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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江流 ...

  •   他没有来之前,江流村只是一个泛着江南朦胧烟雨的普通村庄,而他来了之后,这普通的朦胧烟雨也仿佛沾染了些那人身上的桃花气息,变得缱绻多情起来。
      村名们说不清他是什么时候来的村子,只突然一天蓦地发现村里的土地庙旁边盖起了一座小木屋,小木屋旁边架起了一个秋千架,高高的,用藤蔓细细绕了,点缀着一些小小的花朵。村民们打门前路过,总能看见一个眉清目秀的小男孩坐在秋千上,轻轻摇着,冲好奇张望过来的村民打招呼。偶尔,村民们会看见那个人,他不知从哪儿回来,总带着些疲惫,却一脸温柔的笑容,站在男孩身后为他缓缓打着秋千。
      村民们越是好奇,越是不敢多看,他们暗地里讨论猜测,莫不是白狐成精,要翻了这世道?
      传说中有九尾灵狐,吸天地日月之精华,通体雪白,能制人心神,妖狐出世,必天下大乱。
      也不怪村民们这样想,因为那男子实在是长得太过好看了些,哪怕是远远看着,都直觉摄人心魄。
      男子的眉目还是二十岁的样子,头发却已全白,又丝毫不显老态,反而凭空添了些灵动浓艳的凄凉之美。尤其那双眸子,望着人的时候,仿佛里面有一潭深深的湖水,要把人吸进去似的。他有些纤瘦,衣饰也普通,却偏有一股与旁人不同的风流姿态。
      那小男孩不过六七岁的样子,也生得极好,一双凤眼,直鼻菱唇,却没有一般孩童的可爱顽劣之感,小小年纪,成熟乖巧得让人心疼。
      “唉,一看就是早早没娘的孩子,还这么小就这么懂事听话,这爷俩真不容易。”村里的阿婶们私下惋惜。
      “是啊,家里没个操持的人可不行啊,那当爹的还那么年轻,要不我们给他说一个吧。”
      “可别,李家阿婶,你看看周围,别说是咱们村,俺估摸着就算是整个明城都找不出几个女儿家能配上那样的人才吧,莫不是你在为你家三妹子打着主意?”
      “王家阿婶,你别打趣俺,俺可不敢想,这么一个人物,江流村是容不下哦!”
      “哎,你们觉不觉得那爷俩长得不太像啊,会不会不是亲生的...”
      “哎,你可别瞎猜,人家爷俩够不容易了。”
      初来时,男子只是偶尔露面,日子久了,他似乎起了常住之心,在城西开了一间医堂,开始坐堂行医。起初村民们不敢来瞧,怕他用些妖术要夺人性命。他也不急,依旧清清淡淡的样子,日出开店,日落闭门,微笑着同每个偶尔进来抓药的村民打招呼。直到有一次李家外地来游玩的亲戚误吃了山里采的毒蘑菇,被男子几副药从死门关拉了回来,村民们才陆续敢来看病。他的医术确实很灵,日子长了,来看病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把他们爷俩看作了本村的人,知道他姓张名安,都尊称他一声张先生。村民们问起小孩儿时,张先生说孩儿他娘已病逝,孩子太小,让村民唤他璋儿便可。村民们自觉地把他的姓氏代入,同辈人都叫他张璋。
      时如逝水,平静的日子总不知不觉过得很快,璋儿也一天天长大,在江流村越久他越觉得不安,这种不安甚至比逃亡时被官兵追杀还要强烈。不管是日渐兴隆的医堂,还是没事就在房前转悠的大姑娘们,都让他感到心神不宁,他害怕爹爹会娶一位娴良淑德的女子,慢慢不再关心自己。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不同的,因为他能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的事,他知道这个对自己无限关爱的男人并不是自己的父亲,他不叫张安,而叫张君实,自己也不姓张,而姓秦。他的亲生父亲和自己长得很像,并没有那副温柔的模样,他很容易高兴,也很容易发怒,他总是穿最精致的衣服,喝最香醇的酒,要最漂亮的姬妾给他捶肩揉腿。他太崇拜父亲,他的脑海里充斥着父亲的映像,反而将母亲的面目渐渐模糊了,其实他跟母亲见面的时候不多,父亲一直将他养在身边,偶尔才带他去见一下母亲。秦璋想起那仅有的几次见面,无论开始时她是多么高兴,多么慈爱,最后总会结束在哭泣,咆哮和咒骂中。每每想起那些场面,秦璋依旧会害怕,他记得她咒骂父亲孤独终老,断子绝孙。他打了个寒战,不禁想:那我算什么呢?难道我不是她的孩子吗?然而一切终只是回忆了,那场梦魇里常常出现的大火,无数人的嘶喊,刀剑的声音,隔断了他所有的往昔。
      现在他的身边只有一个爹爹。
      这个爹爹虽不是亲爹爹,但也是极好的。他和父亲完全不一样,他对任何人都很温柔,哪怕自己再调皮捣蛋,他最多也只是叹口气,然后收拾残局,然后几天不理自己而已,尽管这比打骂更让他受不了。他不讲究漂亮的衣裳,总是一身干干净净的粗布白衣或蓝衣,用一根木钗将长长的白发绾起,他也不讲究吃讲究喝讲究满目漂亮的美人儿,就算对着隔壁腰和身高一样长的胖婶儿,他也一样眼睛亮晶晶的地谈笑,嘴角时刻带着那丝似有若无地笑意。秦璋喜欢跟着爹爹,他抄方时,看书时,洗衣时,吃饭时,他都喜欢坐在一旁看着爹爹,偶尔摸摸爹爹的耳朵。
      因为他见过父亲这样做过,不过不是用手,而是用嘴。
      那时他坐在父亲书房高高的太师椅上埋头摆弄管家刚给他买的拨浪鼓,爹爹在桌前磨墨,父亲在桌前写字,他无意一抬头,就看见了这一幕。父亲含着爹爹的耳垂,爹爹缩了缩脖子,浅浅笑着红了脸颊。阳光透过窗棂洒在他们两个人纠缠着的如瀑的黑发上,构成了那天小璋儿记忆里最美丽的光晕。
      他当然也想用嘴试试。“等我十四岁了就这样干一回!”他常常想。
      秦璋没有食言,十四岁生辰这天他确实这么干了。
      那天早晨他刚睡眼朦胧地干掉了一碗爹爹特意给他做的长寿面,底下还卧着两个荷包蛋。他擦了擦嘴,意犹未尽,转头看见爹爹坐在旁边小口小口喝着白粥,大概是因为热粥的关系,他的鬓角渗出了微微的细汗,脸和耳朵都红通通的,重八愣愣地盯着那红得微微透明的耳垂,鬼使神差地咬了上去。
      后果是爹爹发了前所未有的肝火,秦璋的生辰之日只能在医堂里伴着厚厚一摞医书度过。
      秦璋吸了吸鼻子,一边回忆那惊鸿一瞥的触感,一边埋头抄着医书。不抄完不许吃饭,这是爹的命令。
      在被罚抄书前,秦璋已经决定,自己已经长大了,总不能一直爹爹爹爹地叫着,以后就叫爹了。
      君实今天本来心情很好,看着自己一手从小肉团养大的英俊的男孩子,他甚是欣慰,自觉也没有辜负那人,可是璋儿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常常莫名其妙地发呆,也不知那孩子心里在想些什么。
      当璋儿凑过来的时候,他正埋头喝着热粥,由于给璋儿做长寿面很是花了一些时间,他着急赶去医堂,所以粥还有些烫嘴,喝得他浑身发热。毫无征兆的,耳朵被一个湿漉漉的东西包住了,那种似曾相似又恍若隔世的感觉让他愣住了,恍惚不知身处何世间,待他反应过来,转头对上那小狗般湿漉漉的眸子,不自主打了个激灵。
      此时非彼时,此人非彼人。
      拂袖将桌上的碗碟尽数撒在地上,在一片噼里啪啦声中,他转身落荒而逃,留下一句“去医堂抄书思过,不抄满二十本不许吃饭!”
      医堂今天自然是不去了,君实在卧房里呆坐了好几个时辰,想起往昔种种事情,不免生出酸楚悲凉之感,斯人已逝,何苦自己还独留在这世上。他又想起那个和秦歌长得一模一样的孩子,心里又不免有丝丝甜蜜,那是秦歌生命的延续,自己辛苦养大的孩子,他是那样生动,饱含朝气,自己能看着他成才,也不妄来这世间辛苦走一遭。想到此处他看了看外面的天色,不免又担心起璋儿是不是饿肚子了。算了,君实叹了口气,自己终究还是做不来严父,他拿了钱袋出门,打算带璋儿去县里最有名的醉仙楼吃一顿好的。
      日子平静地过去,父子俩依旧相依为命地过着,两个人都不提那天发生的事,尽管那种美妙的感觉像有致命诱惑力的毒药一样让秦璋无数次在夜里辗转反侧,他也没有再做出过僭越的事。他怕爹会不要自己了,就像现在这样相依为命,挺好的,他想。
      然而,世事总不遂人愿,或者说,总不遂君实愿。
      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傍晚,君实看完了最后一个病人,有些疲倦地靠在椅子上,随意拿了本医书,抵着头边看边等璋儿从学堂回来两个人一起回家。也不知是几时几刻,医堂里突然进来了几个人。
      君实听到声响,抬头一看,是两名军爷押着一个蓬头散发的汉子。
      官府的人,总是惹不起的。君实放下书,起身迎了上去。
      “两位军爷,不知何事登门?”君实问道。
      两位军爷本是气势汹汹地进来,想赶快了事好走,没想到碰到这么个谪仙般的人物,不自觉也放低了声调。
      “大夫,我们俩是奉命押送流放的犯人,”他们微微侧身,将中间的犯人往前推了推,“没想到这厮竟然想逃跑,逃跑还没那本事,竟然在山上自己摔破了腿,本来我们也不想管他,可路过这江流村,眼看他这条腿就快废了,我们寻思着还是找大夫帮他看一下,要是走不了路误了行程我们俩可得吃不了兜着走。”
      君实看了看那犯人,只见他蓬头垢面,整张脸都隐在脏得像杂草一样的乱发中,他的双手和双脚都栓着镣铐,一只腿异常地蜷曲着,艰难地立在地上。
      君实看他伤得不轻,赶紧对两位军爷说道:“那麻烦两位军爷把他扶到那边的椅子上,容我仔细看看。”
      两位军爷将犯人拽上椅子,嫌弃地看了看这脏兮兮的一团没有人气的玩意,互相看了一眼,其中一位军爷对君实拱拱手:“大夫,你先看着,我跟兄弟去店门口的茶摊喝碗茶,走了一天可把我们累坏了。看他这个样子也跑不了,有事儿就在门口叫我们。”
      他俩说完就嘻笑着出了门。
      君实拿了跌打药箱,在那犯人面前蹲下,用剪刀小心翼翼地将他的裤腿剪开,一条溃烂得都快露出白骨的腿出现在君实面前。
      任是看了再多的病人,君实也不尤被他的伤情震住了。君实从药箱里拿出棉球,想先把他伤口附近的腐肉溃脓擦拭干净。
      “这位大哥,我看你伤得不清,伤口破溃很严重,想必是伤了很多天了。一会儿我会先帮你擦一下,很疼,你忍着点。”君实抬头看看犯人,有些不忍心地提醒他。
      那犯人听了他的话,竟然浑身一哆嗦。他从乱发之中努力地睁大了眼睛打量着眼前这个正在给自己处理伤口的白发男人,看着看着他的瞳孔逐渐放大,全身都不自主地抖了起来。
      君实以为他是疼得受不住,不禁放轻了手下的动作。突然,一只脏手紧紧扣住了他的手腕。
      君实惊讶地一抬头,看到那双掩盖在乱发后闪烁着兴奋光芒的眼睛。
      “你...”
      “张君实!你是张君实!”那犯人仰天大笑了起来,“老天爷诚不亡我!诚不亡我啊!”
      君实听见他竟然叫出了自己的名字,也不禁惊得一下站起来,想往后退却被那人紧紧扣住,也不知他那样虚弱的身体怎会有如此大的力气。
      那犯人笑得浑身发抖,仿佛濒死之人获得了重生,他看了看君实那头白发,又看了看他比白发更苍白的脸,笑道:”张君实啊张君实,你可真是厉害,一逃就是十年,皇上翻遍了整个皇城都没把你找出来,没想到你是躲到这儿来了。他想了想,笑得更大声了:“如果我上报给皇上你在这儿,皇上一定会宽恕我渎职之罪,将我从这偏远之地召回皇城!我吴庆满腹才华,怎能丧命在这荒凉之地,我定能平步青云,实现我毕生理想!”
      君实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就看见一个人影从身边闪过。
      “璋儿!”
      吴庆的笑声戛然而止,睁大的眼睛从兴奋变为惊恐,他缓缓低下头,看见了自己胸口上插着的那把剪刀。
      血漫漫渗出来,将脏兮兮的衣服染得更加晦暗不堪。
      顺着握着剪刀的手往上看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太...”答案已经不言而喻了,吴庆想抬手指向眼前的人,却是永远也做不到了。
      “璋儿!你...”君实扑上前,将手指放在对方鼻下。
      对方终是毫无气息了。
      秦璋刚从学堂下了学,开开心心地来医堂找爹回家吃饭,没想到却听到了这番对话,他想也没想就冲过去抓起剪刀刺了上去。
      逃亡了那么多年,他自然知道是谁在追杀自己,要自己和爹的命。
      这个时候,不能留活口。
      “发生什么事了?”两名军爷听到动静,马上冲了进来。大概是没想到这本来只是辛苦一点的差事竟然会发生命案,也都是愣住了。
      “璋儿,快走!”君实将秦璋狠推向后院。
      纵使平时再成熟冷静,第一次杀人秦璋也慌张起来,想也没想就往后院奔去。
      待军爷提剑追出去,秦璋早已不知所踪。
      由于不是君实动的手,也有军爷和周围邻居证明君实和死者从前并无来往,再加上他平时为人宽厚,多行善果,县太爷思量不过是一个流放犯人,死了也没人追究,故也没有太过为难他,只罚了好些银子,又关了他几天,命他一旦有秦璋的消息必须马上通知官府。待君实回到自家的小院子,已是十天之后了。
      不过仅仅十天,屋子里都落了灰,君实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这里,已仿佛有恍若隔世的感觉。君实明白这十天官兵一定有搜查这里,璋儿不可能会傻到回来,尽管会这样想,他还是把各个屋子都看了个遍,果然一无所获。
      他叹了口气,提起最后一股子力气把自己收拾干净,精疲力尽地倒在床上带着对秦璋深深的担心沉沉地睡去。
      秦璋并不后悔杀了那个蠢货,学堂里先生素来很欣赏他,不忍看他断送大好前途竟冒险收留了他。因此他倒没受饥挨饿,只是行动不太自由。先生带回消息,说满街都是通缉他的告示,让他万万不可出门,爹则判了十天的牢狱饭。爹没有生命危险,秦璋也就放心了。这十天里他整日被困在屋子里,除了看书就是思量自己的前途了。十天过去,他总算下定了决心,反而有种拨开迷雾见阳光的感觉。
      好男儿志在四方,听先生说现在外面不太平,当今皇上昏庸无道,民间怨声载道,已经出现了好几支起义军了。秦璋想,与其缩头缩脑地被通缉一辈子,不如出去闯闯,自己有才有武又有貌,再加上那样的身份,秦璋想自己一定能闯出一番天地的。
      待君实被放出来的那一天,秦璋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要见他,他已经等不了了,爹一定在担心自己,他必须得回去一趟。
      待他裹得严严实实好不容易回了家,一进屋就见到一幅白发美人睡颜图。君实平卧在床了,白色的长发刚洗过还有些湿潞潞的,搭在床沿几乎快拖到了地上。十天不见,爹似乎更瘦了,隔着柔软的衣料都能看到根根分明的肋骨形状。他均长柔和地呼吸着,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似醒非醒。这么多年,无论多么狼狈的境地,爹总是能保持一副风淡云轻的样子,始终干干净净,不卑不亢。
      秦璋知道附近仍不时会有官兵来巡,他不能久留此处。走到君实的身边,秦璋仔仔细细地看着他的脸,仿佛要把他的每个五官,每次呼吸都深深地烙在骨子里。最后他俯身在君实的唇上轻啄了一下,然后将早写好的一封书信压在他的枕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来日方长,待他出人头地,再光明正大地回来接爹去过好日子。
      君实迷迷糊糊觉得有人来过,可他实在是太困了,努力了半晌也没能醒过来,等他看到枕下的信时才知道自己并不是在做梦。
      信纸上是璋儿清秀的字迹。
      父亲大人膝下
      自来此处,已十年有余,每日相伴,虽粗茶淡饭,劳作奔波,儿却无一日不喜,无一日不惜,惟愿长伴父亲膝下,清风明月,鸟歌蝉鸣。
      儿自小愚钝,幸得父亲大人日日不厌其烦,谆谆教诲,乃不至于目不识丁,粗鲁鄙夷。然则此事一件,已是闯下大祸,清静日子竟皆断于此,念及往日奔波之苦,实不忍连累父上。
      儿今十五有余,本应取妻生子,负起家之重责,然男儿本应志在四方,无以立业何以成家,往日实余贪静丧志,今日一事不可谓全为坏事。儿思量良久,决意四方游历,待儿出人头地,接父还乡,自此平安快乐,过活一生。
      望父珍重,勿望勿念。
      不孝子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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