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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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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湘楼依旧门庭若市。
然而作为京城第一妓坊,醉湘楼也已经很久没有过如此精彩的热闹看。
游廊上排满男客和鲜衣女子,门厅中虽不及楼上那么拥挤,也立了不少锦衣华服的熟客,或高或矮,或肥或瘦,矮的也摇一把折扇啧啧称奇,胖的照样双手抱胸作沉思状。视野开阔的正中央,老鸨手舞一张赤底牡丹绣帕不住赔笑,两颊肌肉紧绷,好像烧制中的脆瓷,一戳即破。两丈开外,一人孤零零地负手而立。也不怪老鸨不敢与他近身,这人黑衫包裹下的身形挺拔精悍,墨发垂肩,剑眉斜飞入鬓,一双黑眸如深沼,使人窥不破,看不穿。
门梯方向,高挂“醉湘楼”朱底金字牌坊的门梁上,一人以拳抵耳畔,侧身而卧,月白袍随穿堂风猎猎飞舞。门梁细窄,这人浑身却只见一个“稳”字。
偌大一个京城,轻功出色的不在少数,但令人眼生的,实在不算多数。更何况,这位少侠非但轻功精湛,还生了一张好皮面。
就在半盏茶的工夫前,这位月白袍少侠向在场所有人宣布,天黑之前,醉湘楼的花魁,名动京城的妙昔姑娘将会被人以五十两银子赎身,而且,妙昔姑娘非走不可。
五十两银子。
全场哗然。
京城,甚至整个江湖中愿意、且能够以五十两银子换取妙昔姑娘芳心的人绝对比轻功出色的还要不在少数。要是五十两银子能办成这等好事,醉湘楼也不配称为醉湘楼了。然而教人啼笑皆非的不仅仅是这五十两银子的豪言壮语,更是那句铿锵有力的“非走不可”。
倒要看看,是如何让妙昔姑娘非走不可的?
人总爱看热闹,热闹上再添一热闹,那更是拼上性命也要看上一看。这位黑衣男人,便是这锦上添花的一笔。妙昔姑娘的爱慕者向来不在少数,这位兄弟说来却是其中颇为特殊的一位。
“赎身?”
“哈……也不知是哪位公子开的玩笑,不过妙昔今天也的确是不方便接客,多有得罪啊,周大人。”
男人不语。
周大人,这也是当面不敢折他面子。待他头一转,不过一声带促狭意味的“周缇骑”而已。三年前,周大人的确是大人,连朝廷百官都要畏惧三分的贵人,那时候周大人官至千户,绣春刀,飞鱼服,执天子仪仗,守的是丹陛、御道、金水桥。
不过,也不能说周缇骑已经配不上一声“大人”,破船还有三千钉,哪怕脱下飞鱼服,一柄绣春刀也足够路人畏惧三分。
视线掠过俯首赔笑的老鸨,周缇骑静静审视铺满朱红毯的宽梯,阴鸷的眼仁稍一缩,又化为一脸肃穆,也不接老鸨的话,转身朝门外走。
也亏他步伐稳健,身手敏捷。
青天白日的,一位身着青衣的男人忽然闯入,在场众人皆是一惊——或许是热闹看得入迷了,竟然不曾发现门外有人影晃动。这男人出现突然,姿态却不见潇洒,刚窜入众人视野,就对准周缇骑怀中扑去。
熏天酒气扑面而来,周缇骑一个错身,青衣男人以脸着地,踏踏实实给门梯正中那块“醉湘楼”牌匾磕了个响头。
四下俱静。
这酒气太过霸道,再加上这浮夸的动作,不说距他一步之遥的周缇骑,一楼整个门厅的人也已经明白,来了个醉汉。
如此出其不意,也该算是个身手不错的醉汉。
周缇骑不爱看戏,当下也不例外,连一个斜眼也不屑抛掷给脚边的男人,只低头一整衣襟,便头也不回地跨出了门槛。
然而他并没有跨出第二步。
一直在梁上休憩养神的那位月白袍少侠忽然开怀大笑,笑声不长,因为他很快说了句话。
让全场再度沸腾的话。
“五十两银子到了,魏老板。”
金玉赌坊来了位贵客。
作为京城第一赌坊,背后是大帮会怀义堂,前来金玉赌坊寻乐的多是道内江湖人士或达官贵族,排开这两类人,赌桌上总会有那么些偷梁换柱、移花接木的小伎俩,小人物哪怕有能力察觉异样,也只能吃个闷亏,默然接受。不该来的地方,总有不该来的理由,不明白这点道理,自然会有人教你明白。
所以,金玉赌坊已经很久没有人闹事了。
今天这位实在不能不让人气愤。庄家本来是不愿意放他进来的,一来已经入夜,二来这人满身酒气,衣着邋遢,像是从泥浆里滚了一趟,几番辨认才看出衣料原本显浅的青色。这种人一旦收留,必然往店里一赖,不到日晒三竿不掀眼皮,要多讨嫌有多讨嫌。迟早要扔出去,何必脏了店面?
差店里的两位武夫前去驱逐,不料这人一掏衣襟,将一张银票送入武夫怀中,也不管武夫的反应,挣脱束缚便寻了桌子压钱。庄家见他挣脱武夫时敏捷如游鱼,心中略一犹疑,但再看他那身行,便打消了念头,不予理睬。
待他砸了赌桌,与两位江湖人士动起手来,一切已经迟了。
两位大汉身形威猛,赤手空拳劈碎五尺宽的赌桌。也并非空有蛮力,两人从两侧夹击,再如闪电般变换位置,招招致命,合作精湛,像是多年的老搭档。而醉汉步伐乱中有序,负手闪躲间连双眼都已经合上,几个回合下来,两个汉子气息不稳,醉汉却像是已经酣眠。
戏猴也不过如此。
大汉怒极,电光石火间,一枚银镖脱手而出。
他快,醉汉的剑更快。
只闻“夺”的一声,银镖被弹开,近九尺的大汉一个被剑尖指了咽喉,一个被剑鞘封了穴道。
醉汉眼里已不见醉意。
“偷,可以,但有两件东西不行,一是我的玉,二是我的酒。”
大汉的目光穿过对方脸颊上垂落的几缕发丝,勒出醉汉棱角分明的五官。
“那我要是看上这把剑,你待如何?”
醉汉——他现在不醉,青衣男人笑了,“大可一试。”
没有人会为大汉的言语担忧,因为这把剑的主人,并不喜好肆意取人性命。
大汉从怀中掏出一枚羊脂玉,青衣男人收了剑,将羊脂玉挂到腰间玉带上,便由他们去了。坊间一时无声,青衣男人拿到失而复得的宝贝也不多做端详,转身作势要走。这时,门厅背后忽然蹿出一人,叫住了青衣男人。与店内武夫、庄家打扮不同,这人身着黑衣劲装,束发于脑后,眼角到鼻梁带一条两寸刀疤。
本该凶神恶煞的怀义堂弟子,却朝青衣男人一笑,友好的笑。
“易公子,堂主让我带话,陪他喝一盏茶,便抵了这几张檀木桌的银两。”
青衣男子大笑:“金老板究竟是差这四张赌桌的银两,还是差个喝茶的朋友?”
檐上一轮孤月,窗外一株繁茂的西府海棠映着月辉,宛若盛了清酒,清风拂来,水光于花间流转,入眼皆是粉霞,或深或浅。
金万朗面前是一张正圆雕漆桌,桌上铺满青瓷碗碟。冷片羊尾、油炸烧骨、萝卜丝饼、烧鹅、素炒笋丝、红枣糕、葱花豆腐汤,两副碗筷,两盏庐山云雾。
他已经等了很久,能让金玉赌坊东家、怀义堂堂主金老板久候的人不多,但他气定神闲,略显病态的中年五官上不见半点愠色。入夜已深,侍从已经给他添过两次衣,风也停了,正客总算姗姗来迟。
易非池洗过澡,换上金万朗差人送来的崭新青衣,腰间一柄长剑,头发束于脑后,身段高挑,飘逸宁人。精心打理过后,五官线条明朗起来,由其那一双略微上挑的凤眼,尽染笑意,流光溢彩。
金万朗笑道:“要是换作这身行头,指不准妙昔姑娘也肯值上一次五十两。”
易非池与他对坐,假意蹙眉:“我原本是不希望她愿意值这五十两的。”
金万朗道:“难不成你现在希望了?”
易非池点头。
金万朗哂笑:“世上没有男人不希望妙昔姑娘这样的美人肯值五十两。”
易非池道:“金老板未免过于武断。”
金万朗道:“莫非易公子不爱美人?”
易非池笑道:“美人也有很多种。”
金万朗轻笑。
易非池道:“我是来喝茶的,金老板还赔上一桌好菜。”
金万朗道:“你是来赌钱的。”
易非池手刚触上茶盏,闻言大笑:“金老板耿直。”
金万无声笑,又托起茶盏,低头啜茶。
易非池的确是饿了,离开醉湘楼再到金玉赌坊,一路都不曾进食。金万朗的厨子必然是上等的好厨子,光是看那菜色就生了口水,尽管一桌菜已经转凉,依旧不减食欲。
易非池将腹中填了个半饱,才听金万朗缓声道:“你今天这番闹剧,也算是添了件江湖趣闻,不过我倒是好奇,那位罪魁祸首又去了哪里?”
易非池歇了筷。
金万朗声音带笑:“想不到你易非池,还会折在长天门那小犊子方攸宁手里。”
不想他如此料事如神,易非池略有惊诧,正待回答,忽然风声灌耳,几乎是同一刻,白衫在窗外一晃,又是一眨眼,来人已经到了眼前。
“瞧金老板这话说的,我不大喜欢。”
金万朗轮椅上的三枚银针已经扎在他身后的墙壁上,一切发生太快,只有易非池稳坐如钟。
来人回眸一瞥那三枚银针,再含笑看向金老板:“这待客之道,我也不大喜欢。”
易非池端起茶盏轻啜一口,道:“总算舍得进来了。”
金万朗狭长的小眼中闪过一缕锋芒,少顷,忽然朗声大笑,一拍手掌潜来侍从,吩咐道:“再添一副碗筷,一盏新茶。”
这人身形比起易非池略显瘦弱,面容清俊,五官缺几分硬朗,细看大概不及弱冠之年。
正是白天在醉湘楼门厅的横梁上打了个小盹的少侠。事实上他的轻功不只是出色,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别说京城,纵观整个江湖也不见得有几人能与他拼上一拼。然而人无完人,就剑法而言,他又确确实实只能称上个“牛犊”。
金万朗吩咐侍从,他便一撩衣袍坐下,不见半分拘束。
侍从退下,金万朗便向他含笑赔礼:“方少侠轻功了得,易公子又不曾提醒,金某受不得惊吓,多有得罪。”
易非池先笑了:“金老板是在论我的罪了?”
金万朗胸腔一震,低笑道:“要是想论你的罪,也不会由一盏茶抵了你砸场子的事。”
易非池又吃起小菜,他知道金老板说的是真话。他与这位老板结识的时间,比与方攸宁要长上几年,金玉赌坊未必是个好赌坊,金老板老板却是个踏踏实实的好人。只不过老天手上的秤杆向来不平,生生夺了好人一双腿。
碗和茶上来了,方攸宁吃了几口烧骨,脸上的锐气也磨平三分,歇下筷头朝金万朗道:“金老板消息灵通,连易大哥与我的赌约都瞒不过你。”
金万朗笑道:“凭我对易公子的了解,他断然不会容自己落得那分尊容。”
方攸宁一愣,随即兀自一笑:“也不会花五十两银子去赎一个女人。”
金万朗道:“结果两件事一起发生了,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他不得不用五十两去赎一个女人,又不想让人认出,所以不得不办成那副模样。”
方攸宁道:“前辈不愧是前辈,我爹说的没错,行走江湖总能学到些东西的。”
嘴上说着佩服,面上却不见半分尊敬的神色。
易非池无奈摇头,方攸宁是个非常记仇的人。
好在金万朗的确是个大度前辈,对此并不在意,只是谦逊一点下颌,道:“方门主教导有方,想必方少侠已经学到不少东西。”
易非池轻咳一声,打断道:“我是来喝茶的,现在盏却空了,金老板。”
茶早就空了。
金万朗又差人添茶。
方攸宁这个人的最高生活准则就是享乐,眼下既然有舌尖之乐可享,他必然不会错过。他又低头吃起了菜,半盘烧鹅都进了他的肚子。易非池见他总算低下昂得老高的下巴,又重新与金万朗闲聊。
“有件事想请教金老板。”方攸宁忽然停手,“今天在醉湘楼碰见个人,我看他下盘稳健,身手敏捷,反应也极快,应该不输易大哥,老鸨称他一声‘周大人’。”
易非池闻言做了回忆,对闯入时与他对了个正脸的那位男人的确还有印象。
他专心做戏,倒不如方攸宁观察的细致。
然而方攸宁这番陈述也太过简洁,就是金万朗也未必能立即给出个准确的答复。易非池没有多在意,取了红枣糕来吃,他对甜食总有道不清的偏爱。
金万朗却并没有思考太久,又问了那位大人的相貌特征。
方攸宁叙述简略,没有一个正常男人会盯着另一个男人的脸细致端详,更别说那还是一张尽显煞气,刀削斧砍的脸。
金万朗沉吟,似乎在斟酌什么,方攸宁忽然一叹,“酒,他腰间挂了壶酒,少有来妓坊还自带酒水的,我便多看了几眼,是个青花釉里红的酒壶子。”
易非池提起了精神。
方攸宁见他双眼一亮,笑道:“这么一说,他也是来找妙昔的,易大哥倒是多了个臭味相投的情场宿敌。”
易非池笑道:“情场宿敌是真的,臭味相投倒未必。”
方攸宁下巴抬得高,眼睛却是一点不瞎,他见到妙昔以后那点微妙的心思,竟然让他不费吹灰之力就猜了透彻。
就在两人交谈的片刻,金万朗忽然一笑,得出结论。
“恐怕是那位周大人。”
易非池道:“能让金老板露出这个表情,恐怕的确不是个俗人。”
金万朗道:“不仅不俗,三年前还是个真真切切的贵人。我这怀义堂的茶,也是招待过他的。”
易非池道:“三年前?”
金万朗道:“他的身手恐怕的确不在你易非池之下。三年之前,算是皇帝面前的红人,锦衣卫周千户,周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