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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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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八月下旬,午后,灼阳高悬。
一辆黑色的私家车沿着荒芜曲折的山路行驶,车内是两男两女,俊男靓女,青春活力,重金属摇滚的车载音乐响彻一路,惊动山野的飞禽走兽无数。
“刚子,你还别说,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风景还真是不错,山清水秀的。”副驾驶座的女生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道。
“那是必须的,不过这地方太过偏僻,信号可能不太好。”开车的男生是个朋克头,染了一头绿色头发。
“没信号才有意思,咱们这才叫驴行,以天为盖地为铺——”坐在后面的男生脖子上挂着一个耳机,勾住身旁的女朋友,笑得一脸荡漾。
“拉倒吧,这叫什么驴行,把你丢在野外,连顿热饭都吃不上。”他女朋友一巴掌拍掉他的猪蹄,突然看向窗外,“那是什么,好大的鸟!”
众人纷纷抬头看去。
只见天碧如洗,远处山峦起伏,一个足足有几十多米的鸟状黑影从墨绿林层处掠过,而影子的主人已经越过山头,不见其踪,只留下一道尖锐绵长的鸣叫声。
“你们看到没,看到没!那是什么鸟??!”先前看到鸟的女生,一脸惊诧。
“卧槽,这莫非是濒临灭绝的物种!刚子,快追上去!”耳机男生一脸兴奋催促。
黑色的私家车恰好拐过一个弯道,原本荒无人烟的道路上,陡然出现了一个人影。
“啊——小心,前面有人!!”副驾驶的女生满脸震惊,惊叫出声。
可惜为时已晚,朋克头拼命踩下刹车,车前的人已经砰地一声被撞飞出去,就好像被按了慢镜头一般,车内的四人清楚看清了那人的面容。
是个颇为俊秀的高瘦男孩,穿着一件灰白色的T恤。
车子猛地在路边停下来,所有人面色煞白。
“他、他什么时候……出现的……我没看到——”朋克头干咽了一下喉咙。
四人互相推搡着下了车,高温酷暑,一下车就好像要燃烧起来,四人茫然无觉,走到男生的身旁。
“死、死了没?”女生小心翼翼问道。
黄土的路上,一大滩血慢慢流淌开来,地上的人后脑勺撞到石块上,已然是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朋克头双手抱头,神态崩溃:“我撞死人了,他死了,怎么会这样,我没看到他,他从哪里冒出来的——”
“冷静点,刚子,不是你的错!”耳机男生连忙安抚他。
两个女生也纷纷点头道:“对,这是一场意外,这是意外。”
“怎么办?要报警吗?”一个女生道。
“不,不能报警!”朋克头喊道,“我爸会打死我的!”
其他几人自然是清楚朋克头的身家背景,若是真得报警,可不是被打一顿这么简单。
耳机男生捡起地上的背包,翻出了一张录取通知书。
“方牧之,Z大……”耳机男惊诧道,“他也是Z大的学生!”
四人满头大汗,站在原地面面相觑许久,耳机男的目光落在身侧的山崖峭壁下,心中蓦地出现一个念头。
半个小时之后,山道上的私家车已杳然无踪,路旁郁郁葱葱的杂草随风摇曳,只有叶子上藏匿着几点血迹。
方牧之从黄昏的余韵中醒过来,只觉得全身剧痛,好像全身的骨头都碎了,特别是后脑勺的位置,剧痛让他意识迷糊,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自己身在何处。
然而神奇地是他并未昏迷过去,疼痛感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减弱,而他的意识慢慢回归。
他今天打工结束,从老板娘那里拿到了全部的薪水,然后买了一张回老家的巴士车票,他家离终途巴士站还有二十多里路,他走了一半多路程的时候,有一辆突然撞到了自己。
然后呢……
他没死?
他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头发上的血液粘结成块,然而却没有一点伤痕。
不仅仅是后脑勺,他全身上下,没有丝毫的伤口。
如果不是衣服上的血迹,他一定回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梦,方牧之忍着余痛从地上爬起来,环顾四周,发现自己是在悬崖下,看来是被人抛尸灭迹扔下来的。
方牧之先是找到自己的背包,那背包是土绿色的,在这一片绿色中他找了许久,才发现挂在一棵树上。
拿到了书包,掏出里面的东西数了数,他送了一口气,还好里面的钱没丢,不然这暑假两个多月的工白打了,只是他给方小宝带的小蛋糕已经碎成了渣渣。
看到那张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他眼神一暗,将所有东西装回了那个半旧不新的土绿色背包里,因为一只鞋子不知道飞哪里去了,方牧之只能把另一只也丢了,赤脚爬上了石坡。
好在这个山崖并不是十分陡峭,而方牧之自小在此地长大,自然对这里十分熟悉,花了半个小时就爬回了原路,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太阳早已经落下了山头,方牧之提了提背包,一脚深一脚浅,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看到村头村长家亮起的灯光。
方走到村子附近,他就觉得有些不寻常,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味道。
村长老婆正摇着一把蒲扇从家门口走出来,猛然看到一个浑身血迹的人从黑暗中冒出来,吓得惊叫了一声:“鬼啊——”
方牧之用方言回道:“张婶,是我。”
村长老婆打着哆嗦,仔细看了一眼,大惊失色:“牧娃啊,你这是咋了,怎么一身血啊。”
方牧之淡道:“路上摔了一跤,张婶,能给我一盆水洗脸吗。”
村长老婆忙把他拉进院子,从水井中打了一盆水,正准备给他寻一条毛巾,陡然想起了什么,面色一变:“别忙着洗脸了,牧娃你家出大事了,你爹妈被火烧死了!”
方牧之正从背包取出一件衣服换上,闻言动作一僵,背包掉在了地上。
岙石村是一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村落,这个村子离最近的镇子有四十多里路,村子贫穷破败,村民思想落后,五六年前才通了电,连地图导航都找不到这个村子,岙石村的村民平常夜里也没有什么活动,每天晚上都有一群人聚在村长家院子看电视,因为村长家是村子里唯一有大彩电的地方。
然而这天夜里村长家什么人都没有,所有人都聚集在方牧之家的院子里。
方牧之奋力挤进人群,看见院内地上摆着两具蒙着白布的尸体,他听到周围有人说道:“牧娃回来了,牧娃别看了!”
方牧之跪下身子,伸手慢慢地揭开了白布,一具焦黑如碳的尸体露出来,他死死盯住尸体,唇角微颤动。
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太太从屋内冲出来,疯了一样拍打着方牧之:“都是你这个扫把星克死了你爸妈,你怎么不早点回家!家里这么忙,你不早点回来帮忙,你这个扫把星!”
言下之意是,要是方牧之早点回来,或许死得就不是方牧之的爸妈了。
村民连忙拦住老太太,你一言我一语劝道:“这事是意外,也怨不得牧娃,谁知道这火势竟然这么凶猛。”
“就是,今天下午这阵风很不寻常,我还听到了一阵鸟叫声,后来山头就着火了,怎么灭都灭不掉。”
“唉,这都是命啊,还好风没有往村子的方向吹,不然咱们……”
“……”
夜深了,村民渐渐散去,方家老太太情绪平复了一些,回了自己房间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方牧之坐在狭小的客厅里,没有开灯,月光从门外溜了进来,将十七岁少年的苍白面庞照亮,他面无表情地垂着头,双目看着自己土绿色的背包,直到肚子一声咕噜,他才想起了自己为了省钱,中午只吃了一个馒头。
从村民的谈论中,方牧之已经听出他的爸妈今天下午上山收油菜籽,收完菜籽后,要把菜籽茎干烧成灰,铺在田地上,来年油菜籽才回长得更好,谁料刚点着火,就突然刮起了一阵大风,将燃烧的菜籽茎干吹入山野,这火好像泼了汽油一样邪门,根本浇不灭,一瞬间就烧了半座山,然后又不知为何,自己就熄灭了。
方牧之突然想起了他在回家的途中,看到了一只巨大的鸟,那鸟的羽毛是火红色的,在太阳下夺目而耀眼,莫非与这场大火有关?
方牧之站起身,开灯进了厨房,厨房内乱七八糟,脏了的锅碗堆满了一整个水槽,他挽起袖子,将那些锅碗刷干净,然后下了一碗面条,什么都没放,只放了一点盐和半勺猪油。
少年连汤带面将面条吃完,刚刷了碗走出厨房,老太太的房门突然被打开,一个大脑袋小男孩从门后钻了出来,他仰头看着方牧之,从口袋里掏出了两颗糖,眼神晶亮纯洁,用含糊不清地口齿说:“哥哥,吃。”
这是方牧之的弟弟方小宝,因为方家父母是表兄妹结婚,所以方小宝从小智力就有点底下,现在都七岁了还只是会说几句简单的话。
方牧之并非方家父母亲生的,而是从隔壁村子抱养来的孩子,方家父母结婚七八年都没有生出一个孩子,就领养了方牧之,而方牧之自小聪明伶俐,一开始深得方家的宠爱,熟料后来方母突然怀孕,生了一个男婴,于是方牧之就彻底沦为了方家累赘。
少年面无表情的脸上多了一分温柔,他将方小宝抱到自己的膝盖,然后拿起一颗糖拨开,塞进了弟弟的嘴巴里,方小宝吧唧吧唧嘴,固执地举着另一颗糖。
方牧之只得将糖塞进嘴里,想起了被糊烂的小蛋糕,从背包之中掏出了一张二十块,低声道:“买糖果的钱,藏好,不要丢了。”
方小宝知道钱可以去村里的小卖铺买东西,开心地将钱塞进了挂在胸口的小布包:“蟹蟹哥哥。”
方小宝在方牧之的怀中打了一个哈欠,迷朦目光望着门外:“爸爸妈妈,怎么,还不回家。”
方牧之一怔,眼中突然生出一丝酸涩的情绪,他撇过头,压低声音道:“他们很快就回来了,小宝乖,你先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