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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多浑虫 ...

  •   第六章多浑虫

      太阳渐渐的西沉,傍晚的太阳将天空映成橘黄色,巍峨的金陵城在夕阳西镀上一层金色,远远地就能听到城中的喧闹,透过那高大的城门,能看到里面来来回回,熙熙攘攘的人群,城门口进城的人靠着路边,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守城兵士们挨个检查着路引,大路上时不时有身着华服锦衣,身配环佩,骑着骏马的年少清俊,世家子弟,纵马飞奔入城。

      “下车了,下车了,金陵城到了,都下车了,东西都拿好哈,别落了东西在车上哈!”

      车把式招呼众人下车,收了车钱,便去了道边驿站,喂了马,检查了车,坐在差棚子里要了
      一碗便宜的茶嘬着,观察着来来回回的旅人,候着时间,准备下一次发车。

      “你哪的?干什么的”守城的兵士看了看傍晚快落的太阳,不耐烦的抽过王笙手中的路引。翻
      开看看了。

      “应天府,王家村的,来京城访友的。”

      “行了,快走快走,没看后边这么多人等着呐。”将路引扔回王笙手中,兵士挥了挥手,很
      快就放行了。

      和众人一一道了别,王笙进到金陵城中,目光所及之处,是一条宽阔笔直的大路延伸到远
      处,抬眼望去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大的商店门首还扎“彩楼欢门”,悬
      挂市招旗帜,招揽生意,端的是一幅繁华景象。

      街市行人,摩肩接踵,川流不息,有做生意的商贾,有看街景的士绅,有骑马的官吏,有叫卖的小贩,有乘坐轿子的大家眷属,有身负背篓的行脚僧人,有问路的外乡游客,有听说书的街巷小儿,有酒楼中狂饮的豪门子弟,有城边行乞的残疾老人,熙熙攘攘,尽是一幅人生百态。

      王笙见天还早,便逛起了晚市,从七老八十的婆婆处买了只据说是家养的老母鸡,又去鱼肆捞了两尾活鱼做礼。等天渐渐有了暮色,才七拐八拐的顺着路人指的方向,寻到了厨子多官的家门口。

      “叩叩,叩叩。”门环叩响的声音,在暮气沉沉的夜晚异常清晰。

      “嗝~敲什么敲,来了,来了,这么晚谁呀。”多浑虫打着酒嗝,眯着小眼,提着个灯笼从屋里出来,开了黑漆的院门,只见一个刚及冠的书生打扮的后生站在台阶下,一手提着一只咯咯乱叫扑腾着的母鸡,一手提着两尾活鱼,书生袍子的下摆被甩动的鱼尾溅上了不少的水渍。

      “嗝,后生,你找谁呀”

      王笙抽出那封多浑虫找人代写的信,“我是王笙,住在应天府,王家村,找我堂叔,堂叔名叫多官。”

      “哦,你就是我那侄子,王笙呀”多浑虫听到王笙的名字似乎有些激动,踉跄着往前挪了几步,抬起手中的灯笼照了照,“别搁门外站着了,快进来,快进来。你人来了就好,还带东西做什么..”说着连院门都不记得关上,拉着王笙就往屋里走。

      “多叔,这不是听说过几日新婶婶就要进门了,这些权当个贺礼了..”王笙打量下自己这个堂叔,乱糟糟的头发拉耷着,被脸上的肉挤在一起的五官,红彤彤的酒糟鼻子,邋遢的裹着脏兮兮的破布衣,散发着一股酒气,原本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人,看起来像个糟老头子。

      “哎,你这娃子...”多浑虫不好意思的搓搓手。

      “呵,你就是这老浑虫成天惦记的侄子,倒是长得挺俊,也甭叫他什么多叔,直接叫他多浑虫就行,”说话间,一个声音插了进来,这院子不大,只一间正屋,一间厢房,院子空着的那边有一口水井,墙角搭了间厕所,正屋和厢房拐角隔了个屋子,应当是厨房了,只见亮着灯的正屋门口,站了个魁梧汉子,膀大腰圆,枣皮色的面庞,一身的酒气,

      “嗝,倪,倪,倪二,你混说什么呢...”

      “嘿,你别说你不是个老浑虫,成天除了吃酒打屁,你还会个啥,你说说..”

      王笙听了这话,才明白自己的堂叔竟然那本书中有名的糊涂虫,多浑虫。那个魁梧汉子竟是在街面上有着诨名醉金刚的倪二。说起来倒有些传奇,原本自诩诨名醉金刚的倪二是看不起老实懦弱,一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多厨子的,只是两人竟机缘巧合下成了邻居,倪二也没想到这个看似懦弱的多厨子,竟然有着不输自己好酒量,做得一手好下酒菜,作为贾府的厨子,虽说没什么大体面,但是顺那么一两瓶好酒也是可以的,开始倪二只是找多浑虫蹭酒喝,一来二去渐渐地到交上了朋友,平时也会多看顾多浑虫一些。

      “啧啧,好小子,这鱼竟还是活的,”倪二拎过鱼,扔到多浑虫怀里,“老浑虫,快去整两个下酒菜,配上那酒正好”

      “多叔,倪叔,要不你们先去喝着,小侄去烧个下酒菜。”

      “哟,你这小书生也会烧菜,这小胳膊小腿的小鸡崽子似的,能行吗?”

      “倪二,你,你别欺负我侄子..嗝~笙哥儿,你今儿个才来家,还是让叔来吧。”

      “没事的,叔,你就和倪叔回屋等着吧,”王笙笑了笑,将鱼和鸡送到厨房,又到多浑虫指给他住的厢房,放下行李,换了身居家服,净了手,就准备开始刨鱼杀鸡。

      考虑到三个男人的食量,王笙先将老母鸡杀了,拔毛清理干净,洗净切成块,放到事先准备好的调料里腌制,然后放入油锅爆炒,等表皮微黄,然后将剩余酱汁倒进锅里,慢火煨熟。王笙又将两只鱼清洗干净,放少许的醋和盐腌一下,把鱼放入炸至七分熟。

      又从带来的坛子里捞出几根酸笋,切成段,用沸水焯一下,锅里放上油,放入蒜白、辣椒、酸笋,加入适量的水,加入盐、鸡精、醋、生抽。放入鱼,换小火慢慢讲汤汁收干净。

      不一会儿,两道下酒菜就做好了,端到屋子里,那二人尝过味道后,吞吞舌头,都不由得连声称好,多浑虫也惊诧于他这个侄子,竟也有这般好厨艺,比上荣国府的管厨大师傅也不遑多让了。在一阵风卷残云,狼吞虎咽,三人推杯换盏间,夜,渐渐深了。

      “嗝,笙哥儿,别送了,嗝,没想到那老浑虫竟然有你这么个俊秀侄子,别看他不着调,却
      是个疼你的,知道了你之后,成天就跟爷爷我说你怎么怎么好,爷爷耳朵都起茧了,你可要好好
      孝顺他,知道不?嗝~”

      “是,小侄记得了,倪叔慢点。”王笙提着灯笼,扶着他出了院门,倪二却挥挥手,躲开了王笙的搀扶。

      “成了,别送了,嗝~你好歹也叫我声倪叔,以后有事尽管来找你倪叔,啧,没想到那老浑虫竟是个有福气的。嗝儿,走了”

      送走了倪二,将喝得烂醉的多浑虫扶到主屋的炕上躺好,脱了鞋,盖了被子,王笙到院子里打了水,清理了下自己,将换下来的衣服洗净,就手晾到了院子里,回到厢房,整理完行李,熄了灯,躺在炕上,摸着身上盖着的簇新的被子,身下的褥子都是新换的,

      王笙不由得想到,虽说书中描写的多浑虫是一个只知道喝酒睡觉的破烂酒头厨子,但是他今日见到的多浑虫虽说嗜酒,懦弱,不成器,但对待朋友却不吝啬,对他这个唯一的亲人也是极好的,也算得上是个好叔叔了。

      第二天清晨,天刚蒙亮,王笙就起了床,推门来到院子,夏日清晨的空气带着丝凉意,格外清新,院子的地上结了一层水汽,湿漉漉的,墙外的无花果树的树枝爬进墙头,一只花喜鹊正在枝桠上蹦跶着,“喳喳,喳喳。”王笙深吸了口气,伸臂舒展了下筋骨,觉得今天整个人都萌哒哒的,真心不要太好了。

      去井边提了水,梳洗了一下,正屋里的多浑虫还躺在炕上昏睡着,鼾声震天,王笙笑着摇
      摇头,看这架势估计不到天晌,是起不来的了。

      进了厨房,将昨天晚上翻到的小石磨拿出来清洗了下,然后把昨晚泡好的大米和黄豆取了
      出来,先将黄豆磨成浆,滤掉渣滓,加水放在锅里,煮着,只加几勺白糖调味,就是一锅香浓的
      的豆浆。又多加了水,把大米磨了水浆,将米浆薄薄的摊在竹蔑上,上蒸锅蒸熟,揭下来薄薄的
      像宣纸一般通透的米皮,挂在竹竿上在阴凉处晾晒着,

      这是王笙前世在一个广东来的厨子那里学到的,叫做沙河粉的小吃,虽然在这个时代,用手磨米浆是个极费力气的伙计。取下一片凉好的米皮,折起切成一指粗细的米条,浇上用肉丁,香菇丁,熬成的酸酸辣辣的浇头。配上一碗热腾腾的豆浆,这顿早饭便齐了。

      吃过早饭,王笙便去早集逛了逛,多浑虫的家位于荣国府的后街,这一片的规格都差不多的
      院落,大都是给在荣国府工作的外院的下人们住的,像是内院的婆子,丫鬟,都是在府里住着
      的,轻易地不出来。这地脚也是方便,出了巷子,左拐不远过了两条街就是民安街,整条街街上
      住的都是平民,早上常常有早市,都是城外种地的庄稼人,天不亮就在城门外候着,早早的来到
      民安街上占个好摊位。

      王笙看了看,这些蔬菜大都是今早采摘下来的,有的还带着露珠。王笙挑挑拣拣的买了一
      筐竹笋,又买了些蔬菜种子,打算把院子一边的地平一平,划个菜园。

      王笙回到院子,刚进厨房把竹笋放下,就听见正屋门响了,抬头就看见多浑虫拖着个鞋子,慢悠悠的挪进厨房,“笙哥儿,这么早就起了啊”

      “嗯,起了会儿了”王笙净了下手,切了碗米皮,浇上热在锅里的浇头,拿双筷子,然后将
      碗递给多浑虫,又盛了碗豆浆放在桌上,“叔,我想把院子边上的地整整,种些蔬菜,怎么样。”

      “嗯,你想弄就弄吧,”多浑虫在水缸里舀了瓢水,胡乱的抹了几下脸,接过碗一屁股坐在桌上,抄了口米粉尝了,咂咂舌,味道不错“早先那也就是块菜地,你叔我懒的弄,也就撂那
      了,你拾掇拾掇也好。”多浑虫又道,“对了,笙哥儿,鸡鸭鱼肉什么的,你就不用买了,府里
      多的是,晚上我给你捎回来些,仅够的了。”

      王笙应下了,想这不愧是曹大大笔下的视金银如粪土,有着破天富贵,拔下个汗毛都比百姓腰粗的荣国府,连一个算不上名号的破烂酒头厨子,鸡鸭鱼肉都能说拿多少就拿多少,竟成了惯例,怪不得最后会破败,

      不过现在看情况苏州的林如海病重,贾琏送林姑娘回乡,那么这时贾元春还没有封妃,贾府还鼎盛着呢,就算封妃了,也有着好几年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富贵日子,就现下而言,倒也是个打工的好去处。

      多混虫吃完早饭,一碗暖暖的豆浆灌下肚去,打了个饱嗝,倒也舒坦,然后就拎着酒壶就出门去了。

      王笙自去收拾自己的三分小菜园子不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多浑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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