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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Side.2 ...

  •   <那是我的初吻>.

      我住院了。

      右手骨折,那是我翻墙进入黑曜中学时不小心摔的。

      草壁同学来探望我,在从他口中得知云雀恭弥毫发无伤的消息后,我的胃口好得不像话,活像一头小野猪。吃光了草壁同学送来的全部慰问品后,我悬吊着打了厚厚石膏的手臂,坐在病床上欣赏窗外的风景。大概是阳光太过晴好,看着看着,我许久都没动用过的诗词歌赋就这么脱口而出了。

      “白日当空照,永恒不变形,天空无日照,我恋始能停。”

      兴许是没想到我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草壁同学有些尴尬。但兴致极高昂的我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更来劲了。

      “相见须臾别,暂时慰我情,后来愈想念,恋竟似潮生。”

      “呃,飘飘同学……”

      “我正恋君苦,待君门户开,秋风吹我户,帘动似人来。唉,哲矢君,你可曾体会过这种酸酸甜甜的心情?”

      大概是我发春的迹象太明显了,草壁同学竟无言以对。一时沉默,随后,整个病房里除了腿上打着石膏不能动的两名病友以外,能走的都走了。

      环视了一圈被我故意清了场的病房,我懒洋洋地躺回床上,用被子蒙住头,谨遵医嘱开始静养。大概是对自始至终都没来探望过我一次的男神心存怨念,就在我养伤的这段过于清闲寂寞的时光里,又一个吓唬云雀恭弥的新招横空出世了。

      这一次,不依赖语言暗示的超能力,我决定亲自出马,在深夜的并中游泳池给委员长动人心魄的惊吓一击。

      别看我游泳游得东倒西歪,我憋气的本事可是一流。算准了委员长半夜巡视的时间,我沉入学校的游泳池里,在里面憋着气,准备在他路过附近时假装成失足溺水的样子。可就在沉入水中的我下意识地开始倒数时,我的腿抽筋了。

      我游不动了,假溺水变成了真溺水。万幸的是,听到我的扑腾求救声,云雀恭弥很快就以一副救世主的姿态出现了。他把腿抽筋的我从游泳池里捞上了岸,平放在地面上,用手摁压我灌了好些水的腹部。

      我承认我起初是有预谋的,我是为了吓唬他才特意选择在半夜三更跳进游泳池。但我没能想到的是,当我暗自懊恼着自己时运不佳且因为羞愤执拗地不肯睁眼时,更大的阴谋突然派生了——

      弯下腰,云雀恭弥竟然捏住了我的鼻子,口对口给我做了一次人工呼吸。

      他嘴里的空气凉凉的,很干净,那气息就随着那个惊人的动作呼进了我的口腔,穿过喉咙,进入我的肺叶里,形成了一条清凉微辣的线。由于我的意识非常清楚,我明显感觉到了他渗进我体内的气息,感觉到那气息逐渐成为我血液和组织的一部分。

      我呛着了,不停地咳嗽着。睁开眼睛,近距离对上那双在暗夜里如同酒精一样净澈清明的眸子,我浑身好像通过了电流,整个人都麻掉了。

      以云雀恭弥的精明,不可能看不出晚上出现在学校游泳池的我别有用心。但似乎是因为我真的呛了水,他没有立刻追究我真正的动机,而是用手托着我的后颈将我拽起来。彼时,我们两个人的衣服都湿透了,一滴凉凉的水珠从他额前的刘海滴落至我烧得滚烫的额头上,愣了三秒,有点儿傻了的我竟然冲他来了这么一句。

      “男神,人工呼吸的感觉真好,我们再来一次怎么样?”

      如此奇葩的发言,从称呼到内容,整个画风都体现出浓浓的痴汉气息,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果然,云雀恭弥没说话,只听“咣当”一声,回应我的是后脑勺重重磕在地上的闷重声响。利落地起身,前一秒还勉强算得上温柔的男神扔下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不用摸我也知道,我的后脑勺即将鼓起一个超级大包,然而,已然被刚刚那个人工呼吸弄得晕头转向的我早已感受不到一丝痛觉,只会呆呆地望着头顶上方一闪一闪的小星星。

      那可不是简单的人工呼吸,对我来说,那是初吻。

      <我只能暗恋他>.

      我陷入了焦虑。

      我感觉我爱上了云雀恭弥。

      其实这一点儿都不意外,我本来就很喜欢他很喜欢他,隔着一道次元墙的时候就很喜欢他了。

      对了,我焦虑的原因不是他是否也会爱上我。

      我珍藏着一颗云雀恭弥的衬衣纽扣,这是我在他咬杀某个倒霉蛋时偷偷捡回来的,我还有几根小云豆的羽毛,姜黄色的。我把那颗衬衣纽扣和云豆的羽毛做成项链,我把项链挂在脖子上,没事发呆的时候就摸一摸,纽扣光滑、羽毛柔软,它们摸起来如同具象的幸福。我想,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串项链起码可以留做纪念。

      是的,我总有一天得回去,尽管吓唬他不太容易,我从没放弃过回家。于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想起那个流沙计时器的我哭了,“恭弥——”

      我必须认清现实,无论他会怎样,我总得回去。我可以爱上三次元的同学,我可以爱上三次元的老师,我可以爱上三次元的邻居、网友、甚至是陌生人,但我不可以爱上云雀恭弥……更何况,他还是我的“仇人”啊,一开始就吓死了我的仇人,他是大坏蛋,是杀人凶手!

      我承认,我对云雀恭弥一开始就动机不纯,我喜欢他,从来都没打算掩饰这份喜欢。我觉得自己没有错,因为我是认真的啊。

      认真地喜欢一个人,大概就只有一种企图,那就是希望他能够幸福。

      认真地喜欢一个人,大概就会渐渐忘记自己的爱情,而是希望对方得到他所向往的爱情。

      我是个懂事的老姑娘,我的心理年龄已经累积到30多岁了。既然我这个懂事的老姑娘迟早都要离开这个世界,迟早都要拍拍屁股走人,还一个劲儿勾搭纯情少年这种行为未免太可耻了,简直是犯贱嘛!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是恶毒的坏女人才干得出来的事儿。

      可是怎么办,我写给云雀恭弥的告白信已经投进了邮筒。我写了整整十八页呢。

      思索了一番,我只好去守那个肚子里装着我的信的邮筒。我希望能够把邮递员叔叔守来,求他把我的告白信还给我。

      一向遵守校规的我翘了课,像棵笔挺的小白杨那样扎根在邮筒旁边,虔诚地守着。可是,那个邮递员叔叔总也不来,他总也不来。太阳渐渐西沉,变得像个小小的蛋黄。我从中午一直守到天黑,烦躁得直跺脚,最后,等到月亮爬上来悬挂在夜幕中时,我豁出去了。

      豁出去不是指放弃拿回那封信,我决定,放一把火烧了邮筒。

      我太着急了,一下子连基本的公德心都不管不顾了,我想,人们大概会认为这是一场天然的失火。我在邮筒周边的路上捡了一堆又干又脆的枯树叶,然后两片三片的,我把它们往邮筒里塞。塞得时候,我想象着待会儿点燃它们的样子——

      深夜里,燃起的熊熊大火,烧红的邮筒,在噼里啪啦声中被一点一点焚烧成灰烬的告白信。想着想着,我开始呜咽了,像个鸣叫的洒水车。

      费了好大劲,终于把树叶全部塞进邮筒的我拿出从不远处便利店买来的打火机。正要点火时,一个细细长长的影子出现在我脚下,吓了我一大跳。

      “草食动物,你在干什么。”

      “我……”手一抖,打火机掉了。望向沉着表情审视我的云雀恭弥,我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话来。

      “哇哦,纵火,胆子不小啊。”

      凤眸微眯,仅仅是睨了一眼地上的打火机,聪明的委员长就准确无误地猜出我在搞什么鬼。跟那双仿佛能看穿一切的眼睛对视了两秒,“哇”的一声,我哭了。

      “我的信……我写了封情书给一个暗恋好久的学长,我……我写了好多好多页,可是我才知道,原来他已经有喜欢的女孩了……呜呜呜,我不想寄了……我想把情书拿回来,可是邮递员不来……”

      哪有什么鬼学长,很显然,这是我急中生智撒的谎。这个谎可能不太高明,但我的哭却不是装出来的,我是真的在难过。所以我想,即便是云雀恭弥应该也不会怀疑吧。

      我低着头,用捡过树叶的那双脏兮兮的手不停不停地抹着眼泪,夜晚的路边只有我断断续续的抽噎声。站在我面前的云雀恭弥沉默了一会儿,紧接着,他亮出浮萍拐,一拐子挥过来。不是冲我这个意欲纵火的家伙来的,被抽得裂开的是邮筒,里面的信件和树叶散落了一地。

      “去拿。”没再看我一眼,表情颇为不爽的云雀恭弥丢下这句话就走了。唉,他怎么这么生气啊?

      就这样,在委员长的帮助下,我如愿取回了我的信。把别人写的那些信投进下一个路口的邮筒里,我抱着那封没能寄出去的告白信,走上了暗恋的小路。

      嗯,我决心暗恋他。要小心谨慎,不能让他看出来。

      <已经喜欢他32个春夏秋冬>.

      时间真快。从开始我的暗恋那晚起,又过了十年。

      我是风纪财团的小职员,我不需要跟文件打交道。哼着歌儿,我认认真真地擦着我顶头上司办公室的玻璃,我先把玻璃的下半部分擦得晶莹透亮,然后再端来一把椅子,站在上面擦玻璃的上半部分。

      “飘飘小姐,您不用做这种事,交给保洁人员就好。”

      草壁先生站在旁边,神色复杂地看着卖力打扫卫生的我。我想他不仅仅是奇怪我为什么如此热衷于打扫,也很奇怪我擦玻璃的方式吧——明明一抬手就可以擦到上面,我却非要多此一举地搬个椅子来。

      我不解释,这就是我的个人特色。等我把玻璃擦干净以后,我接过草壁先生递过来的袋子,里面是漂亮的礼服裙,待会儿我就要穿着它,和我的上司一起去参加彭格列家族的宴会。

      我把手洗干净,换好衣服后还整了整头发。我在盥洗室照镜子,我觉得我的气色应该可以更好一些,要怎么办呢?啊,对了!

      我回到上司的办公室,他还没有来。于是我就站在落地窗旁边看外面的风景,看被夕阳染红的天空。我真喜欢这样的时刻啊,因为我在等一个我喜欢的人。

      是的,云雀恭弥,他就是我的上司,是我喜欢的人。现在我也学草壁先生,叫他恭先生。不过有时候,我会默默在心里喊他一声先生,懂得中华文化的人,应该知道其中羞羞的含义。

      恭先生来了,可他一看见我就微微皱了眉,“你……”

      我的脸颊很没出息的开始发烫,因为恭先生的目光正定格在我的嘴巴上,我涂了粉嫩嫩口红和亮闪闪唇蜜的嘴巴上。

      是不是显得气色很好很可爱啊,我想。结果,恭先生来了这么一句:

      “嘴怎么肿了。”

      “……”

      我知道恭先生不是故意打击我的,但我的小心肝还是深深地中了一刀。

      我觉得囧囧的,于是我抬起手用手背使劲抹着嘴,希望能把口红和唇蜜擦干净。可情急之下,力道方向没有掌控好,我把自己抹成了大花脸。

      在喜欢的人面前丢人了,还有比这更悲伤的事吗?我窘迫的表情下萌生了些许沮丧和消沉,但这样的尴尬仅仅持续了三秒,我又开心了。

      因为恭先生笑了。

      恭先生的笑非常淡,若有若无的,隐约还带出一点点坏。我看着他,他精致的五官那么静却灵魂四溢,我看得惊心动魄,目瞪口呆。

      不是我花痴,恭先生是真的好看。他是我见过的,全世界最动人最好看的人。我跟在这么好看的人身边,觉得又骄傲又紧张,一方面荣耀之至,一方面又生怕给他丢了人。

      我和恭先生不是去约会,我们不是那种关系。我言语暗示的能力再加上昔日小青梅和校友的身份,让我得以死皮赖脸地在风纪财团谋了个小职位。尽管除了打扫卫生我从来没帮过什么忙,但顶着“风纪财团首席幻术师”名头的我会和恭先生一起参加宴会,出席那些连不喜欢群聚的他也会去的宴会。

      彭格列每年一两次的家族聚会,这种级别恭先生才会给面子露个脸。不过,他当真只是露个脸啊,等他去无人打搅的休息室后,被留在宴会厅的我就和彭格列的朋友们玩起了游戏,那个游戏的名字是“真心话大冒险”。第一次轮到我的时候,我选择了真心话。

      “好,那么问题是:飘飘小姐,你有喜欢的人吗?”

      “有。”

      游戏继续,等到又轮到我的时候,我还是选择了真心话。

      “飘飘小姐喜欢那个人多久了?”

      多久啊。没穿越过来的8年加上在二次元度过的时间,一共是……

      “32年。”我不假思索地回答,忘了自己一个月前才过了24岁生日。

      气氛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着我。我从他们的眼睛里看到了我自己,这才意识到我不小心说漏了。

      我开始紧张了,旁边有人递给我一杯酒,我小心谨慎地抿了一小口。我觉得他们接下来很可能就要问我喜欢的人究竟是谁,我必须保持清醒。而在第三次轮到我的时候,我果断选择了大冒险。可谁知,大冒险的任务特别损,居然是让我去吻一下我喜欢的那个人。

      “他……他又不在这里……”

      我的心扑通扑通地狂跳,瞄见不远处的黑兔子BOSS那温和又了然的神情时,我正想大声补充一句:“我喜欢的人你们根本就不认识”,这时,我背后多出了一道清冷又理智的熟悉气息。

      “草食动物,走了。”

      谢天谢地,及时救场的恭先生出现了,游戏终止了。

      彭格列云守大人是出了名的讨厌群聚,而且行事作风一向我行我素。他一声令下,没有一个人敢拦,我们真的走了。

      跟在他身后,竭力平复着心跳的我准备对他说一两句感谢的话,可某件奇怪的事发生了。我的头突然晕得不行,天旋地转,脚底也变得软绵绵的,每走一步就好像踩在了棉花上。更让我慌张不已的是,出了大厅没多久,坐在恭先生车里的我开始不停不停地乱说话,我的嘴巴不受控制了啊。

      该死的黑兔子,那杯酒里肯定下药了。

      上帝保佑,千万不要让我摊上酒后吐真言这种恶俗梗。

      .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Sid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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