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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笨鸵鸟 ...
你有没有看过鸵鸟?自然界里最大的鸟类,可是胆子最小,风沙来袭的时候,只会把脑袋深深的扎进沙土里,仿佛看不见就不存在。她就是一鸵鸟心理,面对她无法控制的另一面,脑袋能埋多深就埋多深。
下班的时候接到沈恪的电话,说他要出差,去广州大概一个星期,她立刻就领会了精神:晚上睡觉大门要反锁,没事不要深更半夜往外跑,闲着没事去帮他收拾一下屋子,好长时间没怎么住人了,记得给他的花花草草浇水,最好能一个星期以后去接机,完完全全的少爷作风。
日子过的波澜不惊,可是老天爷有时候就喜欢来点刺激。咖啡厅,夏初盯着坐在对面一男一女,还是有点云里雾里。半个小时过去了,她只记得那个女孩子自称是沈恪的青梅竹马,这个男的自称是女孩的青梅竹马,不行,有些晕了,谁和谁来着?
“那个,我好像不认识你吧?”
“我不叫那个,我的名字是唐歆,唐歆,我和沈恪才是真正的青梅竹马,他小时候爸妈工作忙,阿姨也不能一直照看他,放学了我妈就把他接回我家,我一直到6岁之前都和他睡同一张床,你知道么?他爸爸管他很严,他高二那年考试统统挂红灯被沈爸爸吊起来打,是我哭着给他求情,沈爸爸才放过他,你知道么?他曾经半夜翻墙出去打架,结果被小混混们打到骨折,是我悄悄跟在他身后,叫的救护车,你知道么?······”
她有片刻的失神,沈恪的童年?她从没想过,他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是17岁,似乎沈恪从来就该是那个样子,17岁的青葱少年,原来他也有过那样的童年,可是她从来不知道,甚至从未想过去了解。
唐歆盯着她,仔细的打量,这就是让沈恪挂心这么多年的女人,也是他不愿意回S市接手阿姨公司原因。小小巧巧的,穿上高跟鞋也才160的样子,还没有自己高,白衬衣,牛仔裤,没有一点女人的味道,甚至都不化妆,只是肤色很白,吹弹可破的样子,尖尖的下巴衬着剑眉星目,可是仅就如此,远远不值得沈恪放弃那么多。
“不好意思,唐小姐,我们并不熟,假如你想叙旧,你应该找沈恪,不是我。”她实在不喜欢这样的戏码。
“夏小姐,我叫张明杰,巧得很,是唐歆的青梅竹马,和沈恪也是一个院子长大的,今天来很简单,认识一下久仰大名的夏小姐。”他着重的念着久仰大名4个字。
她抬眼瞅着吊儿郎当的张明杰斜斜的靠在椅背上,加上一地痞流氓的调调,心里头就有点冒火。
“夏小姐,其实我和你也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只是,我觉得不能在这样下去了,为了沈恪好,请你,离开他。“娇滴滴的唐小姐讲话更带刺。
痞子再次开口“夏小姐,”他顿了顿,点点自己再指着夏初说“你觉得,我们的圈子一样么?”
夏初真想笑来着,这戏码真是雷,好了,作为一个配角,她浪费宝贵的午休时间也够了。“唐小姐,我和沈恪是朋友,但我没义务替他听你在这里怀旧,有问题请找他。至于这位张先生,”她霍的起身,“我不管你是青梅竹马还是青梅芝麻,所以请你也别管我是什么圈子的。”
说完转身就走,轻巧的踩着3寸高跟鞋,走了几步,又想起来,折回来,对着未反应过来的俩青梅竹马“两位,你圈子想必要高级些,所以这杯咖啡谢谢你请了。”
张明杰看着去而复返的夏初脆生生的扔下这句话就蹬蹬蹬的走了,忍不住就哈哈大笑了起来。丝毫不理会身边唐大小姐跺脚埋怨,给远在广州的人发了挑短信:兄弟,你那媳妇够辣的啊。发出去,又想了想,再添上一句:不过大小姐也不是吃素的,你革命尚未成功,小心后院失火。
“夏经理,请来一下我的办公室,带上最近工厂的报价单”陈沐裎直接给她下达命令。
夏初静静的坐在沙发上,陈沐裎一如既往的拿着文件低头审阅,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很聪明的商人,原本以为年纪轻轻的他压不住这一帮地头蛇,可是3个月过去了,公司原来亏损的好几个出口部开始有扭亏为盈的迹象,那帮40来岁耀武扬威的经理们也都老实了不少。不过她,作为唯一一个女经理,出现在他的办公室的次数是不是太多了?
“夏经理,这周三,工商总会有个一个饭局,你到时候准备一下,和我一起去。”完全是任务式的,他连头都没抬,没得商量了。
呃,她可不可以拒绝,对面的人立马抬头“希望你这次不要穿那么高的鞋,然后半途而退。”算了,无声的抗议淹没在肚子里了。
又是毫无新意的宴会,你来我往,觥筹交错,可是都有名正言顺的理由,她闷头小口喝香槟,远处陈沐裎正在和政商界认识联络感情,其实他适应的很好,就算是多年生活在国外,毕竟是中国人,老祖宗的那一套耍起来还是有板有眼的。
只是坚持了一小会,她又跟陈沐裎请假了,不是因为鞋,是她笑得有些面部抽筋了,这个长,那个局的,她一小小打工妹,只能致以十二万分的笑意表达尊敬。只是时间久了,脸上的肌肉就抗议了。“我去拿杯喝的,你要么?”拿喝的?摆明了要溜号,他转头看见她小小的,才刚刚到自己的肩膀,期期艾艾的眼神似有抱歉,语气就不由得放软了“去那边休息会儿,我待会去找你。”
她立刻如蒙大赦,乐呵呵的坐在角落里休养生息。知道是这种华而不实的饭局,早早的抽空吃了顿实在的晚餐,现在点缀些糕点什么的正正好。小小的抿一口香槟,虽然她能喝,酒量也好,但其实她不爱喝酒,白酒和啤酒可以忍受,最讨厌红酒,近几年,酒桌上流行红酒了,宴客时桌上没有红酒似乎就算不得有品味,本应该2人坐在幽静的灯光暧昧的餐厅,视线交错,轻巧摇晃高脚杯里莹透液体,闻闻那浓郁的香味,低头小酌一口红酒,让甜的,酸的在味蕾上徘徊,就像是品味人生。可是现在,红酒满满倒上一杯,牛饮一样。不过,她倒是实在不喜欢红酒的味道,不似白酒那么直接,烈性,也不像啤酒那样清凉,爽口,总是带些苦苦的,蜿蜒曲折的味道。
她第一次喝红酒被灌到吐,因为实在不喜欢红酒味,总是一口一杯直接干掉,客人便以为她是个中好手,喝酒尽兴,一杯再一杯。她那时年轻,人人都不想得罪,结果喝到吐,一个人躲在卫生间,不敢出去。悄悄给沈恪打电话,刚听到他接起来,喂了一声,眼泪就唰的一下流下来了。再后来慢慢的从菜鸟变成老鸟,才发现生活中,即便没有这些,还有其他很多事情,你不喜欢还是得接受,就跟红酒似的,就算是酸涩的、生硬的和辛辣的,你也要像享受圆润的,柔顺的,可口的。不然,碰上灌酒的,你怎么办呢?
回忆起以前,不知不觉又多喝了点,还是香槟的味道好,甜甜的,简单而清澈。陈沐裎老远就看到她乖乖坐着,小口小口的喝香槟,微微眯着双眼,眉梢眼角写着满足。他知道她不喜欢这样的场合,可是自己怎么那么笨呢,除了借口公事,竟然找不到理由约她,原来越是患得患失就越是不知所措。
“你喝了多少?”走近了才发现她好像喝了不止一点点,平常安静疏离的眸子竟然笑吟吟地望着他。
“嗯?没数过,可以走了么?”不行了,得快点走,醉了就丢人了。
夜风夹着些冷意吹来,让她迷糊的大脑清醒了点。她深深吸了口气,对陈沐裎挥了挥手:“陈总,那我先回家了,再见。”
“我也喝了点,不能开车。”他双手插在口袋里,直直的看着她。
什么意思,不能开车,难道让我送他回家?唉,一喝酒,连脑袋都糊涂了。
“陪我走走好么?醒醒酒。”说完转身向前。
她只能嘀嘀咕咕的跟着后面,唉,晚上12点了还要陪老板压马路,打工的真命苦。2个人就安静的慢慢走着,12点的城市还是喧闹非常,不过大街上的行人还是没那么多了,空气中的燥热和虚浮都消失了,沉淀下来的些些凉意,让每个毛孔都得到了舒张。轻轻的呵一口气,甜丝丝的,真是香槟醉人呵,饶是她纵横酒桌这么多年,还是有弱点,一喝香槟就醉。
高三毕业那年,有一次聚会他们一伙死党破天荒的淘来了香槟,说是喝过了白的啤的红的,要尝点新鲜的。然后她就毫无悬念的醉了,沈恪送她回家,她却直直的跑到徐朗家门口蹲着,她那个时候傻啊,就是不死心。徐朗的家她一直都清楚,每天上学放学,骑着车都会经过,每次经过都是把车速放慢放慢再放慢,要是正好看见他慢腾腾的骑着车出门,她必定会开心一整天。即便是后来2个人模模糊糊的在一起了,她还是习惯每天瞄一眼,安心。
徐朗家门口有一个很大的梧桐树,她就蹲在树叶的阴影里,醉的迷迷糊糊还和沈恪讲笑话,也不记得是什么笑话,沈恪都没反应过来,自己就笑得前仰后合。她瞪着沈恪,就想说他怎么那么不配合,顺着他直愣愣的视线就看到了,徐朗牵着一个女孩子的手,那天的月亮或许是很亮的,要不怎么记得那么清晰,他只勾着她的一根手指,那个女孩子她认识,理科班的女状元,漂亮,聪明,文静,他眼光向来不差。
然后终于死心了,初恋,不算开始就结束了。可是奇怪,她没哭,和沈恪摇摇晃晃的回家,她是真的想醉了,迈着迟缓凌乱的脚步在大马路上走S路线,肆无忌惮的,在路边的台阶上上下下好几次,间或横着穿过马路,尽管大半夜的路上没什么人和车,还是看的他胆战心惊,最后还是把她拽下来,轻轻搂过她的肩膀,没有挣扎,她很听话的安静了。昏黄的路灯,只将2人的影子拉的长长的。
就像现在一样,不过,她能踩到前面陈沐裎的影子,她傻气的用脚尖点点影子的头,前面的人却突然停住了,隔着一个影子的距离,问了句让她瞬间石化的问题。
“夏初,做我女朋友好么?”
已经有那么多的天灾人祸了,
那么,让至少还安安全全的我们,
认认真真,开开心心的的过日子,
不要再自怨自艾。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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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笨鸵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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