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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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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茜茜走出了咖啡馆。
她实际上是很清醒的,心里倒也没有多大的怨愁。反正已经等了八年,自己所有能尽的努力都投入在了其中。她从来都不是半途而废的人。
就这么走回家吧,沿着这条路,走下去。
抬头看一看早已黯淡的天空,心里也舒了一口气,总要回家。
宫予卿早就看到了站在他眼前挡住他最爱的阳光的女人。
或者是女孩。
眼前这个女人长了一张娃娃脸,头发炸得像蘑菇云,但是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很年轻,但身上那股成熟得与气质不符的香水味,还是挡了一切青春弥漫的桃花运。
应该是个很成熟的人。宫予卿闷闷地想。
可是紧接着他就对自己刚刚的想法感到抱歉。因为那个女人一开口有一种薄荷的味道,她用特别得瑟的腔调特别得瑟地对宫予卿说:“喂,老男人,席可冉让我带你回去。”
如此得瑟。
宫予卿忍不住在心里默默地吐槽了一句。
但是他还是缓缓地站起了身子。“啊,好累啊。”宫予卿有那么一丝恬不知耻地感叹道。
那女的打量了一下宫予卿,深思熟虑地打量了一下,忍不住笑了一声,只不过是那种嘴巴歪了歪,声音拽了拽的笑。
宫予卿跟在女人的身后。他曾经在英国呆过,八年的时间偷偷跑出去的。在那里,他非常完美而又深刻地接受到了苛刻的礼仪。千万不要好奇英国,那个国家深刻地意识到了土豆丰富的钙、钾等微量元素的价值,所以没日没夜地储存土豆。还有宫予卿难以接受的礼仪,那些礼貌但是冷漠的绅士,还有那些从《逐爱天堂》就可以见证的,穿着礼服但实际上确实势利到了一个新高度的太太们。
反正会了英语什么都能做,毕竟十亿人不是狗血天降的。
走在女士的身后,宫予卿并不觉得有损自己的面子。男人对自己苛求一点有的时候有的方面是好事,所以宫予卿走在后面,是为了保留一种这个时间段应该有的距离。
深呼吸了几下,宫予卿实在不想说话。空气中潜藏的PM值小于2.5的生物很有可能通过他没有清扫作用的咽喉进入他的身体内,尽管唾液中含有溶菌酶。但是出于一种礼貌,还有一种对眼前这位女士无限好奇的冲动,他还是认真地组织好了语言,尽可能用最快的速度说完。
“小姐请问你叫什么。”接着就闭上了嘴巴。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脚底在地面欢快地摩擦。
那位女士还是停了下来,扭过她本来比较sexy的身体。嘴巴里不知何时掉了一根棒棒糖。她把棒棒糖拿了下来,嗯没错,是宫予卿最喜欢的蓝莓味。但是尽管这样,宫予卿似乎还是看到了一堆细菌在往那上面聚拢。
Oh my god!此刻宫予卿多么希望自己拥有像姑娘一样惊声尖叫的权利。
但是他还是如愿以偿地听到了自己想要听到的答案。
“尹肖。”
一路无言。
宫予卿记得自己出来时是午后,刚准备回家的时候是将近傍晚。可是实际上真正回家却已经是那种黑天。
宫予卿本想坐出租但实际上尹肖不太婉言地拒绝了他的这个小小的请求。
“我一点都没事,你怎么走出来的我们就怎么回去!”
“可是我是打的打了一大部分,小路我自己走的。”
“没事看看夕阳。”
所以宫先生就硬生生地一边走一边望着一片艳阳。
其实不论怎么说,今天夕阳确实很美。在远处却又不是很远的地方,有一团火在烧一般,整个天似乎被照亮,但又是那种朦朦胧胧的照亮,所以天终究是黯淡的。也不是那种无色的黯淡,而是那种仿佛倾入了大量红色素一样的红,却又保留着一抹淡麒麟色。两种颜色以融合,天也不是天了,反倒像一幅名画,美仑美奂。
但这实际上却耽误了很长时间。
席可冉早就在家里抓狂了。本来打算今天晚上自己突破自己的黑暗料理的极限的,他们四个人吃一顿饭。但实际上今天晚上还是保姆做的饭,老爷子吃过就睡了,而席可冉低头看了看肚子,不停地,用力地,发呆。
饿啊……席可冉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终于,但是那个终于,宫予卿和尹肖看到了失魂落魄、楚楚可怜的席可冉。
席可冉真的是用了很大的极限,用了自己读《我与地坛》的励志思想,才忍耐住了冲过去的冲动。
尹肖却若无其事地走到席可冉身边,一屁股坐到沙发上,拍了拍手,贱贱地说道:“饭哪!?”
算你狠。
席可冉默默地心脏抽搐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