛,直夸三女儿是有福气的,带来了弟弟。他之所以给儿子取这么个名字,实在是家里比较穷,养那么多孩子,都快要揭不开锅了。儿子不在多,有了就好。
唐绝招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就连娘亲的奶水都是先紧着他吃。赵小草精心照顾唐绝招的时候,就难免忽略了本就比弟弟瘦小的唐还招,就算是三个姐姐也想方设法,四妹妹还是没有养住。
为了给儿子最好的待遇,上私塾,当大官,唐富贵将自己的大女儿招娣卖给了项寡妇家当童养媳。
项寡妇家就是项凌云的母亲,她男人可是有一身蛮力,种田做活打猎样样都行,来了没几年就攒下来一份家业。只是房子盖好没几年,他就突发疾病,抛弃了孤儿寡母,离世了。
项寡妇要养活自己和儿子,钱都要省着花,便想着买下一个童养媳,省下了将来娶媳妇要的聘礼钱。就这样,年仅五岁的唐招娣就来到了项寡妇的家中,一呆就是五年。
说实话,这五年唐招娣过得很是开心,以前在自己家的时候,连饭都吃不饱,要把省下来的钱留给还不知道在哪里的弟弟。原本胖乎乎的可爱宝宝,瘦成了柴火棒,整个人都是枯黄的,面色枯黄,头发枯黄。
也就是在项家呆了五年,她才慢慢养了回来,光看那模样,一点儿都不像是山里面的姑娘。招娣皮肤白皙,怎么晒也晒不黑,那一双娇俏无辜的杏眼,不知道有多少情窦初开的少年暗中嫉妒捡了大便宜的项凌云。
外来人家难免被欺负,等到项凌云越长越壮,力气也超乎寻常人的大之后,这种情况就少了。
唐招娣做好饭之后,就拿着瓦罐给婆婆熬药。项寡妇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还要辛苦地刺绣帮补家用。即便招娣努力学习,分担了一部分活计,一直思念亡夫的项寡妇,身体还是一天天虚弱下去。
项家一共两间屋子,大的那一个隔成了两间,一个是项寡妇的卧室,另一个是吃饭做客用的厅堂,小的那一个叫东屋,项凌云和唐招娣睡在那里,项寡妇一个人守着她和夫君的屋子。两个人年纪都小,又是定好的夫妻,项寡妇也特意交代儿子不准乱来,就这样安排了。
其实这也很不错了,像是唐富贵家,宝贝疙瘩儿子唐绝招住一间屋,唐氏夫妻和三个女儿住一间屋,那才真是难受。
药很快就熬好了,招娣准备去端,一只忙着劈柴的项凌云眼疾手快地拦住了,忙说道:“放着我来,小心烫手。”
项凌云平时和给他取名字的先生读书识字,下了学堂之后还要帮着家里下地干活,过年过节都要去山里面走几圈,猎点儿野味回来给家里改善伙食。所以一双大手像是蒲扇一样,布满茧子,对招娣来说烫手的东西到他手里就只是微热罢了。
招娣是个懂得感恩,容易知足的姑娘,将婆婆和夫君对她的好都记在心上。项凌云宠她,她也不矫情,只是那笑容就跟吃了蜜一样甜,露出了两个浅浅的梨涡。
“云哥,我叫娘出来吃早饭。”唐招娣跑到了正屋,将项寡妇喊醒。
项寡妇用手帕捂着嘴咳嗽了两声,将手帕塞进袖筒里,若无其事地说道:“我觉得今天身体已经好多了,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有的家里买了童养媳之后,婆婆觉得年纪小小的媳妇是吃干饭的,经常虐待小媳妇,项寡妇倒不是磋磨童养媳的婆婆,相反,招娣有很多地方都是和项寡妇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