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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坐在马路边的长椅上,等着林睦来接我。
林睦是我堂哥,长相清俊,肤色白皙,微笑的时候有一个酒窝在左颊,大笑的时候有一颗虎牙在右边。他是我的初恋情人。在我六岁那年。
后来我知道了表兄妹不能结婚。整整一天,我把自己关到屋子里哭得天昏地暗。直到夜暮降临,当饥饿占据全部心神,我才迈着飘忽的步伐走到客厅,对妈妈说,我失恋了。那时,我九岁。
为什么会这样呢。
在那之后,我有七年的时间没再喜欢过别的男孩子。他们都这样臭,这样脏,这样嫩,这样傻。谁都比不上林睦。他是最好的,他是完美的。
是命。命中注定我无法得到他,而命中也注定,我会喜欢的人,或多或少的都会带着他的影子。我暗恋过的高一届的学长,有着干净英俊的容貌,笑起来一脸阳光,露出两颗招摇的虎牙。和我约会过两次的隔壁班男生,沉默斯文,但很白很瘦,跟我说话时,我看见他的酒窝。
好友小漠始终不明白我的品位。她尤其受不了有酒窝的男生。“简直就像夏天里放坏了的奶油蛋糕。”她这样评论。
“NO,酒窝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在谁的脸上。”我嫌她肤浅,“和你交往的那些肌肉男,几米之外都仿佛可以闻到菜市场猪肉铺的味道。”
于是我们不欢而散。
只是这样的情形出现得太多。不欢而散后再次见面,依然亲热如故。从十六岁我和她变为好朋友,一直到现在,不计其数。六年了,我依旧喜欢我的文弱书生,他依旧喜欢她的肌肉猛男。
这样也好,起码我们永远都不会变成情敌。
可凡事总有例外。
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今晚第三次这样问道。
事情是这样的。两个月前我和小漠在一家健身中心一起办了卡,她说那是个充满激情和艳遇的地方,我则觉得那里的泳池又大又干净。也是在办卡之后不久,她在跑步机上认识了一个正在旁边练胸肌的帅哥,名字叫奇苏。可她喜欢用肉软甜腻的声音,“起酥起酥”的叫他。
自然,我便与他认识了。
还好,不是很黑。我笑着冲他点点头,湿漉漉的头发垂在肩膀上。粗犷的眉毛健美的肩膀,肌肉虽赶不上健美先生但对小漠应该也足够了。我想起从前那些与小漠约会过的男人们,不知为何总没有下文。我想,这个应该也不会有。笑容便多了一抹讽刺。
起酥先生始终保持木讷的微笑。
没有酒窝。
在健身中心偶遇上三次之后,他们交换了彼此的手机号码,然后于三天之后去看了一场电影,吃了一顿晚餐。小漠打电话给我,难掩兴奋之情。“我从没有遇见过起酥这样的男人,粗鲁迟钝,却那样可爱善良。”
我嗅到了与从前不同的味道。果然,在约会三次之后,小漠再次致电给我:“蔚荀,我好像心动了。他与从前的那些肌肉男一点也不一样,他有内容,让我好想努力挖掘。”
我当然会鼓励她。我记得起酥先生的笑脸,有内容这点纵然需要质疑,但毫无疑问,他是个好人。那样的微笑,让人觉得可靠。
有时候单独去游泳,也会碰见起酥先生。除了微笑点头之后,便没有其他话好说。我不是个喜好说话和擅长寻找话题的女人,显然,他也不是这样的男人。我和他唯一的交流就是比赛过一次游泳。是的,是比赛没错,莫名其妙的,看谁最先游完一千米。
我赢了。可之后的两天我都只能全身无力酸痛地卧在宿舍的床上,什么都不能做。
我和小漠并不在一所大学,她的学校与我的学校相距一站地。我们在高考之前填了一样的志愿,但是我落榜,她发挥超长。但这无损于我们的感情。我们每周差不多会见两次面,偶尔逛街,偶尔健身,偶尔吃饭。平时也会有电话短信联络,只是在认识起酥先生之后,我们见面的频率便不知不觉减少了。
我想,起酥先生也许真的和以前的生肉们不一样。
直到一个星期前。小漠在几乎彻底消失了两个星期后蹲在我的宿舍们前。这样一个拥有着淑女和天使混合外表的女孩居然允许自己以这样的姿势出现在众人面前,我立刻察觉到她和起酥先生发展得并不顺利。
事实上是,很不顺利。又或者说,已经结束。
“在约会五次后,他便不再联系我。我打电话给他,他反应冷淡,说工作很忙。一次又一次。后来我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他犹豫之后说,他好像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我沉默许久。“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好在并没有真正开始。”只是约会而已,连手都没有牵过。起酥先生是个正人君子,而小漠也没有吃亏。
“谁说没有真正开始?”她抬起头,泪眼朦胧,“我喜欢他,我喜欢他!”
总会忘的。
但这几个字我没有说出口,我在学校旁边请她吃了披萨,然后目送着那个酒足饭饱的身影离开,知道她已恢复了四成。
上次她这样说,说喜欢什么人的时候,还是在高二。那时候她喜欢实习的体育老师,可那老师是个坏蛋,仗着小女孩纯真的爱慕没少吃她豆腐。一个月后他离开,她在教学楼后对我说:“我知道他不是东西。可我喜欢他,我喜欢他!”
这样的喜欢。最近越来越觉得,这样的喜欢,我们的爱,是这样肤浅。只属于一个人的感情,只在乎自己的宣泄,只是一厢情愿。
然而,这不是起酥故事的尾声。你知道,这世界上很多东西的结束,就是另外一些东西的开始。当我在健身中心再一次遇见起酥先生,犹豫着失了小漠这层关系后还要不要和他打招呼时,他主动走过来说:“今天你还游泳吗?”
又是一千米的比赛,这次,我输给他。
他趴在我旁边,喘着粗气,然后转过头来对我说:“我赢了,所以我要跟你说件事情……我知道你没有男朋友,和我交往好吗?”
为什么会这样呢。
事情的发展年能不能不要这样媚俗。我看见林睦的车停在街边,车门打开,走下那个曾经让我朝思暮想多少年的身影。
如今见了,依然会心痛。“你好慢。”我说。
2
“为什么喝得这样多?你的朋友呢,怎么放你一个人在路边?这么晚了,你知不知道有多危险?”
“我还很清醒,训导主任。”
“你叫我什么?”
“没有没有。”我搀上他的胳膊。其实表妹也不错,起码除了他的女朋友之外,能这样亲密地挨着他,能让他半夜跑来接的人,也只有表妹一个人而已。我早已心甘情愿的当他表妹很多年。
起酥先生的告白,被我当下拒绝。我冷着脸从水里爬出来,没风度地不告而别。我只希望我的生活,我的友情不要被一个站在我品位对立面的男人所打乱,那样未免太不值,我也未免太倒霉。
可还有更倒霉的事情。
周五我到一家杂志社面试,马上就要毕业,工作也该有点着落。因为老妈认识这家杂志社的主编,已事先打好招呼,所以面试只是形式。谈天般地二十分钟过完,我被带到编辑部的办公室,简短的自我介绍,得体的举止微笑,接着,我看见不远处一张异常熟悉的脸。
“这位是美编,奇先生。”
这回,我终于无法一走了之。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变得这样郁闷。郁闷到陪刚失恋的上铺去喝酒,郁闷到和酒吧里刚认识的男孩子打情骂俏一起出来,却又半路逃跑。坐在安静的夜色中,半清醒半昏沉的感觉,我只想见林睦。
其实我早就不喜欢他了。可他依然对我那样重要。
上大学后有几个男孩追过我。我也和他们中的其中两个约过会,拉过手,甚至还和其中一个接了吻。是初吻。但感觉不对。唇齿交缠,只是单纯的一种运动而已。我感受着,我分析着,我学习着。
也许该多提下嘉然。他比我大两年,大一末的时候我们走到一起,一年多后,也就是他毕业三个月的时候,我们分手。这应该说是一段非常糟糕失败的恋爱,我没有投入太多感情,而最后,则以他的率先变心告终。
即使我不爱你,但你既然是我的,就不能背叛我。我看着他依然斯文温柔的面孔,狠狠地抽上两巴掌又用穿着高跟鞋的脚踹向他的要害。却一脚踢空,失去平衡,他赶快扶住我,两人惊魂未定地对视了两秒,忽然哈哈大笑。
什么玩意。
“我是真的爱过你,可你总是这样不冷不热麻木不仁。不计回报,只愿付出的爱并不可能持续太久。何况,工作的压力,生活的压力,让我已没有精力去只一味的付出。她对我真的很好。所以,我会慢慢忘了你,也希望你可以找到一个真正爱的人。”
每个人每天都在做着一个接一个的选择。嘉然选择放弃我,虽然他对我还有感情,但他会靠着对那个女孩的一点动心和几分感动培养出并不比我俩差的关系。现在很多情侣之间,不外乎都是这样。
就像林睦和她的女朋友。
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火热和激情。真正的火热和激情最后也不会以变成情侣或夫妻告终。据我所知,林睦已经像她求婚,估计年底就会举行婚礼。算一算,也的确是到了该结婚的时候。
他已经三十了吧。在一家外企做着某部门的经理,也算事业有成。他的女朋友原本是他的大学同学,四年,两人之间说过的话不会超过十句,但毕业之后,她追随他一同去了英国。
女孩很好,贤惠温柔,不算特别漂亮但清秀大方,最重要的是,她十分爱他。她暗恋了他四年,最后终于觉得要努力一把。在爱情上,有些努力有用,有些努力没用,说到底,还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这三点,那女孩都占上了,最重要的是,我堂哥他心软、善良。
很容易就被感动。
而当他决定开始一段感情,他就一定会认真对待,坚持到底。
现在,女孩终于快要变成嫂子。柳暗花明又一村,她得到了我堂哥那片美丽的村庄。天知道我有多羡慕她,甚至嫉妒。她依偎在林睦旁边那张娇小满足的容颜,我又一次想起来。
哎。
除了叹息,还能做什么呢。
我坐在他的车上,他的身边,疲倦的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