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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惊情百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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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情百年3
虽然麦修斯叙述的语调相当平淡,不像那些经历过战争的人类幸存者在提起战争话题的时候,肆无忌惮地宣泄悲伤。可是艾俄罗斯知道他心里也相当痛苦,是那种眼睁睁看着人类自相残杀与被杀,自己却救不了所亲近的人的痛苦。
麦修斯停顿了一下,说:“在那场战争之中,我……第一次为我的无能为力而担忧。那个时候的我除了祈祷和照顾好躲藏在教堂中的人,什么都做不了,当战火熄灭的时候,托马斯建议我们躲藏到安全区去。我和躲藏在教堂中的人们不停地走,以便躲避敌军的追杀。饶是如此,还是有人掉队,掉队之后就凶多吉少了。”
“我们在安全区中躲藏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风平浪静,后来逃到安全区的人说,大街小巷都流淌着鲜血,平民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被随意侮辱之后被杀。其实不用他们多说,我们都知道外面已经变成了多么恐怖的地狱,血腥的气息和尸体腐烂的气味一直盘旋在城市上方。”
他在沉痛地叙说这段故事的时候,迪斯马斯克和沙伊达来到桌旁,迪斯马斯克兴致勃勃地听了片刻,插嘴道:
“唔霍,麦修斯,这就是你不吃血的原因吗?”
“什么?血族不吃血?”沙伊达打开折扇,用扇面遮住半张脸,小声疑问道。
“麦修斯伯爵是血族伯爵中唯一不吃血的。”迪斯马斯克的八卦天赋完全被挖掘出来了,他将头转向后辈,开始将他的所得一股脑倾倒出来:“当然你肯定要问血族不喝血如何维持生存,事实上,我们血族和魔族差不多,不过血族更喜欢吃流食和血。所以,血族用橘子汁,葡萄酒,威士忌,中国白酒,伏特加,蔬菜汁,牛奶甚至米粥来代替血液是完全没问题的,但……但是!这就像是喜好吃肉的人发愿终生吃素一样,要有极强的意志力才能做到,何况普通的流质饮食完全比不上能量丰富的血液……”
“迪斯马斯克。”撒加轻轻地咳嗽一声,说:“西南角的餐桌上有你最喜欢吃的瑞士奶油卷。”
迪斯马斯克知道撒加是想要支开他,他也懂得看人眼色,知道不能继续自讨没趣,于是便离开去找瑞士奶油卷了。
麦修斯尴尬地笑了笑,继续说:“我们从安全区撤出之后,南京基本上已经成了死城。在逃难的时候,我唯一牵挂的就是安迪,我不知道安迪怎样了,我希望他不要成为俘虏,因为成为俘虏之后,唯一的下场就是被杀了。那时的我……我一直都在向上帝祈祷,我希望安迪能够平安归来,如果不能,那也请让他光荣地战死。”
“转眼之间就过了八年,在一个月朗星稀的秋季夜晚,安迪回来了。他长高了,也变得结实了,举手投足都像是一个军人,唯一不变的是他那张脸依然漂亮。战争结束了,安迪还活着,我非常高兴。于是我们便开始策划我们未来的生活,我打算过些时日,将安迪带到爱尔兰去。安迪由于参加过战争的缘故,也在官方部门中找到了一件待遇优秀的差事。我和安迪,将我所居住的公寓布置成了一个相当温馨的小家,安迪的母亲也搬了过来,和我们一起生活。不过,安迪的行踪隐秘了许多,他经常去各种各样的地方,去见他那些不同的朋友们。”
“就像发情期的野猫那样?经常出去见那些猫朋友?”沙伊达咯咯娇笑着,对坐在距离麦修斯伯爵不远处的凝香说。
毫无疑问,她是在指桑骂槐。
麦修斯伯爵没有理睬她,而是继续说:“在我询问安迪的时候,安迪便向我承认:他有了自己的信仰,而且他相信他的信仰能够帮助人们将国家变得更好,而他所做的就是实现那个信仰,除此之外他什么都没说,他也没有说在这八年之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事情。我隐约感到安迪会有危险,但是我当时没有理睬直觉给我的警告。我那时候相信,直觉仅仅是女人们毫无逻辑,对于事件毫不理解的时候做出的判断,男人,尤其是一个牧师,是不应该被直觉所干扰的。”
“您说得对极了。”沙伊达讽刺道。
于是艾俄罗斯不得不站起来,对沙伊达做了个手势。
“后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撒加看向那块雨花石,问。
“是的。”
麦修斯停顿了半晌,说:“一九四六年的圣诞节早晨,安迪去上班,那天安迪穿着一件深灰的厚外套,白衬衫和蓝色马甲,一条长长的银白围巾拖在身后。我便去教堂中布置圣诞树。一直到晚上九点钟,安迪还没有回来。我便有些心神不宁,这个时侯,安迪的邻居跑到教堂里,对我说,安迪被捕了,他的母亲则是被警探们带走了。”
“我原本以为安迪仅仅是在办公室里或者是什么地方与人起了口角,最坏的情况也不过是斗殴。于是我便赶往警署,找到一个同我熟识的Li警官,Li以惊讶的表情和慎重的语气告诉我关于安迪的真正身份。并且劝告我放弃努力:想要将安迪从监狱中救出来绝对是痴心妄想,安迪不说出某些事情,就会被杀。我那时候一派天真,我以为只要安迪能够改口信仰基督,说出他知道的事情,我再用些钱打通关节,就能把安迪救出来。”
“我的努力最后还是失败了。我花了钱,只将安迪的母亲救了出来。在救出安迪的母亲的当天,Li警官给我打了个电话,他小声对我说,安迪出事了,在雨花台。”
“天啊!”艾俄罗斯轻轻地惊叹道。
撒加则是似笑非笑地盘算着什么事情,也没有说话。
“没想到您的中国小王子竟然是那种人!“沙伊达鄙夷地说。
凝香很没好气地踩了她的脚一下,于是沙伊达便将折扇拍在了他头上。
“沙伊达,好像你什么都讨厌的样子。“凝香咕哝道。
“是啊,我讨厌一切以为自己是救世主但是战斗力却仅仅有五的渣子。”沙伊达说:“战五渣就不要参与政治和战争了,所以战争和政治都是让女人走开的。”
凝香松了一口气:“原来你是讨厌战五渣和女人啊……那就是不讨厌我咯?”
沙伊达坐在桌旁翻白眼。
麦修斯点点头,说:“我又以自己身为爱尔兰牧师的身份,花了一些钱打通关节,官方终于允许我去认领尸体了---太阳下方无新事,有时候金钱和身份比什么都有用。但是从那一刻起,我的记忆完全陷入了空白状态,一位宪兵带领我去认尸。他在布满石子的地上指着一具尸体,说那就是安迪。是的,我知道,那就是他,子弹击中了他的心脏,他的发间和脸庞全是血迹和伤口,他没有穿外套,马甲和衬衫上整块整块,都是殷红的血。安迪,我的中国小王子,已经变成了冰冷的尸体,我希望他能够去天堂,可是圣经中说过,异教徒是上不了天堂的,他只能永生永世地,在地狱之中受苦。”
“我将脸贴在他的头发上,他的拳头紧紧地握着一件东西,我将他的手掰开,便发现了这块雨花石。”
麦修斯伯爵停顿了一下,说:“当我为安迪举行葬礼之后,我便将自己锁进忏悔室里,一遍一遍地,询问着高高在上的基督-----为什么我如此虔诚地信奉上帝,最终却遭到这种结局。托马斯为了开导我,便对我说:同性恋者和异教徒不能进入天堂,也许安迪的死正是主对他的惩罚。”
“他在说完这句话之后,便走开了。我回想起他的话,实在是难以掩饰心中的愤怒:为什么人类会为了愚蠢的信仰和获得权力而自相残杀?为什么安迪会遭遇到如此不幸?”
“我便拿起一把刀,狠狠地刺穿了十字架上的耶稣的心脏,鲜血顿时从耶稣的雕像中喷了出来。那些鲜血刚好浇淋在我身上。在那一瞬间我想起了不莱姆·斯托克的《惊情四百年》,也许每一座耶稣像都能够流血。从那一天起,我感觉到自己变得很奇怪,我的身体开始变冷,变得比教堂的大理石墙壁还要冷,并且对于鲜血产生了强烈的渴望。但是,每当我想要索求鲜血的时候,我的眼前便会出现血迹斑斑的安迪……”