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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微信之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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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是个照妖镜。每个人心里有多少妖魔鬼怪,有时候自己也不清楚;有时候自己意识到了,但若无释放的闸口,也只能憋着,憋坏了要么伤人,要么自残,而微信就是个闸口。自我对自我,往往一腔溺爱,是神仙还是妖怪,自己总不能正确判断。啪啪啪一顿拍照,点点点一串分享,轻易得很。
分享这件事,本身就有几分无法把握的妖气。好的分享具有宽广的温暖,是一个人情商里得道成仙的部分,真不是仅凭愿望就能达成的。我小时候,看的第一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书是《东方快车谋杀案》,学校图书馆借的。我一口气看完,十分激动,抓了支笔就在该书扉页上狂书:你们想得到凶手是谁吗?竟然是某某某某……我完全没有意识到在侦探小说的开头将凶手广而告之是件不道德的事,我只是急欲和人分享对那个精彩结局深感惊奇的心情而已。那时我确实还小,太不懂事。而人之懂事,也总是不能与年岁同步增长,这是件很无奈的事,微信鲜明而反复地向我们显示了这种无奈。
微信的朋友圈,安静而凶猛地修改着我对朋友们的印象,我因此而更喜欢一些人,但对另一些人的表现却因失望而惊讶,继而淡漠,甚至生厌。那些令我感到或可爱,或懂事,或智慧,或温暖的人,即使他们表现出的未必是彻底的本性,但我相信他们至少是善于控制和管理自己的。而人性中的群魔乱舞也日日喧闹地上演:显而易见的谣言、偏激刻薄的思想、低俗的趣味、浅薄的见识、无所节制的骚扰……我悄悄地屏蔽了一些人。微信是多么阴毒的东西,我屏蔽的人,他们不知道;屏蔽我的人,我也不知道。想必我们在日光之下相见,还会彼此微笑,如常寒暄。
某日深夜,一老同学在朋友圈发了一碗面条的照片,面条里只有酱油汤和青菜,配以文字:“想喝酒的出来!”我被逗笑了,这小小真实的召唤亦泄露小小狡黠的妖气,会响应而去的必是莫逆之交,一般人只会报以讪笑:一碗面条就想邀人喝酒?神经病——微信再毒再妖,也不免是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