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9、一蓑烟雨任平生 ...

  •   敲过王府大门,很快便有人应声,听传志说要找付九,那人当即答应,开门放人进去,将两人带去付九住处,一路上也无人盘问阻拦。付九正与王雅君用餐,那人上过茶水点心,请两人在房中等待片刻,便合上门退开了。传志放松下来,忽听阿笙道:“他行事如此敞亮,才令人起疑。”

      传志问道:“这怎么说?”

      阿笙环顾房中装饰,道:“他有一件事要请各路武林人士替他做,而且还是一件需要很多人做的事。想要笼络你们,除了有求必应之外,还要牟取信任,要人全心全意给他办事。你这样缺根筋的人,见他行事敞亮大方,恐怕都不会有疑,深信此人可以共事;他只消再说上几句好话,便令你以为遇到了贵人伯乐,心甘情愿替他卖命。至于此人私底下做了何事,自然不会令你瞧见。”

      传志听他口吻笃定,言谈间又颇看不起自己,不服道:“你刚说过,真相如何还得自己去问,眼下就这样信誓旦旦,不觉得有问题吗?万一王公子当真是个豪爽慷慨之士,就喜欢结交江湖异士,你岂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私底下做的事,我瞧不见,你就瞧见了?”

      阿笙扫他一眼,也不生气,淡淡道:“你信或不信,与我无关。”

      “你!”传志猛地站起身来,双目圆瞪,气冲冲地看着他,几次张嘴都说不出话,干脆冷哼一声,转过头去。自六年前见过阿笙一面,他心心念念的从未忘记过此人,憧憬他的武功见识,重逢后更是小心翼翼,想要讨好他,然而阿笙每每开口,都好像他还是当年那个跪倒在地、气喘吁吁的孩童,这人却身处云端,居高临下俯视着他,眉眼中尽是不屑,这令他觉得两人距离愈发大了,不免懊恼之极。

      便在这时,付九推门走进,见两人一坐一立,张口便问:“这是谁?”

      付九若知道阿笙是秦茗之子,定要找他麻烦,思及此处,传志忙道:“他叫阿笙,是昨天那个,那个,我们一起的。”

      付九双眼一眯,将阿笙细细端详一番,又问:“你和他混在一起做什么?”

      传志不善说谎,支支吾吾答不上来,只听阿笙淡淡道:“昨日多亏方少爷相救,在下心中感激,特此带路,以报方少爷恩德。”

      传志脸上一红,忙问付九为何在此,那王雅君是何身份。付九也不多纠缠,将昨日事情讲过。如两人所料,付九住在王府,确是为了探听张三不消息,至于王雅君所求之事,却说不知。末了,传志道:“那我也留在王府吗?”

      付九摇头:“这王雅君一介商贾,竟招徕各方武林人士留在府中,好吃好喝伺候,却从不说所为何事,其中必然有诈。你留在这里,属下恐怕无暇分心照顾,何况有些事万万不可耽搁。少爷,属下考虑再三,想要你只身前往苏州,参加八月十五的英雄盟会。”

      传志惊道:“我,我自己……”

      付九面露不豫:“你又不是三岁小孩子,怕什么!你先去苏州,我随后便到。我要你先暗中调查落梅庄,探听那庄敬亭的消息。而英雄盟会是江湖大事,张三不等贼人兴许也会现身,决不可错过。”

      传志喃喃道:“我,我……”

      “这点小事都做不到,你还能做什么?”付九冷哼一声,怒道,“你爷爷二十岁挑了太湖第一匪帮,你爹爹十三岁就开始接管家业,到了你就这么不中用?空有一身武功,却这样懦弱怕事,你怎么给方家报仇!”

      传志脸色一白,点头道:“我知道了。”

      付九黑着脸起身,拿过床上行李,将传志那份扔给他,冷声道:“我让他们把马给你,这便走吧!路上莫再多管闲事,凡事留心,多看多学,万不可轻信他人。到苏州更要小心低调,旁人要知道你是方家少爷,说不定会暗中加害,你自己留心。”说罢,又取出一两黄金、一袋碎银要他分别收好,以备不时之需。

      传志喏喏应声,只得离开。阿笙起身,待他已推门出去,方对付九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还请好自为之。”

      付九警惕道:“你要说什么?”

      阿笙笑道:“阁下既知这偌大王府兴许是条贼船,何不替自己留条退路?”见付九凝神不语,显是心动,又轻声道:“子时三刻,崇明门外,还请阁下莫要失约。”话已至此,阿笙略一点头,向门外走去,见传志正站在前头不远,转身等着他。

      不等他走近,这人没头没脑抛下一句“是我不好”,便不吭声了。阿笙垂下眼睛道:“不碍事。”见他眼睛一亮,又淡淡道:“我岂会同你这种人计较?”

      传志脚下顿住,表情变化万千,终究摆出一个讪讪笑容,嘀咕道:“那就好。”

      这一停,他已落在后头,自然瞧不见阿笙嘴角一勾,眸中荡起笑意。

      两人出得王府,回到阿笙住处,坐下未久,岑青便走进房间,合上房门道:“有何消息?”

      传志将付九所说诸事一一转告,叔侄二人都凝神不语。传志起身给两人倒过茶水,低声道:“岑叔叔,阿笙,如今能与你们相见,真的很好。我帮不上忙,还总是给你们添麻烦,真是对不住。我这就走了,王公子看起来家大业大,恐怕厉害得很,你们多多保重。还有,我叔叔他……”他垂着头,并不看那两人,口吻失落:“也不知王公子要九叔做什么事,不晓得有没有危险,你们要是……唉,要是他遇到什么麻烦,还请你们多帮帮他,但是自己也要千万小心,别……”

      他话未说完,便听阿笙道:“便是小姑娘也比你干脆。”传志看他眉头微蹙,一时无措,傻站着不知当说什么。阿笙瞥他一眼,冷冷道:“与其担心我们安危,倒不如想想你自己,只怕出不了京城,就能让人卖了。”

      “平时也不见你这么刻薄,”岑青看看传志,又看看阿笙,轻叹一声,“阿笙,你同传志一起前往苏州吧。”传志两人一同愣住,只听他道:“师兄将你交给我,是要我保你周全。眼下虽瞧不出那王雅君破绽,我却总觉不安,今日看你俩一同走进王府,我便担心不已。你若出了事,我如何跟师兄交待?”

      阿笙沉默不语,传志忙道:“岑叔叔,你要这样想,阿笙心里怎会好受?何况,你要他陪我一起去苏州做什么?我……你难道是担心我?若是这样,不必担心也罢。”传志垂下眼睛,看到阿笙头上漆黑长发,倔强道:“我不要这种担心。我自己能做的事,并不要他陪着。”

      岑青失笑,无奈问:“呆小子,你当我瞧不起你?我早有此意,阿笙前往苏州,有更重要的事做。”传志一愣,不免赧颜,阿笙这才问:“英雄盟会?”

      “正是。周盟主主持英雄盟会,掌门师兄势必到场。我派弟子在京城无端失踪,这绝非小事,我要你向陆师兄传达此事。彼时我若查出端倪,便去苏州同你们会合;若我身遭不测,你要协助陆师兄来京。”见阿笙点头,他又笑道:“当然,这一路上,你可要保护传志周全。”

      阿笙也不回答,这便起身收拾行李。传志还未反应过来,呆立在地,直到三人走下客栈,到马厩中牵马时,仍恍惚不已。厩中一匹彪壮黑马见阿笙走近,亲昵地蹭他脸颊,打个响鼻跪倒在地,等阿笙跨上马背坐好,才悠悠站起,岑青对传志道:“这马儿自幼便跟着他,聪明得很。”阿笙微微一笑,轻抚马儿颈后鬃毛,又俯身在岑青耳畔说了句话,岑青先是一愣,随即笑道:“我自然要去赴约。”

      传志看他们亲近如斯,连马儿也对两人亲亲蹭蹭,暗生羡慕之心。

      时候尚早,两人就此出城,走官道向东,天黑前能赶至百里外的城镇歇脚,便不多耽搁,与岑青别过,向城外奔去。

      哪想天公不作美,两人刚刚出城,便噼里啪啦落起雨来,顷刻便如倾盆瓢泼,豆大雨水扑在脸上,令人难以视物,马儿也惊恐不安,不肯前行。传志跳下马来,拉紧两马缰绳,沿大路走了片刻,方望见不远处火光闪烁,大喜道:“那里有火,想是有避雨的地方,咱们这就过去!”他内力不浅,声音在大雨中清晰可闻,阿笙却未回答。传志一惊,回头看他仍坐在马上,才放下心来,只怕雨水太冷将他冻坏,咬紧牙关加快速度。然而道旁尽是没膝荒草,一脚踩下便沾得两腿泥,稍不留心又会陷进泥潭,仍是花了些时间。

      到达近处,方看清这是一座破落土房,墙壁坍塌了一半,屋顶上杂草丛生,雨水自缝隙中嗒嗒滴落。房中一堆篝火尚未燃尽,火边蜷缩着一个身形瘦小、衣衫褴褛的人,看不到面目。传志道声打扰,将马儿牵进屋中。再看阿笙,已经全身湿透,衣衫凌乱,发丝紧贴脸颊,水滴顺着发梢滑落下来。虽看起来狼狈不堪,一双清明眼睛仍炯炯有神,居高临下睇视过来。传志松一口气,笑道:“太好了,我还当你昏倒了,没事便好。”

      黑马蹲下身子,阿笙缓缓下来,就地坐下方道:“我不必说什么,你也会过来。”

      传志想了想,讪讪一笑:“也是。”他环顾一周,走向火边那人,蹲下道:“这位兄弟,我们路上遇雨,实在无处可去,想在你这里借宿一宿,实在冒犯了。”

      那人蜷得更紧,恹恹应了一声。

      他身旁火堆只剩下星星点点暗淡火光,墙角倒堆了些树枝干草,也不见他起身添火。传志问:“我们衣裳都湿了,冷得很,能借你一些柴火吗?等明日天晴了,我再给你拾些。”那人再不动弹,传志等了一会儿,打了个哆嗦,回头看看阿笙,见他脸色发白,只得当这人应了,到墙边挑挑捡捡,翻出一些不太潮湿的柴火,抱去阿笙身边。哪想取出火石,才发现已给雨水泡湿了,正不知如何是好,阿笙从怀中拿出一只油纸包,拆开来,正是两枚火石。传志接过,不禁嘀咕:“不管什么事,阿笙你都能做得很好。”

      阿笙尚未回答,但见火花一起,传志又转头看地上那人,想了想问:“阿笙,咱们坐过去吧?”

      阿笙道:“你生的火,想去哪边都是你的事。”

      传志一笑,抱起干柴到那人身边,小心将火笼起。阿笙业已过来,在他身边坐下。屋外雨声喧哗,房中柴火噼啪作响,两人都缄默不语。传志盘坐在地,时不时添些柴火,又到腿上泥土,闲来无事,索性一点点搓掉,不知过了多久,忽听阿笙道:“我并不是哪里都好。”

      传志愣住,问了声“什么”。

      只听阿笙低低叹息一声,望着冉冉火焰:“至少有一点,你要比我好得多。”他转过脸,看着身边一脸茫然的少年,闪亮的火光映在他的眼睛中,漂亮至极:“你心地很好,也许比世上大多数人都要好。”

      传志讶然,呆呆望着他,过了好半晌才回过神,低下头去,露出两只通红的耳朵。

      雨声好像忽然小了,所有的声音都被隔绝,在这个破败的土屋里,传志忽然觉得,好像有一种从未体会过的东西在心头流淌开,安静而温暖,像是幼时在林间玩耍,偶然抬头扫见一棵开花的树,鼻尖萦绕着淡淡的香气。

      不知过了多久,地上蜷缩的人剧烈咳嗽起来,打破了这份寂静。他瘦弱的身躯几乎弓成一个圆,却有一条腿拖在地上。传志心下不忍,忙道:“你不打紧吧?”阿笙拿过包裹,取出一只瓷瓶,倒出一粒黑色药丸递给他:“想是风寒,你先喂他吃了。”传志接过,又拿了水袋,过去将那人半抱在怀中,撩开他散乱长发,用袖子抹去他脸上水珠,方认出这人,竟是昨日在街上救的那个乞儿。

      阿笙看他不动,问:“你愣什么?”

      传志忙将药丸放入乞儿嘴中,又喂他喝水,待他吞咽下去,方对阿笙说:“我见过他。”遂将昨日事情大致讲过,末了,低头见这孩子面色由青转红,已然睡去,喜道:“阿笙,这药管用得很!他已经睡了。”

      “你声音再大些,他也不用睡了。”

      传志笑笑,将他轻轻放在火边,脱下半干的上衣罩他身上,又坐回阿笙身边,轻声道:“那小公子下手太狠,他拖着一条残腿,也不知如何走到这里。他衣裳这么破,又受了伤,又冷又饿的,一定难捱得很。”

      阿笙两指放在唇边,轻声一吹,黑马便朝他走来,跪下身子。他从马背上拿了条薄毯,扔进传志怀里,方冷冷道:“他敢偷那么多财物,便该知道会有何下场,这世上可怜人千千万万,去做龌龊勾当的又有几个?小小年纪,偷些馒头包子也就罢了,竟打首饰铺的主意,这小子倒也厉害。”瞥见传志脸色一变,又轻声道:“死不了。做这药丸的,是天下最好的大夫。虽治不好腿——”他说到这里,忽停下再不肯说,静静望着火堆。

      传志等了片刻不见作声,便问:“虽治不好腿,但怎样呢?”

      阿笙拾起一根树枝,边拨弄火堆边道:“他是死是活,干我何事。我又何必跟你解释这些。”

      传志看他态度忽变,颇为不解,却也不再追问,将薄毯盖在腿上烘着,看眼外头雨势道:“咱们说不定要在这里过夜了,你困不困?还冷吗?你要不要先睡一会儿?地上凉,我坐在这里,你枕在我腿上睡吧,兴许舒服一些。”他态度坦荡,口吻平淡,并未觉得不妥,如同在说一件极为平常的事,反是阿笙回过头来看着他,半晌才问:“昨天在樊楼,你为何救我?”

      他旧事重提,传志脸上一红,忙道:“你,你知道的,我没有瞧你不起,只是因为,因为我看出你双腿不便,所以才……你还在生我气?”

      阿笙转过脸去,淡淡道:“算了,你哪懂这些。我不困,你自己睡。”

      传志小心道:“你真的不生气?”

      阿笙挑眉,睇他一眼:“你为何总觉得我会生气?”

      传志想了想,叹息一声道:“我小时候住在山里,成日见到的,除了九叔和爷爷,就再无旁人。九叔脾气不好,我总是惹他不高兴。爷爷性子也怪,高兴时便对我很好,不高兴了,好几天都不知他跑去哪里——你莫多心,他们都待我很好。我那时候总觉得山里很好,一辈子也不想出来。后来我见到你,我觉得,觉得你……你哪里都好,我真羡慕你。爷爷高兴时教我识字,什么‘有朋自远方来’、什么‘海内存知己’,我听不懂。爷爷解释道,那是在说,有朋友是一件很好的事。我从来没有朋友。我那时候常常想到你,心里觉得若能跟你做朋友,一定很好。不过更多时候,我心里想的是,绝不能被你比下去了。”他说了一大堆,并未回答阿笙问题,也不自知。

      阿笙却听懂了。他沉默片刻,打了个哈欠道:“我困了。”

      传志当他听累了,颇不好意思,掀起毛毯:“你要——啊,腿上都是……”话未说完,阿笙已经躺下,枕在他腿上道:“你想睡了叫我便是,小心守夜。”传志低头,见他已经闭上眼睛,便将那句“都是泥”咽了下去,给他盖上毯子掖好,怔怔望着他苍白脸颊,心道:他定是受凉了,要烧些热水才好,也不知道这小兄弟有锅子没有。

      周围又安静下来,天光暗淡,雨还在下,愈发冷了。传志强忍倦意,守着火堆,却还是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再睁眼已是清晨。传志身子一歪,发觉自己偎在阿笙肩上,还披着薄毯,面前火上正煮着一锅开水。他慌忙坐直,阿笙倒是面色如常:“雨已停了,你吃些东西,咱们这便走。”传志不好问他自己睡了多久,又听一人道:“两位哥哥救了我一命,小的没啥东西报恩,还请再留一会儿吧!”

      说话的正是那乞儿,他拄着一支木杖走进屋来,晃晃手中物事,笑道:“嘿嘿,我在山里装了捕兽夹,今早一看,竟抓了只兔子!我自己也吃不完,两位哥哥不嫌弃,我这就去讨些酒来。”

      传志喜道:“你醒了?身体可还好?”

      乞儿将手中兔子扔在火边,笑道:“吃了哥哥给的药,一早就好了。我起来时哥哥你还在睡,那位哥哥给我诊了脉,已经不妨事了。”

      传志不好意思道:“我竟睡着了。”

      “嘿嘿,我有什么事?倒是这位哥哥,”他看看阿笙,从怀里摸出一只薄薄石片,开始处理兔子,“也不知道你肩膀酸不酸,要是我,早就受不了啦!”

      不等传志开口,阿笙便站起身来:“无碍。传志,我们得早些启程。”

      乞儿愣住,看看双手,又看看传志,低下头去,讪笑道:“哥哥生得跟神仙似的,自然瞧不起我这种脏兮兮的小乞丐,您要是嫌脏,我,我这边去好好洗一洗,我……我只是想,想谢谢两位哥哥,前夜里全凭这位哥哥出手相救,昨天你们又救我一场,我,我真的……”说着说着,他眼泪便滚落下来,在一张黑乎乎的脸上滑下两道水渍。

      传志不忍,拉住阿笙衣袖,轻声道:“我们姑且留一晌,好不好?”

      阿笙扫一眼那孩子,又对传志道:“我还当你在山里住过,早吃腻什么兔子野鸟了。”

      传志不禁失笑:“我哪会馋他一只兔子?离八月十五还早,小兄弟又这样留我们,我觉得还是留下好些。”

      乞儿忙道:“哥哥说的是,人家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两位哥哥多次救我性命,还请受了这顿饭,我也没什么好东西招待,千万不要嫌弃。”

      阿笙看传志目露哀求,重新坐下,冷声道:“你要杀,便到别处杀去。”

      乞儿高声一应,提起兔子走向屋外,又喊传志:“传志哥哥,还请你过来帮我,我去村里讨些酒来!”传志答应,正要出去,听阿笙低声叮嘱:“你还是提防一些。”传志笑道:“他不过十二三岁,又断了腿,提防什么?”阿笙不耐,挥挥手要他快过去。

      传志本说不必麻烦,那孩子却执意要请两人喝酒,他只得答应,坐在屋外将兔子细细清理洗净,拎进屋内,见火边放了些黄泥、槲叶、香草之类,便问:“要这些做什么?”

      阿笙正在拨弄火堆,也不抬头:“我还当师叔祖也是讲究之人,你竟不曾吃过?”传志不解,他也不多解释,要传志在兔子肚里塞满香草,用槲叶将整只兔子包好,再涂上一层拌了柴草的黄泥,最后埋进火下灰烬中。传志这才明白:“这样烤,一定很好吃。”

      阿笙添些柴火,淡淡道:“我娘厨艺很好。幼时我们坐在火边,妹妹喊饿,娘随手便能做些好吃的;便是荒山野岭,也吃得很讲究。我爹总笑她贪嘴,我娘却说,人活一世,能喂好这张嘴已属不易,当然要吃好的,吃得精致些。她若见我这样烤兔子,定骂我暴殄天物。”

      传志心生向往,在他身边坐下,轻轻地说:“你爹娘一定待你很好。”

      “那已经是很早之前的事了。”阿笙说完,停顿片刻又道,“人生各有祸福,有的人父母双全,却多灾多病;有的人生就沉鱼落雁之姿,却沦落风尘。不如意事常□□,不必忧愁。”他见传志神情落寞,今日与师叔作别时也是这幅表情,是以多说一些,又不肯说得太明,始终冷着脸,口吻淡漠。

      传志听出他安慰之意,笑道:“我知道。我原先觉得自己身世很苦,一直很羡慕你,觉得你哪里都很厉害,哪想后来才知道你双腿有疾,很为你难过。现在想,倒是我多虑了。”

      阿笙冷哼一声:“我倒宁愿能有一双可以走路的腿。”

      传志一愣,又慌了:“我,我不是,你知道,我心里……”说到一半,忽看他弯着眼睛,唇角翘起,知他故意消遣,才松口气道:“唉,你脾气真怪,我觉得惹你生气了,哪想你并不在意;有时候我不觉得哪里做错了,你却不肯说话了。”

      阿笙笑意更深,道:“分明是你不够聪明,我几时这样反复?我始终都是一样的。”

      许是此时没有旁人,既不用担心王雅君的计策,也不慌忙赶路,何况骤雨初歇,山间气息清新,两人相处几日已经熟稔,阿笙这一笑虽然浅淡,却很是放松,竟令传志看得呆了,脱口道:“阿笙,你真好看。”

      阿笙一愣,转过脸去:“你是真的不聪明。”

      传志侧身探头端详他神色,笑道:“你看,我又不知道哪里错了。不过我看出来,你并没生我气,对不对?”

      阿笙淡淡道:“若总是生气,岂不是要气死。我并不爱生气。”

      传志道:“那便是了,你只是不爱搭理人,让人误以为你在生气。我知道这个,以后便不担心了。我一点也不想让你生气。”

      “我有一个妹妹,叫筝儿,”阿笙忽道,“她脾气倒是大得很。”

      传志又看他眼睛,得意道:“这次我看出来了,你在笑。你一定待她很好,很喜欢她。”阿笙摇头,并不应声。传志便与他说些别的。

      直到兔子已经烤好,那乞儿才拎着酒回来。火已熄了,传志将兔子从灰中扒出,拍开泥壳,霎时香气四溢,惹得小乞儿涎水直流,手舞足蹈。三人摆开酒盏,也不用碗筷,直接用手撕兔肉吃。乞儿自称无父无母,只因被丢在李子树下,便姓李,名小娃,在京城乞讨为生,已有十五岁,只是长久忍饥挨饿,身形与十二三的孩童无异。传志看他可怜,取出钱袋,送了他半袋碎银。乞儿感激不尽,连连道谢,给传志敬酒,阿笙却始终滴酒不沾,推说不胜酒力。

      传志不曾喝酒,三两杯下肚,已是头晕眼花,摇摇晃晃再坐不直,半倚在阿笙身上,口齿不清地说些胡话。李小娃看他醉了,又执意要阿笙喝,传志亦举着酒盏送他嘴边。阿笙一手揽着传志腰背,防他摔倒,一手吃过兔肉,油腻腻的,给他扰得没法,只得就着他手一饮而尽。喝罢片刻,便面露迷茫之色,双眼迷离,歪过头,下巴靠着传志头顶,不多时沉沉睡去。

      传志头昏脑涨,迷蒙中觉得颠颠簸簸,不知身在何处,只能继续睡,挣扎着想要醒来,却觉得如有重物在身,无法睁开眼睛。反复数次,方从梦中醒来,睁眼看去竟是烛火耀目,眼前红纱暖帐,身下软榻香被,已不在那破屋之中,当即大惊失色,想要坐起,又发现手脚都有绳索紧缚,难以动弹。他只记得在破屋避雨,同阿笙和乞儿喝酒吃肉,思及此处,忙大声喊道:“阿笙!”

      脑后有人道:“可算醒了。”阿笙那清冷淡漠的嗓音,此时听在耳中却如闻天籁,传志挪动身体,半晌才翻过身去。这一翻身,两人脸对着脸,鼻尖几要挨上。传志向后靠靠,才发现他腕上、腿上也给绳索缚着。阿笙勉强举起双手,冷冷道:“你那好兄弟在酒里下了药,将咱们卖给魏二虎,换了三百两白银,你值七十。”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一蓑烟雨任平生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