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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15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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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拾柴火焰高,赖三儿作恶多端激起了众怒,村民们好好教训了他一通,赖三儿夹着尾巴落荒而逃,自那之后,村里人再也没见过赖三儿此人,有人说他偷偷卖掉了家产逃去了北疆,战乱中被流寇杀了,更有人说他抱上了高官的大腿做了小官儿,不过这些都是后话。
可惜,书雁没能看到恶人被整治的一幕,赖三儿平日里横行乡野,大伙儿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敢怒不敢言,久而久之,让赖三儿更加肆无忌惮,书雁就是瞧准了大伙心里都憋着一口恶气,才想出了这法子,也多亏了兄嫂这两位好帮手,煽起了村民的怒气,更亏了赖三儿平日不积德,才落得墙倒众人推的下场,真该!
书雁瞒着大伙藏了起来,等到赖三儿被揍跑了才露面,众人看她毫发无伤,这才息事宁人,想起赖三儿被吓得当众尿裤子,任谁都要拍手称快。
这事过去后,沈书逸倒没再提过书雁的婚事。
书雁有时候真羡慕她的恩师,游历大江南北,看遍这世间的山山水水,那该是多么潇洒的人生!可她却生活在这山野乡间,整日为生计发愁,如今这年龄又面临着嫁人的问题,更加愁上加愁。
在家踌躇了两日,书雁终于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她想到大山的外面看一看,师傅教导她两年,可中医博大精深,书雁自认为自己学识尚浅,仍需精进,她想去参加通试,如今朝廷放低了门槛,连她这样的平民人家都有资格参与,为何不去试试呢?
原以为自己的兄长定要第一个不同意,可沈书逸听了书雁的想法,只是皱着眉不语,临了却释怀了,只是对书雁道:“你这丫头真是长大了,心比天高,我做哥哥的是管不住你了,你爱上哪疯就上哪儿疯去,只有一条,要毫发无损的回来。”
事情万万出乎书雁的预料,通试就定在五月立夏,算起来没多少时日了,书雁打点了行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准备离开黄岭村。
来送行的人不少,沈书逸背着书雁的包袱,很轻,里面只有些衣服而已,可是沈书逸的心里却是沉甸甸的,葛朗驾着牛车在村头等着,葛大娘拉着书雁的手不放,絮叨着说了好些,沈弘和恬儿寸步不离的跟着,听说书雁要出远门,来送行的村民越来越多,书雁看了看大伙,心中不舍起来,离别之际,书雁最后看了看自己住了多年的村子,踏上了远离故土的路。
……
春日里,一线峡草木灌丛繁茂,虽有如画美景,可此处地势险峻,除了过路的商队,极少有人在此间行走,抬头便是巍峨高山,怪石嶙峋,鬼斧神工般从中劈开来,日长一线,令人望而生畏,山风刮过,呼呼作响。
书雁已离开家数日,此时她正骑着高头大马,随着商队行走在这山间,商队里的马都有好脚力,随着大伙走南闯北的,就是这崎岖山路也不在话下。
领队大哥在前头牵着绳,扭头对坐在马上的书雁道:“丫头啊,你这胆量不小,不在车里坐着,非要骑上这马,这会儿知道滋味了吧,一路颠得不好受吧!”
书雁也是第一次骑马,这可不比她想得威风,真骑到马背上来,颠的腰臀生疼,可也不敢歪歪斜斜的坐着,双腿要用力夹紧马腹保持重心,骑了没一会就累得不行。
书雁忍着不适,笑说:“总比在车里颠的头晕强,这儿的山风吹着挺舒服。”
领队大哥爽朗一笑,这里的人都叫他胡老大,是这商队的总领,他身高八尺,头戴毡帽,腰间挎着一把弯刀,威风凛凛的走在队伍的最前头,商队里总共几十号人,除了东家在内的几位管事之外,其他人都要听胡老大的,几日相处下来,书雁和他混熟了,赶路时,胡老大总要讲些路上的趣事来听,书雁提出要试上一回骑马的滋味,胡老大也没拦着。
“丫头啊,看不出你年纪不大,对医术却挺懂,我背上的旧伤这两日也不恁疼了。”胡老大笑起来,浓黑的胡须跟着动了动。
“那自然好,不然没人给我牵马绳,我还真不敢骑呢!”
闲聊间,他们已经走出了峡谷,胡老大指着前方一片树林道:“到那边就是平地了,咱们也能歇歇脚,生火吃上口热饭了。”
书雁回头瞧了瞧马队,这路商队从苏州出发,满载着茶叶、瓷器、绸缎布匹,多是苏州盛产之物,一路直到阳关,徒行千里。
苏州周家几代人经营绸缎生意,到了周传蕴这代,其父亲担心儿子年轻气盛,继承不了家业,便有心历练他,这次便让他来随着商队长长见识,让他体会先辈们是如何积攒下这份家业的。
周传蕴在家中是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出了门不必家里处处照顾的周到,在途中染了风寒,只是在路上苦于找不到大夫,病情愈发严重,只得让整个商队停下,投宿在驿馆中养病,书雁遇上他们也是巧合,周家少爷病的厉害,驿馆中恰巧书雁也在,便毛遂自荐为其诊治。
周传蕴的风寒原本不是大病,只是在途行中拖沓的久了,病根深种,每到了半夜,头痛身寒,咳嗽不止,喘息气促,到了夜不能寐的地步。
书雁按着病症,开了两剂麻黄汤,又在麻黄汤的基础上加入苏子、半夏、干姜几味药,止咳平喘,周传蕴服下这两剂汤药后,病情缓和了不少,商队险些误了行程,待周传蕴病情稍一好转,便重新出发,途中必要经过京都。
正巧书雁也要去京都,周少爷热情相邀一同上路,书雁想着自己一个女孩子赶路太不安全,便随口答应了。商队里也有女子们随行,多为商队护卫们的家眷,书雁就跟着她们一起吃住,倒也方便。
胡老大领着众人在林子里选了一处较为宽阔的地方歇脚,有他在,众人分工明确,男人们留下些人看护货物,女人们则准备生火煮饭,胡老大领了另外一些人出去找水,打些野味。
周传蕴窝在车厢里,头靠着软枕,手里拿着本书看着,一听是书雁来给他送药来了,顿时来了精神,连忙坐起身整理了衣衫。
帘布被人轻轻撩起,一身着素色布衣的女子端着药碗入内,书雁将药熬好,端着药给周少爷送去,到底是少爷脾气,总是嫌药苦不好好的喝。
“小沈大夫亲自送药来,有劳有劳!”周传蕴故意沉声道,装腔作势起来。
要说这周传蕴才十七岁,比书雁还要小上两岁,平日在家里被人伺候惯了,出了门放不下少爷架子,不肯吐口叫书雁一声姐姐,偏硬要叫书雁一句小沈大夫,书雁不和他计较,只当他是小孩心性,就由着他随便叫了。
书雁被他逗乐了,寻了个位置坐下,“我听胡老大说你被几位管事的训斥了几句闹脾气来着,就来瞧瞧,正好这药也煎好了,快喝了吧。”
周少爷看了一眼碗里的药,脸皱成一团,“苦不拉几的,难喝死了!”
书雁哄他:“良药苦口利于病嘛,等咱们到了京都,我就给你换个药方,保证不苦。”
“真的?”周传蕴半信半疑,端起碗尝了一口。
“哇,怎么比昨天的还苦,小沈大夫你又往里面加什么了?”周传蕴直抹嘴吐舌头,十分不满。
书雁撇撇嘴,“我明明年长与你,怎得就是不肯叫声姐姐?”
“叫小沈大夫也好听啊!我家里有好多个姐姐,整天叫来叫去的早就腻了,还是叫小沈大夫顺口些!”
“歪理。”
书雁与他笑闹了几句,胡老大便领着人回来了,一位家仆跑来请书雁过去一趟,说是有人受伤了。书雁也是吃了一惊,仔细问了才知道是胡老大从林子里救了一个人给抬了回来。
书雁匆匆赶到时,好些人在那里围着,就见一个人浑身是血的躺在地上,他满脸的血污,看不清容貌,身上的衣服被撕扯的不成样子,书雁让人把他抬进去车里。
车厢内,书雁开始着手清理此人身上的血污,胡老大见书雁一个姑娘家不方便,便上前帮把手,胡老大见书雁一点也不慌张,面色平静,好像见多了这场面似的。
胡老大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万分感慨:“这人可真是不一般,咱们发现他的时候,地上死了好些狼,都死的透透的,看样子都是被这个人给杀的,你瞧他身上这衣服,都是被狼群撕烂的,可不敢想被那么多狼围着……他真是条汉子啊!”
书雁手上一顿,“怪不得,我看他身上没什么伤,原来那些血不是他的呀!”
书雁为其清理了血污,却发现这人身上没什么外伤,只是……书雁盯着这人手臂上的伤口,这缝合的手法,以及伤口的位置,都让书雁想到了一个人。
书雁紧皱着眉,她平息凝神,待最后仔细擦去此人脸上的血污后更是讶然一惊,正如刀刻斧劈般硬朗的面容,此时死气沉沉。
书雁在震惊之余,喊出了这人的名字:“萧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