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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终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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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萧辞职了。
她说她快结婚了,得找一份加班不那么多,老板不那么英俊的工作。
我说那个人,如果对你不好,就还回来。
林萧说宫先生你知道吗,你比以前亲切多了。
可是,我还是喜欢以前的你。她说。
林萧走前,把一本厚厚的书稿留在我的办公桌上。是手写的,字迹潦草,笔的颜色深浅不一,纸页已经开始旧了。
那是周崇光病中无聊,在病床上随手涂鸦成的一部小说。林萧最后一次去看他的时候,他让她把它拿去烧了,但她舍不得。
我用了一个星期的夜晚,把这本手稿读完。
小说的名字,叫做洺河。讲一条河流的生长,和一个少年的远行。
有的字写得太马虎,有的句子写得太急,恐怕只有我能看懂,我标注出来,然后把书稿交给我的助理,我说,它应该成为周崇光最畅销的一部作品。
可是,它的风格和他以前不一样,字句不那么华美,故事又有点沉闷。我说。
我们可以请最好的编辑。助理说。
不用。我说,策划一个长期义卖吧。
周崇光遗作。加上慈善的名义。这当然不是他所有小说里最好的,但我希望它原样出版,我还希望,更多人能留着它。再过几十年,我不在了,也希望这世上,还有人能记得他。这样,他就不寂寞了。
我没有做到,像他没来的时候那样生活。以后也做不到,我尽力了。
我有时候拨他的电话。
周崇光还在的时候,曾经给我的杂志写时尚阅评。每次我看到初稿,都会给他打个电话,我说你的观点我反对,他就搬出一堆哲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我知道的和我不知道的,他说康德席勒荷尔德林费希特都是这么认为的。
是谁都不重要。我只是想听他说话,我只是想念,他和我争辩的语气。
他的手机一直关机,但我忍不住去打,听见他关机,就好像过一会,他还会开机一样。
我还是每周去他的公寓一次。不再带水果蔬菜了。
周崇光喜欢过的那位音乐人,他后来出的每一张新专辑我都买了,有时候我会站在,不像第一次那么多的人群里,等他签名。他出了自传,拍了电影,音乐渐渐少了,我知道,属于他的时代已经过去。
光传媒也开始有签约音乐人,我对他们很挑剔,我不知道周崇光如果还在,会不会喜欢那样的音乐。
他的公寓不那么乱了,他的游戏我都已经通关,我不知道该买什么新的游戏给他。
一回到这里,我就觉得公寓的主人,也许只是去散个步,过一会就会回来,但我不能等他,也不能找他。我想,我不应该沉迷这里。下次,我会隔久一点再来,两星期,或者一个月,半年。
父亲去世了。
听说是中风。一句话也没留下。周崇光的母亲接手了家族集团。
有一天,管家打电话给我,说父亲的遗物都处理了,只有书房不敢动,让我回去看看,还有什么重要的东西。
我说家里又不是没地方,都放着吧。
那不行。管家说,这边的人留着念想,那边的人不安生。
管家六十多岁了,他们那一代人很迷信这个。这边那边的,我一向不以为然。但是我半天没说话,我想到了崇光。
我找了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又回到他的公寓。
从衣柜开始。内衣,衬衫,一件一件叠好,放到一只旅行箱里,牛仔裤单独放到另一只旅行箱里,然后是休闲装、居家服。给西装套上封套,重新挂回衣柜。每只箱子放好松香,安置在衣柜的隔层里。
然后是书柜。我知道内容的,不知道内容的,他看完的,没看完的,一本一本擦拭过,整齐地排进我带来的纸箱里,还有CD,还有书信。
有好几本涂鸦,我忍不住揭开来看,字迹凌乱,好像是偶然闪现的句子,留着写小说用的。
我翻了几页就合上了,有点怕看到什么话,是他以前没对我说过的。我应该替他保守所有秘密,即使有的秘密,是关于我的。对吧。
我把米白色的天鹅绒盖在他的床上,也盖在他常用的桌椅上。餐具和洗漱用品都洗干净装进箱子。每个房间都清扫了一遍。已经是夜晚了。
我想起床头的小桌,抽屉里还有本相册。我把它找出来。
有点累了。我斜靠在沙发上,一页一页地翻看。我想也许,我可以找到一张,我们小时候的合影,放在我的钱夹里作为纪念。但是没有。
这是一本家庭相册,其中有父亲,我的生母,有崇光的母亲,我中学和大学的毕业照,有崇光七八岁,过生日吹蜡烛的照片,是我照的。
也许,他还是想要一个完整的家,它只存在于这本相册里,所以他一直留着。
他走了以后,我从没有在这里过夜。但是那天晚上,我看着相册,不小心睡着了。
崇光在梦里回来看我。
我不知道,我们已经分别了多久,我从未梦到过他。
有一次我重感冒,发高烧,昏睡了三天三夜。我的助理找到我,叫来医生,打了针,我才醒了。其实我中途醒过几次,但是我不想叫医生,也不想去医院,我总觉得,这样能离崇光近一点。那次,我也没梦到他。
这个夜晚,崇光坐在我身边,我抬手,摸到他的脸,他的手覆盖在我的手上,温暖的,我知道这是梦,但我还是很高兴。
崇光说哥哥,我回家了,你别担心。
我该问他点什么,但我想不起来,也说不出话。有一滴眼泪滑下来。那是我许久不曾有过的。
醒了,天已经大亮,阳光洒在我脸上,非常明媚。
房间已经收拾妥当,几个箱子整整齐齐摆放在墙角,我把相册也收在里面。沙发和茶几,都盖上了天鹅绒。我最终,没有从这里带走任何东西。
关上门之前,我又回头望了一眼,落地窗亮堂堂的,地板一尘不染。时光静好。
也许是梦里崇光那句回家,让我动了心。我的车在不知不觉间,就开回了宫家旧宅。
如今,是顾家的宅子了。那年冬天负雪的草木又披上新绿,青青的藤蔓已经爬满了围墙。
崇光走后,我对季节的名字和时间的长度,都已不能指认,但因为他,我还不想忘记,那二十年间,这里的我们。
哥哥。
我听见一个清脆细嫩的声音,这样唤我。
一瞬间时光倒转。我用了很长时间,在心里筑起的堤岸,就这么一下溃散了。
我转过身,急切地寻找这个声音的来源。
我看见爬着蔷薇的铁艺栅栏另一侧,有个长发,扎着蝴蝶结的小小姑娘,穿着月牙白荷叶边的普鲁士蓝洋裙,两只小胳膊像白净的藕一样,挽着栏杆站在那。
她看见我转向她,就仰头,踮起脚尖,伸手指着上边,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栅栏的顶端,开了一朵小小的蔷薇,是第一朵,她太矮了,够不到。
我把那朵花摘下来,在小姑娘面前蹲下,隔着栏杆,把花别在她的头发上。
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她说,哥哥,我好看吗?
我说,好看。
她很高兴,用背诗一样的语气说,我叫顾梦。今年四岁。哥哥再见。然后笑着跑开了。
我望着她小小的背影,站了许久。
林和夕。那是为纪念两个人而取的名字。
我已无法,用字句来纪念我弟弟。也许今天的我,就是他存在过的证明。不,他不需要证明。我在,他在,但我们总要离开。
一个故事结束了,许许多多故事,正在这世界的每个角落,悄然开始。白驹过隙,生生不息。
就像一场永不落幕的,云涌成夏,雪落成花。
—完—
一个人的一生
长不过一条河流
我在这里生长
也应该在这里死亡
我遇见了你一百年
我要离开你很久
可能不会重逢
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所以我有了名字
那就是孤独
——周崇光《洺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