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2、第五章 如是初见(上) ...
-
死生契阔的情感,不如一纸怀旧的触动。
想不到会把情书看完。
难得悠闲的坐着,去回忆曾经的青春年少,结果是一片空白。
——此序
乐雪凌请假了,神秘的消失了几天。
他从不去追问她的行踪。从一开始,他们心有灵犀地各自设置距离。这是多美好的一件事情,大家公平地彼此呵护隐私。
只是突然发觉,习惯了这女孩在身边张罗。一时不在了,工作倒有些缚手缚脚。
没人能恰到好处的帮到他。
他意识到自己的挑剔。
这女孩子,于他很重要呢。
振动,音乐,打乱思路。
拿起手机,屏幕显示:老西。
估计是元真回来了。
西苑神庙的主持元真,盛传德高望重,解签极灵。他本来不信神佛,但老白信,让他找最灵的菩萨给他女儿求个签。他就找了开棋苑的老西。老西和元真主持熟络,一口应承下来。
前些日子元真受邀去外地讲学,给信徒们传道授业解惑。老西便让他等消息。
接起电话,果然。
老白去了首都,还没回来。那儿有他一朋友,说是知道钟九的一些底细。
打电话给老白,那头说:准备上飞机。让他先去。还说回来要马上知道结果。
去西苑的时候遇到点麻烦。雪弗莱半途抛锚。他买了以来,这辆车首次罢工。
真不是个好兆头。
下车,仰头看天,是晴空万里的好天气。
天是他喜爱的蓝,云是近乎纯真的白。风拂过脸,那感觉,清透。
天气好得令人找不到不开心的理由。
却在这时,骤然传来剧烈的碰撞声。
这个城市里有人出车祸了。
其实生命旦夕之间,无法预测。悲剧的由来往往不经思考。
所以,要把生命牢牢的掌握在手中。
可以死亡,但不能突如其来。可以离去,但不能听天由命。
他向来是个沉得住的人,也不算好管闲事。但坐等修车厂的人来拖车,不如去观看一场城市悲剧。
这想法,多冷漠。
他随手从车里拿了一瓶绿茶,走了过去,遥遥地站在人群后方。他长得不算矮,隔着一个个脑袋的缝隙看进去。
“既然没看到,既然没证据,就请别胡说八道……”尖利的声音,嚣张的气焰。
竟然是出自撞人的一方。第一眼诧异地看到那女孩子五彩的头发。紫色,橙色,黄色,褐色,蓝色……眼前一亮,居然有蓝色。
除了时下流行的cosplay,还当真没看过人把头发染成蓝色。
特立独行的女孩子穿着肥大的哈韩T恤,迎风中空,显得瘦削。说话时的动作很张扬,但……似乎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习惯,不管怎么动,那脊背始终挺直着,像是彰显一种骄傲。
宁折不弯的骄傲。
女孩继续高谈阔论,言辞尖锐,不一定符合常理,却符合她的逻辑。
她一意孤行的逻辑。
感觉很像老白的一些风格。错就是不错,不错也就是错。没错哪里来的对。坚持自己,才是重要。
女孩转身去敲前面被撞车的玻璃。大半边脸对着他。
女孩眼睛很大,乌黑漆亮,像爱尔兰庄园里熟透的葡萄,在光照下透出熠熠的光芒,明亮动人。
很精神很鲜活的样子。拥有春天的蓬勃朝气。夏天的火辣脾性。
女孩敲打的车是个宝马,蓝色宝马,新出的款,很时髦的样式。他注意到那车的车牌。
一时愣住了。
在箫泓给他的资料里,最后一页写着:新买蓝色宝马,车号:AE188。
世界真是巧合,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准备打箫泓的电话。那女孩敲车窗的声音却是吵闹。
他有了一个想法。往人群中看了几眼,看到一个小孩。凑过去,蹲下身,捏住小孩水嫩的脸蛋,微笑着说:“帮叔叔个忙好不好?把这瓶绿茶递给那个姐姐,她说了好多话,一定口渴了。”
小孩滴溜溜的眼睛转着。他在孩子的眼里自然是干净而养眼的。喜爱美好的事物是人类天生的秉性。孩子不抗拒他,还说了一句颇有意思的话:“叔叔是不是也觉得那个姐姐很吵啊。”
孩子的话让他失笑,他摇头说:“那姐姐不是吵,她很棒的,勇于为自己争取权利的人是很棒的。嗯,你还帮叔叔带一句话过去。告诉那位姐姐,证据很重要,让她不要开车门,等五分钟,警察会过来处理一切。”
说完,给了小孩一块硬币,“这个,叔叔请你吃冰淇淋。”小孩欢天喜地的去了。
他给箫泓打手机,结果关机。随即拨通110,对方回答:马上到。
一切交给公安机关处理,箫泓是个值得信任的人民公仆。
修车厂的人大概到了,不熟悉的手机号码在屏幕上跳跃着。
回到剑华的时候,老白已等得急不可耐。
“我从一千公里之外回来,你居然还落在我后头。”老白不满地发着牢骚。
他能理解老白的急切心情,没解释,老白是过过嘴瘾,未必需要解释。他直接把求来的那签递给老白。
“第十四签 《子牙弃官》
宛如仙鹤出樊笼 脱得樊笼路路通南北东西无阻隔 任君直上九霄宫。”老白喃喃念了出来。
没等老白问,他先解释了出来:中签。卦意是仙鹤离笼之象凡事先凶后吉。寻人可能有阻,最后却一定能寻到。
“能寻到就够了。”他笑着补了一句:“我觉得是上签。”
当时元真主持给他的解释,还有一条,他没说。
此签家宅不安。
老白大概对这答案是满意的,于是开始八卦他:“你没给自己求个姻缘签?”
他答:“上了个平安香。求家宅平安。”
老白笑了起来,“你这可是讽刺你即将进驻的妹妹,会弄得家宅不安哟!”
老白随即告诉了他,这次出门获知的信息:钟九曾有一名情妇。二人均为香港偷渡过来。该情妇为其养育两个女儿,这两个孩子年龄相若,均与他女儿的年龄切合。十五年前此二人因故闹翻,情妇失踪。钟九过来南方发展。
“初步怀疑那女人还留在北海市。可能改名换姓。”白剑华拿着一张相片说:“老张早年和钟九同时在北海市供销社工作,曾见过钟九的情妇和两个孩子一次。这是老张凭借当年印象合成的照片,有六成像。”
他接过那张相片,简单扫了一眼,那是个凤眼挑起来,妖媚入骨的女人。
然后走到电脑旁,将照片放入扫描仪,扫描,存储,发email。
一切就绪后,拨通电话:“hello,金sir吗?你好。我是剑华大学的明天。”
“我给你发了一封email。想请你确认一下,相片里的人是不是你上次提到的严曼舒?”
十分钟后,他挂掉电话。老白和他互视一笑。
“确认。”他脸上泛起笑容,“老白,上帝给我们开了一扇希望之门。”
老白嗯了一声:“你去查新生的档案吧。但凡北海市过来的嫌疑丫头犯,一个不许放过。”
次日晨。
初从地平线上浮起的太阳明媚而不燥热,淡黄柔和的光线像女人温情的笑容。窗户有一扇敞开了,风就从外面吹进来,扑在身上有些微的凉意。海边的城市,四季如夏,所幸还有海水渲染过,风的湿度。
收假归来的乐雪凌很早来到了他办公室,站在落地窗旁,懒懒斜倚的姿势,侧头望着外面,不知看的什么,神情有些痴著。
“回来了。”他走过去。
她回头,瞬间笑容精致,“是啊。有几天没见了,有没想念我?”
他笑,“想你今天陪我去公安局一趟。”
也许是一桩意外,未曾想过会以这样的方式与那女孩见上第二面。
一来他记性好,二来那女孩昨日的表现确也容易让人留下印象。所以,当车子停在公安局门口,透过右侧的窗玻,他几乎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速度极快地朝他们这边跑来,五彩的发丝在风中格外招摇炫目,阳光扑洒在她麦色的皮肤上,小圆脸上大眼很精神,气势仍是那样嚣张。
可嚣张的丫头这次灰头土脸——乐雪凌打开车门,而她是那样猝不及防地窜到了车门旁。
意外让地面和她的皮肤亲密接触。尘土微扬。
乐雪凌很快下车,去看那女孩伤到了没有。不知雪凌当时面对的是怎样一张狼狈的脸,怎样一份尴尬的神情。总之女孩很快站起来,似乎撞击和摔倒都没有给她带来一点伤害。她像来时那样迅捷地离开了,没有回头。他看不到那张狼狈的脸,无法揣测那份尴尬的表情。
他只是一直目送她的背影。
看那挺直得倔强的脊背。
肩膀被拍了一下,英俊的警察侧目看向女孩离去的方向,带着玩笑的语气问:“认得她?
他回答:“不就是你昨天抓的嫌疑犯吗?怎么今天才放。人家可不是肇事者”
箫泓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昨天打110的是你。我就说,谁眼睛那么贼,认得钟九的车。”
“你今天叫我来,就为这事?”
“谁知道是你报的警。还以为你不知道这事呢。怎么不直接打我手机?”
“你确认你昨天没有关机?”
“关机?”箫泓一头雾水,半天才哦地一声,“我前两天刚换号,给忘了告诉你。”他一边走一边舒展了下手臂,有些懒洋洋地说:“手机号用个半年非换不可,不然,累啊。”
年轻警察无意识地在炫耀自己。
明天常看报,了解他的风流艳史,没有接下话茬,简单说了一句:“号码。”
一旁的乐雪凌却忍不住损了箫泓一句:“箫大队长啊,新手机号码比原来的好用吧?”
三人走进箫泓的办公室。
和明天的办公室截然不同,这里杂乱无章,上次堆着的东西这次又加高了,并已明显超出限度,最上方斜放着的文件夹摇摇欲坠。箫泓进门的时候不小心碰了下。立时稀里哗啦全倒了下来,乱七八糟落了一地。
“谁给放的,霍晓贤?”箫泓很没面子地大吼了一句。高挑的女警察踩着尖跟子鞋笃笃笃地跑过来,神情很无辜。明显这不是她干的,却没解释,连忙开始收拣,收上来仍是没秩序地推在桌上。很不熟练,也不情愿。
乐雪凌蹲下身,帮忙收拣起来。
明天看了箫泓一眼:“你站着可好意思?”说完,也蹲下身帮收拾。
箫泓从鼻子里面哼出一声,蹲下身,臭着一张脸对霍晓贤说:“你别忘记你是咱们队唯一的女警察,就这样让人给看笑话?还让人帮收拾。白干这几年了你。”
乐雪凌瞥了箫泓一眼,“箫大队长,你这可是歧视女性。谁说女警察就该做这些杂事了?瞧我旁边鼎鼎大名的大律师,他办公室多半是自己收拣的。我给收拣他还不定乐意呢。”
箫泓说:“那是你没履行好职责。你是他秘书,不帮他做杂事,难道还代他上庭,代他行使校务?”
明天笑说:“雪凌的法律文书写得相当不错,思维缜密,有理有据。等她一年后拿了执业证,一定在法庭上让你好好见识见识。”
箫泓摇了摇头,长叹一声:“瞧你俩一唱一和的,我可眼红成兔子了。霍晓贤,忘记你的大小姐身份,多学着点。”
霍晓贤仿佛没听到,从刚才到现在,她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有顶过一句嘴,也一直没有抬起头。
收拾完后,霍晓贤静悄悄地走出去,到门边时,忽然不冷不热地说:“该学的人是你吧,箫大公子。我是你同事,是你下属,不是你佣人。”
这状况,让明天想起了一句土语:泥人儿也有土性。
箫泓和几年前,实质上并无多大变化。表象的成熟无非是时间赋予的一种积淀。
人真是很难变化的一种生物。若能改变,似乎得一种匪夷所思的冲击加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