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3、谁说杀人不过头点地 ...

  •   四月初四,顺子过生日。同一天早晨,新妹妹也被唐老爹抱回来了。

      对于这娃,没人知道她原来的姓,原来的名。连这娃子是什么日子出生的,都没人知道。

      既然如此,每年就跟姐姐一起过生日吧,没人记得住你的生日,总会有姐姐记得,顺子是这么想的。

      新妹妹是买来的,这点倒是和顺子很像。不同的是,顺子是厂家直销,妹妹是中介代购。好在卖家信誉好,虽然不包退包换,但好歹在宦官这个圈子里,小有名气,人皆称道。

      顺子曾经问人贩子:“之前我说不要拐来的。如今你说实话,你给我这娃她够格么?”

      人贩子连跪的心都有了:“小祖宗,我敢把不够格的往您唐府里送么?我还想在这圈子里混呢。再说,我就算是不想要钱,我还不想要命么。”

      顺子心想,你跟我面前扮什么孙子,倒显得你心虚;你就算说了假话,我能查的出来么?

      顺子不想要拐来的妹子,自有她的一套歪理。

      背景不清不白,麻烦不绝不断。红楼梦里的香菱,一辈子的丫鬟命倒也罢了,可唐安是要嫁到太守家的,要是被人翻出陈年旧账,说竟是贩子拐来的,谁脸上都不好看。要是父母自愿卖的呢,顺子好歹可以说,那是穷的没有活路,各奔东西罢了。

      交代好人贩子,知会过各房姨娘,顺子拉着唐安的小手,把她领进了唐府。

      自此,唐府的外宅里,多了一个大名叫唐安,小名叫妮子的唐二小姐,才刚刚过完三岁四月初四的生日。

      顺子觉得,自己既然当了姐姐,便要严格履行姐姐的权利和义务。唐衡外宅女人多,闲事儿多,顺子本一直住在宫里,如今怕唐安受欺负,每隔一天便回家陪陪妹子。后来发现,外宅的女人为了讨唐衡欢心,都争着逗唐安,顺子又怕这丫头被人带坏,于是回去得更勤了。

      人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是有道理的。

      顺子每次回唐府,唐安要是知道,必然出门去迎她。三岁了,什么都懂。是不是亲姐,多少心里都清楚的。和唐安一比,顺子觉得自己哪里算是抱来的,整个儿一正牌的嫡女,说话都明显听着底气足。唐安话不多,她的拘谨,顺子要是看不出来就是傻子了。

      看到唐安这样子,顺子觉得很窝心。当初自己穿来的时候,不也睡不着觉吗?顺子知道,一个人就算适应能力再强,也需要时间。而玉不琢,不成器。老天给你苦头那是看得起你。过了这道坎儿,掉一层皮,长两个教训,添三分心眼儿,循环往复,一辈子这么过来了。

      “顺子哥回来了?”唐安对于称谓这件事机灵得很,顺子第一天就告诉唐安,自己是假宦官,至于以后怎么称呼,顺子让唐安自己去琢磨。第二天清早,唐安就乖乖地开始叫哥,别的什么都不提。

      这样的孩子,别人看着都觉得累。

      唐衡就已经是个心思重的人了,顺子心思也不轻,再加个唐安。说他们仨不是一家子都没人信。

      唐衡的女人们曾经私底下这么说:“瞧一家子,都是妖精变的吧。”

      唐安,能安否?

      关于唐安的亲事,顺子和唐衡一直都在等未来公公、现汝南太守傅公明的回信,心里都觉得这门亲还是有戏的。

      唐衡,其实是一个挺不赖的准老丈人。是人都知道,唐常侍已经算是宦官里比较消停的了,别人想着法儿编排他,也就无非说他“宦官无根,左庸右附,见风使舵。” 都是些无关痛痒的讥讽。唐衡除梁冀有功,有粮有爵,再加上又是桓帝最亲近的宦官,是人只要还有点脑子都不会去招惹他。被唐衡提亲,犹豫肯定会有,但还不至于觉得自己受了辱,寻死觅活。

      答应了,便是父子孙三代得到宦官集团的庇佑;不答应,唐衡再不高兴,也不会抡把大刀就把你捅了 。

      总之,你自己看着办吧。

      这脾气,在宦官里头,就是大大的良民了。多招人喜爱啊!

      其实,唐衡和顺子都开始打听“傅家的小公字”平时读什么书,爱吃什么菜了:培养相公,要趁早啊。

      可谁又能料到,提亲信还没送出去多久,就出了徐宣(徐常侍之侄)戏杀李桐这档子事!瞬间,宦官集团从自治组织变成了黑手党… …

      顺子不止一次的想,徐宣,你这个害群之马!你有本事杀女的,怎么不再去抢个男的?

      但这才仅仅是个开头,后续的事儿才让唐衡觉得,自己家的这门亲事恐怕要黄。

      这还要从徐宣为什么敢杀李桐说起。

      首先,徐宣也不傻啊。强抢民女和滥杀无辜可是有本质区别的。而且,自古以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戏杀,还戏杀一个已故太守之女,您能再没谱儿点吗?所以,徐宣敢大摇大摆的杀人,原因绝不会是只有徐璜撑腰这么简单。

      人都是有动机的。干坏事儿,要不有人逼你去做,要不有人诱你去做。

      徐宣早就得信儿了,桓帝不久就要大赦。

      大赦是什么?这就跟多了一条命差不多。于是,有些人就该想了,趁这时候,伤天害理的事,不干白不干。女人?戏就戏了,杀就杀了!

      徐宣就是这么想的,这么做的。

      只是,可怜了李桐的那条命。

      洛阳的公卿们听说了这件事,都暗自长了个心眼儿:以后遇到皇家要大赦,自家要赶紧把女儿藏好。寺庙这种鱼目混杂的公共场所,还是少去的好。

      但事情发展到这儿,还没完呢。

      徐宣的顶头上司,东海郡太守黄浮,素来耿直正义,听闻此事,怒发冲冠。你皇帝大赦又怎地?徐宣这种败类留着就是祸害。于是捉了徐宣,照杀不误。暴尸于市,举郡动容。黄浮自言:“徐宣国贼,吾今日杀之,明日受死,死也瞑目。”

      徐璜怒了。

      大家讨论,恐怕要出事儿。

      然后,

      皇帝也怒了。

      大家赶紧散了。事儿闹大了。

      皇帝当然不是因为徐宣死而怒,那又不是他侄子。桓帝震怒,是因为:“一郡太守,竟连大赦的皇命都不听,擅自处死犯人!那天子该如何自处?该如何立威?”

      于是,当日,罢黄浮东海郡太守,剃光头发,颈套铁圈,发为城旦,判筑城苦役五年。是为东汉除死刑以外最重的刑罚,意在耻辱。

      有人说,苟活性命,已是不易,只是不知五年后,黄公安在?

      另有人说,士可杀不可辱,黄浮今日已死。

      不日,山阳太守翟超遭连坐,亦发为城旦,满朝文武,张口难言。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跟李家拒绝徐宣提亲一点关系都没有了。有的只是,宦官和士族的相斗相杀。

      冷眼人方知,为君之道,就是,鹬蚌相争,坐收渔翁之利。

      唐衡想,桓帝,才是有最心计的人好不好,才30岁的小伙儿,就把朝廷内外的一帮人玩儿得团团转。

      桓帝的脑子,从来都是无比聪明的,27岁灭梁氏一族,30岁挑起仕宦争端。宦官们、权臣们以为自己在左右皇帝,却不知不觉已被皇帝左右了。

      但此时,唐家父女,已经没空管桓帝内心黑不黑暗了,他们只是担忧,照这样两方打下去,纵然傅公明应了亲事,唐安嫁过去,日子也不会好过。宦官之女,难觅栖枝之处。

      但不嫁出去,日子就更没得过了。

      数日之后,唐衡收到傅公明答复。其言言简意赅,二字:“不结。”

      呃,傅公明你睡醒了么?你同事黄浮和翟超刚去搬砖头了好吗?您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挑衅党?

      唐衡当场笑抽:“顺子,傅公真乃奇人也!”

      顺子觉得,大神的世界,已经不是我们这群渣渣能够理解的了。

      唐衡宝贝似的卷起这封信,对顺子说:“要不,我把这信裱起来?”

      “只要您不把这人裱起来就行了… … 这信,您随意。”顺子想,唐安未能嫁入傅家,也好;傅公性情如此刚烈,唐衡敬他也就罢了,别人却未必放得过他。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此男儿,当世几何!

      人这辈子,多的是时候一厢情愿。唐衡觉得,这次结亲,的确是他剃头挑子一头热了。不过,结亲家,要好聚好散。既然傅公明这么义愤填膺,那就由他去吧。

      谁知,

      四百里开外,汝南郡平兴县。

      太守傅公明两股战战。

      他真的不是故意的啊。

      汉朝又没有新闻联播,他可是现在才知道黄浮出事儿了。要是一个月前他知道李桐被杀,黄浮被辱,借给他十个胆他也不敢写俩字儿就把唐衡给回了啊。傅公明现在就只想说,房梁啊,你掉下来一记砸死我吧。

      伤唐公的玻璃心,那是万万不能的。唐公,你要相信我!!我是清白的!!我是无辜的!!没有人指使我,我真的只是常年在外政治敏感度不高啊!!!

      这事儿其实真的不赖傅公明。

      从汝南到洛阳,山重水复,汉朝官员又限制互通有无,非官方文书通信多半要拜托友人上京捎送。这一路上,友人走走停停,又不是六百里加急文书,从傅公明写成书信到唐衡收到,已经过了半月有余。而这半月发生了多少事呢?

      妈呀,说多都是泪啊… …

      傅公明想,此番估计是要玩儿完了。

      果然是,时间过得都不一样,怎么可能在一起~~~

  •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关于徐宣和李桐的故事,可参见第七章和第八章。欢迎大家收藏。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