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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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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永远永远不会忘记我和沈书华的点点滴滴。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八日,在临风和诗柔的婚礼上,书华是伴郎,而我是伴娘。顺理成章地,大家都把我们视作「下一对新人」。就连向来内向的诗柔,竟也明目张胆地故意把新娘捧花拋到远离女人群的我面前。
      在教堂完成西式婚礼后,依照双方长辈们的坚持,临风和诗柔还得在晚上筵开上百席,招呼一些亲友和商场上有来往的前辈,以及临风和诗柔自己圈子里的好友。
      新郎新娘似乎总逃不开被灌酒的命运,而伴郎伴娘也似乎总逃不开替一对新人挡酒的命运。
      我的酒量是由晴姨亲手调教出来的,足以称为「千杯不醉」。晴姨说女人不会喝酒会很危险,所以总不顾临风的抗议,拿一些烈酒或啤酒来灌我。婚宴上提供的充其量只会是啤酒或香槟,当然没人能过我这「五关」。不过,书华那边的「六将」倒是被「斩」得……唉,惨不忍睹。我发现书华根本不会喝酒,他甚至喝下第二杯香槟就被摆平了。
      一个烂醉如泥的伴郎就已经很足够了,不需要再来一个烂醉如泥的新郎——我知道临风的酒量比书华还要差。于是,我拿出商场上有名的「冰山美人脸」,直瞪到「意图不轨」者乖乖知难而退为止。
      结果当婚宴曲终人散后,我拖着一个醉得连路也不会走的大男人回家。我无视仆人的惊讶,灌书华喝下解酒茶,又替他换了一夜的冷毛巾,没有离开过书华半步。
      这家伙居然笨到发着烧喝酒!他不怕会烧坏脑子吗?
      第二天早晨,当我把书华送回沈家时,白玲的笑容灿烂得令我有点毛骨悚然。
      我的猜测没有出错。三个月后,在书华的庆生会上,沈天从竟向临风提亲,请临风把妹妹——我——嫁给书华。
      当时,我没有多么震惊,也没有强烈反对。因为我想,书华会比我更排斥这种「父母之命」。而且,临风也绝不会轻易决定我的未来。
      出乎意料的是——书华并没有反对!
      我记得很清楚。在临风严厉的逼问下,书华显得很坚定。
      「我不知道我为何没有反抗的欲望,但我想,我是不讨厌顾影的。我的年纪,也该是成家的时候了。临风,我不敢保证甚么,但我愿意尝试。」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戴上沈天从替儿子准备的订婚戒指,成了沈书华的未婚妻。再三个月后,我又莫名其妙地在教堂圣坛前让书华替我戴上了结婚戒指,正式成为沈夫人。
      那天,是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我不可能忘记这一天,因为,这是我一生的转折。
      我们的婚礼与临风夫妇的形式一样,都要在晚上办婚宴。而书华和小雪,就是在敬酒时认识的。
      我当然是负责喝酒的一个,而书华几个被拉来当男傧相的好友也努力为书华挡酒。
      在其中一桌,临风的助理小川仗着他对我们两家熟悉,竟拿一瓶「偷渡」进场的伏特加来灌书华,并且态度强硬,表明不接受挡酒过关。于是,书华硬着头皮喝下五分之一后马上丢开酒瓶,冲进洗手间去大吐特吐。而那瓶伏特加平躺在桌上,恰巧弄脏了无辜的小雪。
      小川见这情形心知不妙,连忙以「有事要办」为借口想逃之夭夭,无奈却被我的眼神钉在原地动弹不得。等他贡献出他的西装外套后,我这才放人。
      我用小川的外套把小雪裹住,把她送上出租车。而我,则是如半年前那夜,照顾了书华整个晚上。
      这就是我的新婚之夜。
      一个醉得站不稳的丈夫,一个坐在大床边缘看着窗外明月发呆的新娘,一座公婆为我准备的新房,一个无眠的夜。
      我后悔了。我应该拒绝的;我不该任由他们决定我的未来;更不该在明知道结局的情况下,把无辜的书华拉进这池混水。
      却已是追悔莫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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