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前奏(一) ...
-
前奏
我就这样带着一个对斗牛充满莫名热情的孩子,走过龙达,走过科尔多瓦,足迹几乎遍及整个安达卢西亚平原。艾利亚斯已不再是个孩子,而我也在循着自然规律无可救药地老去。
说来也怪,多了一张嘴要吃饭,我竟然鬼使神差地又燃起了对这项运动的热情(如果我有其他还算“体面”的挣钱法子,我到是很愿意尝试一下新的生活。然而人一但当上了斗牛士,你的一切的一切就都只属于这个行业了,你的审美,你的好恶,你的自尊。当你梳着小辫子戴着“摩那”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你是个斗牛士,你也将从此用斗牛士的眼光来观察这个世界。你也许并不为这一行而生,但你必须要为这一行而死),甚至有点儿回到初上阿雷那时的兴奋与冲动。不过我开始觉得有些体力不支了,当在一次规模不大的表演中,雄牛从我身边很近地擦身而过而我却几乎没有反应的时候,我明白自己斗牛生涯的末日毕竟近了。
开始我只能给人打工,而且是没有固定宿主的零工。我仅仅是个班德利里奥罗,艾利亚斯自然更没有机会出场。他只是我的随从,但更像是我儿子。我其实是可以潜心地跟从一个大师的,但我明白这样早晚会给艾利亚斯一显身手的机会。我不能让他上阿雷那,我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是说不出口。
后来我终于也成了一名剑刺手,有了自己的花标手、马上□□手。但我们的生活依然不怎么宽裕。首先供养斗牛士就是一件很需要花费的事情。其次,我是个不怎么受欢迎的剑刺手,因为我的一举一动都很符合规矩,几乎不越雷池半步,唯一能够使我维持声名的是我每击必中的高刺杀率。
艾利亚斯随侍我的左右,早就学会了马上以及徒步的各种技法,他有胆量,有表现欲,所以一旦上了阿雷那,就会是个称职的好马塔多尔。我将我会的东西全部教给了他,因为他实在在这方面是个天才。然而我从没有允许他上过场,他对于这点极为不满。他曾尝试过用绝食、出走、不帮我买东西等各种方式来与我进行对抗,然而都没有结果。有一次他甚至偷了我的穆雷塔和弯头剑跑到附近的村子里,因为那里正在进行一次小型的斗牛。当我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用兰塞吸引住牛的注意力,令它低下头去,接着一道寒光,我的弯头剑就刺进了牛的心脏,那畜生应声倒地,抽搐了两下便没了动静,头歪着,吐着长长的舌头,眼光渐渐浑浊下去,鲜血喷溅在穆雷塔上,就像绽开的朵朵石榴花。围观的人群不断地发出“噢嘞”的喊声,各种赞美之词此起彼伏,我看到艾利亚斯眼睛里的张狂。
我冲出人群,飞奔上前,一把揪住艾利亚斯的衣服,将他拽回我们暂居的旅店,留下一群因大师的突然离去,无法满足他们观看死亡的欲望而大为愤怒的村民。
一进屋,我“砰”地摔上门,随手抓起身边的扫帚就向艾利亚斯身上打去。我不明白自己为何如此愤怒,只是觉得脑海里不断地出现两个眼神:牛濒死的眼神和艾利亚斯张狂的眼神。
“你以为这样挣来的里亚尔有什么意义!”我疯狂地怒吼着。
突然,艾利亚斯用单手擎住了我向他打去的扫帚把,我只觉得一股强大的力量,反抗的力量,险些要把我震得趔趄。
“那您要我怎么活下去?”
……
艾利亚斯走了,去开始他自己的新生活。他已经有能力当一名剑刺手,不仅能够养活自己,甚至可以组织一支只属于他的队伍了。
我没有再阻拦他。那一天他让我看到了他的力量,他的话也让我没有能力和勇气去辩驳。是呀,我只教了他这些,而他天生也就是干这行的。
于是我又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虽然我有一队的花标手、刺小脑手,但表演一结束,他们便纷纷攥着,那几个浸着不知是谁的血和汗的杜罗,回到那正跪在圣母像前,惶恐不安地为他们祈祷着的母亲和妻子身边。所以到了夜晚,客房里就剩下了我一个人。
就连想每天可以无谓地将弯头剑插进牛背都是不可能的,像我这个年纪的家伙已经激不起人们的热情了,谨小慎微,纯技术,就连最懦弱的人都会感觉乏味。那些千里迢迢来到西班牙寻找梳小辫子男人的外国游客,那些渴望有一个斗牛士男朋友的法国女人,都不会对我产生多大兴趣,因为我不符合他们心目中的形象,我只是为了活着而斗牛,不是为了艺术。
当然我也不会没有活干,因为即使是最糟糕的剑刺手也会有几个忠实的捧场者,这也是这项国技不会轻易消亡的原因。
那些忠实的捧场者中,颇有几个是从我刚崭露头角的时候,便追随着我的足迹的了。他们总是以一种不可言说的热情,在酒馆里,在街巷中,在邻里间宣扬着我的本领是多么高强,技艺是多么娴熟,哪怕那早已是三、五年前的事了。每次走上阿雷那,我都无法面对他们的眼神和他们伸过来要为我拿披风的手。我要抛弃他们吗?
其实我是没有借酒消愁的习惯的,然而干这一行没有点酒精的支持是不行的。上场之前虽然绝对不敢沾一滴,可站到阿雷那上直到真实的瞬间必须要有酣醉的状态,否则是很难撑到底的。下了场还要找些来麻醉惊魂,一半为了怕,一半为了罪。
伫立在酒馆门口,阵阵的茴香酒和各种达巴斯的香味,像一只温柔的手在抚摸着我的胃,让我几乎瘫倒。店老板已经在热情地打着招呼了,职业的习惯和实在无法抵御的诱惑将我一把塞进了,那如同张开的大嘴般的酒馆。
没过多久,我就在伙计们雨点般的棍棒中,被老板娘的一身肥肉挤出了店门,原因再简单不过了,我没有钱。
“斗牛士小偷!无赖!”
“混蛋!”
一个似乎是酒杯的东西满带怒火与蔑视被扔到了我的头上。我只觉得脑中一震,却并不怎么痛,原来那东西正好砸在了我的摩那上,否则我就可以早一步解脱了。
……
“我受不了了,这种屈辱的日子,我一天也不想过了!”
朝不保夕,食不果腹,屠杀无力还手的动物,没有社会地位,没有钱,我实在再也找不到继续这种生活的理由了。
“不如我去做生意吧。”我暗自盘算着,不禁喜形于色。
“可是我没有本钱。”
“没关系,我把披风和剑卖了就行了。”
下定了决心,顿觉周围全是阳光,各种过去敢想不敢买,甚至想都不敢想的东西,刹时间都排着队,在我的脑海中跳着探戈顺次经过。很快这些就都不是梦了,多好!
我用披风裹着自己的剑,支撑剑、弯头剑、十字剑,一把都没有剩下。我要创造一个全新的开始,当然不可以留有一点儿过去的痕迹。我只有一身行头,那是我能赌上的最值钱的东西。
走在午后的街道上,这是个蛮另类的举动。此时是很难找到还在经营的店铺的,人们大概都在午睡,或是和他们的狗在公园里散步。我当然不是特意要挑在这个时候出门,我起得很早,将每一件东西都仔仔细细地看了又看。
“我在掂量他们能值多少钱。”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在欺骗自己。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有这么多的行头,我把他们每一个都“掂量”了一遍之后,就到了这个时候。
我努力地寻找着还在营业的店。这些东西只有卖到斗牛用品商店了,因为现在不是交易的日子,而且这样或许能让他们有个比较体面的归宿。
“小辫子!小辫子,妈妈!”突然,身后响起了清脆的童声。我转过头去,看见一位带着白头披的妇人,手里牵着个约摸六七岁的小男孩儿,他正用一双充满兴奋和好奇的大眼睛盯着我。
妇人抱歉地冲我笑笑,操着一口纯正的安达卢西亚腔,很小心地问:“斗牛士先生,能让我的孩子吻吻您的手吗?他一直希望可以见到真正的斗牛士呢。”
我看了看那妇人,又看了看那孩子,慢慢地蹲下身子,把手抬到了孩子的脸前。小男孩在这突如其来的幸运面前变得有点犹豫,但还是勇敢地用自己的两只小手,把我那只沾满了罪恶的右手捧了起来,又用他柔软的小嘴唇贴了上去。顿时我感觉到自己的手心手背都是如此温暖,那暖一直流进了心里。这一吻对于我可能不代表什么,但对于他也许就是童年最美好的记忆。他会骄傲地向他的小伙伴炫耀,他会告诉那些偷了妈妈做衣服的红布,扮家家酒一样玩着斗牛游戏的孩子们说,他今天见到了真正的斗牛士,他如何吻了那个斗牛士的手。
“好了,我们该走了小贝贝,斗牛士先生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呢!”妇人用安达卢西亚特有的口吻催促着孩子。
小男孩似乎不太情愿,但又不敢违抗母亲的命令,只好悻悻地放下我的手,又带着一种孩子对于神秘未来的敬畏,摸了摸我脑后的小辫子和夹在腋下的红布,最后还咧开他的小嘴,向我露出了天使般的笑容。
“再见,斗牛士先生!”
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许久之后,我转过身走上了来时的路。
……
就在我沦落到只能睡在火车站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艾利亚斯写的。他回来了。他要我参加他的专业许可仪式。
送信的侍童用怀疑的目光将我从头到脚好好地打量了一番,才不太肯定地问:“你,您是马卡拉因,先生?”
“是的。”
“那,这是我们先生给你,您,的信”
“我知道了,谢谢!”
“我们先生希望您能马上给个答复。”
说完,侍童用狡邪的眼光看着我。我明白他的意思,但我显然不能满足他。
“那就请你转告你们先生,说我不会,嗯,我会尽快去找他的。就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