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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林云小姐,林云小姐……”
      耳边顺嫂的连声呼唤,将她的思绪从未知的远方拉了回来,林云有些赧然:“什么事?”
      “没有,我只是看小姐一直在发呆。”她微微笑道,“要不要我给您泡杯宁神茶?”
      林云摇摇头:“顺嫂,不用了。”
      待她走后,林云环顾四周,空荡的大厅,看在眼中,比初次所见的似乎愈加的冷寂,她叹了口气,往二楼走去。
      房间内,亦是一片清静,莫明的,开始怀念彼时和公司同事嬉戏打闹的情景。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上的那盏琉璃吊灯,心底,浮起一种叫做焦躁不安的情绪。她翻了个身,盯着面颊贴住的青瓷瓷枕良久,细细数过每一处纹理,以及印刻在其上的萱草,默念了数遍一旁的文字,“积玉堆金无边岸,限来时,悔后晚,病患过关,谁救得贪心汉”。
      ……
      只觉异常的空虚。
      她不禁苦笑:林云,不过才做半日金丝雀,已如坐针毡。
      索性坐起身,可是,却不知该做些什么,于是重又躺了回去,眼神一一描绘过天花板上的图案。

      也不知过了多久,竟沉沉睡去,醒来时,已近午时。
      匆忙起身,梳洗完毕,走出房间,楼梯拐角处,正看见陆妈上楼来。
      “林小姐!”陆妈立时垂手侧立一旁,“正要上楼问您,午饭是在偏厅用餐,还是我们给您端上楼去?”
      林云一愣:“沈老先生他们呢?”
      “老太爷刚刚睡下,说晚点再吃,大少爷已经用过膳了。”
      原来如此,林云眼眉一垂:“那麻烦陆妈你给我送到房间好么?”

      饶是胃口欠佳,依然挡不住饭菜的丰盛,吃到腹部微涨才停箸。
      电话响起的那刻,心中滑过一丝欣喜,总算有点声响。
      “林云小姐!”
      林云有些怔住,继而愉悦:“廷叔!”
      “是,我是。”沈佐廷不禁微笑,第一次听她如此开心的唤着自己的名字,“在沈园可好?”
      “好。”如果好的定义是衣食无忧,那她此刻已算极好。
      “少爷明日进手术室。”
      他?林云微窒,下意识的清了清嗓音:“医生怎么说?”
      “教授说如果手术顺利,陪女伴逛街应该不成问题!”
      林云大感释然,这几日,不是不曾为他担心。
      “林云小姐,少爷想跟您说几句话。”
      登时错愕,她有些慌乱的看了看话筒,竟有种想要挂下电话的冲动。
      “我是沈渊海!”电话那头的声音颇为沉静,“你……在房间?”
      “嗯。”
      “如念呢?”
      “她……参加朋友的送别会了。”
      “陆小姐没来找你?”
      “有,可是……”你家小妹不喜欢,林云心中暗道。
      “别太过理会旁人的看法,你若想去,便可去得。”
      “为什么?”三个字刚一出口,林云已后悔不迭,定是在房中闷的太久的缘故,说话已失去分寸。
      对方似乎也有些愣住了,停了片刻,才又出声:“你并非受雇于沈家。”
      并非受雇于沈家!林云心一沉,暗自嘲讽,是否在奢望会有其他的回答?
      “我知道了。”
      “我明天动手术。”
      “哦。”
      “如果一个人太闷的话,你可以叫玉姨把我的书房打开。”
      “嗯。”

      “廷叔!”放下电话,沈渊海看了一眼身旁的沈佐廷,颇有几分无奈。
      沈佐廷顾自微笑:“少爷不是也担心林小姐么?”
      沈渊海忽然问道:“廷叔觉得怎样才算幸福?”
      “看各自对幸福的定义如何了。”沈佐廷笑,“我只知道,比尔·盖茨不是少爷您的追求。”
      沈渊海不语。
      “教授已经答应,愿意为大少爷做手术。”
      “前提是,明天的手术要成功。”沈渊海抬头看着他有些担忧的面容,笑道,“廷叔,推我出去走走?”

      捏着话筒许久,林云才将它放下。听见自己的叹气声时,她大吃了一惊,何时变得如此善感?
      下意识的挺直身子,走到窗边,有几株紫藤蜿蜒着绕过玻璃,依稀有白色串花垂摇。
      临行前,曾跟父亲说笑,身处异乡,自有沈渊海做依靠,当日无意说出,怎料日后竟差点变成谶语。
      难道不是么?林云苦笑,方才不是有所期待,才会有那么一丝半点的失望么?
      她抬首,看向窗外的蓝天,有片片云絮漂浮,仿若鱼鳞,轻,且淡,一阵微风,似乎都可将其悉数吹走。
      玉姨忽然敲门进来:“林小姐!”
      “什么事?”
      “三少爷刚才打电话过来,说如果您想要去书房的话……”
      “玉姨,可否带我去书房?”

      走出房间,下得楼梯,眼见玉姨要将自己带出大厅,林云有些疑惑:“玉姨。”
      看着她困惑的表情,玉姨会意,笑着解释:“只有大少爷的书房是在楼上的。”
      出了厅,往左拐,经过游泳池边时,林云忍不住多望了几眼。
      又往前走了几步,才看到一座颇为古朴的建筑,真真是碧瓦红墙,门楣上方嵌着“心府斋”三个字,字体雄俊有力,气势非凡。
      走到二楼的最里间,玉姨才俯身开门。
      书房大的超乎想象,先前在落园所见的,与此处相比,已可称为“玲珑”。而让她愈加惊讶和好奇的是,书桌一旁的这台大型计算机。
      “林云小姐若是想找书的话,可是先在这里查询。”
      依着玉姨的指示,林云试着输了“牡丹亭”三个字进去,不出一秒,电脑立刻显示“W-M-2-321”,正要询问玉姨是什么含义,却见她已指着尽头处笑道:“林小姐,在那里。”
      林云抬头,那里,有点点红光闪烁,走过去,指示灯下,正是汤显祖的《牡丹亭》,书架侧面的标签上,标示着“W-M-2”的字样,顿时明了,原来和就学时常去的图书馆一般,无外乎是“文史”类以及书名第一个字母的含义。
      “三少爷为了能方便找书,所以亲自设计了这个书房。”
      林云环视一周,当得上是浩如烟海。
      可是这么多书又如何,穷极一生,也未必看完十分之一。
      想毕,又不禁摇头:能拥有,便已是莫大的福气。

      有佣人捧了茶点上来,在门外轻扣。
      “放桌上吧。”玉姨吩咐完后,转头看向林云,“林小姐要是有事的话,请按一下一号键,马上就会有人上来的。”
      说完,她便笑着离开。
      室内,顿时安静下来。
      深吸了口气,林云在房间里四处踱走,不知该挑选哪一本书来翻看。
      以往,常常感叹没得选择,而今,太多的选择,却也同样的头痛。
      正要抽起那本《阿莱夫》时,脑海中忽然闪过上午沈园主人提及的那个名字,不由得回转身,在电脑上输入“葛雷诺耶”,隔了片刻,屏幕上显示:“您所输入的是否是‘格雷诺耶’?”下面所列的是聚斯金德的《香水》,林云的指尖微微顿了顿,随即按了确认键,很快便在书海之中找到了那本书。封面装帧颇为刺眼,红黑两色,有一些些诡异和矫情,若放在书店,以这样的色调和书名,林云断然是只会扫过一眼,随即跳过。
      拿起书,坐到桌前,正准备翻看,忽然发现笔筒下,有白色一角露出,不由得伸手,将它抽了出来,是张照片,翻转过来,竟……竟是沈渊海在海边的影像,相片中的他,言笑晏晏,整个人,和身旁的海景一样的明亮。
      原来,他也是会这般灿烂的微笑!

      意识到自己看的有些入痴,林云赶紧将照片放回原位,正襟危坐,重又将书拿起,翻过扉页。
      原以为只是一本粗粗翻阅,让自己大概了解主人公是怎样一个人物便可放下的书籍,却不料,竟将她深深的吸引住了。
      格雷诺耶,一个天生对气味极其敏感的人,一个天生缺乏气味特征而被世人所惧怕和漠视的人,在他的意识中,从来没有道德底线的约束,对金钱、权力、名誉和地位的追求也一直是处于最懵懂期的淡泊,唯一的欲望,便是对香味的追逐,以及获得这个世界的认同。
      书的结尾,沉重的让林云喘不过气来,为着所追求的香味,主人公杀害了25位少女,并制造出了一种可以迷惑世人的香水,所有人为之疯狂的时候,他却终于明白,自己依然被这个世界所遗弃,虽然存在,却依旧无法被大众所承认。结尾处,他将少女的香味滴在身上并被众人撕而食之,看到这里时,林云的大脑一片空白,只能不住的摇头,连叹息都已不会。
      良久,合上最后一页,她这才发现,自己的双唇发干,指尖微微颤抖,脑袋,像经历过一阵巨雷之后的嗡嗡作响,而她的心脏,也仿佛极度恐惧之后,跳动的让人发慌。
      恐惧,是恐惧,已很久没有一本书让她看完,有心底发寒的感觉。
      原来,这个世界,还可以这样来解读!
      内心,忽然一阵恐慌,她下意识的将书扔到了一旁,想要站起身,却发现,两腿不住的发抖。

      走出书房时,正见玉姨笑着迎上来:“林小姐,程小姐的电话。”
      程千璇?林云暗自猜测,她找自己做什么?
      “云姐,是我。”电话那端,是程千璇温婉的笑声,“晚上有个聚会,要不要一起来?”
      “我?”林云愕然,旋即摇头,“我还是不去了,你和朋友玩的开心一点。”
      耳畔,忽然有沈如念笑着问道:“云姐姐,谁的电话?”
      还未来得及回答,那端的程千璇已听到如念的声音:“云姐,让我跟如念说几句好么?”
      林云将电话递给如念,站到一旁,听她笑着说“好好,没问题”和“几点,何处”之类的话语,已有几分猜到,只怕自己又要一番推脱了。
      果不其然,沈如念一挂下电话,即回头微笑:“云姐姐,晚上和我一起去吧!”
      林云尚未作答,却见她仰头看向自己身后:“爷爷,晚上可否让云姐姐和我一块去参加千璇姐的聚会?”

      “怎么,在家一刻竟也闲不住?”
      听到声音,林云心一跳,回头,正是沈渊跃。和初次见面一般,冷漠而疏离,言语,依然字字带刺。
      应该不是自己多心吧,林云在心底自嘲。
      “年轻人,肯出去走走,总是好事。”沈园主人突然出声,林云这才注意到,不知何时,他已下楼,坐在大厅的紫檀椅上。
      “沈老先生,我……”
      林云刚开口,就被一旁的如念扯住:“谢谢爷爷。”
      “可是……”
      “佐成,园子里的霍香蓟开花了没有?”
      “还没,老爷。”沈佐成屈身答道,“今年床土太湿,虫害猖獗,怕是开不了了。”
      “花若不开,怎会有人欣赏!”沈老爷子淡淡说道,“明年通通换作千日红吧。”
      林云心中一凛,不敢再多说什么,只是低声说道:“那我们先上楼去了。”

      上了楼,才发现,后背已然湿濡,沈园的夏天,竟比别处都要炽热。
      站到镜子前,愈加的沮丧,林云,何曾有过每日战战兢兢面对众人的情形?
      玉姨忽然来敲门:“林云小姐,怎么还不换衣服?”
      林云看着她:“玉姨,我没有晚装。”
      “怎么会呢?”她笑着走到里间,打开衣橱,一排华贵服饰。
      林云不由得闪了下眼。
      “昨日匆忙为您挑了几件,也不知林小姐喜欢哪种款式,不过参加宴会应该是不成问题的。”玉姨挑了一件黑色礼服,“这件如何?”
      “林云自然相信您的眼光了。”
      礼服的样式极为简洁,无肩带式的设计,掩盖了她肩部过宽的缺陷,黑色穿在身上,颇显得大方知性,及膝的裙摆,也突显了她修长的腿型,林云有些欣喜的看着镜中的自己,不张扬,却也极为得体,她颇为感激的看了看玉姨。
      “我只是照三少爷吩咐罢了。”玉姨摆手笑道,挑了一副墨绿色吊坠耳环,上嵌有玉色琥珀递给林云。
      沈渊海?林云微蹙了下眉,不愿深思,重又看向镜内。
      竟有七分大家闺秀气质。
      林云站直身,压住想要屈膝行礼的冲动,呵,整一个想象中的英伦淑女。

      愈接近目的地,她的心情,愈是复杂,紧张和期待交织成莫明的惶恐。
      车子停下时,林云很自然的去推开车门,手伸到一半,忽然醒悟,赶紧缩了回来。
      车外,已有人拉开车门,是个颇为俊秀的青年男子:“两位小姐,请进!”
      林云长吁口气,差点出尽洋相!
      还未进门,如念已被一男子拉住。
      “云姐姐,你先进去,我一会再过去找你。”
      林云只得硬着头皮,跟在领路人身后。
      宴会厅内,正是热闹之时,真真是衣香鬓影,冠盖云集,只扫了一眼,便已看见娱乐版头条常见的那几位公子少爷。
      珠环翠绕,俱是些美丽女子,林云眼中,个个气质脱俗,可是,程千璇,依然最为突出。一袭粉色长裙,同色钻石耳坠,优雅端庄。和人交谈,轻声细语,举手投足,无不让人心动。
      “云姐!”看见她,程千璇笑着走了过来,厅内的宾客,这才将目光投注在林云身上:这女子,是何家千金?
      林云努力回了个笑脸给她:“千璇。”
      “还怕你不来呢。”程千璇笑着拉她往人群走去,“如念呢?”
      “她在门外和朋友聊天。”

      “Michelle,介绍一下?”一年轻男士笑着看向林云。
      “林云,程府的上宾。”程千璇一一介绍,这是乔家大少,那一位是徐家二公子,穿灰色西装的是邹家嫡孙,一身休闲打扮的是刚回国的李家继承人……
      一个个都衣冠楚楚,谈吐得体,尽管相貌出众者寥寥,可是,浑然不似想象中的二世祖。
      不多时,林云身边已围了一圈人,虽没有盘根究底,追问家世,可是,她依然可以感觉到众人的好奇。
      一黄衣女子笑问:“怎么以前没见过林小姐?”
      “我刚来香港。”
      “刚从国外回来?”
      “不是,我从H市过来。”
      “来香港做事,还是念书?”
      “我……来看朋友。”
      都默契的不再提问。
      音乐声起,有男士邀舞:“林小姐,可否一起跳舞?”
      林云大为赧然,连连摆手:“对不起,我不会跳舞。”
      的确不会跳舞,同事联谊会上,一曲最简单的慢四,都踏错舞步,更何况,是维也纳华尔兹。
      对方亦有些尴尬,却依然很有礼貌的笑着离去。
      接连拒绝了三人,林云终于得以安静的坐在原位,听众人的言谈。

      “……还是Michelle最为幸福,始终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
      “是啊,她去岁说想要学珠宝设计,今年6月便可开一间珠宝公司。”
      “那也是人家有这能耐,像安芬你,前年和她一起学水上飞机驾驶,拿到驾照的不也只有她一人。”
      叫安芬的女子笑着叹气:“实在是太过辛苦。”
      “听说《璐璐》10月要在国内巡演。”
      “我和子珊都已经订了票了,佳虹你呢?”
      “我?我更想去听波切利的演唱会。”
      “女高音,始终还是maria callas的声音最让人心动。”
      “可我还是喜欢Tebaldi的《蝴蝶夫人》多一些。”
      ……
      一句话也插不上,林云从不知,自己是如此的不善言辞,她不知鲁宾斯坦,无法评判其放荡的私生活,更不清楚Catherine Deneuve和阿佳尼之间的恩怨,LV今秋的新款,呵,愈发的无从说起……待话题转向82年的波尔多红酒时,她的手心已经俱是冷汗,从不知,从不知,有一天自己也可以无知到这般境地!
      她不禁低头苦笑:林云,此地,真不适合你,你是跟医学世家出身的李君谈论治疗肾病的土方,还是和哈佛管理学精英探讨买十斤鸡蛋,4元8角的洋鸡蛋比6元的土鸡蛋要便宜上12元?
      想及,自己也不觉莞尔。
      耳边忽然有女子的声音:“林小姐,不知你的看法如何?”
      “啊?”林云一惊,已可想见自己的张口结舌。
      刚回座位的程千璇笑着接过话题:“子眉,又想找人给你撑腰了不是!”
      “谁叫Michelle你每次都不支持我?”被唤作“子眉”的女生嗔笑道。
      “云姐,怎么不去跳舞?”程千璇看向众人,“在座的男士,看见美丽女子,怎么都变得不甚殷勤了?”
      林云面色微热,低声道:“其实,是我不会跳舞。”
      一男子直起身:“如果林小姐愿意,在下很乐意做你舞伴。”
      林云顿时愕然。
      程千璇笑道:“祖琛可是我们当中舞技最好的一个,由他带你,云姐你安心跟着脚步就好了。”
      正待推辞,大厅内,忽然传来一阵骚动,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由自主的投向大门那一侧,林云也忍不住好奇心,抬头望去,正见一明艳女子,定睛一看,竟是陆辰君。
      大红色低胸长裙,依然招摇!

      一女子“嗤”了一声:“她怎么会来?”
      “那是谁?”有男子低声问同伴。
      “陆辰君,远腾的二小姐。”言语中,分明有几分不屑。
      有人轻笑:“原来,她便是传说中的那位卡门。”
      卡门?林云大为惊愕,怎会?下意识的看了程千璇一眼,却见她一脸平静,和一旁女子的忿然迥乎不同。
      陆辰君一路浅笑,行到这边时,已有不少人暗自直了直身子。
      不知为何,林云竟有些害怕她前来打招呼。
      却见她只是看着程千璇,笑意嫣然:“Michelle,恭喜你设计室成立。”
      程千璇亦微微颔首:“谢谢!”
      她目光一转,面向坐在林云右侧:“佳虹,还没恭喜你新婚呢。”
      被她点到名的女子,面色微沉,立又恢复平静:“多谢!”
      场面,竟有几分剑拔弩张的意味。
      程千璇从椅子上站起身,正要说话,却见她递了一个礼盒过来。
      “我想,第一份设计品,由作者自己保留,应该更有意义吧。”说完,陆辰君笑着和众人告辞,“我还有事,各位玩的尽兴啊。”
      林云看着她的目光从自己身上淡淡瞥过,脸上不禁一热,眼见她的身影即将消失在门外,略一犹豫,随即站起身,和程千璇低声说了句:“我出去一下!”
      快步走出大厅,正见陆辰君的背影,林云喊了声:“陆小姐!”

      陆辰君回头,见是她,抿嘴笑道:“我方才还在想,若走出那扇大门,程家依然只有迎来,没有送往的话,这里,就真的没有陆辰君可交的朋友了。”
      林云面有愧色:“怎么这么快就走了?”
      她站眙笑道:“你明知的,我是来捣乱,目的既已达到,难道还要为人表演马戏不成?”
      林云登时“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第一次参加这种宴会,有何感受?”陆辰君眉眼间尽是慧黠。
      林云苦笑:“有如置身鼎镬!”
      陆辰君却不再促狎,轻声道:“记得去巴黎游学时,无意间收到一位伯爵夫人的邀请卡,失眠了整整一夜,做足功课,到了现场,依然手足无措。”
      林云心中一动,静静的看她。
      “所学的法语词汇,通通抛在脑后,耳边听到的,俱是些晦涩难懂的天文会话,情绪低落一天,以至于后来有人跟我说中文,都反应不过来。”陆辰君对着她眨了眨眼,“后来才知,原来那夜,有不少人夸我极美。”
      林云会意,笑道:“那我今晚定然错过不少溢美之词。”
      陆辰君笑:“没猜错的话,你肯定还漏过了不少女明星的八卦、纽约的股价和本周的天气变化。”
      好一个聪明女子!
      林云伸出右手:“可否重新再介绍一次,我是林云!”
      陆辰君一愣,继而握住她的手:“我是陆辰君!”
      相视而笑!

      ps:《香水》一书,至今没有再看第二遍,只因看完后,感觉实在太过诡异,只记得当时真的有心底发凉的意味。本书的作者聚斯金德,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德国人吧,故事的主人公,倒是出生在法国巴黎,久未翻看,或许记忆有些偏差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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